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部十一 太平御览
卷七百五十五.工艺部十二
器物部一 

弹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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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观汉记》曰:安帝诏曰:“乐成王居谅暗,音阴。衰服在身,弹棋为戏,不肯谒陵。”

沈约《宋书》曰:晋平剌王休祐,文帝第十三子也。在荆州时,左右范景达善弹棋,上召之,休祐留不遣。上怒,诘责之。

《赵书》曰:冉闵收石遵,遵方与女子弹棋,兵至,杀之。

《梁冀别传》曰:冀好弹棋。暑夏之月,露首袒体,惟在樗蒱弹棋,不离绮𦈡纨之侧。

《世说》曰:刘真长始见王丞相,时暑之月,丞相以腹熨弹棋局,曰:“何如乃㵾!”吴人以冷为㵾,音楚敬切。刘既出,人问见王公何如,刘曰:“未见他异,惟作吴语耳。”王丞相遵也。

又曰:弹棋始自魏文帝宫内装器戏也。文帝于此伎特妙,用手巾拂之,无不中者。有客自云能,帝使为之。客著葛巾拂棋,妙逾于帝。

魏文帝《典论》曰:余于他戏弄之事,少所喜;惟弹棋略尽其功,乃为之赋。昔京师先工有马合乡侯、东方安世安、张公子,常恨不得与彼数子者对。

《艺经》曰:弹棋,二人对局,黑白棋各六枚。先列棋相当。下呼,上击之。

《弹棋经序》曰:弹棋者,仙家之戏也。昔汉武帝平西域,得胡人善蹴鞠者,盖炫其便平声。捷跳跃,帝好而为之。群臣不能谏,侍臣东方朔因以此艺进之,帝就舍蹴鞠,而上弹棋焉。习之者多在宫禁中,故时人莫得而传。至王莽末,赤眉凌乱,西京倾覆,此艺因宫人所传,故散落人间。及章帝御宇,好诸伎艺,此戏乃盛于当时。

《弹棋经后序》曰:自后汉冲、质已后,此艺中绝。至献帝建安中,曹公执政,禁阑幽密,至于博弈之具,皆不得得妄置宫中。宫人因以金钗玉梳戏于妆奁之上,即取类于弹棋也。及魏文帝受禅,宫人所为,更习弹棋焉。当时朝臣名士,无不争能,故帝与吴季量吴质,字季量。书曰:“弹棋,间设者也。”

又曰:弹棋者,雅戏也。非同乎五白枭橛枭橛并樗蒱彩。之数,不游乎纷竞诋欺之间,淡薄自如,固趋名近利之人多不尚焉。盖道家所为,欲习其偃亚导引之法,击博腾掷之妙,以自畅耳。

又曰:唐顺宗在春宫日,甚好之。时有吉达、高𬬩、崔同、杨愿之徒,悉为名手。后有窦深、崔长孺、甄、独孤辽,亦为亚焉。至于长庆之末,好事之家犹见有局尚多解者。

后汉蔡邕《弹棋赋》曰:夫张局陈棋,取法武备。因嬉戏以肄业,托欢宴以讲事。设玆矢石,其夷如砥。釆若锦缋,平若停水。肌理光泽,滑不可履。乘色行巧,据险用智。

魏文帝《弹棋赋》曰:局则荆山妙璞,滑如柔荑。棋则玄木北干,桑树西枝。象筹列植,下据双螭。

王粲《弹棋赋》曰:文石为局,金碧齐精,隆中夷外,理致肌平。

晋傅玄《弹棋赋序》曰:汉武帝好蹴鞠。刘向以为蹴鞠劳人体,竭人力,非至尊所宜,乃因其体而作弹棋以解之。

儒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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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魏书》曰:侍中游肇,性谦廉不竞。曾撰《儒棋》,以表其志焉。肇述儒棋曰:“儒棋者,盖博、弈之流,所以游思于文,亦犹投壶之习武也。故圣人因物设教,有实有权;情礼称宜,有张有弛。孔子云:‘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若夫井公之对周穆,叔卿之接许由,此或示存,恐非有待。然则君子之处世也,岂遂耽于所适,徒费时日者哉!至于几杖槃鉴,犹载铭戒;矧乃谐神之器,而不加劝也?但古之为玩者,莫不竞进其功,塞杀与乐,殊途异势,并传于时,未有以谦退为胜,通生为乐者。故因暇隙,聊复措意,此即儒棋之一名。盖游艺之所统,本诸谦净;诠名撰德,略依儒行;起舍遵道,轨法中庸。时然后玩,人不厌其游;让而后胜,人逾惬其负。矜勇所以知残,冲逊以之弥隆。岂惟崇谦止竞而已,谅亦阶善全德之所因矣。积名会理,其殆庶几;致泥之戒,宁不愧乎?”

