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寔錄/大南寔錄正編第六紀附編/表
< 大南寔錄 | 大南寔錄正編第六紀附編
◄ | 大南寔錄正編第六紀附編 表 |
► 凡例 |
啓定七年十一月初六日,國史館總裁纂修臣等奏:竊惟一代之君,必有一代之寔錄。寔錄與史,詳畧不同,而凡例則一。我國朝《列聖寔錄》,每朝各為一紀,自第一紀至第六紀,業已取次恭修,現各裝潢成帙,登之皇史宬矣。仍奉炤歷史凡例,成君有廟號者爲正編,無有廟號者不得列爲一紀,附於前紀,曰:附編。咸宜元年,欽修《翼尊英皇帝第四紀寔錄》,奉準以朗國公附於紀末,稱爲廢帝。成泰六年,欽修《簡尊毅皇帝第五紀寔錄》,奉準出駕附於紀末,稱咸宜帝。此係廷議僉同,奉準遵行,凡例具在。成泰、維新事亦類是,茲奉《景尊純皇帝第六紀正編》成帙,請續編成泰、維新附於紀末,以備年次。惟其事較與朗國公、出駕均爲權臣所迫者不同,附編體例當作如何稱,〈或稱廢帝,或稱所降封之爵。〉臣館莫敢率擬,輒敢聲敍,候奉裁定。
硃批「著奉準仍稱廢帝,從寔附編爲合。至如封爵,是朕親在念,不得不以恩意慰之,蓋欲盡其憐念耳。欽此。」
臣胡得忠
臣高春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