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卷四
战具类
作者:李筌 
卷五

攻城具篇第三十五○此篇旧抄本脱去,以 文澜阁本参张刻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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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人所不见谓之九地,见所不及谓之九天。是故墨翟萦带为垣,公输造飞云之梯,无所施其巧。所谓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孙武子曰:“具器械,三月而后成;拒城𬮱,三月而后已。”其攻守之具,古今不同。今约便事而用之。

轒辒车,四轮,车上以绳为脊,犀皮蒙之,下藏十人,塡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木火石所不能及。

飞云梯,以大木为床,下置六轮,上立双牙。有栝梯,长一丈二尺;有四棁,相去三尺。势微曲递,互相栝飞于云间,以窥城中。其上城首冠双辘轳,○原本误重“双”字,依《通典》百六十引此文删。枕城而上。

炮车,以大木为床,下安四轮,上建双陛,陛间横栝,中立独竿,首如桔橰状,其竿高下长短大小,○原本“竿”上误衍“高”字,依《通典》删。以城为准。竿首以窠盛石小大多少,随竿力所制,人挽其端而投之。其车推转逐便而用之,亦可埋脚着地而用。其旋风四脚,亦随事用之。

车弩,为轴转车,车上定十二石弩弓,以铁钩连轴,车行轴转,引弩持满,弦挂牙上。弩为七衢:中衢大箭一簇,长七寸,围五寸;箭笴长三尺,围五寸;以铁叶为羽。左右各三箭,次差小于中箭,其牙一发,诸箭皆起,及七百步所中,城垒无不崩溃,楼橹亦颠坠。○张刻本无此句,今依 文澜阁本。

尖头轳,以木为脊,长一丈,径一尺五寸,下安六脚,下阔而上尖,高七尺,可容六人。以湿牛皮蒙之,人蔽其下,○“人蔽”二字原倒,依《通典》乙转。共昇直抵城下,木石金火不能及,用攻其城。○张刻本无此句,今依 文澜阁本。

土山,于城外堆土为山,乘城而上。

地道,凿地为道,行于城下,因攻其城。每一丈建柱,以防崩陷,复积薪于柱间而烧之,柱折城崩。

板屋,以八轮车,车上树高竿,上安辘轳,以绳挽板屋上竿首,以窥城中。板屋○此九字 文澜阁本脱去,今依张刻。高五尺,方四尺,有十二孔,四面列布,车可进退围城而行于营中,远望谓之巢车,状若鸟巢。

木幔,以板为幔,立结橰于四轮车,上悬逼城堞,使趫卒蔽之,蚁附而上,石所不能及。

火箭,以小瓢盛油贯矢端,射城楼橹板上。瓢败油散后,以火箭射油散处,火立焚。复以油瓢续之,则楼橹尽焚。

雀杏,磨杏核中空,以艾内火实之,系雀足,薄暮群放之,飞入城中,栖宿积聚庐舍,须臾火发。

蜀䦆、铁錾,蜀䦆,短柄䦆也。○此“䦆”字依《御览》三百七十七补。铁錾,凿井錾城也。 此句原脱“凿”字、“城”字,并依《御览》补正。

守城具篇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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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人所不见谓之九地,见所不及谓之九天。禽滑釐问墨翟守城之具,墨翟荅以六十六事,○ 文澜阁本作“五十六”事。皆繁冗不便于用。其后韦孝宽守晋州、王偘守台城,皆约封胡子技巧之术。古法非不妙,然非今之用也。○张刻本作“然不宜于今也”。今述便于用者如左方。

