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斋集 (魏伯珪)/卷十九

卷十八 存斋集
卷之十九
作者:魏伯珪
1875年
卷二十

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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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弦新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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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以下设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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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邑学校儒生,只以门地选入,故门地高显者,虽无学悖乱,皆得入焉。卑微者,虽学行俱全,不得入焉。

其所谓“青襟之士”,不能通一经一书,固不足言。而甚者未尝读《千字文》,甚者或游荡酒色,甚者或淫恶妖悖。虽科艺之学,其粗通方向者,盖不能十之一。而有学业、行义者,又十郡无一人矣。及其终也,甚至于执纲受贿赂以济其私。鄙夫之希觊拔身者,遂攘臂而超入,其门地之选,又已蔑如矣。

于是乡曲间顽愚、无耻、好闹、贪啬之人,遂以庠序为薮、为窟,联朋挈俦,胁交瞬从,因以充口腹之欲、因以报恩怨之私。今日入乡校,明日走书院,什伍为群,迭奔竞突,途揖巷议,有若许大事不能已者然,侵虐校仆,勒立威权。今朝杀鸡烹狗,明朝作糕击鲜,腥俎饐豆,狼藉斋房。而醉谐淫谑,喧轰于明伦、复性之堂。遂互相排戛,迭售险猜,罚目通章,日无虚时,为鹰为狗,方雉方兔。于是士夫家自好者,耻之而不与焉;秀才辈自修者,苦之而不往焉。

当其释菜之际,俯伏兴拜,不中礼节,牲、醴、粢、果俱不蠲洁,而未尝以为异也。只以觅膰肉以疗蔬肠,窃烛跋以媚子女为能事。而其趋走献酌于五圣之位者,亦未尝知文宣王之为孔夫子也。至若经阁所庋经史,雨漏虫污,漫不知为何物,而房冷则藉之以为席,体疲则支之以为枕,太半为校仆辈裹肉之纸矣。甚者赌博投钱,甚者纳妓斋房,甚者为斗哄所激,数间明伦之堂,遂为议不入之地,而有满庭秋草寂无人者矣。

盖上自太学下至列邑,大抵皆然,而官师恬不为怪焉。呜呼!国家首善造士之地,若是其坏乱,而其所谓“虚文”者,亦未能具焉,乌可望成教、厉俗,以鸣王国之化也哉?

贡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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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文词取士,已非上古之法,而世季俗末,士习尤为轻薄,于其所谓“文词”,又不能实用其力。徒以月露吟哢,为世间之能事,骄肆矜傲,甘为之罪人。以此而贡于乡,以此而承君之官。其乱人国而败民俗,已无足怪也。

何况近世以来,其轻薄骄傲者,又变而为顽愚昏庸,而丧廉没耻,义理扫地,进修之志日堕,无厌之欲日长。幼而失学,目不识丁,长益浮靡,妄图荣贵。载贿苞货,奔走京乡,缔交官长,属托权贵,吮痈于元载,舐痔于似道。慂善贾之钱,而拍肩于马前之苍头;翘青云之袖,而瞬眉于屏后之粉黛。

于是其所谓“主司”者,才见数十金钱财,遂忘四百年王章;才见一二人私简,遂忘四百年国恩。及其知举之日,其所吃者,吾君之宠禄也;其所坐者,吾君之宠筵也。其肘后金章,手里彤管,何莫非吾君之隆恩殊渥也?而独其考取吾君之士,如无所事焉。和睡和醉,只索句头之隐语,但觅纸上之暗表。房具于邑妓,脚价于家奴。

于是甲乙长榜,苟非闾巷愚富之子,必是阀阅奔竞之儿。十个、五双,几何其能读《松坞史》第一卷乎?于是穷寒措大习文写字,开肆于棘围之傍,上下其价而贩卖之。噫!世道颓弊,一至于此哉?

至若京洛绮纨子弟,则其秀眼清眉,非不是丰然好个儿子也,而膏粱腐其肚,酒色淫其性。年几十四五,犹是乳臭、啼痕,而痰癖、风痹又从而乘之。此辈何尝读一卷书三十遍也哉?只以小少敏颖,剽窃闻见,吟风咏月谩称人体、人体,赫蹄胡草谬学苏眉山赵松雪。及至礼闱有事之日,则以山芎麹麦,暗换执事之充耳,玳簪珠履,勒赌穷乡之觚牍,兔窟于芹宫,狐裘于锦标。俄见通籍玉署,分符方面,尽是恋阿母之奶,而索梨栗于门东者也。

此类既知富贵为渠家所自任意,则吾君罔极之恩,何曾念到于醉梦里也耶?当时勋旧、世家因得计于朽株之易蠧,公然肆行,䩄不知愧。日弛月替以至于全榜几人,竟无一人以公道得者。甚至于预卖科题,唤价通衢,则向所谓“文词”者,犹不尽其道,而亦以至于无之矣,乌可望王国克生,而致君民于也哉?

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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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阀阅官人,已非先王之制,而我国则其弊尤甚。出身之初,已格以分馆,勘其仕路。门地卑下者,虽之器、之才,不得叙论经之列。家世高显者,虽阘茸之材、愚呆之流,辄使据台鼎之位。

是以膏粱子弟,幼习傲惰,长益轻浮。只知轻暖之可以安身,而不知稼穑之艰难;只知宝货之可以利己,而不知闾巷之怨咨。粉屏歌帷,浑忘国事之靡监,高台、突厦,浑忘民虞之孔棘。至其位登台列,则只患权柄之或失;职在铨司,则只恐苞苴之不丰。谏院宪台则疑缺。只是倾轧之章,要津清路,则经营只是门户之计。观其流水游龙,横骛紫陌,簪、绂之光,焜燿闾里。而其数仞之堂,方丈之食,侍妾数百人,从者数百人,丝毫莫非国恩。而彼辈固以为渠家所固有,故未尝念到于委质报效之义。问其家则乔木也,问其位则柱石也。已是击壤而歌之矣,吁!可痛矣。

若其地卑者,希觊零官,营求残禄,有才不得施,有策不得陈。虽或有奇伟、唐突之士,已为立仗之鸣马矣,亦将救命之不暇,安敢为国事哉?

且夫两铨、三司、八伯,俱为计仕、沿历之官。故为两铨者,汲汲于济姻旧、总货赂,而俄以例罢,则已自处以一品台监而窃觊鼎席矣;为三司者,汲汲于交讦夺、报恩怨,而俄以例罢、则已自处以银、玉清望而慢弄朝廷矣。

至于方伯,则吾未知其所任者何事,而今只为侈一身、营家产之一大好名位。方其在营也,日夜经为者,只是钱糓之息利而已。若其按风、布政之事,则初不经意,信手了当。及其考课,则虽赃污、昏酷,一姻、二旧、三贿、四阀,而几州几府,考皆上上矣,只以武官、地微者数人,快施下考,猛示公道,而初不问其政之善恶也。及其巡宣之际,则只视其酱味甘沈菜好而褒奖昏污,只视其妓不美筵不华而督过循良。其民事之艰难,风化之得失,漫不知何事,而只以双轿大盖,夸示大男儿风采于市童辈。才已还营,钱亦盈车。俄以例罢,则已备得几处好田庄而阶亦进于一品矣。

况暗行御史之设,尤是无谓。无异于以猫守猫,其不几于失肉之尤多也乎?且夫科目取人,已是末务。而膏粱子弟顽愚失学,又不及于是选,则遂巧做荐目,称以南行,历典州郡、遍试台省,若使其人诚有贤能,固善矣,彼粉儿、绮孩,何曾知食是夫耕,衣是妇织乎?

大抵诸般弊源,皆出于阀阅世官。噫!版筑饭牛亦自有王伯之佐,吾未见之门,世生也。父为吏部,则韩昶亦可做清宦;父为牛医,则黄宪犹不厕名流。乌可望九德咸事而成辅理之化也哉?

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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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国地形险隘,山多野小虽地方百里,其村闾之居,田畴之辟,不及中原三十里之地。而今画以为郡县者,或不能方二十里,其民户、田结之数,不足以当大州之一坊。而邑倅之迎送,衙卒之供顿,使客之支待,方物之进供,乡所胥吏之稍食,各具名色,依例责出,民力之凋残,势固然也。

是以大邑则民力舒而其弊多隐蔽、解弛,小邑则民力竭而其弊为刻促、稠叠。隐蔽则风化不遍,刻促则人心怨离。是则弊生于小,而大邑之弊,亦因是而起焉矣。且经界不圆均,或一边则不能四五里,而一边则馀百数里者有之。或付于邻邑,则道里便顺,付于本邑,则逾高山、大川者有之。是岂先王均邦国而纾民力,因山川而定经界之意也哉。

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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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稽姬周建官之数,已倍于,而六官之属,亦不过三百六十。自此以后,世愈降而官愈繁,政愈衰而职愈众。如唐贞观时,文武官不满二千,而开元末增至一万六千。自此渐增,以至于皇明,则两京之官,殆倍于是矣。

若夫东国则土地人民,本不及中国之一州,而建官则已倍于姬周矣。太半冗员,十日无一事,一月无一政。坐糜廪食、闲费餐钱,强分职司、烦立府寺,其胥吏之游食者,因此而又益众矣。

京官则或一人之所优治,而至有大小十馀员之官;外官则或一人之所优任,而至有大小四五员之职。既有是职,人各营私,则国何不寙且乏,而民何不穷且盗也?

○监ㆍ兵营之裨将、军官,州、府之座首、别监,皆是任公事者,而不列于官职之数,故人之自好者皆耻为之。而惟是地微逃役者、狡猾喜事者、贫穷无依者,褫入而竞进焉。为恶无近罚、为善无后名,且一经此任,其子孙世为累族,士大夫耻与之为列。以是而责其尽心于公事也,亦难矣。是以居是任者,必皆自处以名流之罪人,而只为苟营衣食之计。其贪叨罔利,伤风、乱政者,亦无足怪也已。

况乡曲杂类,缔交京洛,干谒权贵,则其所谓“秉国匀而操国衡”者,利其苞苴,属托官长,遂使顽交、无耻之类,冒居风宪之堂,恣行胸臆,莫敢谁何。噫!为国事者固当随弊通变,而今又从而乱之,无乃吾君四百年世禄之恩,反不及于细民夜苞之多情耶?

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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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国田野极窄。今以户额,准于田结,则一户不能当一结。而况户帐之见漏,又是十二三者乎?然而田它无制,豪富者或缘数百结而多多益办,则富益侈而贫益穷,势固然也。富者多藏、厚积,竞奢、犯分,贫者不堪租徭,流离死亡,此岂先王均田、制产之意哉?

