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张士诚 国初群雄事略卷之九
台州方谷真
作者:钱谦益 
汝宁李思齐
谷真姓方氏,台之黄岩人。初名国珍,后更名真,避庙讳也。又改国为谷,名谷真。避高帝御字也,《仁宗实录》诸书概从旧名,误矣,当以宋濂《神道碑》正之。至正八年聚众海上,据有温、台、庆元等处。太祖吴元年十二月来降,凡二十年,授资善大夫、广西等处行中书省左丞。洪武七年三月壬辰,卒于京师锺山里之私第,年五十又六,葬于城东二十里玉山之原。

至正八年戊子十一月,台州方国珍为乱,聚众海上,命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朵儿只班讨之。

台州黄岩民方国珍为蔡乱头、王伏之雠逼,遂入海为乱,劫掠漕运粮,执海道千户德流于实。事闻,诏江浙参政朵儿只班总舟师捕之,追至福州五虎门,国珍知事危,焚舟将遁,官军自相惊溃,朵儿只班遂被执。国珍迫其上招降之状,朝廷从之,国珍兄弟皆授之以官,国珍不肯赴,势益暴横。《元史‧泰不华传》。
国珍名珍,以字行,世以贩盐浮海为业,长身黑面,颇沉勇。至正中,同里蔡乱头啸聚恶少年行劫海上,有司发兵捕逐。国珍怨家陈氏诬构国珍与寇通,国珍怒杀陈氏,陈氏属诉于官。官发兵捕之急,国珍遂与兄国璋、弟国瑛、国珉及邻里之惧祸逃难者亡入海中。旬月间,得数千人,劫掠漕粮,执海道千户。事闻,诏行省参政朵儿只班总舟师捕之,兵败,反为所执。国珍因迫使请于朝,下招安之诏,元主从之,遂授庆元定海尉。国珍虽受官还故里,而兵聚不解。《太祖实录‧方国珍本传》。
国珍,台之宁海人。其居有山,在其中曰杨屿。[1]尝有童谣曰:“杨屿青,出贼精。”其初亦欲为国宣功,[2]后失望,[3]遂出忿言,曰:“蔡能为盗,我岂不能耶!”遂叛。先是,蔡乱头剽劫海商,始为格命捕之。方家杨屿,力能走及奔马,慕赏功官爵,募众至数千人。时台总管焦鼎等纳蔡之贿,薄其罪而不加诛,玩忽岁月。方遂与兄国璋、弟国瑛、侄亚初入海为寇,官兵皆不战而败。朝廷恐为海运之梗,招安之,即啖以海运千户,及既定,濒海之民与万户萧载之谋袭杀之,不果,又叛。《草木子》。
谷真为台州土豪,至正初,造船千艘于海上劫掠商贾,集蛮卒数万,阻元之海运,霸占浙东、西濒海州邑。时有“杨屿青,出贼精”之谣。谷真所居有山曰杨屿,一曰洋屿山,素无草木。是年青草遍生,国珍之兵果起。《方氏事迹》。
公长七尺,状貌魁梧,身白如瓠,有伟丈夫量,未尝宿怨,识者已知其为贵人。至正初,李大翁啸众倡乱,出入海岛,劫杀漕运舟,杀使者。有司捕索久不获,因从而缓辑之。剧盗蔡乱头闻其事,谓国家不足畏,复效尤为乱,势鸱张甚。中书参知政事朵儿只班发郡县兵讨之,公之怨家诬构与其通,逮系甚急,屡捐赀贿吏,寻捕如初。公谋于家曰:“朝廷失政,总兵者玩寇,区区小丑不能平,乱自此始。今酷吏藉之为奸,媒孽及良民,吾若束手就毙,一家枉作泉下鬼,不若入海为得计耳。”咸欣然从之。郡县无以塞命,妄械齐民以为功。民亡公所者,旬日得数千,久屯不解。朝臣察其非罪,奏为庆元定海尉,使散众各安其居。洪武九年十一月,翰林学士承旨宋濂奉敕撰《神道碑铭》,其子礼请于朝,留守都卫经历天台詹鼎撰《行状》。

