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军北伐宣言

国民革命军北伐宣言
中华民国15年(1926年)7月6日
发布机关:国民政府
版本:《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中国人民之困苦至今日而极矣:以言农人,则血汗所获,尽供兵匪之掠夺,预征特捐,有加无已,终年辛苦,不得一饱,鬻田卖牛,寝成失业,此犹侥幸者也。至如直鲁豫京兆等省区之农人,则兵匪所过,村里为墟,老弱死于沟壑,壮年多被俘掳,男为牛马,女被奸淫,其或能逃出虎口,幸保馀生,亦不过惶惶如丧家之狗,不操下贱之业,即作他乡之鬼而已。以言工人,则终日劳作所获,仅能苟延性命,既无馀资,又鲜保障,平时日日有失工之虑,灾患一至,不免沦为流氓之列;此时欲商无资,欲耕无地,不降为苦力,以逐渐消耗其性命,则直成饿殍而已矣。以言商民,则外被洋商售卖洋货、贩运土货之压迫,内受大小军阀土匪、苛捐重税及明抢暗索之剥削,鲜能获什一之利,而频蒙亏本之灾;驯至小资生意不堪损失,倾家荡产,比比皆是。以言知识界,则教者恒以薪金久欠,徒忧哺啜,而不能传其智能;学者每以匪患兵灾,断绝资斧,而无以进其学业;加以百业凋敝,虽属聪明才智之士,难免徬徨失业之忧;至于直鲁豫各省,年年烽火,学校关闭,小学教员沦为苦力,青年学生多成饿殍,更无论矣。其他各省军阀部下之军人,则多数本系农人工人,为求生计而投军者;然而投军之后,不但生计仍无可托,且为野心军阀驱而置诸死地,大好热血,不用以靖国难、救人民,乃徒以受军阀豢养之故,反用以屠杀人民,为军阀争功名、求富贵,世间惨事,孰有过于此耶?至于经营工业企业家,在从前固为社会上之富裕者,然至今日,则销场不佳,利益全无,工厂停闭,成本呆滞,即或勉强开工营业,而困于苛税勒捐,无法支持,即不投降于军阀,即乞灵于洋商,不但事业已非我有,资本则丧失大半矣。

总而言之,居今日之中国,除少数军阀、官僚、买办、财阀之外,全国人民入则有老弱待哺之忧,出则无立业谋生之地,行则逢掳身丧命之变,居则罹举家冻馁之祸,灾害深于水火,困苦甚于倒悬,凡此皆帝国主义之侵略及卖国军阀之窃权之所致也。帝国主义经济上之侵略,其剥削之巨,岁辄万万,数十年来未尝或息也。迄中国之人民膏血已尽,仅存皮骨,彼为债主,我为债户;彼不劳而坐获,我终日充牛马;彼为经济的主人,而操命令指挥之全权;我为经济的奴隶,而居被驱使之地位。帝国主义在经济上剥削中国之不足,更在政治上利用万恶之卖国军阀,造成笔难尽述之罪恶。帝国主义者既使军阀窃取政权,又使军阀盗卖国家;既使军阀永演阋墙之争,令吾民受尽兵刀之苦,更嗾使军阀压迫革命运动,欲吾民永无自决之日;既使军阀式的政治发生土匪,更使土匪变成军阀,军阀生生不已,人民困苦无穷。以军阀为刀俎,以吾民为鱼肉,如此则无怪乎中国农民不能安于乡,工人不能安于市,商民不能安于行旅,知识界不能安于校舍,军阀下之军人恒辗转惨死于连年之内战,甚至经营工业之企业家亦惴惴不能一日安其生也。

帝国主义侵略之程度日益加深,军阀之暴虐日益加重,则中国全国人民之困苦,自然日益加重。近者北方军阀混战经年,北京政府已不存在,我中国中部及北部人民,不但无好政府,而且亦无恶政府;不但无从减少既有之痛苦,亦且无法减轻新痛苦增加之速度。继此以往,指顾之间,不难使数千里土地变为荒墟,数万万人民化为虫沙,岂但政治的及经济的奴隶而已。本党于此时机,熟察前因后果,深知中国人民困苦之根本原因,在帝国主义及其工具卖国军阀;深知目前中国之唯一需要,在建设统一政府。统一政府成立,则外足以抵抗帝国主义之恫吓压迫,内足以杜绝军阀之祸国殃民。

统一政府不成立,则外祸益烈,内乱益甚,中国人民之困苦,亦将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中国人民将无噍类矣。

本党从来主张用和平方法,建设统一政府,盖一则中华民国之政府,应由中华人民自起而建设;一则以凋敝之民生,不堪再经内乱之祸。故总理北上之时,即谆谆以开国民会议,解决时局,号召全国。孰知段贼于国民会议,阳诺而阴拒;而帝国主义者复煽动军阀,益肆凶焰。迄于今日,不特本党召集国民会议以谋和平统一之主张未能实现,而且卖国军阀吴佩孚得英帝国主义者之助,死灰复燃,竟欲效袁贼世凯之故智,大举外债,用以摧残国民独立自由之运动。帝国主义者复饵以关税增收之利益,与以金钱军械之接济,直接帮助吴贼压迫中国国民革命;间接即所以谋永久掌握中国关税之权,而使中国经济生命,陷于万劫不复之地。吴贼又见国民革命之势力日益扩张,卖国借款之狡计,势难得逞,乃一面更倾其全力,攻击国民革命根据地,既使匪徒扰乱广东,又纠集党羽侵入湘省。本党至此,忍无可忍,乃不能不出于出师之一途矣。本党敢郑重向全国民众宣言曰:中国人民一切困苦之总原因,在帝国主义者之侵略及其工具卖国军阀之暴虐。中国人民之唯一的需要,在建设一人民的统一政府;而过去数年间之经验,已证明帝国主义者及卖国之军阀,实为和平统一之障碍,为革命势力之仇敌;故帝国主义者及卖国军阀之势力不被推翻,则不但统一政府之建设无希望,而中华民国唯一希望所系之革命根据地,且有被帝国主义者及卖国军阀联合进攻之虞。本党为实现中国人民之唯一的需要,统一政府之建设,为巩固国民革命根据地,不能不出师以剿除卖国军阀之势力。本党为民请命,为国除奸,成败利钝,在所不顾,任何牺牲,在所不惜。本党为求遵守总理所昭示之方略,尽本党应尽之天职,宗旨一定,生死以之。愿全国民众平日同情于本党之主义及政纲者,更移其平日同情之心,进而同情于本党出师,赞助本党之出师,参加本党之作战;则军阀势力之推倒,将愈加迅速,统一政府之建设,将愈有保障,而国民革命之成功,亦愈将不远矣。

统一政府建设万岁!

国民革命成功万岁!

中国人民自由解放万岁!

中国国民革命军万岁!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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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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