《儒棋》曰:投二,方二分六彩也。智一、礼二、仁三、义四、信五,各法生数,所以记彩而行于道,岂惟名义而已,藉物以为差也,行数无准,名显义耳。进退之异,惟有枭伏;棋十,生成之数,亦不是过,白黑半,各用五分。方五分长寸。分寸所以记法。善六、敬七、德八、忠久、顺十,各据成数,所以记算,而兼名义。名义虽异,亦符五德,阴阳配合,数尽也。方局尺五,周道四十,其用三十六。取舍途异。四维之道,通数而棋。处恶其雅也。谦退为尚,故高彩者先投。耻为道也。彼此二位,谓之净;净者,谓仁义也。左右二道,谓之中。中者,谓礼智之道也。其净、中四道,彼此左右,互有二,不得相干。干则斗也。行棋之法,始附净起,转互相顺,终因净出。初不净出,必曲之者,避相涉也。通生为务,不存塞杀。志仁恕也。彩越净中者休,则立枭,枭者不伏。彩不会也。会净中者,枭折为伏,伏者不枭。行不越也。若彩虽会,而于彼拟以过之有棋则不得拟。非干彼者,则自居矣。居拟不同,以于彼也。行伏棋者,得异彩,依数而行。两彩同者,惟行一,常柔齐也。一谦者停,两谦退一等。贵重损也。行枭棋者,得异彩亦依数而行。两彩同者,尽行其数,鄙勇均也。一谦行一道,两谦者停。枭致异也。行伏不得行枭,行枭不得行伏。殊谦竞也。折枭伏者,皆从后定。重行终也。因彩而阅者,屈而申之。谓初得谦信也。缘行致累者,阅而通足,皆不限道数。进退皆尔。枭伏两阅者,但行于枭。先枭者进,耻之义,道尤多故也。行棋之体,不相凌触,所蹈皆灵,行务灵净,惟焚触斗。孤明自在,不以强弱生而惧也。绝于跪巧,而顺消息,审理中也。悉遇中道,胜负乃分。先枭后伏,验之于净,谦勇之辨,实标先后。处净不安,方显其竟。道枭若促,不尽二彩者,则全行伏。先后用亦防其为出,自贻全,进边之义成也。枭伏两少者,行于枭。示不尽彩,理无兼也。彼既出尽,此有不出者,即许以为胜者之算。以后退为胜也。若全未出,则为之虚投。损已益人,谦者所崇。次局负,仍先。枭勇故也。得十算立一爵,三爵立,则成胜矣。既尚冲净,岂假务于多算?但谦并见迹,故假以胜为名也。

击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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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名》曰:击壤,野老之戏也。

玄晏皇甫谧,号玄晏先生。曰:十七年,与从姑子果柳等击壤于路。

《逸士传》曰:尧时有壤父五十人击壤于康衢。或有观者曰:“大哉,尧之为君!”壤父作色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何力于我哉!”

《风土记》曰:击壤者,以木作之,前广后锐,长可尺三四寸,其形如履。腊节,僮少以为戏,分部如掷博也。

《艺经》曰:击壤,古戏也。

又曰:壤以木为之,前广后锐,长尺四,阔三寸,其形如履。将戏,先侧一壤于地,遥于三四十步,以手中壤敲之,中者为上。

吴盛彦《翁子击壤赋》曰:论众戏之为乐,独击壤之可娱。因风托势,罪一杀两。

角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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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曰:晋侯梦与楚子搏,搏,手相搏。楚子伏已而其脑,是以惧。

汉书》曰:武帝元封三年春,作角抵戏,应劭曰:战国之时,稍增讲之,以为戏乐,用相夸示,至秦,更名角抵者也。武帝大复增广之,至元帝元初五年罢。三百里内皆来观。

王隐《晋书》曰:颍川、襄城二郡,班宣相会,累欲作乐。襄城太守责功曹刘子笃曰:“卿郡人不如颍川人相扑。”笃曰:“相扑下伎,不足以别两国优劣;请使二郡更对论经国大理人物得失。”

《唐书》曰:裴矩,帝幸东都,矩以蛮夷朝贡者多,讽帝大征四方奇技,作鱼龙、曼延、角抵于洛邑,以夸诸戎,秋月而罢。

《西京杂记》曰:三辅人俗,每以赤刀为戏,汉朝亦取以为抵角之戏焉。

《汉武故事》曰:未央庭中设角抵戏。角者,六国所造也。秦并天下,兼而增广之。汉兴虽罢,然犹不都绝。至上,复釆用之。并四夷之乐,杂以奇幻,有若鬼神。角抵者,使角力相抵触也。

《广雅》曰:弹,行丸也。

《左传》曰:晋灵公台上弹人,观其避丸者。

《魏书》曰:齐王芳为帝,常喜以弹弹人。

《齐书》曰:桓荣祖善弹。登西楼见翔鹄,谓左右曰:“当生取之!”乃弹其两翅,毛脱尽,堕地无伤。养之,毛生后,飞去。其妙如此。

《隋书》曰:长孙晟,洛阳人也。有鸢群飞,上谓晟曰:“公善弹,为我取之。”十发俱中,并应丸而落。

《吴越春秋》曰:陈音对越王曰:“弩生于弓,弓生于弹,弹生于古之孝子。古者人死,投之中野。孝子不忍父母为禽兽所食,则作弹以守之。”故古人之歌曰:“断竹属木,飞土逐肉。”