至正九年己丑。

至正十年庚寅十二月己酉,方国珍攻温州。

国珍复入海,烧掠沿海州郡。《元史‧泰不华传》。

至正十一年辛卯正月庚申,命江浙行省左丞孛罗帖木儿讨方国珍。六月,孛罗帖木儿为国珍所败。

二月,[4]诏孛罗帖木儿为江浙行省左丞,总兵至庆元。以泰不华谂知贼情状,迁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分兵于温州,使夹攻之。未几,国珍寇温,泰不华纵火焚之,一夕遁去。既而孛罗帖木儿密与泰不华约,以六月乙未合兵进讨。孛罗帖木儿乃以壬辰先期至大闾洋,国珍夜率劲卒纵火鼓噪,官军不战而溃,赴水死者过半。孛罗帖木儿被执,反为国珍饰词上闻。泰不华闻之,痛哭辍食数日。朝廷弗之知,复遣大司农达识帖睦迩、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樊执敬等至黄岩招之,国珍兄弟皆登岸罗拜,退止民间小楼。是夕,中秋月明,泰不华欲令壮士袭杀之,达识帖睦迩适夜过,泰不华密以事白之,达识帖睦迩曰:“我受诏招安耳,公欲擅命耶?”事乃止。檄泰不华亲至海滨,散其徒众,拘其器舟。国珍兄弟复受官有差。《元史‧泰不华传》。
朝廷命参政孛罗讨方国珍,兵末交,先溃,郝万户为所获,方拘置舟中,使求招安。郝故出高丽后位下,请托得行,遂特旨释之,进爵免拜参矣。呜呼!边方贪官既失之于始,中宫宠后又失之于终,刑赏无章,纪纲大坏,而中原之寇起矣。《草木子》。

至正十二年壬辰三月,方国珍复劫其党下海,入黄岩港,台州路达鲁花赤泰不华率官军与战,死之。

朝廷征徐州,命江浙省臣募舟师守大江,国珍怀疑,复入海以叛。泰不华发兵扼黄岩之澄江,而遣义士王大用抵国珍,示约信,使之来归。国珍益疑,拘大用不遣,以小舸二百突海门,入州港,犯马鞍诸山。国珍戚党陈仲达往来计议,陈其可降状。[5]泰不华率部众,张受降旗乘潮而前,船触沙不能行,猝与国珍遇,呼仲达申前议,仲达目动气索,泰不华觉其心异,手斩之。即前搏贼船,射死五人,贼跃入船,复所死二人,贼举槊来刺,辄斫折之。贼群至,欲抱持过国珍船,泰不华瞋目叱之,脱起,夺贼刀,又杀二人。贼攒槊刺之,中颈死,犹植立不仆,投其尸海中。僮名抱琴,及临海尉李辅德、千户赤盏、义士张君璧皆死之。《元史‧泰不华传》。

五月,命江南行台御史大夫纳麟给宣敕与台州民陈子由、杨恕卿、赵士正、戴甲,令其集民丁夹攻方国珍。

十二年五月,方国珍寇台州,自中津桥直上登楼,骑屋山,内薄临城,[6]城中人方拒击,楼忽自坏,登者尽压死。贼遂纵火焚郭外民舍,楼并毁。刘基《台州天妃庙碑》。
方寇起,濒海豪杰如蒲圻赵家、戴纲司家、陈子游等,倾家募士,为官收捕,至兄弟子侄皆歼于盗手,卒不沾一命之及,屯膏吝赏至于此。其大盗一招再招,官已至极品矣。由是上下解体,人不向功,皆甘心为盗。先是,国珍初乱,朝廷颁谕数道、敕十数道,[7]悬以购人立功。及有功,亦竟不与。又获功之官,于法非得风宪体覆牒文,不辄命官;宪使招权,非得数千缗不与行遣。有功无钱者,事从中辍,皆抱怨望。其后盗塞寰区,空名宣敕,遇微功即填给,人已不荣之矣。《草木子》。

八月,方国珍率其众攻台州城,浙东元帅也忒迷失、福建元帅黑的儿击退之。

至正十三年癸巳正月丙子,方国珍复降。

中书参知政事帖里帖穆尔出为江浙行省左丞,领征讨事。贼闻之,因守帅吴世显纳款请降,奏上,有诏,命左丞与南台侍御史左答纳实理同往察,便宜以行招讨。二公至台州,遣使宣谕,方氏兄弟悉归所俘民,愿岁率其徒防漕粮至直沽以自效。于是海上悉平。刘基《天妃庙碑》。

三月,命江浙行省左丞帖里帖木儿、江南行台侍御史左答纳失里抚谕方国珍。

十月庚戌,授方国珍徽州路治中,国璋广德路治中,国瑛信州路治中。

从帖里及左答二人之请也。于是督遣之任,国珍疑惧,不受命。《元史》。

至正十四年甲午四月,以阿儿海沙为江浙行省右丞,恩宁普为本省参知政事,总兵讨方国珍。

先是帖里帖木儿等招谕国珍,报国珍已降,乞立巡防千户所,朝廷授以五品流官,令纳其船,散遣徒众。国珍不从,拥船一千三百馀艘,仍据海道,阻绝粮运。以故御史台臣纠言二人之罪,令阿儿海沙等讨之。《元史》。
帖里帖木儿招谕方寇,辟公为行省都事。公建议以为方氏首乱,掠平民,杀官吏,其兄弟宜捕而斩之,[8]馀党宜从招安。方氏惧,请重赂公,公不受。左丞以公所议请于朝。方氏乃悉其贿,使人浮海至燕京赂,省院台俱纳之,准招安,授国珍以官,罢左丞辈,羁管公于绍兴。是后方氏益横。《诚意伯刘基行状》。
按:《诚意伯行状》与《元史》异,盖《元史》所据者,一时省台之议,与左丞辈相左者也。当以《行状》为正。