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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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奴婢之制,无有定限,豪富者或畜数千口,而勒庇良役,作势乡曲。贫穷者或无应门之僮,柴水难给。至若公贱,则其政尤为纷扰。每推刷之际,刻刑酷罚,残虐生民,滥及良家。且若私贱之推赎,则其压良之弊,已无足言。而其挟官怙势,称以遗漏而叠赎,称以膳物而别征,称以旧主而渎侵,称以花名异同,年月差违而累兴词讼。巧立名目,百方侵渔,椎肤剥髓,罔有纪极,一齿贱案,百世贻祸。此岂先王一视同仁之义哉?

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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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用荫之法甚无谓。或以一世官爵荫及百世,或以士族荫遗今日,皆游食。遂并庇孽子、户仆,未尝一尺布、一粒米以裨国家,此前古所无之谬规也。大抵举一国民户,尽为军保,其兵力固难制南北强寇。况用荫之法既滥,图頉之弊层生?

其一,或一世登科略践仕路,则自其子孙,虽贱子贱孙,咸称两班。

其二,常民之稍有家产,希觊发身者,性稍俊迈,缔交两班者,皆耻为军保。

其三,豪势之家,胁勒官吏,庇其奴婢,虽放役者,一人签丁,遽以为耻。于是顽民猾汉,相与依归,为逋逃主。

其四,州、府、驿、镇之吏额失制,寅缘滥冒。

其五,各营之将官无制,纳钱托名,在家闲游。

其六,僧无度牒,任意出家。其为僧者,犹有寺刹诸般之役,其为婆塞者,逋亡无赖之类,啸聚影从,云撩雾屯,太半作盗贼。

其七,书院祠宇太多,滥签院生差备。

其八,氏族不明,冒称功臣后裔。

其九,士夫之顽愚嗜利者,称以修谱,刊印其父祖名字,放卖于曲巷富氓。凡狡猾多钱者,今日上京洛,买得一卷好谱,则明日入城府,頉下一门军役。

其十,乡曲狡谲者,或挟术法,或赍钱贿,游缔京华,干冒乡任。

其十一,富店,饶村,与吏辈作契防。

凡此数条,皆为痼弊。其馀存而作军伍者,盖不能十之四五。而就其中又除收布良役,则为正军结伍者,又不能十之一二。太半是流残、丐乞、逋亡、老弱,手不知擎弓,力不能举枪。又太半是虚名,而点考操炼之际,临时勒充。或监色以钱雇立,或胥吏换服点名,至有一人应四五名者。凡为官长者,非不知此弊,而亦恬不为怪。噫!脱有缓急,将何以应变欤?

大凡军额,无论束伍、收布,其饶实者半皆图頉,其签案者半皆虚名。甚者或有以鸡狗之名谬疤者,诚极寒心。此将柰何?至于京中都监所养,是待变之卒。而今都试时,亦以一人应三四名者有之,其中遍能诸技者盖寡矣。辇毂之下尚如此,则遐方下邑,亦足何言?至如边方镇堡,则军政尤乱,虚实相反,镇堡之单弱,本不足以捍御,而其弛废又如此,可胜痛哉?

○列邑军器,是何等重物?而节度使及守宰,等闲放弃,为监色任意偸弄。弓矢之精劲者,鸟铳之精好者,火药之𬊈炼者,皆受赂换出,其所存皆寙弓枉矢。至有无穴铳、无镞矢,其火药则都是尘土而已。铅丸则又是空簿而已,刀枪剑戟则铅钝绣涩,无一可用。

至于习操时,束伍所赍军器,则尤为钝废,至有无筋之弓、竹镞之矢,甚者至有木剑。其所谓“大将、中军”者,非不知之,而恬不为怪,其流之弊,将至于何等界也?

且习操时,犒军之物,太半攘窃,每人不过一杯酒,而酸不堪饮;不过一圆饼,而饐不堪食;不过一脔肉,而败不堪啖。甚者或称干犒军,而只以十馀分钱成样而已。

试射时赏布,亦太半攘窃,而只以十数匹木,依例而已。其试阵之时,则只委都、执事指挥,而其所谓“大将”则漫不知何者是方ㆍ圆、何者是风ㆍ云,而旗坛、绣幕,听军乐、拥幼艾而已,

至如骑士之军马,则半是临时雇立,半是二三齿生马。合数郡之别队,未尝有实马一匹,而官长亦置之不问之域。

噫!我国家轸念于武备者,果何如也?内而设五卫,外而置镇于各邑,皆是我祖宗密勿之远虑?而为今日之臣子者,縻祖宗之好爵,食祖宗之宠禄,以奉其妻妾,以大其门户,而独不欲发一虑、经一念,以为卫祖宗宗社之地。彼入黄阁据鼎席者,其或有思也否?阃外武夫之拥节旄行呼唱而已者,吾不暇深诛云尔。

武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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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选,尤无纪律,其科时用私之弊,不一而足。其一,多钱者,手不知操弓而货善射者代之,目不知武书而赂善讲者代之。

其二,闲良多出,空名户口,铸虚名以书塡,而或一人挂十馀单子,以期于必中。

其三,赂差备官,图得虚中正两。

其四,赂拾箭军,换矢换革。

其五,贫穷者得第而唱榜之后,放卖于富人,则赌之者遂高下其价,取其红牌,并与其父名而买。

此馀诡怪之弊,有难枚举,为达官者不惟不禁,又从助之。如武经讲,则没数先容一榜,无一人公道。噫!以此取武,将以之防边乎?将以之主阃乎?

且若势家子弟,或愚蒙失学,而体稍肥健,则谬奖以将才,遂与劝武出身,而优通仕路,历试阃外。噫!此辈皆以文学家世,既不能自成其名,则其人固可知也。长干大肚,只得善饭而已,何曾识得万人敌乎?大抵膏粱子弟,略有知识,依样诗赋,则阐之以文选。稍有膂力,愚钝无文,则荐之以武格,薄肉瘦骨,不文不武,则进之以隐逸,竟无一人不得列王官者。是何肉食之门,世世才俊之多也?

此近世科举既烦数,而武额因冗杂。人才得一张红牌,便皆希望好爵,而武弁既非时尚所重。铨司亦必须人事物,半世京洛,荡败家庄,妻子冻馁,笑侮丛萃。而其得与九品官、六品禄者,盖百不能一二,遂腹诽眦谤,怨恨彻天。初不若不与之出身,而使得为耕凿之民之为愈也,此岂所谓“无一夫不得之政”也哉?

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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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运之路,湖南则不过顺风四日程,岭南则不过六日程。其中间虽或有逆港险津,而随势候风,渐次以进,则湖南之船,大约十六七日可到京江岭南则未满三十日亦可达,而万无覆败之理。虽或遇盲风、逆浪,海天时候,沙工亦可预占而依泊。虽有不虞之败,亦百之一耳。然而近年以来,两南之船,每年告败者殆过半。

盖国初之法,以各邑座首领船,而今则不然。或以贫儒上京者,或以闲良游京者,或以猾吏有事于京司者,或以穷寒之要得税监米者,皆因请嘱,任意差出。此辈既无为公之心,只赌侥幸之利,故与格军同心作拏,百弊俱生。

其一,船人图避守令之私载及例添枪柄木、青大竹等物,行赂于乡所及船代将,遂尽费其格军粮。既发之后,一船几人,皆取食于装米,而酿酒群饮,击鲜取饱,狼藉糜费。才过十馀日,自度其必不准于上纳,则遂窃分其米,只载空石而故破之。

其二,京江船人以势家书尺,胁要沿海官长,赌载税米。而既发之后,或转粜他道,或中道窃攘而告破之后,亦依势免罪则故破之。

其三,海站点船时,例行情赂于津吏,所费渐多,上纳不准则故破之。

其四,京江船人以朽败之船,怙势胁载。既发之后,自度不能达则故破之。

其五,官长及吏属受船人赂物,頉免大船,而重载于小船,则自度其不能达而故破之。

其六,官长或能念民艰难,精其斛、槪,则船人嫌其无格外偸食之利而故破之。

其七,破船船人所到官,虽依例囚禁,而船人赂之以所盗之半,则皆为原赦。利重而刑轻,故无所忌惮而故破之。

其八,船人窃出装米,例于船上酿酒,而日夜泥醉,或不知风起、水沈而遂致沦没。

其九,格军之粮既尽于行赂,而所偸自不能不多,则恐其不准于上纳,不敢迟待风候,而冀其侥幸,排日趱进,遂遭风浪。

九弊既具,破船无岁无之,税米再征之弊,遂因此而叠起。其一,农民之纳税,磬其甁罂,称贷而益之者十之五六,而及其再征,则荡败家产,至于流离者,殆十之八九。

其二,船人虽不至于故破,其盗费既多,不准于京仓,则称以缩米,滥张虚斛。而赂得仓曹帖文,到付本邑,分征于民。

其三,船人既不故破,则所利不多,遂虚称有缩,赂得帖文,以赌白地罔民之利。

其四,两南之斛子,比之京仓斛子,本加其转耗之数,大约加入可一斗五升,则虽使船人略有所偸,本无不准之理。而格粮既尽于行赂,盘缠专靠于装米。是以捧税时,船人例赂监色,要必滥捧。而其所谓“都沙工”者,自检注斛,泛扫其槪。病氓残农,顿足旁观,搔首呑声,其监色恝尔无悯,而虽令宰亦怯于上纳之有缩,不敢谁何。

其五,两南之船虽大船,其新造之备,不过二三百,而放卖于京江,则价几至三倍。是以船人例多因此图利,而遂谬称上纳不准,卖船而益之,欺罔仓曹,图出缩米帖文。

其六,船人或不能虚张斛缩,则又谬称以米色不好,改舂而纳之,遂征其改舂缩。

凡诸弊端,不一而足,其终则都归于剥民。曲巷穷民,一年所佃,虽上农不过三十斗地,而三时作劳,粒粒皆辛,秋场所收,虽上田不过七十石。以此而纳两税、偿仓籴,衣食八口、接对宾客,偿农债、备农器,奉祭祀、经婚娶,服良役者纳良布,服贱役者输贱贡。又周应监、兵营及本邑诸仓主人及乡所面正、都将、里将、松监、户吏、书员、路监及六房诸吏等人,四时情赂,则其储存者几何?

明年播种之资,已不暇论,而其能免转死沟壑者,盖十不能五六。而又重以再征之税,则毒吏临门,朱牌火速,系绁耄倪,榜掠迫身。遂质妻卖子,以助船人之灿灿其服,则为人上者亦可以知所恤矣。

大抵列邑装漕以地土船者其弊十之四,以京江船者其弊十之九。而京江船人皆是大家之户奴,又是纳赂于大家之私房者也,数帖短简,钳胁令长,其势固不得不为之副应。况驳章下考,如响斯至者乎?

