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本夫既经外出则本夫之尊亲属其因奸妇恋奸情热听从奸夫和诱潜逃民事法上之权利亦被侵害当然可以独立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