九月,方国珍拘执元帅也忒迷失、黄岩州达鲁花赤宋伯颜不花、知州赵宜浩以俟诏命。

国珍攻台州久不下,有渔者九人,尝夜从水关入城,渔毕则出,既久,乃就国珍献计,国珍与谋而遣之。一夕,国珍兵至西门,渔者使数人于西门大噪放火,城中官兵尽趋救之。又数人密从东门斩关而出,纳外兵,遂陷台州。《月山丛谈》。
至正壬辰春,国珍率海岛贫民千馀艘突入刘家河,烧运船无算,遂抵太仓,大肆焚掠。浙省参政宝哥、樊执敬以兵数千来援,遣平江奕十字军为前锋,溃于张泾,贼大获金帛而归。十四年,国珍复率兰秀山贼来寇,水军副万户董抟霄御之于刘家河,及半泾,斩首数百级,贼遂遁去。《嘉定县志》。

至正十五年乙未,方国珍剽掠温州、庆元等路,朝廷招谕不下。

方氏陷温、台、庆三郡,俱在甲午、乙未间,《元史》及《实录》俱不详。

至正十六年丙申三月戊申,方国珍复降,以为海道运粮漕运万户,兼防御海道运粮万户。其兄国璋为衢州路总管,兼防御海道事。

至正十七年丁酉,方国珍据温、台、庆元等处。

厥后汝、颍兵大起,海内鼎沸,齐国忠襄王李察罕保釐河、雒、晋、冀,李思齐、张思道号令关陜,陈友谅、明玉珍分有江、汉、荆、益,张士诚据淮、浙,公亦有庆元、台、温三郡之地。同县张子善者,好从横之术,走说公曰:“夷狄无百年之运,元数将极,不待知者而后知。今豪杰并起,有分裂之势。足下奋袂一呼,千百之舟,数十万之众,可立而待。溯江而上,则南北中绝。擅馈运之粟,舟师四出,则青徐、辽海、闽广、瓯越,可传檄而定。审能行此,人心有所属,而伯业可成也。”公曰:“君言诚是,然知谋之士,不为祸始,不为福先。朝廷虽无道,犹可以延岁月。豪杰虽并起,智均力敌,然且莫适为主,保境安民,以俟真人之出,斯吾志也。愿君勿复言。”子善谢去。《神道碑》。

八月乙丑,升左丞方国珍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海道运粮万户如故。

公累迁至江浙行中书参知政事。会有诏征兵讨张士诚,公遂出师。士诚知公且至,遣其将史文炳、吕真统十将军兵七万御公于昆山。昆山去姑苏七十里,士诚之伪都在焉。文炳、真陈兵城中,[9]乃以步骑夹岸为阵。士诚命游兵往来,旌旗数十里不绝,气势甚盛,公曰:“滨海之地非四达之衢,乃复参用步骑兵,虽众不足畏也。”公舟师仅五万,[10]身率壮士数百趋奣子桥。文炳、真使十将军薄水战,矢石如雨。公戒其众持苇席,藉涂泥,冒矢石,文炳、真急奋呼夹岸之军,以火箭乱射,公燎及须鬓,横刀大呼而入,杀两将军及十馀人,军大溃。公与壮士追击,趋其中坚,文炳、真接战,公出入阵中,所向辄披靡,[11]桥左右水骑迄不得成列,而岸上军又败北,文炳、真弃马走,亡七将军,溺死者万计,公乃次兵于岸。明日又战,七战七捷,直至城下。士诚得报,遣使者送款,请奉元正朔。[12]公还,遂授公节钺镇浙东,开治于鄞。元之君臣多公之勋,复数加爵赏,俄至太尉、江浙行省左丞相,赐衢国公印章。昆弟子姓宾客皆至大官。《神道碑》。
伪周张士诚据姑苏、常、湖等郡,元患之,且欲藉国珍收士诚,因授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兄弟转官有差。令其将兵讨士诚,国珍遂率兄弟诸侄以舟师五万,进击昆山州,七战七捷。会士诚亦送降款于元,元从其请,遂命国珍罢兵。国珍还,开治于庆元,而兼领温、台,全有三郡之地。遂以兄国璋、弟国瑛居台,侄明善居温,而留弟国珉自副。《太祖实录‧方国珍本传》。
士诚屡为我军所败,又南与杨完者接境,方国珍乘隙,又以海滨攻击昆山。乃托丁氏往来说合,结为婚姻,于是两境之民稍息。《秘阁元龟政要》。
张士诚据平江,国珍已归元,以温、台、明三州之师来称克复。张氏遣其将吕珍守奣子,有漕户倪蓬头者,[13]为国珍内应,潜袭吕珍,珍仅以身免。后张氏降元,国珍复来寇,士诚复遣吕珍迎之,大破三州兵,浮尸蔽江,江水为之不流。自是方氏不敢复为寇。《嘉定县志》。
按:《神道碑》但记奣子之胜,而《志》兼记三州之败,盖各从其国记耳。又元授国珍参政在丁酉八月,士诚降元亦在是月,而《政要》诸书纪两家结好,乃在丙申之十二月,其误明矣。郑元祐《白云海记》云:“丁酉,海寇劫昆山。”即国珍兵也。