浚隍。深开濠堑也。

增城,增修楼橹也。

悬门,悬木板以为重门。

突门,于城中,对敌营,自凿城内为暗门,多少临时,令厚五六寸勿穿,或于中夜,或于敌初来、营列未定,精骑从突门跃出,击其无备,袭其不意。

涂门,以泥涂门扇,厚五寸,备火。又云涂栈,以泥门上木栈棚也。

积石、积炮石,大小随事。

转关桥,一梁为桥,梁端著横栝,拔去栝,桥转关,人马不得渡,皆倾水中。秦用此桥,以杀燕丹。

凿门,为敌所逼,先自凿门为数十孔,出强弩射之,长矛刺之。

积木,备垒木长五尺、径一尺,小或六七寸,抛下打贼。

积石,备垒于城上,不计大小,以多为妙,充抛石。

楼橹,城上建堠楼,以板为之,跳出为楼橹。

笓篱战格,于女墙上挑出,去墙三尺,内着横括,前端安辖,以荆柳编之,长一丈、阔五尺,悬于椽端,用遮矢石。

布幔,以复布为幔,以弱竿横挂于女墙外,去墙七八尺,折抛石之势,则矢不复及墙。

木弩,以杨柘桑为弩,可长一丈二尺,中径七寸,两稍三寸,以绞车张之,发如雷吼,○张刻本作“巨矢一发,声如雷吼。以败队卒。

燕尾炬,缚苇草为炬,尾分为两岐,如燕尾状,以油蜡灌之,加火从城上堕下,使骑木驴而烧之。

松明炬,以松木烧之,铁索坠下,巡城点照,恐敌人乘城而上。

脂油烛炬,然灯秉烛于城中四冲、要路、门户,晨夜不得绝明,以备非常。

行炉,常镕铁汁𬬻,昇于城上,以洒敌人,土瓶盛汁,抛之,敌攻城不觉。

游火,铁筐盛火,加脂蜡,铁索悬坠城下,烧孔穴掘城之人。

灰杂糠秕,因风于城上掷之,以眯敌人之目,因以铁汁洒之。又云:眯目,○张刻本作“名曰眯目”,无下文十二字。因风以秕糠灰掷之,使不得视。

连挺,如打禾枷状,打女墙上城敌人。

叉竿,如枪刃,布两歧,用叉飞云梯上人。

钩竿有枪,两边有曲钩,○《通典》百六十引作“曲刃”。可以钩物。

天井,敌攻城为地道来,反自于地道上直下穿井邀之,积薪井中,加火熏之,自然焦灼。

油囊,盛水于城上,掷出火车中,囊败火灭。

地听,于城中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令人头覆戴新瓮于井中坐听,则城外五百步之内有掘城道者,并闻于瓮中,辩方所远近。

铁菱,状如蒺藜,要路水中着之,以刺人马之足。

陷马坑,坑长五尺、阔一尺、深三尺,坑中埋鹿角、竹签。其坑十字相连,状如钩锁。复以蒭草苇木加土种草实,令生苗蒙覆其上,军城营垒要路设之。

拒马枪,以木径二尺,长短随事,十字凿孔,纵横安括,长一丈,锐其端,可以塞城门要道,人马不得奔前。

木栅,为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山河险隘多石少土,不任版筑,且建木为栅,方圆高下,随事深浅,埋木根○《通典》无“浅”字。重复,弥缝其阙,内量长短,为阁道立外柱,外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内七寸,○《通典》作“七尺”。又立阁道内柱,上布板为栈立阑-{干}-竹于栅上,悬门拥墙,濠堑拒马,一如城垒法。

水攻具篇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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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以水佐攻者,强。水因地而成势,为源高于城,本大于末,可以遏而止,可以决而流。故晋水可以灌安邑,汾水可以浸平阳。先设水平,测其高下,可以漂城、灌军、浸营、败将也。○《御览》三百二十二引作“沉营杀将”。

水平,槽长二尺四寸,两头中间凿为三池。池横阔一寸八分,纵阔一寸,深一寸三分。池间相去一尺四寸,○ 文澜阁本“五寸”,《通典》百六十引作“五分”。中间有通水渠,阔三分,○《通典》、《御览》并引作“二分”。深一寸三分。池各置浮木,木阔狭微小。于池空三分,○张刻本“匡厚三分”。上建立齿,高八分,阔一寸七分,厚一分。槽下为转关脚,高下与眼等,以水注之,三池浮木齐起,眇目视之,三齿齐平,以为天下准。或十步,或一里,乃至十数里,目力所及,随置照板度竿,亦以白绳计其尺寸,则高下丈尺分寸可知也。