夫船人纳嘱请漕,则其弄窃之弊,不言可知。而其为大官者竟无一人觉悟。噫!其果不知之耶?况船人故破者,例必周罗行赂,图免罪偿,而岁久入蠲,则农民之见剥,亦不足言,而国家之内磬,将何以救之欤?其尤可骇惋者,破船拯米,是固不可食者,而其分给水站居民之时,吏辈又太半窃攘,为酒为糕,以为弄啜、胡吃之资。民之当纳正米一斗者,所分拯米恒不满一升。噫!其无用之物,犹嫌其无所用手,则有用之物从可知矣。

呜呼!满朝所颁之禄,其果非漕船所输之米欤?国禄之外,既自有私赂之可以侈口腹而奉妻妾者,则其瘠于国家之乏也,亦无足怪矣。

国法既令地土船漕运,则船人本不敢图免。而所在之邑,或不能逐年分番,以次发遣。一年所装,当用若干船,而境内诸船一并催令,待其情赂之多小而进退之。其大船则以富得免,而所备亦不些。小船则以贫当行,而难任其重载。大小相戛,情价愈高,猾吏因以得计,侵责罔有纪极,遂俱不堪命,移就邻邑。乃至有一邑无船户,虽欲不载于京江船,不可得者,诚可痛矣。

粜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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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邑粜籴之糓,其初则为生民助不给之资,而子糓一升,固非有剥于民者也。今时则民生之害,莫有大于此者。

盖民间官糓斗子,例入准印升一十有三。而以此斗十五作一斛,输之于仓,则其色吏剩器而取色,库吏剿槪而取落。作石之后,又罅窃之,筒注之,杂以尘沙而换出之。其分给之时,盖不过火印十馀斗,其甚者或不过七八斗。其杂以尘沙者,又非可食之糓,及其还偿,则又依例纳官斗十五,并耗而准之。此其为害者一也。

开仓之际,猾吏因缘偸出,多者或一年三四百石。至于六房之小吏、皂儓,吏辈之姻族,仓底之悍胥,无不私窃,而小不下十数石,皆拣出精好,只留其秏秕者以分民人。此其为害者二也。

吏辈偸食者,当还纳之日,则周行闾里,或丐贷或诱胁,收取其箕头秕壳,依数入库。而其后开仓,则又以是分之于民,而责捧精实者。此其为害者三也。

留库之糓,吏辈偸其新而留其陈,以至于秏朽不堪食,然后勒分民人,则大率一斗糓得烂米一升。此其为害者四也。

还籴之时,贫民之无糓者,远坊之难输者,多以钱防纳,而吏辈并计其脚价而取之,收聚秋场秕壳、仓中残落以充纳之。此其为害者五也。

吏辈偸食,既自不小,而又不及期准价,只刻捧于民人,椎肤剥髓,克期括敛。又从而再窃之,月添岁增,多者或至七八千石,小不下三四百。诸仓文簿太半虚套。及至凶岁设赈,则吏辈多付虚户,先取其精好者。寒民穷氓,削其成册,减其口数,蠲其斗数,才给一二等,仓已告磬。此其为害者六也。

或有贤明令宰,束吏督捧,则勒丐富氓,分征族、里,其贻祸甚阔,而甚者至于图罢其倅。此其为害者七也。

吏辈逋负者,例必瞒恳官长,把得好任,因缘作奸。此其为害者八也。

粜糓之略略分给,其初则欲使民支食之意也。而今一等所给,不过四五斗或一二斗,而计除一斛耗缩,则其所谓“五斗”,不过三斗。远民赍两日三时粮,费农时两日力,只得秕糓数斗,得不补失,其一二斗者则不足于粮赍之数。又益之以假贷,其佣奴雇仆,又胡费于道路饼、草之价。而开仓既频,吏辈则又喜偸窃之多路。此其为害者九也。

自乡所及吏辈以至面任,恣意偸食,或乘时贩转,至买田土成家计。而当还纳之时,则挟其公任之势,胁诱小民,收取钱糓,从空贩纳。民不副应者,官厄随至,故所在莫敢阻拒,不胜其苦。此其为害者十也。

列邑粜籴太多,监ㆍ兵营、统营秏糓,几至累千万,或十室之邑,积籴累万石,一户一年所分,或逾六七十石。田家一年耕作,倾甁罂空杼轴,又重之以称贷,纳之官仓,秏其半而食之。此其为害者十一也。

各营秏糓作钱时,营门勘定以一斛几钱,则仓吏加其钱而出之于仓胥,仓胥又加其钱而出之于民。穷民只因饥火之迫身,不暇问钱之高下,则吏辈坐收不赀之利。此其为害者十二也。

闾里猾氓缔交仓吏,偸出乱费。而还纳之时,则无计可偿,或囚,或逃,贻祸于族、里。此其为害者十三也。

诸般弊端,有难枚举,民之流离怨咨,太半由是。国家粜籴之初,岂知末流之弊,如此之甚也?畿湖贫寒士夫家,挟势请嘱,滥食格外粜糓,积年逋负,其弊有甚于猾吏,令宰有或征督,则论罢随至,此则游食怙侈之馀习。其弊将至于国不为国,亦将柰何?

宫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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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田野既窄,民产甚穷。诸般上供,虽总于一,犹患其繁。而今间之以宫屯、宫结,别置导掌,别置监色,布罗民间,挟势作拏。复结则折取其富实,监屯则虐肆其侵渔。且隐匿垦屯,太半私窃。

至于诸岛之收税,则其糓物、木花、鱼藿之属,收之于民者,不为不多,而其上入于宫家者,盖十之一耳,营私剥民之害,有甚于州府之吏。且如京中各衙门屯田之弊,亦与此同,取十于民,纳一于公,夫带公职而无私利者,固未之有也。

州府常任之有司,已不堪其烦,而今又重之以格外几人,使各营其私家,此岂非所谓“食之众”耶?宜其国益贫而民益穷也。

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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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量田分等、作结之法,诚至矣、尽矣。而亦因有司之循私,多有大小、沃硗之相浑,其弊不为不大。而至若陈田、川沙杂頉,则其蒙弊尤甚。虽募耕之令岁降,而杂頉之田有增无减,其弊之流,将至于何也?

盖列邑田结,皆使书员勘炼,而其初差出书员时,都书员请嘱于官家,行赂于首吏,然后得差。而属员则又纳赂于都书员,各视其坊面之大小饶瘠,上下其价。既差之后,磨勘灾结于监营时,各员又合聚情债,先容于营门,然后得勘。其前后所费,大抵俱不减百金。是则自上教之道也。于是成川于山陂、浦落于高原,换田畴而付灾,铸虚名而作结,受赂于富民而以实为灾,受赂于养户而抄实作夫,胁诱愚氓,预收防钱,而更征其米。分利监官,纳私豪势而固济其慝。

于是上自乡官以至六房诸吏及书员三族及各仓主人及面官、约正、里胥、劝农等人,皆得私结,多则逾于百结,小不下一二结。其巧计、好谋,兔窟、鼠穴,虽以为宰,难核其奸伪;为吏,难究其惠化。何况罔国饕利之徒,才得专城,先以田结为利己之别藏。上司所划灾结之数,私自玩弄,不令民知,奸吏辈看望颜色,恣用手段。太守窃钩,吏盗其牛,一宰食百,国失其万。

是以吏辈例于岁首,排得书员之任,则自其日酒食、鱼肉、衣服、器用,卒然丰美,任意花使。若都书员,则煕皥一室,旁及三族。以至明春结裹之后,家产成就之大小,又继手法之阔狭,故谚数素封,必称都书员。

通一国而率之,田结之入于国者,盖不过十之五六。凡自庙堂以至布政及令长,非不知此弊之至于斯。而如欲防塞,则其如自己之陇断埋没何哉?

救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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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之制,非不可行于今也,但人自不行耳。然之殁,制度已乖,末至于春秋以后,终不能仿其万一者,盖已三千年矣。

诸贤,为酌古通今之制,而亦为草野之公言而已。世遂以谈三代者为迂曲,诚未知果迂曲乎哉!人君诚能为三代之君,其安乐、富贵,豫大、声名,可谓无量。而古今几千皇、王,无一人悟此者,果是天数也。天不生是君,则虽柰何,柰何?非特三代不可复,两汉亦不可复,其如天何哉?

且如廷之臣,皆是董仲舒武帝虽欲不为谊辟,不可得,而天生百孙弘、千少翁以误之;宋朝之儒,皆程明道帝虽欲不为哲后,不可得,而天生百安石、千章惇以戏之。乃若之辈,是亦天生近可之人,依戴近可之君,以做小康之治,以息暂时之民而已。若使此辈忒守古训,非,不陈,非官,不议,言不用则纳履而去,当时之君,万无悔悟召还之理,而少康之治亦不能做矣。然则非无三代之制也,但无三代之君也,岂不惜哉?

