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统字第31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314号解释 中国《大理院
统字第315号解释》
大理院统字第316号解释

1927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大理院改为最高法院。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国大理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盗匪案件适用法律划一办法之三前段所谓应依刑律减处徒刑系指刑律三七三条之犯罪依惩治盗匪法二条规定可依该法处死刑并可依刑律分别处徒刑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