照板,形如方扇,长四尺,下二尺,黑上二尺,白阔三尺,柄长一尺,大可握。度竿长二丈,刻作二百寸二千分,每寸内刻小分,其分随向远近高下立竿,以照版映之,眇目视之,三浮木齿及照板黑映齐平,则召主板人,以度竿上分寸为高下,递相往来,尺寸相乘,则水源高下○《御览》“则”字下有“山冈沟涧”四字。可以分寸度也。

〈火攻具篇〉第三十八

经曰:以火佐攻者,明。因天时燥旱,营舍茅竹积刍穗军粮于枯草宿莽之中,月在箕、壁、翼、轸之夕,设五火之具,因南风而焚之。

推月宿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二十八宿四方分之,月二十八日夜,一周天行二十八宿,一日一夜行一十三度少强,皆以月中气,日月合为宿首。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东方七宿,共七十五度。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十度,危十七度,营室十六度,东壁九度︰北方七宿,共九十八度。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六度,觜二度,参九度︰西方七宿,共八十度。东井三十三度,舆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轸十七度︰南方七宿,共一百一十二度。

雨水,正月中,日月合宿营室八度,于辰在亥,为娵訾,于野卫,分并州,于将登明。

春分,二月中,日月合宿奎十四度,于辰在戌,为降娄,于野鲁,分徐州,于将河魁。

谷雨,三月中,日月合宿昴三度,于辰在酉,为大梁,于野赵,分冀州,于将为从魁。

小满,四月中,日月合宿参四度,于辰在申,为实沈,于野魏,分益州,于将为传送。

夏至,五月中,日月合宿东井二十五度,于辰在未,为鹑首,于野秦,分雍州,于将为小吉。

大暑,六月中,日月合宿星四度,于辰在午,为鹑火,于野周,分三河,于将为胜光。

处暑,七月中,日月合宿翼九度,于辰在巳,为鹑尾,于野楚,分荆州,于将为太乙。

秋分,八月中,日月合宿角四度,○原作“亢八度”,依张刻本改。于辰在辰,为寿星,于野郑,分兖州,于将为天罡。

霜降,九月中,日月合宿氐十四度,于辰在卯,为大火,于野宋,分豫州,于将为太冲。

小雪,十月中,日月合宿箕二度,○原作“十二度”,今以算改正。于辰在寅,为析木,于野燕,分幽州,于将为功曹。

冬至,十一月中,日月合宿斗二十一度,于辰在丑,为星纪,于野吴越,分扬州,于将为大吉。

大寒,十二月中,日月合宿虚五度,于辰在子,为玄枵,于野齐,分青州,于将为神后。

假如正月雨水一日夜半,月在营室八度,至后二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即至东壁五度,至后三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即至奎九度。顺行二十八宿,每日夜行十三度少强,二十八日一周天,其晦朔二日月不见,他皆仿此。○张刻本此下别为一篇,题《女式》,误也。今依 文澜阁本改正。《玉门经》曰:倍月加日,从营室顺数,即知月宿所在。假令正月五日,倍月成二加五成七,从营室顺数七宿至毕,他皆仿此。○自“《玉门经》”至此,旧抄本并脱去。以 文澜阁本参张本补。然东井三十三度,觜二度,恐将不定,故为通算以决之,而用五火之具。

火兵,以骁骑夜衔枚,缚马口,人负束薪稿草藏火,直抵贼营,一时举火,营中惊乱,急而乘之,彼静不乱,弃而勿攻。

火兽,以艾蕴火,置瓢中,开四孔,系野猪、麞鹿项下,爇其尾端,望敌营而纵之,使奔彼草中,器败火发。

火禽,以胡桃剖令空,开两孔实艾,以火系野鸡足,针其尾而纵之,飞入草中,器败火发。

火盗,选一人勇捷,语言服饰与敌同者,窃号逐便,怀火偷入营中,焚其积聚,火发,乘乱而出。

火矢,以臂张射及三百步者,以瓢盛火冠矢端,以数百端候中夜,齐射入敌营中,焚其积聚,火发,挥乱乘便急攻。

济水具篇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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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军行遇大水、河渠、沟涧,无津梁、舟楫,难以济渡。太公以天艎大船,皆质朴而不便于用。○原脱“质”字,“用”作“事”,并依《御览》三百六改。今随事应变,以济百川。○《御览》作“随事逐物,变化而用之,以济巨州”。