至正十八年戊戌十月丁亥,御史大夫拜住哥诱杀枢密院判迈里古思。

方国珍遣兵侵据绍兴属县,枢密院判官迈里古思曰:“国珍本海贼,今既降,为大官,而复来害我民,可乎!”欲率兵往问罪。先遣部将黄中取上虞,中还,请益兵。朝廷方倚重国珍,资其舟以运粮,而御史大夫拜住哥与国珍素通贿赂,愤迈里古思擅举兵,且恐生事,即召迈里古思至其私第,与计事,命左右以铁锤挝死之,断其头,掷厕溷中。黄中乃率其众复仇,尽杀拜住哥家人及台府官员掾史,独留拜住哥不杀,以告于张士诚,士诚乃遣其将以兵守绍兴。《元史‧迈里古思传》。
戊戌十月二十二日,迈里古思出兵与方谷真部下冯万户斗,不利,驻军东关,单骑驰归。二十三日迟明,拜住哥召君私第议事,至中门左右,以铁锤挝杀之。部将黄中率众为复仇,入拜家,举其尸,无元,大索三日,得于溺池中。《辍耕录》。

十二月,大明太祖皇帝遣主簿蔡元刚、儒士陈显道往庆元招谕方国珍。

时上亲取婺州。《太祖实录》。
按:《方氏事迹》诸书并云:是年,上遣典签刘辰使庆元,却国珍所遣侍姬,而《实录》不载。

至正十九年己亥正月乙卯,方国珍遣使奉书来献黄金五十斤,白金百斤,金织文绮百端。

蔡元刚至庆元,国珍与其下谋曰:“方今元运将终,豪杰并起,惟江左号令严明,所向莫敌。今又东下婺州,恐不能与抗。况与我敌者,西有张士诚,南有陈友定,莫若姑示顺从,藉为声援,以观其变。”众以为然。至是遣使奉书献金币,愿合兵共灭张士诚。书略曰:“国珍生长海滨,鱼盐负贩,无闻于时。向者因怨构诬,逃死无所,遂窜海岛,为众所推,连有三郡,非敢称乱,迫于自救而已。惟明公倡义濠梁,东渡江左,据有形胜,以制四方,奋敭威武,以安百姓。国珍向风慕义,欲归命之日久矣,道路壅遏,不能自通。今闻亲下婺城,抚安浙左,威德所被,人心景从。不弃犷愚,猥加诲谕,开其昏蒙,俾见天日,此国珍所素愿也。谨遣使奉书上陈恳款。或有指挥,愿效奔走。首言为定,明神实临。”上复遣省都镇抚孙养浩报之。国珍虽纳款,然尚阴持两端。

三月丁巳,方国珍遣郎中张本仁以温、台、庆元三郡来献,且以其次子关关,后改名明完,一作亚关。为质。上厚赐而遣之。

公遣子完入侍,上喜曰:“英雄以义气相许,当如青天白日,事成同享富贵,何以质子为?”遂使完归。公复遣使者,愿守城邑,如钱镠故事,岁贡白金以给军赀,上许之。然犹自海道输粟元都,上方励志中原,公独屏蔽江滨,使者交于二境,上惟求庇民而已。《神道碑》。

九月甲寅,太祖遣博士夏煜授方国珍兄弟行省平章等官有差。

上遣煜授国珍福建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国璋行中书省右丞,国瑛行中书省参政,国珉江南行枢密院佥院,各给符印,乃以本部兵马城守,俟命征讨。煜至庆元,国珍欲不受,业已降;欲受,又恐受制。乃诈称疾,但受平章印,告老不任职,遇使者亦颇倨。惟国珉开枢密分院署事,用枢密院印,其馀印信留而不用,心持两端。太祖宽容之。《国初事迹》,《太祖实录》同。
太祖遣亚关回,降以银印,令奉龙凤正朔,遣博士夏煜赍往庆元分署。《月山丛谈》。

十月,元以方国珍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方是时,元每岁遣官督国珍备海舟,至张士诚所,征漕米十万馀石,渡海北输元都,累加国珍官至太尉、江浙行省左丞相。自是国珍兄弟子侄贪虐日甚,虽时遣人入贡,其实假此以为觇伺。

