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茂名市茂港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茂名市茂港区的批复 国函〔2001〕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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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茂名市设置茂港区的请示》(粤府〔2000〕38号)收悉。同意设立茂名市茂港区。茂港区辖从电白县划出的羊角、坡心、七迳、小良、沙院和南海6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南海镇。
茂港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人员编制由你省自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〇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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