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1576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575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1576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1577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关于省选法第九十条所称选举日应包括开票日而言如有指定管辖决定后起诉日期之声请即可认为有起诉之意思若在五日以内应由指定管辖衙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