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268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267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268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269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覆判核准案件检察官上告经上告审将原判撤销发还更为审判应适用通常上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