浮罂,以木缚瓮为筏,瓮受二石,力胜一人,瓮阔五尺,以绳钩联,编枪于其上,令长而方,前置板头,后置稍,左右置棹。

枪筏,枪十根为一束,力胜一人,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四分枪为一筏,皆去锋刃,束为鱼麟,以横栝而缚之,○原脱“栝”字,依《御览》补。可渡四百一十六人。半为三筏,计用枪一万二千五百根,率渡一千二百五十人,十渡则一军毕济。

蒲筏,以蒲九尺围,颠倒为束,以十道缚之,似束枪为筏,量长短多少,随蒲之丰俭载人。无蒲用芦草,法亦如蒲筏。

挟絙,○《御览》此下有“善水者”三字。以木系小绳,先挟浮渡水,次引大絙于两岸,立一大橛,急张定絙,使人挟絙浮渡大军。可为数十道,豫多备。○此三字,张刻本作“渡之”二字。

浮囊,以浑脱羊皮,吹气令满,𦃂缚其孔,缚于胁下,可以渡也。

水战具篇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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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水战之具,始自伍员,以舟为车,以楫为马。汉武帝平百粤,凿昆明之池,置楼船将军。其后马援、王濬各造战船,以习江海之利。其船阔狭长短随用大小,皆以米为率,一人重米二石,○张刻本作“一石”。则人数率可知。其楫棹、篙橹、楼席、○《通典》百六十“楼”作“帆”。絙索、沉石调度,与常船不殊。

楼船,船上建楼三重,○“船”字原本不重,依《通典》补。列女墙战格,树旗帜,开弩窗矛穴,置抛车垒石铁汁,状如城垒。晋龙骧将军王濬伐吴,造大船,长二百步,上置飞檐阁道,可奔车驰马,忽遇暴风,人力不能制,不便于事。然为水军,不可不设,以张形势。

蒙冲,以犀革蒙覆其背,两相开掣棹孔,前后左右开弩窗矛穴,敌不得近,矢石不能败。此不用大船,务于速进,○张刻本此下有“速退”二字。以乘人之不备,非战船也。

战舰,船舷上设中墙,半身墙下开掣棹孔,舷五尺,又建棚与女墙齐,棚上又建女墙,○已上七字原缺,依 文澜阁本补。重列战格,人无覆背,前后左右树牙旗、幡帜、金鼓,战船也。

走舸,亦如战船,舷上安重墙。棹夫多,战卒少,皆选勇士、精锐者充,往返如飞,乘人之不及,兼备非常救急之用。

游艇,小艇,以备探候,无女墙,舷上桨床左右随艇大小长短,四尺一床,计会进止,回军转阵,其疾如飞,虞候居之,非战舶也。

海鹘,头低尾高,前大后小,如鹘之状。舷下左右置浮板,形如鹘翅。其船虽风浪涨天,无有倾侧。背上左右张生牛皮为城,牙旗、金鼓如战船之制。

器械篇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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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之于事,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其相须如左右手,故曰:“器械不精,不可言兵;五兵不利,不可举事。”上古庖牺氏之时,剡木为兵;○《御览》三百三十九引此句作“弦木为弓,剡木为矢”。神农氏之时,以石为兵;《尚书》砮石中矢镞;○此伪孔氏《禹贡传》文也。《御览》引作“兵书”,盖误。黄帝之时,以玉为兵;蚩尤之时,铄金为兵,割革为甲,始制五兵,建旗帜,树夔鼓,以佐军威。