至正二十年庚子正月,夏煜还,太祖复遣都事杨宪、傅仲彰往庆元谕国珍。

时夏煜自庆元还,言国珍奸诈状。上曰:“吾方致力姑苏,未暇与较。”乃遣都事杨宪、傅仲彰往谕之,曰:“吾始以汝为豪杰,识时务,不待征讨,幡然归命。嘉汝之意,命以高官,兄弟显荣,自制一面,岂效他人阳交阴备,徒为羁縻之国而已。岂意汝自迷惑,昧远大之图,为覆灭之计,外虽纳降,内实反复。欲觇我虚实,则遣质子欲郤我官爵,则称老病。此何为者?吾宁不能遣一偏裨,将十万众,直穷海岛,以取汝耶!顾以汝率先来归,姑忍须臾,待汝自改耳。汝及今洗心改过,不负初心,则三郡之地庶几可全,福禄庶几可保。不然,吾恐汝兄弟败亡,妻子为僇,徒为人所指笑。夫智者转败为功,因祸成福,汝其图之。”国珍不省。《太祖实录》。

十一月甲寅,太祖复遣博士夏煜、陈显道往谕方国珍。

甲寅朔,上复遣博士夏煜、陈显道谕国珍,曰:“福基于至诚,祸生于反复,谲诈者亡,负固者灭,隗嚣、公孙述之事可以鉴矣。汝首致甘言,终怀反复,大军一出,不可以甘言解也。汝宜深思之。”国珍始惶惧,对使者谢曰:“鄙人无状,致烦训谕。”使者归,遂遣人谢过。《太祖实录》。
方国珍既献三郡,不奉正朔,太祖累遣夏煜、李谦、孙养浩、杨宪、傅仲彰、程明善往谕之,国珍答曰:“当初献三郡,为保百姓,请上国多发军马来守,交还城池。倘遽奉正朔,张士诚、陈友定来攻,[14]援若不及,则危矣。姑以至正为名,彼则无名罪我。果欲从命,必须多发军马,即当以三郡交还,国珍愿领弟侄赴京听命,止乞一身不仕,以报元之恩德。”上曰:“姑置之,俟我克苏州,彼虽欲奉正朔则迟矣!”《国初事迹》。

至正二十一年辛丑三月戊寅,方国珍遣检校燕敬来谢夏煜之命,且以金玉饰马鞍辔来献,太祖却之。

时上正克江西,李善长遣其使就往进献,上谓其使曰:“我取天下用马,奚取此物!”次年,国珍又进大西马四匹,上曰:“此马可踏街。”随赐将官,以克苏州。《国初事迹》。

至正二十二年壬寅二月,大明苗军降将蒋英、李福叛,方国璋率兵邀击,死之。

降将蒋英、李福既叛,将由台州走福建,方国璋率兵邀击于仙居,为所败,被杀。《太祖实录‧方国珍本传》。
苗军刘震、蒋英等叛婺州,杀首帅胡大海,持其首来曰:“愿隶麾下。”众皆贺,独公不许,曰:“吾昔遣使效钱镠,言犹在耳,今纳其叛人,是见小利而忘大信也。”遂帅师击之,仲兄中流矢而殁。上遣使吊祭,且慰抚其遗孤。《神道碑》。

至正二十三年癸卯。

至正二十四年甲辰九月,方明善攻平阳,大明参军胡深遣兵击败之。

先是,温州土豪周宗道据温之严阳,屡为明善所逼,归降于我。明善怒,益率兵攻之,宗道求援于深,深出师击败之,遂攻下瑞安,进兵温州。明善惧,与国珍谋输岁贡银二万两充军费,请守乡郡,如钱镠故事。上许之,命深班师。《太祖实录》。

至正二十五年乙巳十月,元以方国珍为淮南行省左丞相,开省庆元。

至正二十六年丙午四月,方国珍遣经历刘庸等来贡白金二万两。

十月,元以方国珍为江浙行省左丞相,弟国瑛、国珉、侄明善并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公世为善人,而其父尤柔良,人弱之,屡致侵蚀。父叹曰:“吾诸子当有兴者,无久苦我。”其后五子果贵显。元季以公之贵,赠曾祖、祖皆行省平章、勋柱国、越国公,父伯奇淮南行省左丞相、上柱国,追封越国公,曾祖妣暨两妻董氏皆封越国夫人。《神道碑》。
明善小字亚初。《方氏事迹》。

