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寔录/大南寔录正编第六纪附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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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例 |
启定七年十一月初六日,国史馆总裁纂修臣等奏:窃惟一代之君,必有一代之寔录。寔录与史,详略不同,而凡例则一。我国朝《列圣寔录》,每朝各为一纪,自第一纪至第六纪,业已取次恭修,现各装潢成帙,登之皇史宬矣。仍奉炤历史凡例,成君有庙号者为正编,无有庙号者不得列为一纪,附于前纪,曰:附编。咸宜元年,钦修《翼尊英皇帝第四纪寔录》,奉准以朗国公附于纪末,称为废帝。成泰六年,钦修《简尊毅皇帝第五纪寔录》,奉准出驾附于纪末,称咸宜帝。此系廷议佥同,奉准遵行,凡例具在。成泰、维新事亦类是,兹奉《景尊纯皇帝第六纪正编》成帙,请续编成泰、维新附于纪末,以备年次。惟其事较与朗国公、出驾均为权臣所迫者不同,附编体例当作如何称,〈或称废帝,或称所降封之爵。〉臣馆莫敢率拟,辄敢声叙,候奉裁定。
朱批“著奉准仍称废帝,从寔附编为合。至如封爵,是朕亲在念,不得不以恩意慰之,盖欲尽其怜念耳。钦此。”
臣胡得忠
臣高春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