纛六面,大将军中营建,出引六军。古者天子六军,诸侯三军。今天子一十二卫,诸侯六军,故有六纛以主之。

门旗二面,色红,八幅,大将军牙门之旗,出引将军前列。

门枪二根,以豹尾为刃榼,出居红旗之后,止居帐前左右建。

五方旗五面,各具方色,大将军中营建,○“中”字依《御览》补。出随六纛后,在营亦于六纛后建。

严警鼓○旧抄本“警”作“誓”,张刻本又误作“禁”。今依《御览》改。一十二面,大将军营前左右行列各六面,在六纛后。

角一十二枚,于鼓左右列各六枚,以代金。

队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图禽,与本阵同,五幅。

认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图禽,与诸队不同,各自为识认,出居队后,恐士卒交杂。

阵将门旗,各任所色,不得以红,恐纷乱大将军。○“以”字依《御览》补。张刻本作“不得与大将同用红色”。

阵将鼓一百二十面,临时惊敌所用。

甲,六分七千五百领。

战袍,四分五千领。

枪,十分一万二千五百条,恐扬兵缚筏。

牛皮牌二分○二字原在“二千五百面”之下,依《御览》移置此。二千五百面,马军以团牌代四分支。

弩二分,弦三分,○按下文,当作“六分”,然《御览》已如此。副箭一百分。二千五百张弩,○旧抄本作“弓”, 文澜阁本作“弦”。今依《御览》改正,与上文合。七千五百条弦,二十五万只箭。

弓十分,弦三,○按下文,当作“三十分”,然《御览》已如此。副箭一百五十分。○原本误作“三十六只”,依《御览》改。○《御览》此字在句末,下二句同,与上条一例。一万二千五百张,弦三万七千五百条,箭三十七万五千只。

射甲箭,五万只。

生𨤽箭,○原本“𨤽”误作“缺”,依《御览》改。二万五千只。

长垛箭,弓袋,胡鹿长弓袋,○原本误作“张弓袋”,依《御览》改。并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副。

佩刀,八分一万口。

陌刀,二分二千五百口。

棓,二分二千五百张。

马军及陌刀,并以啄锤、斧钺代,各四分支。

搭索,二分二千五百条,马军用。

军装篇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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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军无辎重,则举动皆阙。士卒以军中为家,至于锥刀,不可有缺。

驴,六分七千五百头,鞍络自副。

幕,一万二千五百口,竿、梁、钉、橛、锤自副。

锅,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口。

干粮,十分一人一斗二升,一军一千五百石。

麸袋,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韦皮缝,可绕腰,受一斗五升。

马盂,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皆坚木为之,或熟铜,受三升;文澜阁本“二斗”。冬月可以暖食。

刀子、锉子、钳子、钻子、药袋、火石袋、盐袋、解结锥、砺石,各十分一十一万二千五百事。

麻鞋,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緉,摊子、𩍬𤁧子,各十分三万七千五百事。

桍帑、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子,各十分六万二千五百事。

諬床,十分一万二千五百领。

皮裘、皮裤,各三分七千五百领,或诈为蕃兵,用柳罐栲栳各三分○依下数,当作“二分”。五千口。

皮囊袋,亦得锹锤斧锯凿,各二分○已上张刻本但有“皮囊十分”四字。按︰“皮囊袋亦得”句,当属上条。一万二千五百事。

镰,四分五千张。

切草刀,二分二千五百张。

布行槽,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具。

大小胡瓢,二分二千五百枚。

马军鞍辔革带,十分○张刻本“三十分”。按︰当云“各十分”。三万七千五百具。

人药,一分三黄丸、水解散、疟痢药、金刀箭药等五十贴。○此条张刻本但云“人药一分,金疮药一分”;又另提行,云“马药二分”。

披毡、披马毡、引马索,各十分计三万七千五百事。马军无幕,故以披毡代。

插键,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具。

绊索,二十分二万五千条。

皮毛及连枝中半中皮条,○张刻本但有“皮毛皮条”四字。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条,备收贼杂使用。

右各队备办公廨,军装并须赍行,贮备使用,勿令临时有缺。

《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卷四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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