中孚 周易
小過
既濟 

周易 第六十二卦

小過

䷽ 艮下震上

  • 易經:
    •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1. 初六:飛鳥以凶。
    2.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3.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4.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5.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6.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 彖曰:
    • 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 象曰:
    • 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1. 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2. 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3. 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4. 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5. 密雲不雨,已上也。
    6. 弗遇過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