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統字第133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329號解釋 中國《大理院
統字第1330號解釋》
大理院統字第1331號解釋


1927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將大理院改為最高法院。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國大理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毀壞公共所有物應以他人所有論如因修繕必要之備而毀損者則僅涉及民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