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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统字第1230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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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230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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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媳受继姑串同嗣孙虐待拒绝自可请求给与养赡财产或证实嗣子不孝事实提起废继之诉并请返还继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