若使帝、宗诚悟三代之为可乐,当时亦必有万董傅、千程子。然则非天之生孙弘介甫也,盖无董傅明道之君也。呜呼惜哉!仲尼管仲之器。然管仲之器小,故桓公能用之。若大则必不能用。桓公不过为湿朋宾胥无之君,而人不蒙免左之功矣。呜呼!果天乎?抑人乎?其亦莫之柰何已。

法久而弊,理之常也。然良法待人而行,及其弊也,人人可行,故愈久而愈行。见其愈行而以为当然,则不能变通。不能变通,则国亦随亡而已。

今此救弊之说,初非三代,亦愧两汉。但就弊法之末而为彼善于此之规,本之则无也。本者何也?人主之心也。人主苟存欲治之诚心,举法之人斯至,而百工一得之虑,皆为济世医国之良策,九德咸事,不患无法矣。又何必用此区区陋哉?苟无是心,此亦不可行,与官无异矣。虽然,且条陈焉。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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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邑建乡校,择邑中朝官敛退及生进中德行文学出众者一人为教授,以教生徒,每月朔设讲。大邑每朔三十人轮番,次邑二十人,小邑十人,各人三朔而遍,每人一年四讲。

学规用《白鹿洞规》及栗谷《隐屏学规》,凡书院学规并同。生徒愿恒留校中者听,大邑无过十五人,次邑十人,小邑七人,亦轮番以遍。

乡校守护户,大邑七十户,次邑五十户,小邑三十户,并除户、丁役。教授给复三结,勿以其家结充给,并取公结收纳,以为教授岁禄。每朔别有俸钱,孟冬朔朝,生徒各献岁币木半匹。

凡教授,邑宰皆待以宾礼,虽方伯巡到,勿令迎送,非有德行之过及自褫者,勿为轻递。大约一人以十年为限,若无可代者,虽三十年勿递。

列邑各面设书院,择本面人生进及贡士中有德行者一人为训长,若本面无人,择用他面人。以教生徒。每月朔望设讲,恒留者,大院十人小院七人,轮番如校。守护户,大院四十户次院三十户,并除户、丁役。

训长给复一结五十卜,以为岁料,每朔有俸钱,孟冬朔币木十尺、白纸一束。凡训长,官长勿差公任,非有德行之过及自褫者,勿轻递。以十年为限,无可代者,虽三十年亦可。

凡以秀才陞书院者、以院生陞乡校者,皆执贽以见师长。用雉及束修,或白绵纸一束,或䌷二十尺,或苎、绵。

各院立祠,祀面中先辈德行名于国中者,虽未及大贤,为一道宗儒,曾受朝家褒典者及孝行卓异旌门者及死节明白受褒者。此外不可轻许。必闻朝家,收道议、乡议,然后可祀。若无人则不必立祠。虽大贤杖屦乡外不许祀,从祀文庙者外勿赐额。但死节明白者,亦为立祠于殉节之地,与其本乡叠额无妨。

凡祭馔、腥牲、香币外,皆院中自备。位次,一庙之内,武西文东,或别立庙,文东武西。

乡校、书院之傍,皆立武学。武学生轮次试射,如文士之规,并属于教授、训长。其初陞,并执贽如儒士。每季冬下旬,以黄笔或墨丁、或纸束、或膳物为岁献,不拘多少。

凡择教授,邑宰先廉访可合者,注拟几人。而就乡校谒文庙后,会乡人朝官、生进、贡士以上五十人以上若未满五十人,则并会乡人老成者,必满五十人以上。于校舍。邑宰书所拟一人名,传视座中,然后以白黑碁各一授各人,使曹司一人持小盒,受各人碁子,泻之卓上计之,白多者入选。次次如之。假如先简三人,用三人中多白。择训长则邑宰就书院谒祠宇后,会一面人,受可否亦如之。凡白黑相半者从白。

白黑碁可否,其事则不雅,其义则甚薄。然若非以上,不得不尔。至如选士之际,尤不得不尔,犹胜荆围场屋纳卷封名,甚至割封也。若风俗若前汉之初,守宰如以上,学官如大贤,何必用此陋制,待人以薄乎?呜呼惜哉!又有一种义理,宁失于不尽善,不为此苟简,其意则好矣。然在上者若无诚心于淑世、成化,虽白黑碁,亦归文具,亦柰何、柰何?

教授、训长虽犯公罪,推问官吏不得拿入,待以可杀不可辱之义。其所成就生徒,多材德显著者,教授训长赏职擢用。其敛退难进者,就加崇秩,仍赐品禄。其道德隆重,为一国矜式者,秩至一二品亦可。且自古大都会,多出人才者,与峡、海邑僻陋者有间。假如潮州成就赵德则虽一二人,亦当赏师长,可以随宜酌定。

乡校财糓,官家区划本钱或官屯,以为养士之资及教授月俸。书院财糓,各面收立本钱,或出殖或买土从宜,各面额外丁钱,收置书院。凡书院财糓,岁抄磨勘于官而已,官长不得引用。其主守下人,亦面中可否择定,吏辈不得干预。

贡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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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贡士之法,心行为上,经术次之,才能次之,文章次之。笔法射艺计数之类,以兼备为全材。

心行,自儿时已可观者,心术也。虽外有温恭谨饬之貌,其心术有执拗猜忮咈人之性者,终不得为吉人,得志则必乱政亡国,虽通经有才,决不可用。况其馀文章之类乎?是以自入书院时,已谨可否,严辨之,则人自知戒,亦可变化气质,庶几为并生之俗矣。

经术,不但以读书之多为贵,专取通解义理、玩赜旨趣,有自得之味者。以《小学》、四书为先,次《诗》、《书》、礼经,《仪礼》、《周礼》、《家礼》等书。次《周易》、《春秋》,四传具。并兼治诸书,此以上皆入讲课,其馀百家,只听博览,亦许讨论。

才能,轻巧捷给,机警小黠,皆乱人也,决不可用。专取心解通达,经理事物。虽未兼备,有偏长出众者亦可。其自矜者,无论大小,决不可用。

文章,论为首,策次之,表、诰、箴、铭、颂次之,序、记次之,古诗次之,古词赋次之。今所谓“经义、书疑”永不用。论题一人是非若张良范增论,或一事是非若《东莱博议》。立论勿以奇异为主,但明其心术、处事合义与否,以平铺理胜为主。若诡激矫诬,务为异众者,文虽奇勿取。诗赋虽曰“无用”,然亦可以观其性、验其风俗,即先王陈诗、采谣之遗制,故不可废也。策题勿问虚谩无用,必问关于义理,切于经纶之事,勿张皇没紧。对策勿尚虚头中头,其逐条每靠义理,辨别是非,专主设救弊,如前汉对策上书之体。

表、诰皆开心达情之文,而欲巧其文,反漏实情者太半。况以项句钝锐缓急为拘,局促艰仄者,不足以尽其情,不足以感人心。凡文近体皆非,而表、诰尤失其本。表必取前宋已上,诰则取。箴、铭、序、记,尚,诗赋尚古体,近世科体回入题及勒定句数多少者,决不可用。

经书义致,先儒注解烂熳无馀。虽名士敷泻,更无别义。若撰别义,非徒无用,亦害人心。况预定规式,必欲相似,安有如此而可解圣经者哉?无益之甚者,决不可用。

生徒幼时,各教之里塾,自十三岁至二十岁,能通四书二经以上者,升之书院,而会一面人,以白黑碁取心术可否,虽童子,心术邪正已有公论。入书院。入院之后,累岁与人同处,则猜刻狠愎之性渐见。

每岁孟春,训长会院生读法,复核出猜忮害人及操身行事卑污者,面责之。三年不悛者永出院。若院生显有可出之迹,而训长徇私者,自官递训长。

每朔望,考讲所业书,置案记通不。试制述各体,未必一人偏长,各制所长。若强为各軆而芜拙者禁之。考其善否,亦记讲案。然后以讲案授诸生,使各于自己名下作圈,微细事有犯于乡约者黑圈,无犯白圈。虽人所不知之过,自念有愧者,黑其半圈。显有人所共知之过,而不自黑者众告之,告之而犹不自首者出院。既出而显有改过之实者还入。两入而三出,又年已三十者永出。每朔讲翌日试射,或大帿,间月或小革。亦记中否于讲案。

春三月备乡射礼,秋九月行乡饮酒礼。年十八以上至三十能通四书五经者,升之校,邑倅会乡老,取德行可否如例。经术制述虽皆准格,不合于德行可否则不许升,别簿录其名以待,其落于三度可否者,黜院归农。至年二十五,讲述终未入格,又多黑圈者,落院归农。讲述虽未优等,其中有德行心术及才能为众所推服者,仍留院,年满四十,别荐为贡士,直赴进士试,监司更加廉察特启。

每三年乡校选尤者,升之州如升校之规,自年二十五至四十。四十未升州者落校,而能自修孝友笃及睦姻者别荐,老而日进者赐爵。监司以升州生徒置籍,而岁岁详为廉察,记之名下。略分九等,至大比年,举第六等以上。大邑名都取第五等以上,僻邑陋乡取八等以上。大邑无过十二人,次邑无过七人,下邑二三人,咸聚监营。监司选其德望一等负省内重名者一人为宾,其次为介、为三宾、为众宾,具仪行乡饮礼。

自翌日每日二十人抽栍入讲,四书四经书中并抽签临讲,使之各自讨论,监司领听优劣,圈点于籍中,察其举止轻躁,言论诡激,媚悦纳谄者黜之。讲义别卓异而容仪端重,言动可观者取之。

既试讲,取入格者,以各体制述中三篇或四篇试之,取七等以上,不拘额数。明日行乡射礼,观其进退揖让之节,而以射中多少定次第,其力弱不及帿者射小革,分数同计。既试取书榜,贡之国学,谓之贡士。每试士时,监司停公务一旬二旬。

贡士榜式自乡升州榜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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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姓名,年岁,父名,居住,邑守姓名,试射几分。

心行,经术,识见,局量,才能,文章,笔法,身干。

二等

三等

监司姓名,押。

以八科注各名下,全备者为上。以至单一,而若非心行、识见、局量,馀科不得用单一。注以八科而必以射中为次第者,示之并用之贵,而以男子四方之志为荣也。若八科全而为射一等者,监司别启。其躁竞付势,交谒官长者,虽有八七科者,决勿取之。

贡士咸聚京师,分六所,以二品以上宰臣为座主,开座于庭西东面。郞官二人出门外,东西相向乡以邑分,京以部分。立。贡士分东西立,郞官揖,贡士答揖。三揖后郞官先入,分东西行,贡士随之。至庭各于其班重行西面立。无哗无倚,无簇立,无蹑后。其不如仪者,监察斥出之停举。立定再拜有唱。见座主。各于班中转身东西相向立,行相揖礼。其周旋拜揖之际,有威仪可观者,监察置簿记其名。考试后升一等。

试所预排坐席,贡士皆坐。贡士各带小童一名,赉试纸笔墨待门外,至是召入,各陪其主。座主出策问,对者勿拘迟速,各尽其才。试纸不糊名,收券除字号。日暮设庭燎,各坐皆燃烛。纳券者以次出,而其举动奔忙失操者停举,还出给试券。

座主与副、参官同议考批,尽三日详核。第四日又开场如初,出论、表、箴、铭、题。箴、铭、颂中一篇,表、笺、诏、诰中一篇。各以所长制纳,不许一人两题。又考批尽二日详核,然后次其等第,取六等以上。

合六所所取,大提学同三公两司官长再考,次其等第,甲科为及第,丙、乙为进士。其乡榜注八科全材者在丙、乙,升附甲科,心行、才能、局量、识见四科中无一而在甲科,降丙科。

出榜翌日,试射于泮宫,设乐备射礼。丙、乙科多中者,即赏资通籍,甲科极中者,超当品除职。甲科不中者,毕射行罚酌如仪。科后呼新来鬼服回刺之规,一切严革。

京中四学教授,以堂下官有人望者为之,每学教授各五人轮次。士大夫子弟十岁以上至十五岁,能通七书以上,分隶四学。每月朔会于学,行乡饮礼,望日行射礼,翌日抽签考讲。春夏一日无过三十人,冬秋无过十五人,轮次转签,一讲不再。如讲于朔者不再望。轮尽额数,周而复始。

