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诉愿法所称达到系将处分书或决定书交付于应行收受人之义惟对于不特定人所为之处分虽仅张贴布告亦应以达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