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定县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定县的决定
1966年1月18日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六六年/第一号

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66年第1号

撤销水定县。将水定县的行政区域划归霍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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