六月十二月,择日试制述,论策以下各体,既收券,限五日考批等第。取六等以上记于讲案,犯科黜学之法,比乡学尤密。年十六以上能通诸经,有德器分数优等而少墨圈,以秀士陞大学。将陞白黑可否,如乡学而尤严。

名下注,一清约,二谦恭,三德行,四文章,五才能,六识见,七厚重,八爱人,右八科中,取四科以上。

每月司成,轮番逐日讲论。生徒亦逐日定数轮番。

月朔,大司成咸进诸生,抽签讲论,申以训诲。每讲,诸生入签不过二十,而不入签皆环听。月望,大司成试制述各体,使各呈所长。凡讲制时,司成以下官皆参助。及大比年,考讲述案优等,又取黑白可否,贡之礼围,如乡士。虽公卿子弟,不由进士,勿通仕籍,其勋亲嫡长在世禄之科,而不得进士,只授六品影职。死节嫡长不得进士者,授六品影职,给禄止其身。凡贡士免丁钱,进士并蠲户役,并止其身。

司成置六人,使一望轮次行功。每年六月、七月、十二月、正月勿开讲,但令课读课制。每三月、九月行射礼。京士榜下各注学教授及大司成名。

大司成、司成皆久任,厚其俸廪。有教训成效者,因以加阶增禄,以至一二品亦可。大司成久劳有望者,直迁冢宰或卜相,以重成均之职。然必令既富方糓,然后可以久任。

凡陞朝有异能殊功者,考其榜目,京则大司成司成,外则邑宰监司并赏爵,虽已死特赠。凡有罢软贪墨及他罪犯,大司成以下罚削。其贡举时挟私冒举,情状绽露者禁锢,但身死者勿追罪。

武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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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邑乡校傍皆置武学,各坊书院之傍皆立射院,各里置射亭。子弟年十五以上至十八,有膂力身干魁伟,能通《小学》、《史略》以上者,皆教之习射。自十八至二十五岁,择成材者,升之书院,而先取心行可否如儒生。

训长每朔试射置簿。讲武书及白黑圈及有过黜院,并同儒生。又取白黑可否,升之乡校。

教授四季朔试讲射置簿,大比年又取白黑可否,升之监司,监司又试讲射贡之京师,谓之贡武。

榜目如儒生。但注,一心行、二器局、三膂力、四识见、五身干、六才艺、七清谨、八文笔。全备为上,以至单一,而文笔不用单。若全备而武艺一等者别启。

凡武学每乡饮、射礼,与儒同参。贡武咸聚京师,试取略如进士。试之规,甲科为及第,乙、丙科为武士。考八科陞黜除职,并如进士亦同。射礼于泮宫,赏罚举主之法,并如文学。

乡里每户皆蓄弓矢,俾七十以下,皆于农隙习射。每春秋行射礼,其胜者自社仓有赏格。

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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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出身之初,以门地分馆院之法极无谓。但考贡榜所注,随材除拜。既至六品,则京官六品以上官各举一人,略如唐时举代之规。外而监司、守令各举一人,无问朝官、文武、生进,各注荐目,不拘门地,荐于朝。

两铨置荐簿录之,每当注拟,取其荐多者备望。京中则五人同荐,外方则五年连荐者为首。而铨长又审其可合之职而用之,仕版皆悬荐主。凡有异能殊绩者,赏其荐主,犯罪者罚其荐主。铨曹为人择官,违材授职,以致瘝旷误事及犯贪赃者,其时官长削夺。

○三公、六卿、三孤、六贰、两司长官、大司成、司成、八监司并久任,皆以十年为期。议政判书以二十年或没身为期,吏、兵、户三曹尤不当数改。监司有殊绩而民颂惠政者,就以陞秩,以至一品,如古者使相带平章、侍中之规。

守令皆以九年为期,连得上考者,就而加秩。郡邑无分内外美恶,皆文武交褫,虽边远镇堡,文、荫、武交递。有老亲者免瘴邑远郡外,文官无得择其美恶。凡文武官皆试治民,有声绩然后登庸,若家历试三辅、八相之规。盖人虽贤智,不亲民事,则不识闾里疾苦,虽欲寅亮天功,终不可尽善也。

官人以世,列于恶,讥其世卿,见于《春秋》,盖亡国乱政之弊源也。父子名臣,万古只四五家,祖孙名臣,仅计一二。而世主犹袭亡之迹,衰之兆而不悟柰何?此一段非法制可救,将付之天运而已耶?武臣尤当历试镇堡,有声绩然后可陞阃帅。况绮纨武弁,直任阃职,万万不可。

郡县坊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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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侯国分土,犬牙相制,固有要害。而我东州县亦用此法,只为民弊,无益邦政。大者无过方百里,次七十里,小者无下五十里,审山川之界,度远近之势,皆令疆域圆全。大约治所居中,其残隘小邑皆革之。约以五百户为一坊,大邑三十坊,小不下十坊各邑皆以蓝田吕氏规设乡约,教授为乡先生,各面训长,为面都正。条约一依退增损规。

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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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官正三品以下衙门,可合二、合三者,并省之。正以下至参奉诸职各监、寺不必俱置者,详度闲剧,或减半,或太半。五军门千摠以下至教练,并为阶资实职,给告身。每军门参用文章,文武皆大将自辟,文并用生进武幷用出身。计仕试材升迁。

外官革都事营将,而营将以邑守兼。革察访而驿政各付本邑丞,境内驿非一者,分付主簿。每十邑择务闲官,为诸驿都会官,监牧官并以土人除授。进士、武士拟,计仕升迁。

监、兵营裨将,皆自辟名流,参用文武,而职名用参军、长史之例。兵营千摠以下将官列邑千ㆍ把摠、哨官同。并同,而亦参用进士贡士有干局、韬略者,并为乡官实职,以为登仕初阶,考课升迁。而以幕下得人多少,断主将贤否,主将贪赃,幕下久任者,永坐荐主,赏罚如例。仕籍皆注主将姓名如科榜,以主将贤否,亦断士望高下。

列邑座首、别监之号,皆改以丞、主簿,为仕进初阶。并守令自辟,取治下人进士武士以上,并取营幕已经及朝官作散者,会邑人取白黑可否。差出材能清白有治绩者,邑中大小公议荐举,升朝职或外方。凡守令犯赃,久任丞簿同坐。丞、簿得人,守令加阶,丞、簿犯科,坐之如例。

兵ㆍ水使所在隶以郡县,而虞侯兼县监。虞侯并参用文武,边地佥使、万户权管,并参用文、武、荫。三窠文、荫未从武职者,不得为名流,士大夫家非文武并显,不得为名族。武臣专尚暴厉,乱杂无统及全不识字者,勿许三品实职及字牧之任。文臣罢软无才局者同。虽录勋荫,只授影职。凡乡官皆给代耕之禄如古制。

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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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之制,东国决不可行,以结卜均分可矣。然以户总照田总,则一户五十负犹不足,只以多不过定分数。实职二品以上二十结,六品以上十结,生、进、有荫以上六结。庶民、工、商、僧尼,以货财居积为富,勿许滥买田土。其隐匿逾制者,许人陈告,因以馀田给告者,告有服之亲,无论同、异姓勿施。山郡火田及各县赎田加倍。

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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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奴婢皆从母役,而良妻所生从父役。良产从良,似合法理,而人奴既得良妻之后,其心以为吾子既为良人,则吾为良人之父矣,骄傲自生,多背其主。其弊甚大,依古从父役是。公奴婢无论良夫良妻并从贱役。但良产从自愿一口许赎。私贱容有赎身之日,而良贱则无许赎之规,人情亦可恤,故良产一口许赎。然不自愿则否,只一子则否。亦待诸子女嫁娶然后赎其长子、女,长子、女虽已生孙,只赎其己身,则无赎从良。

无论公私贱,五子女成就者,长男一口无赎从良;八子女成就,二男口无赎从良;十子女成就,三口从良。此馀无过三口。无男只有女多数者,一女所生男从良。奴婢以多子女为患,有不举者,为此制以长其恩爱。公贱富实者能纳五石水田者,从自愿一口许赎,每加三石田加赎一口,无过三口。女子并勿许赎。凡纳田,是海堰川坊及干坪幷勿许。

凡贱贡虽十丁一室,无过三名。男女年已三十者,虽称同室,并各收。男女年已二十始收贡,六十老除。

常汉则遗弃儿收养外,无得买他奴婢。生、进、有荫以上,奴婢十户外无得加买,六品以上,二十户外无加买,堂上实职以上,三十户外无加买。盖三十户则虽为百户不异也,若多多益买则不可。

五岁前无父母,收养而年壮叛走者,边远公奴婢属定。七岁前有父母凶年遗弃,饥饿将死,收养而年壮叛走者,属公奴婢。其有至亲眷属,前则视,年壮招引者,杖八十,因征赎钱。但收养奴婢虽多子女,欲赎身者,只纳两口价,欲买纳代奴婢者,只代二口。

逃奴婢私贱,过六十年,勿许追赎,勿论兄弟、内ㆍ外孙,勿许再侵。公私贱五世服役者,男女间一子无赎从良。五世内隐匿现露者,不以五世论,凡无弟妹独身,并不许赎。

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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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制士出于农,兵依于农。凡年限已满,不贡于乡者,皆归于农。农民无一人非军,而马、步、水三色外,并除杂色军名。能骑射豪俊、力大者为马军,能炮射,精紧勇敢者为步军之正兵,残劣者为火兵,海边渔浦村习于舟者为水军。

凡军每名纳丁钱二两,而马军减一两。每户无过三丁,而次丁减一两,又次丁又减半。然父及次子为三丁,长子不纳丁钱。以上虽十子勿纳钱,但编军伍。父殁兄率弟,勿以次丁论。祖、子、孙三世同居者,其祖勿拘年老除,勿以三丁论。析居者虽十兄弟,皆以各丁论。年逾三十者,虽称同居,勿以次丁论。

凡男子十六岁以上不入于院、校者,无论丁钱纳否,并录军案。各里民户,编以什伍之法,伍长、队长、旗摠、哨官,并于其中择定。队内有逃故,无得越里代定。若本里无闲丁,虚其额以待,勿以一时便宜,取充于他里。

使各队、各旗平居相助相爱,其有猜狠倔梗不入彀率者,自里中喩之。不改,自面中教谕。又不悛者,除军案,自官倍收丁钱,盖性不驯者,不可以从事行阵,只得收钱,以补军资,亦所以教也。以没其身。各邑各面皆酌定军丁元额,其馀丁收置书院,以为操练、试才、支供、给赏之用。元额有阙,照数升补。各邑、各面军额皆分作三运,每年春仲,一运,院长操练。虽军少,一依场操正彀。操翌日,犒军试才,行赏罚。每年冬仲,一运,邑倅操、试如例。每年季冬,一运,节度使操、试如例。三年而三运轮次迭操。

每月千摠饬把摠,把摠饬哨官,哨官饬队长,每朔望率本队习技。每九年通考试才簿,超等者出身赏职,公私贱免贱,武夫免丁钱。九试皆下等者,加征丁钱一两,元无天才,每每居下者,降为火兵,升火兵之有才者。一队十人内,八人入格者,优赏队长;一旗三十人内,二十五人入格者,优赏旗摠;一哨百人内,八十人入格者,优赏哨官。自此推上千摠,皆如例,罚亦如之。

队长自有才干,善教一队者陞旗摠,旗摠陞哨官,哨官渐陞至千摠,千摠即为六出,除边将。其中特异者除守令,升至阃任亦可。须如此然后将卒相习而军政常修矣。或疑队长以至阃任,是局于国俗偏见也。卫青狄青辈,出于行伍而为名将,只在上者用之如何耳。岂不胜于绮纨子弟徒尚威猛,不习战阵,临难则先视走地者欤?