吴元年丁未四月己未,[15]太祖以方国珍反复,以书数其十二过。

国珍既入贡,复阴泛海北通扩廓帖木儿,南交陈友定。王师讨姑苏,国珍拥兵坐视,屡假贡献觇胜败,为叛服计。上以书数其过曰:“当尔起事之初,元尚承平,天下谁敢称乱?惟尔倡兵海隅,元官皆世袭子弟,顾惜妻子,其军久不知战,故临阵而怯,尔得鸱张于海隅。及天下乱,尔遂陷三州之地,扼海道之冲,窃据海岛二十馀年,朝送款于西,暮送款于北,此岂大丈夫之所为?尔过一也。吾下婺时,四方强敌甚多,岂暇用兵海岛,与汝较短长?尔自怀惧,遣子纳降。吾以诚心待人,不逆尔诈,既遣还尔子,尔乃诡诈多端,不数年间,迭生兵隙,尔过二也。近者浙左会稽,浙右钱塘诸郡皆下,尔阴蓄异志,时遣人觇我虚实,尔过三也。未有衅端,先起猜忌,自怀反侧,尔过四也。易交而轻侮,尔过五也。扩廓帖木儿以曹操之奸,将乌合之兵,东奔西扰,顿师乏粮,又为李思齐、张思道逐出潼关。三秦已失,中原、徐、宿、邳郡为吾籓篱,大可为吾门户,吾舟师往来如入无人之境,尔不能料中原事势,顾且泛海交好,声言击我,虚张声势,以速怨尤,尔过六也。彼若仓卒有事,尔隔海滨,岂能应援,败亡由尔;[16]彼若无事,交踈礼薄,则豪杰之怨,祸乱之生,由此始矣。尔过七也。尔兄弟无功于元朝,无恩于下民,盗据海隅,以势要君,以私贿下,坐邀名爵,跋扈万状。今归于我,而又不能善保富贵,欲驱民于锋镝,尔过八也。尔兵数出掠我并海之民,上帝好生,下民思治,乃违天虐民,尔过九也。尔若有大志,尽驱温、台、庆元之民,与我较胜负,此果决丈夫之志也。今不能此,徒遣数舟,狗偷鼠窃,小举而兴大怨,尔过十也。吾遣兵入浙,下湖州,军旧馆,张氏将士尽皆降附,遂捣姑苏,对垒深沟,民安如故。尔乃诱我海上土豪作乱,近已平定,匿其首恶,此岂良谋?尔过十一也。福建陈友定奸谋稔恶,以致阮德柔辈自相吞噬,彼可合乎?尔乃阴扇潜结,遥为声援,以诈交诈,岂能长久?如吾以诚待尔,反自疑贰,辄以诈罔,所谓“首言为定”者何在?尔过十二也。吾为尔计,当未交敌国之先,不必送款纳降,但有豪杰,止以平礼相好,守分保民,自安海隅,临事而处,[17]见几而作,不轻屈膝,亦不生衅,此尔之福,民之福。今大敌未至,自生疑惑,起事危身,非计之善。亮此非尔本情,或由左右所误。如左右有豪杰之士能为尔谋,择交大敌,有一无二,保全必多矣。尔其深烛成败,高览远虑,自求多福,尚可图也。”国珍得书不报。《太祖实录》。

七月,太祖遣使责国珍贡粮二十三万石,仍以书谕之。

国珍之初降也,约云:“杭城下,即纳地来朝。”及克杭州,据境自若,时时遣间谍觇我虚实。上以书责之,曰:“汝初纳款,谓杭州克,即献土来归,此汝左右之士共保富贵之良谋也。岂意汝怀奸挟诈,阳降阴叛,数相愚弄。张士诚与尔壤地相接,取尔甚易,然所以不敢加兵于尔者,诚以吾力能制之。尔故得以安处海隅,坐享三郡之富,是吾大庇于尔也。尔乃自为不祥,背弃信义,时遣奸细觇我动静,潜结陈友定以图相援。彼自救不暇,何暇救人?尔何惑之甚也!今明以告尔,吾师下姑苏,南取温、台、庆元,水陆并进,无能御也。尔早于此时改过效顺,能尽以小事大之义,犹可保其富贵,以诒子孙,以及下人。如其不然,集三郡之兵,与我较一胜负,亦大丈夫之所为。更不然,舍三郡之民,为偷生之计,扬帆乘舟,窜入海岛。然吾恐子女玉帛反为尔累,舟中自生敌国,徒为豪杰所笑也。非分之恩,不可数得。尔宜慎思之。”书至,国珍大惧,集弟侄及诸将佐决去就。其郎中张本仁曰:“江左之兵方围姑苏,姑苏勍敌也,国富兵强,高城深池,怀必死之志,胜负难必,彼安能轻越千里而取我?”刘庸曰:“江左兵多步骑,步骑平地用也,施诸海滨,其如吾海舟何?”国珍弟侄多以为然,唯邱楠争曰:“此二者皆非所以为公福也。惟智可以决事,惟信可以守国,惟直可以用兵。江左一下姑苏,出兵南向,乘胜而驱,责吾背叛之罪,辞直而师壮,吾谁与为援者?将一败涂地矣。莫若遣使奉书,明示不敢背德,庶几可以解纷息兵,而公得以常保富贵,福及子孙。不然,祸至无日矣!”国珍素戆暗,不能决,惟日夜运珍宝,集巨舰,为汎海计。《太祖实录》。

