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330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329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330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331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毁坏公共所有物应以他人所有论如因修缮必要之备而毁损者则仅涉及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