凡面操必令院长为主将者,此亦文、将并用之义,而使儒士入院者自少习于军纪也。古者在泮献馘,亦此意也。院长既当操、试,则不可无威仪。各面抄定好汉十名免丁钱,为院长使唤。每操练,具主将威仪用笞,须令将卒相习,赏罚相管。然后可以久而不隳,仓卒应变也。

必令千摠荐把摠,把摠荐哨官,哨官择旗摠,旗摠择队长。队长得失,上及主将,如一指疾痛,关于全身也。操、试苟非多多益办之材,御众极难。是以面操最紧于军政。练队以成旗、练旗以成哨,次次以上,则军无不精之理矣。

节度使操一运,免当年丁钱。有警先调发,次及第二第一。公私贱并如常民编伍。

实职朝官仰役者免操。若放役,同众军。

有荫以下仰役者,操、试依例,但俱免丁钱。

凡作队伍,必自父子兄弟,宗党、姻娅,朋友、切邻,汇分类从,必令平日情志相孚,声音相认,下自队长、旗摠,上至哨官、把摠,各谙姓名,互熟面目,然后可以成军。虽或全队有缺,勿以生涩参之。及有事调发,父子在籍者,子行父免,其累世独子,未有孙而父愿行者听。

○禁卫上番军,方三百里内充定,勿签远方。下番后在乡操、试如常。军,每三人分三番迭为保,二人资送一人,亦必以同面同乡作队,使相谙熟。

下自乡邑,上至省、寺诸保钱,如人吏保、工匠保、乐工保,司仆诸员之类。勿别立名色,倂以丁钱俵给。外方各营门代布亦同。

工、贾子孙世其业,不得为士。工匠名隶官籍者免丁钱。小少竹木造作,不在工例。一邑之用各工备,以大小邑分等,定工匠额数。而《大典》所载杂匠,不必列邑皆备。大约金、木、竹、土、纸、皮、笠、扇八匠,不可不备,皆有元额。

大贾本钱千两以上,独丁五两,二丁十两而止。虽十丁,止于二。本钱五千以上,独丁二十两,馀丁不计。万金以上,独丁三十两。小少行商以下如平民。

巫觋子孙亦不为士,而丁钱如平民。偎儡、山棚杂戏周流者,每丁纳钱三两于本官,受行引,到付行到官,每丁纳一两,受勿禁引,然后听行闾里。考核无引,收缚上官。

凡工、贾以下并免军,而巫夫则编伍操、试。

邑、驿人吏子弟并编什伍,操、试如平民,但无丁钱。

国俗以军保为贱役,一签军案,以为世累。平时则卑唾不齿,累及后孙,当乱则责其效死以报长上,甚无理也。官之法,本无此义。凡户籍有官职以下至贡士武士之外,皆书军名。如马军、步兵、水军之类。而士既出于是,则虽朝官,四祖若有军保,亦书以某军某,使军保不为可羞,而他日有发身之望。然后可以劝善而责忠也。工、贾、巫夫、马夫、院直、店主、漕卒,凡有户皆书身役,无一户泛称闲良者。

亲功臣嫡长孙荫止十世,支孙荫止玄孙。实职二品以上荫止玄孙。死节者无论官职高下有无,荫止玄孙,其官元是二品者,嫡长孙加五世。堂上官荫曾孙。六品以上嫡长孙荫曾孙,支孙减一代。八品以上荫孙。进士以上荫子。贡士己身免签。孝子、顺孙荫其长子至曾孙。烈女与死节同。

凡系除役村里,如地境使星支待及店村之类,不得不除役。只免丁钱,作伍操、试,皆如他民。然酌宜定其额数,不得滥冒为逋薮。

工、贾大富累世者,生子俊秀,而欲通士籍者,许以财补军需及赈饥,而入武学试可否,有武艺者为贡武通籍。自其子随材入书院,而详试心行,快免鄙细之习,然后许入。大富累世而后禀生完厚,八九岁时,利心未痼,因以入教,鄙吝自少。若年过十五,则亦染其习而不可教矣。

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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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漕仓处,自仓装发,无漕仓处,各于其海仓装载,百里内定都会官,一时俱发。无论漕仓与各都会官,每二万石为一纲,以水军节制使一人领之,须择有威棱、干局者为之,船人杖六十以下自断。

都沙工一人熟谙水路险易、风候天气者为之。每船沙工粮倍格军,都沙工粮倍沙工。凡一纲善运,节制使超一阶陞职,都沙工别赏,沙工、格军犒馈。都沙工,五年善运,授堂上资,七年加料,十年除水军万户。

凡破船死二人以上为实破,死一人及全不死为故破。一纲内一船实破,节制使罢职,都沙工徒二年,本船沙工杖五十。二船以上,次次加罪。遇大风,一万石以上破没,都沙工杖流,限己身,节制使罢职永不叙。故破一船,节制使杖流,限己身,都沙工征米几分,杖一百远流,本船沙工籍家资枭,格军征捧米糓后,边远驿奴婢充定。入江口,遇沙堆,船垫破,虽人不死,以实破论。

沿边乡船,轮次漕载。六百石以上至千五百石俱可。本邑所隶不足者,用邻邑船充之。大摠分三番,而数不足者,官造定船主给之。

各宫房、监、寺米添载之弊甚大,而宫、寺皆系之地府,则不必更论。

粜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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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邑随其户数多少,大约储每户三分糓,春秋合为四分。如万户储春秋糓各二万石,每留二、粜一。米四斗视租一石,黄豆六斗视牟一石。分给,除凶年赈糓外,每等一户全给一石。各一统给五石,则统中自有五等户,差等分食,贫富平均,偏困、虚户、逋负、成册换弄,诸般弊端,不待用力而自无矣。

各面置社仓,以储救荒待变之糓,而随面户数多少,储每户二分糓,留一分、粜一分。而凶年以一分减价而粜,丰年以一分增价而籴。只社仓用此法,官仓则否。各社仓该面副正主之。其色库以面中人大小可否差出,有不称任,面中合议褫差。副正、色库皆有常料。详乡官条。

春秋糓物,磨勘于官,但官家不得侵预,吏属不得私干。副正若不顾面中可否,以请托差色库及弄奸糓物者,褫副正永黜面。经凶后元会欠缩,以《大典》贸糓诸条充数。各邑治直属面官仓外,亦置社仓。凡社仓规约,用朱子栗谷定规。

无论官仓、社仓,大体留三年之陈,每转换改色。虽是常规,然东方糓物虚软易败,遇大丰糓贱。官仓年例分粜外,直令一户输一石、换一石。别抄富户,特加石数,自稍富五石至大富三十石而止,稍富以下饶户勿论。抄富户法,用白黑碁可否。社仓则量宜加常平粜籴之数,以易旧朽。

田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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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政之中,量田最难。方其打量,先怕见欺,节目过于严苛,不饶刑杖。故凡惜身命、饬行义者,图避有司之任,虽小民亦然。其奉令行公者,苟非贪顽徇利及自弃身命者,不肯为也。是以防奸愈深而欺伪益滋,邦无所得,民受实殃。

其或畏罪审慎者,大约以损下益、上为事,则尤为生民无穷之害。殊不知宽以待民,但示以不欺之义,务在择人。上自均田使及守令,皆以恤民、奉公为念,柬选有司,各得其人,则设令一等降为二等、十尺减为八尺者,往往有之,犹胜于肥公而病民。况不得人者,奸欺尤甚,而民国俱病者乎?

○凡平原沮洳不田、不畓者及碛砾及山趾以上,并勿打量。沮洳、碛砾,但标四方,通计几尺。大山则犯标纪山名。残山则称残山,并为续田火田,随起随税如例。凡田结,勿以八结作夫,因以散结各付作者,合多少作石以纳。而各里择定勤干者,三人或一人,使督之而已。

宫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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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庄宫庄在中国,犹冒夺民田,况东方地狭乎?经兵荒之后,或有闲地,生聚渐繁,则自当为田,岂有永闲之地可作官屯宫屯之地?况势家立案占据,尤为无理。

匀是国土,民皆可耕,岂有一家占据兼有之理乎?若即为开垦则近似矣。或累代荒弃,而犹以有主禁人入耕,民国俱害,甚不可也。其欲立案者并勿听,但许登时随力耕作。凡宫寺导掌,既不系于官吏,只赌利益,剥民之弊,中漏之害,势所必有。

寸土尺地,皆归之地府,划给宫寺,皆有定数,则财一而不蠧,民一而不病矣。但南北镇堡,皆划给屯田,募土卒耕作,而轻其租税,使公私两便,以为官须。多少酌宜,而西北道极远加给。

人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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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其拔身之路而责其奉公之忠,理之所必无;绝其代耕之禄而望其任职之廉,义之所不行也。况以无教之民,处之必窃之地,虽之酷,难禁其奸;之明,难防其欺。尤当急为之通变者也?