九月甲戌,太祖命参政朱亮祖帅浙江衢州、金华等卫马步舟师讨方国珍。

上谓诸将曰:“国珍鱼盐负贩,呰窳偷生,观望从违,志怀首鼠。今出师讨之,势当必克,彼无长策,惟有泛海遁耳。三州之民,疲困已甚,城下之日,毋杀一人。”《太祖实录》。

丁酉,朱亮祖进攻台州,方国瑛出兵拒战,我师击败之。辛丑,克台州,国瑛奔黄岩。

国瑛闻王师至,即欲遁去,其都事马克让自庆元还,言国珍方治兵为城守计,劝国瑛勿去,始乘城拒守,士卒往往逃溃。我师攻之,急以巨舰载妻子夜出兴善门,守黄岩。亮祖入其城,徇下仙居诸县。十月,兵至黄岩州,国瑛烧廨宇民居,遁海上,守将哈儿鲁降。《太祖实录》。

癸丑,太祖命御史大夫汤和为征南将军,佥大都督府事吴祯为副将军,帅常州、长兴、宜兴、江阴诸军讨方国珍于庆元。

国珍闻之益惧,遂乘大舶遁入海岛。和与祯引舟乘潮夜入曹娥江,夷坝通道,潜师出其不意,直抵车厩。《方氏事迹》。

己巳,朱亮祖攻温州,方明善挈家遁去。

亮祖自黄岩进兵温州,击败国珍部将,于城南七里破其太平寨,遣指挥张俊、汤克明攻其西门,徐秀攻东门,柴虎将游兵应援。晡时,克其城,获其员外郎刘本,方明善先已挈妻子遁去,亮祖分兵徇瑞安,枢密同佥谢伯通以城降。《太祖实录》。
亮祖阵于温州城南七里,明善将黄宗云、朱景达来降,亮祖纳之,授以元帅。时李文忠遣耿天璧将苏州兵抵温州太平岭下,方明善遣卫兵拒战,我师失利,宗云等叛去。明日,天璧复引兵攻之,明善来御,奋击,大败之,遂北至生娄门外,连破其太平寨。亮祖分兵急攻,遂克其城,明善遁去。宗云等复诣章溢降,溢怒其反复,戮之。

十一月癸酉,朱亮祖袭方明善败之。

亮祖率舟师袭败明善于乐清之盘屿,追至楚门海口,遣百户李德招谕之。《太祖实录》。

癸未,大明兵取庆元路。

汤和兵至绍兴,渡曹娥江,进次馀杭,降其知州李枢、上虞县尹沈煜,遂进兵庆元,府判徐善等出降。方国珍驱部下乘海舟遁去,和率兵追之,国珍以众力战,我师击败之,擒其伪副枢方惟益、元帅戴廷芳等。国珍率馀众入海,和还师庆元,徇下定海、慈溪等县。丁酉,和等兵至车厩,会降者言方氏已挈家入海,祯即引师追至盘屿,及之,国珍还师来拒,合战至夜三鼓,败之。国珍复挈妻子,弃其师而遁,尽获其战船锱重而还。遂下庆元,分兵戍之。乙未,和等进兵温州。

己丑,方国珍入海岛,太祖命中书平章廖永忠为征南副将军,帅师自海道会和讨之。

时方国瑛遣经历郭春及其子文信诣朱亮祖纳款。壬辰,方国珍部将徐元帅、李佥院等率所部诣汤和降。国珍见诸将皆叛,不得已,亦遣郎中陈广、员外郎陈永奉书于和乞降,又遣其子明完、明则、从子明巩等纳其省院及诸司银印、铜印二十六并银一万两、钱二千缗于和。《太祖实录》。

丙申,送方国瑛及其侄明善之建康。

朱亮祖兵至黄岩南槛,方国瑛及其兄子明善来见,汤和送之建康。《太祖实录》。

十二月,方国珍归于大明。

大将军平姑苏,缚士诚献京师。公以久疾不视事,又幕府宾客无所陈说,失朝贺礼,上怒,大军且压鄞。公忧惧不知所为,乃封府库,具民数,使城守者出迎,躬挈妻孥避去海上,使完奉表谢曰:“臣闻天无所不覆,地无所不载。王者体天法地,于人无所不容。臣荷陛下覆载生成之德久矣,安敢自绝于天地,敢一陈愚衷,惟陛下垂鉴。臣本庸才,处乎季世,保境安民,非有黄屋左纛之念。曩者,陛下霆击雷掣之师至于婺州,臣愚以为天命有在,遣子入侍,于时固已知陛下有今日矣。所谓依日月之末光,望雨露之馀泽者也。而陛下开诚布公,赐手书,归质子,俾守郡县,如钱镠故事。十年之间,与中吴角立,皆陛下之赐戢也。逮天兵下临吴会,臣尝上书,谓朝定杭、越,暮归田里。不意今年以来,老病交攻,顿成昏昧,而弟兄子侄志意不齐,致烦陛下兴问罪之师。方怀忧惧,未能自明,而大军已至台、温,令臣计无所出。虽遣使再三,而承诏之师势不容已。是以封府库,开城郭,以俟王师之至。然犹未免为浮海之计者,昔有孝子于其亲也,遇小杖则受,大杖则走,臣之事适与相类。虽然,臣一介草莽,亦安敢自绝于天地?故每自思,欲面缚待罪阙庭,复恐陛下万一震雷霆之怒,天下后世议者,不谓臣得罪之深,将谓陛下不能容臣,岂不累天地之大德哉!谨昧死奉表以闻,俯伏俟命。”上览表,趣公入觐。公至京师,上且喜且让曰:“若来何晚耶!”公即叩首谢罪。《神道碑》。
上始怒国珍反复,览表怜之,乃赐书曰:“吾当以汝此诚为诚,不以前过为过,汝勿自疑。”《太祖实录》。

