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论
作者:苏辙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颍滨文钞/06

《传》曰:“夏之政尚忠,商之政尚质,周之政尚文。”而仲尼亦云:“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予读《诗》、《书》,历观唐虞,至于夏商。以为自生民以来,天下未尝一日而不趋于文也。文之为言,犹曰万物各得其理云尔。父子君臣之间、兄弟夫妇之际,此文之所由起也。

昔者生民之初,父子无义,君臣无礼,兄弟不相爱,夫妇不相保,天下纷然而淆乱,忿斗而相苦。文理不著,而人伦不明,生不相养,死不相葬,天下之人,举皆戚然,不宁于中。然后反而求其所安,属其父子而列其君臣,联其兄弟而正其夫妇。至于虞夏之世,乃益去其鄙野之制。然犹以天子之尊而饭土塯,啜土铏,土阶三尺,茅茨不翦。至于周而后大备,其粗始于父子之际,而其精布于万物,其用甚广而无穷。盖其当时莫不自谓文于前世,而后之人乃更以为质也。是故祭祀之礼,陈其笾豆,列其鼎俎,备其醪醴,俯伏以荐,思其饮食醉饱之乐而不可见也。于是灌用郁鬯,藉用白茅,既沃而莫之见,以为之神缩之也。体魄降于地,魂气升于天,恍惚诞谩,而不知其所由处,声音气臭之类,恐不能得当也。于是终祭于屋漏,绎祭于祊,以为人子之心无所不至也。荐之以滋味,重之以脍炙,恐鬼神之不屑也;荐之以血毛,重之以体荐,恐父祖之不吾安也。于是先黍稷,而后稻粱,先大羹而后庶羞,以为不敢忘礼,亦不敢忘爱也。丁宁反复,优游而不忍去,以为可以尽人子之心,而人子之心亦可以少安矣。故凡世之所谓文者,皆所以安夫人之所不安。而人之所安者,事之所当然也。

仲尼区区于衰周之末,收先王之遗文,而与曾子推论礼之所难处,至于毫厘纤悉,盖以为王道之盛其文理当极于此焉耳。及周之亡,天下大坏,强凌弱,众暴寡,而后世乃以为用文之弊。夫自唐虞以至于商,渐而入于文。至周,而文极于天下。当唐虞、夏商之世,盖将求周之文,而其势有所未至,非有所谓质与忠也。自周而下,天下习于文,非文则无以安天下之所不足,此其势然也。今夫冠婚丧祭而不为之礼,墓祭而不庙,室祭而无所,仁人君子有所不安于其中而曰不文,以从唐虞、夏商之质。夫唐虞、夏商之质,盖将以求周之文而未至者,非所以为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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