人吏子孙八岁以上,择其眉目端正者,分教于各面书院。劝奖之道同于院中诸生。十五岁以上能通《通鉴》、《论》、《孟》、《后集》者,心本不正,猜忮、悖恶,性质不顺者永出之。选入为通引。大邑三十,以次减定。邑司别立学堂置师,轮次褫番,读书做文。十日轮番。二十岁至二十五岁,考其讲案分数,如校院之规,而取分数多者,试行文、笔翰计数,尤等者酌定额数取之。成榜目藏之本官,以次除任。年二十五而村落者,归业农、贾,不得闲游,淆乱作厅。

大邑吏额七十,次邑五十,小邑三十。每有老除、死亡、削出、移徙,元额不足,然后试取以充之。若久不试而年过二十五者,虽至三十岁,亦许试誊录吏案,各面书院及乡校,各置一件。

每岁抄讲会,各员廉探吏人行事。其犯元恶罪过及侵欺小民,凌上、犯分者,墨圈其名下,无过者白圈,改过者青圈,善行者红圈。岁初分任时,取案合考,有墨圈者不许受任,红圈多者为首,白圈次之,青圈次之。五年无青圈者,永削不叙。摠校、院无一白,至三年者,永削不叙。凡不叙者自悔自艾,得通同红圈者,即陞叙,再墨者终身永黜。

为首吏无犯科,而助其官为名官者,校、院合议可否,荐于方伯,启闻除职,随材擢用,限京外官五品实职。守宰昏暴、贪墨,而首吏不能救止及不能辞褫而满瓜期者,终身永黜。

春秋释奠时,首吏率额内诸吏,诣乡校候谒教授及诸生后,自相分揖如仪。祭时神门外参祀。朝日列坐外庭,序齿不序任。受红ㆍ墨圈案默观退,欲即时自明者永黜。凡吏在官,皆有代耕之禄如古制。年六十老除,三世红圈者别荐超授。

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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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卿相子孙,不由进士,不得通籍。苟曲迳欺国以进者,人人得以驳之,绝其荫而锢为庶人。如其世数,凡荫限代数,荫绝则为庶人。庶人由进士出身者,但取其人,勿问先荫。苟材器出众,超擢至将相。

凡署经勿拣外家妻家,勿拘乡吏拔迹者。登仕路者,四祖有军保吏役,直书勿拘。示以拔身之路,然后忠义可责,人才可尽,风俗可敦,名分始严,治化始行矣。文武贡士以上,有官爵及世荫未绝者,为士大夫,其馀为庶人。虽世卿名族,荫绝之后为庶人。

凡妾子亦许以贡士拔身,婚娶仕宦勿拘。但于本宗严其分,亲尽然后同于众人。而其用先荫,则实职二品以上,只荫其子,而承嫡子则世荫如例,而承重者之支子不许荫。三品以下妾子,承重者外,无荫。虽庶人不许以妾为妻。凡以庶凌嫡,显有实犯者,无论士庶人,永世勿许通,如工商子孙。

户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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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民图避户籍,皆苦户役与签丁也。若处之有方,则官虽不令,民自无欺,籍既得宜,则治政过半矣。凡民男子十岁、女子十六岁以上皆入籍,每收籍时,令各里自相公议成籍。

上户大富,田畓外,多殖货者。一户当二户。次户畓收八十石以上者,田多、畓少,畓多、田少之地,酌宜分数,一户为一户。次户三户为二户。次户二户为一户。次户三户为一户。下户畓收十石以上者,四户为一户。

既分六等户,每以五户作统。统内原户虽有十数,户役只定以五户。每式年统中有陞等、降等户外,勿为改易也。户钱一户五钱,一统二两五钱。户帐纸价亦入其中。至贫无田宅者不籍,而犹五家作统,录于军案,免丁钱。只纳户钱五钱,无他烟役。

凡性质不驯,强狠斗驱,横滥盗窃者,作统时勿许混入。若入统而犯罪,一统并连坐。而统中是犯者,至亲减一等。凡论三犯不悛者,虽至亲永绝之。此类犯杀狱,不待谳决狱。

入籍者皆出准户口帖,无籍者亦出军伍帖,并有号牌。男子出行越境,无户牌不得止宿。出三百里以外者,并带户口帖、军伍帖,然后止宿。次子只用号牌。凶年流丐,皆有号牌,然后可通,女子小儿则不论。争讼呈状者,无户帖军帖,虽称大讼,勿许听理。私贱户帖号牌,皆录主名,公贱录所属府、寺,号牌并记疤貌。

每二统养军马一匹,择统中勤干可堪者主之,而刍料二统各户收合助之。马老毙,各户合力代立。

僧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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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僧者呈所在官,报监司出度牒。《大典》呈礼曹,收丁钱出牒,似烦琐,只呈监营为僧,亦有僧役不少,丁钱不必收。本官出给号牒曰:“某年月日,依度牒某面某里某子姓名,出家为僧,名某,恩师僧某,受戒师某。”住某寺者,又各给号牌,“某寺僧某,弟子僧某,年几,戒师僧某”。各本寺置为僧案,誊其牒留上。

凡僧移居出入,无号帖号牌,不许周行住接,其或犯罪者,考其帖牌,就考本寺为僧案,发觉伪造,则直治以贼律,严鞠得情。轻者边远为奴,重者绞斩。

凡退俗皆呈官,既退俗,僧案注还俗而爻其名。以处女妻退俗者,杖八十,僧人留宿闾阎,女人游宿寺刹严禁,比丘尼及居士社堂,一切永禁。或冒犯者治罪,没入为公奴婢。

僧人买田畓过制者,许他僧陈告,其田给告者。殖钱过百金者,许人陈告,其财属本寺,修补佛宇。凡寺刹勿许新创,而法堂外勿用真彩、花草供。

各寺皆立射亭,使僧徒习射帿,寺中别置赏射留财,尤等者赏格如例。每十年通考射簿,七年尤等者给登阶住持牒,免诸役。苟非两宗作家者,不得为僧统,苟非射技出众受登阶者,不得为摠摄、住持。

其欲头佗游乞者,本寺住持给出送帖及牌,置簿记之。无帖、牌者,不得行丐。其募缘券,必成帖于州司,小少劝善,亦必告本官。不越境者也。寺役本官、监ㆍ兵营应副,皆有年例常数。别征者各色并以时价买用,勿托以给本钱而勒取之。

纸物、别色宝笺,皆准价贸用,而亦一年有常定,勿无常取索。柬纸乃国宝。而侵虐僧残,则纸亦绝,甚不可。凡侵虐僧人致凋残者,亦以赃论。每岁抄各寺见在僧数,纳于本官及监营。两宗作家及经僧统、摠摄者悬注。当年应副官役都数亦录上,勘核浮滥。庶民大富及富僧自办外,化主募缘聚财,广作佛事者,并治以贼律。

每凶年设赈,各寺住持抄出饶僧,募聚钱米,以数报官,各物因留寺库。流丐无依者,量寺力大小,分付各寺。自官酌宜划给赈糓以助之,择僧已经首任有材局众望者为都监。虚房舍一区,以处丐者,女丐不可混。作鬻以𫗦之。房舍本施物所成,若靳不与处,以致丐者寒死者论罪。

若精勤措置,救活五十名以上,都监僧赐摠摄;活百名以上,父母赐爵或赠职。僧出米二石以上者免寺役,租五十石以上,父母兄弟赐爵有差。凡赈年寺役量减其半,佛斋只供大法堂,馀皆停之。

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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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官者,丝笠以上仍旧。进士以上布笠黑缯博带。武士以上黑缯博带。校院生青绦带。贡武以上白绦带。有荫子孙以上并布笠、青绦带无垂儿。平民短檐布笠、白绦带无垂儿。公私贱蔽阳子、白圆绦无垂儿。京外胥吏草笠、黑圆绦无垂儿。进士以上直领加黑襕。武士以上直领加青襕。有荫以上直领黄襕,道袍通服。平民广袖通袂。公私贱狭袖半臂。胥吏直领无襕。

昏礼,有官者用纱帽、品带。进士以下至有荫幞头、公服。平民只以常服。实职二品以上命妇,服文锦绣段。宜人以上服文绫。九品以上服纺䌷。有荫以上并服常䌷。平民男女下服皆不得用䌷,送死下服许用䌷。虽一品,衾勿用锦段。送死用段帛。六品实职年五十以上用䌷衾。以下至平民,虽昏礼勿用䌷衾,但年七十以上许用䌷。

生进以下至胥吏,非上服不许白纻,公私贱虽上服不许。凡纻十升以上,非实职六品以上不得服,麻八升以上同,麻纻十一升以上,三品实职外不许。士类服䌷袴、细麻ㆍ苎者不齿。凡冠服以上侵下之过,甚于以下犯上之罪。

武士以上及有荫年四十以上许骑马。有荫昏娶外勿骑。平民以下,独马军骑马而无牵从,婚娶并步行而独马军许骑。有牵马。进士以下女子,独新行乘有屋轿,其馀皆露轿,以衣蔽面或罗兀。平民以下,独新行蔽面骑马,其馀皆步。非新行而女子骑马,独妓女为然,而但不掩面。鞍饰用《大典》,而尤禁银丝。

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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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赂之横行,非钱之罪,别无救弊之策。但在上者不好钱,则一朝国中无赂矣。但定价以多不过少不下,则农不病末不弊也。米,多不过五斗,少不下三斗。常䌷多不过四两,少不下三两。正木多不过二两,少不下一两五钱。苎多不过四两,少不下三两。麻多不过二两,少不下一两。木花多不过一两五钱,少不下八钱。其大略如斯,则庶有所益也。

烽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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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烽燧在高山者,以僧将守之,建大庵于燧傍,使僧五十名常住,而除他僧役。若数不足,自官召募土僧以充之。立僧仓,官给本钱储米,多少随宜。出纳付僧将而磨勘于官。每四季试射,以米赏入格者。亦僧将主之。燧在野山,不可立寺者,募付近一村五十户除役,以统首为别将。立社仓如僧仓,试射亦如之。云阴日有警急,走相传。有信牌。

禁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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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不好利,自然道不拾遗。上有贪风,虽渭水尽赤,盗不可禁,别无救弊之策。

堤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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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所有堤堰之外,今更无可以新筑处。虽奸民谈利,慎勿听施。但堤筑皆淤塞、废坏,有无不关,因又生弊。苟官有实心为民之心,堤筑方为水利之本,别无救弊之策。

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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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别置监牧,各属其邑贰官。牧蕃息者赏职。牧场节目依旧。

捕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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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格依《大典》,而不勒夺,则虎将绝种,别无救弊之策。

市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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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邑各面设一场市,而必于虚旷之地,切禁杂类屯聚成落,致作盗薮侠窟。各面副正掌其政令,四孟朔正其斗升、权衡、尺度。各书院门外立石,刻斗升深几寸径几寸,衡几斤,尺几度,尺则并刻其长,斗升较正皆以水。勿以谷物。廛税只收于大贾行商,闾阎人并勿施。大贾二分,行商一分,并纳书院,补试才费。坊市中诸弊,若不借官威,不可摄服无赖辈,须别有支助给使令之道,作拏者杖十度以下自断,重者报官。