辛亥,方国珍率其弟国珉见汤和于军门,和乃送国珍等赴京师。

凡得其部卒九千二百人,水军一万四千三百人,官吏六百五十人,马一百九十匹,海舟四百二十艘,粮一十五万一千九百石。《太祖实录》。
国珍实欲泛海,以风不顺,不得已归命。《月山丛谈》。

戊午,徙方国珍所署伪官左右丞、元帅刘庸等居于濠州。

洪武二年己酉十月,以方国珍为广西行省左丞,李思齐为江西行省左丞,俱不之官,食禄于京师。

洪武三年庚戌十二月,命方国珍子孙世袭指挥佥事。

洪武七年甲寅三月壬辰,广西行省中书左丞方国珍卒。

太祖命汤和攻庆元,国珍惧,十年不改正朔,下海避之。继又请降,惟侄方明善拒敌,后亦降。太祖以国珍既降,不念旧恶,授广西行省参政,起造千步廊一百间报功。其次子亚关献三郡海船水手数万,及建言沿海筑城立卫所防倭,太祖从之。《国初事迹》。
谷真朝毕,宣升奉天殿,赐以龙衣冠带,命于大臣班坐而宴。俞本《纪事录》。
上以公诚悫,遇之特厚,每赐宴飨,皆与功臣列坐。未几,有广西左丞之命,俾奉朝请。一日侍上燕,坐不能兴,舆至第,则成末疾矣。上数遣中使赐问,官其子礼广洋卫指挥佥事,完虎贲卫千户所镇抚,令得亲见之。已而疾革,上遣中使问所欲言,公指使者中坐,良久,曰:“臣荷陛下厚恩,无尺寸之功,而子孙椎鲁,绝不知人间事。幸陛下以臣故,曲加保全,则臣感恩九泉,为犬马报陛下矣。”言毕而逝。上亲御翰墨为文,命官致祭,皇太子暨亲王亦如之。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亦皆奉上旨临祭,成礼而去。先是,公病时,尝属诸子曰:“我即死,无归葬海滨。皇上遇我过厚,可求京城外之地埋焉,且使后人习于礼义。”及是,卜城东二十里玉山之原,礼部为奏请,上欣然可之。《神道碑》。
国珍与兄弟俱不知书,时佐其谋议者,同邑刘仁本、张本仁、郑永思、永嘉丘楠辈,惟丘楠颇廉慎,馀皆由州县胥吏进用,贪贿营私,无深虑远略。其兄弟子侄分治二郡,政刑租赋,率任意为轻重。侄明善居温,颇循法度。而兄国璋、弟国瑛居台,惟以买田、造舟、殖货,为富家计。及国珍降,其参佐皆被杖死,惟赦楠,仕为韶州知府。《太祖实录‧方国珍本传》。

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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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杨屿”,原本讹“屿”为“氏”,据《草木子》改,下同。
  2. “宣功”,原本讹“功”为“力”,据《草木子》改。
  3. “失望”,原本讹“望”为“赏”,据《草木子》改。
  4. “二月”,原本讹“二”为“正”,据《元史》卷一四三《泰不华传》改。
  5. “陈其可降状”,原本讹“降”为“怜”,据《元史》卷一四三《泰不华传》改。
  6. “内薄临城”,《适园》本作“肉薄临城”。
  7. “敕十数道”,原本讹“道”为“通”,据《草木子》改。
  8. “其兄弟宜捕而斩之”,原本讹“捕”为“拒”,据《诚意伯刘公行状》改。
  9. “文炳、真陈兵城中”,原本讹“真”为“直”,据《神道碑》改。
  10. “公舟师仅五万”,原本讹“公”为“兵”,据《神道碑》改。
  11. “所向辄披靡”,原本脱“披”,据《神道碑》补。
  12. “请奉元正朔”,原本讹“请”为“谢”,据《神道碑》改。
  13. “济户”,原本讹“户”为“氏”,据《嘉定县志》改。
  14. “陈友定”,原本讹“定”为“谅”,据《国初事迹》改。
  15. “四月”,原本讹“四”为“二”,《太祖洪武实录》卷一八吴元年夏四月己未条载︰“……上以国珍反复,以书数其十二过。”据改。
  16. “败亡由尔”,原本讹“败”为“敢”,据《太祖洪武实录》卷一八改。
  17. “临事而处”,原本讹“处”为“惧”,据《太祖洪武实录》卷一八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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