《西京杂记》曰:韩嫣好弹,常以金为丸,一日所失者十馀。长安为之语曰:“苦饥寒,逐金丸!”京师儿童每闻嫣出弹,辄随之。望丸之所落,而辄拾取。

《庄子》曰:以隋侯珠弹千仞之雀,必笑所用至重,所取至轻。

又曰:见卵而求时夜,见弹而思炙。

《世说》曰:潘岳少时,挟弹洛阳道,妇人见之,无不连手萦之。

《谈薮》曰:齐萧遥欣为童子时,见一小儿左右弹飞禽,未有不应弦而落者。遥欣谓之曰:“凡戏多端,何急弹!此鸟自云中高翔,何关人事?”小儿感之,终身不捉。时少年士庶,竞为此戏。欣之一说,此戏遂废之。

又曰:梁王谓惠子曰:“先生直言,无得引喻。”惠子曰:“今有人不识弹,问弹状如何,答曰:‘弹状如弹。’则能了否?”王曰:“不了。”又曰:“弹状如弓,以竹为弦,可知之乎?”王曰:“知矣。”惠子曰:“夫说者欲人知之;无喻,则不知也。”王曰:“善!”

顾子《义训》曰:人有善于射而高于顾子,顾子曰:“子之射虽百中,犹不若我之一弹。”或曰:“何以为然?”顾子曰:“子之所射,老狸之皮耳;我之所弹,弹狐之心!”

《潜夫论》曰:怀丸挟弹,携手遨游,外不足防寇盗,内不足禁鼷鼠。

四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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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李秀《四维赋序》曰:四维戏者,卫尉贽侯所造也。画纸为局,截木为棋。取象一原,分而为二,准阴阳之位,拟刚柔之策,而变动无为,生乎其中。

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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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帝造象戏,王褒为《象经序》曰:一曰天文,以观其象天,日月星辰是也;二曰地理,以法其形地,水火木金土是也;三曰阴阳,以顺其本。阳数为先,本于天;阴数为后,本于地是也。四曰时令,以政其序,东方之色青,其馀三色,例亦如之是也。五曰算数,以通其变,俯仰则为天地日月星,变通则为水火金木土是也。六曰律吕,以宣其气,在子取未,在午取丑是也。七曰八卦,以定其位,至震取兑,至离取坎是也。八曰忠孝,以惇其教,出则尽忠,入则尽孝是也。九曰君臣,以事其礼,不可以贵凌贱,直而为曲,不可以卑畏尊、隐而无犯是也。十曰文武,以率其务,武修七德,文表四教是也。十一曰礼仪,以制其则,居上不骄,为下尽敬,进退有度可法是也。十二曰观德,以考其行,定而后求,求而后取,时然后言,乐然后笑是也。或外廷以报言,义存迁善;或黜退以贬过,事在惩恶。或以沈审为贵,正其瞻视;或以徇齐为功,明其纠察。得失表于隆替,在贱必申,怠敬彰于劝沮,处尊思屈。片善崇于拱璧,一言逾于华衮。

夹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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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经》曰:夹食者,二人黄黑各十七,其横列于前第四道上,甲乙迭推。二棋夹一为食棋,不得食两,不得边食。不由道则不行棋,入夹不取食。一棋为筹,赌多少随人所制。

于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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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经》曰:悁闷者,先布本位,以十二时相从。文曰:“同有文章,虎不如龙豕者,何为来入菟宫?王孙尽卜,乃造黄锺。大往就马,非类相从,羊奔蛇穴,牛入鸡笼。”

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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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纂文》曰:诡亿,一曰射数。

《梁冀别传》曰:冀好意钱。

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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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经》曰:子之多少,人之朋数,随戏者制。如十子争先,以落多为不妙。

汉书》曰:甘延寿,字君况,以良家子善骑射,试,为期门。以材力爱幸。

又曰:哀帝时,览,射武戏。孟康注曰:手搏为,角力为武。

左思《吴都赋》曰:壶搏。

掷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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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搜神记》曰:夏侯综为庾安西参军,说常见鬼乘车骑马满道,与人无异。常与人载行,忽牵人语,指道上一小儿云:“此儿正尔大病!”须曳,此儿果病,殆死。其母闻之,请综。综云:“无他,汝儿向于道中掷涂,涂盖砖也。误中一鬼脚;鬼瞋,故病汝儿耳。但以酒饭贻鬼,即差。”母如言,儿即愈。

《艺经》曰:以砖二枚,长七寸,相去三十步,立为标。各以砖一枚,方圆一尺,掷之。主人持筹随多少,甲先掷破,则得乙筹,后破则夺先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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