海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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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井田之制,地广人稀之处,画其空地以置之,待户口殖而以次授廛。我国则经乱或经凶后,无主原陆及海岛,有势者立案,以为私地,甚至于鱼箭、川梁,皆有立案,甚不可也。均是王土,岂为私物?况海岛私侵之弊,尤为无理。势所然也。

凡海岛皆属之地府,勿为宫房折受,各隶郡邑,使不受两应之害。凡田畓所出之外,鱼、塩、苔、藿之类,皆为之节制,属之本邑,以供地府。而海错则以备赈财,最为上策,本邑既优储蓄,转充邻邑为可。鱼、盐、苔、藿,直储官库,分储社仓,以为分赈之用,于民大有拯济矣。

鱼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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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盐船舶,总而一之是矣,而别立均役厅以属之,甚不可。夫官员添一员,则生一蠧,况别立衙门乎?鱼海是水衡所掌,今属之冬官,俾添闲曹之一公事好矣。鱼网鱼箭及船只,以今制量减其小小者,无尽其利为可。盐盆亦摠之一,而革其各府、寺、校、院、宫房私属者。五江船挟势请嘱者,切禁漕运,以防《大东》章舟人之弊。

牛、酒、松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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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禁

酒无常禁。但途路三十里立大堠,树土宜木,置酒幕。其馀小站,禁酒垆。小民之散居路傍,专以贩沽游食为业者,一切毁家禁断。场市日社仓粜籴日,一切严禁。若遇大歉设赈,城府店幕并禁,以待罢赈。凡城府外闾阎寺刹并禁沽家。农酒役酒勿禁。

松禁无论沿、陆邑,令村民各自为禁,各里里正廉察。樵人犯松,量收罚钱,以为里财殖利,以应烟户公用。禁樵童、养毛松,然后可以成大松。凡高山山腰以下,许民苏采以粪田,山腰以上为公地养松,野地皆为民樵场,别无官松可养,只有民松。家北及坟山也。

每年十一月以前,勿令民持斧斤出闾。风雨坏舍及吉凶事所共知,不在此科。凡家北、坟山皆有定限,以为私松,每冬月量宜发卖家材棺椁,以其十分之一,纳之里库补里财,每三年官家发卖公山,以其十分之三付之书院,以补养士赏射之财。凡上纳黄肠及造船时,压伤木、退板、块木、枝端,量宜以低价放卖,与民为用。

每春农民寒食前采原草,立夏前折山草者,各里廉察,收罚钱补里库。海岛松禁亦同。若如此则官不出一令,罚一民,而二十年之间,公私材木不可胜用矣。产不百金而草屋浮柱者,产不千金而新造瓦屋者,皆有禁罚。

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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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之术盛行极于今,冢墓之禁断极于今,而人物之渺末愚劣极于今,苟有一分知见者,庶可自悟矣。若冢地争夺禁断若此不已,后死者水葬火葬之外无他道,岂仁人之所可恝视乎?

太公封于,必返葬于季子葬其子于客地,有“魂气无不之”之叹,官有族葬之法。古诗有“毕命依松楸”之愿,程子有昭穆开兆之图,若谓父母体魄一一各葬以择吉然后可,则圣贤必先为之矣。

今令葬者随其局内穴道之阔狭、大小,以世葬为法,而勿惑于愚师贼术之说。既得一局,或三代、四代以至九八代,苟可开圹,以此族葬可也。古所谓“蒿里”者,以众冢之地,故有里之名。《周礼》有“沟以别之”之文,其众葬可知也。一局无馀,然后更占他阡,则葬地自饶,争讼渐息矣。压脉之说尤无理,结咽以上,虽压葬,万万无害。况龙虎及穴下乎?一二品墓限内龙虎,以次减少,至有荫只限穴身禁养,方合天理,而人家福力方为长远,圣智英俊,卿相富贵,亦自出于其中矣。

○凡大小民,既定葬日,告于该面都正以下诸面任。其大民,都正往相其域,葬日护丧。小民,风宪相其域,约正护丧。大葬,风宪约正董役,虽小少殇葬,皆令风宪约正知之,置簿记之,有争讼凭考,有违面任有罪。若不录于面任之簿者,并以偸葬论,勿论远近,自官不俟日掘移。若以父母妻偸葬者,人情天理都丧,不可与同中国,一并边远充军,以殁其齿。

世以妻丧为手下丧,视为偸葬之奇货,殊不知圣人制杖期具三年之体者。岂天理之所可轻哉?以私欲而勒称为轻丧,不备其礼于永归之日。忍于是者,其宁不忍于其亲乎?世人常时爱重其妻,恒愈于其父母者多矣,而既死则忍之为手下轻丧,其常时所不重之父母,尤可知矣。况吾之妻,即子之母也,吾虽轻之,子宁忍轻之乎,为其子者,亦有大欲于将来富贵,姑任其父之处置手下丧,而似为无可柰何者。孰谓神天无目,不灭此辈乎?

冢地之弊最大,人天俱亡,纲常都败,救之之方,只在士大夫在上者自觉。非空言法理可救也,柰何?

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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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案改正,如栗谷《封事》所论。而凡物皆以土产上纳,革防纳、封馀、情债等事然后可矣。无害于国、有益于民,仁之至、义之尽,而自昔莫之为也,亦柰何?

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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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小少府、寺、郡、县,百工之事备。京司各寺工匠,未详其弊何如,亦未详其救弊何如。但外各营、各官工匠,亦一视以赤子,而无使失业可也。每有兴作,虽非大事,必通差众匠,侵渔无艺,宜置簿而节制之,轮番应课。当番之外,切禁泛侵;粮料之外,优给日直,使足以代其耕可也。

然在上者好作奇伎、淫巧,则虽尽天下之工匠,镇日工造,犹患不足。若崇俭德而不作无益,则诸弊自止矣。况扇箑是何物?近来营邑工费,动逾千万,而皆民所自出也。高楼凉台,男从女御,清簟䟽帘,冰茶琼露,可以变夏为秋。何必染民血为斑竹,糊人髓为纨纸,以为粉儿痴童一两日玩弄戯赌之资哉?更别无救弊良策。

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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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方术杂伎,惟医学之外,都无可用。卜筮虽圣人所作,维圣神可玩,贤人君子可用,凡民无所用。小人占小人之事,凶人占凶人之事,非惟无益于世,反有害于民。是以龟卜先亡,是亦天运自然之势也。于今占筮诸法,徒长奸雄,禁之可也。况观相谈命之法,尤是无理。长人侥幸趋利之习,败人守正、尽义之心,苟有一分知识,绝之可也。

至于地理葬术,地之美恶,诚曰有之,而非神人不可知,非福人不可得,其理甚明。其子孙祸福则万万无理。苟求其故,破惑不难,世人为私意所蔽,为无限世祸,为无限不孝,可哀之甚也。虽然,若非京士大夫,小“何以利吾”之心,而绝侥幸欲速之念,则诸伎术皆不待救弊而弊自止矣。

《政弦新谱》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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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八岁,始教之让。夫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盖存乎人者,莫良乎让。让者,礼义廉耻之本也,让道亡则四维绝,理之所必然也。

近年以来,不幸让风全亡,民志淫滥,举一世之人,无安分、俟命、畏义、服常之心,见人富厚,则吾亦欲富厚;见人荣贵,则吾亦欲荣贵,见其清宦大官,则亦欲清宦大官;见其安逸侈肆,则亦欲安逸侈肆。非徒欲之,必欲得之,以至言语、饮食、衣服、居处、行步、什物,皆攀高而逼尊,无让人自谦之意。故上日益替而侵下,下日益慢而犯上,人日益狡而其心散,风日益渝而其俗𫘤。财力以是而日鞠,政令以是而日寙,人才以是而日丧,民困以是而日极。譬如病人五劳七伤,羸瘁癃闭,脏腑荣卫,无一不病。

遂以斲丧天地之元气,阳和日索,阴惨闭缩,生理阏而物化啬,水、火、金、木、土、糓,皆失其常性。山阜童赭,土理疏坼,泉源枯涸,川渎淤塞,原田薄瘠,地膏不升。稼穑不足于租赋、𫗴鬻,材木不足于宫室、陶、冶,薪苏不足于炊牧煮卤。飞禽走兽十之二三,鱼鳖、虾蛤、苔藿十之一二。凡所以为人生养之具,无不殄瘁,民生窘乏,罔有纪极。

然而放僻奢侈之心,日益岁增,悠泛惚恍,散无友纪。礼义俱亡,廉耻都丧,尊卑贤愚,内外长幼,荡无等级,名之则触处不正,言之则随事不顺。父子相弃,夫妇相绝,兄弟相逃,情理斁绝,不相疑怪。举无怀土乐生之意,只切罔利、偸安之念。邑城驿堡酒肆,半于平民闾阎,僻巷酒家十居四三。且皆舍其井里,散就路歧,酒、饼、面、果,贩卖不绝于四时,而垆店相望于堠亭,商旅咽草者不绝火而达千里。是皆男不穑女不织而冬䌷夏稻,蝙蝠于户徭,滥竽于军签。

古今未有民散如此而国能为政者也。以今气运之淆漓论,则人心不可淑也;以今庶物之殄瘁论,则民产不可制也;以今之人心、民俗论,则虽家悬像之仁政义典,决不可救其弊也。

推其理而究弊源,则专由于民不兴让,使民知让,非法条之末所可为也。呜呼!孟子以材木、鱼、鳖论王道,亦就法言者也。其法则诚是矣,然其本则不在于墙桑数罟。苟反其本,今之法犹古之法也,孟子盖曰:“今乐犹古乐。”

《政弦新谱总论》后叙全篇入内阁,故原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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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于化民末也。上自皇王下至一命之士,虽德有大小才有阔狭,然苟有一民被吾之化而得其所,便是吾不虚生之心,民自化矣,何有于法也?

虽然,论其为君,则自周公以上至,其为臣则自周公以上至。其士则以上至,即有此心而成此化者也。其馀独董仲舒诸葛孔明可矣,韩愈庶几而犹未全者也。春秋之伯君无足数,而独武公无愧于三代之心,管仲借是心而饰三归、反坫者也。国侨晏婴喜名而勉是心者也。以下之君,独孝文有是心而未纯,昭烈可以是心而同事者也。太宗才胜而掠得是心者也。仁宗不无是心而大不及者也。其馀几千年君臣,皆乐乎富贵,以天下养吾身,以方丈饷吾口者也。随其才智,不无少康,然皆以身不以国,以我不以民者也。治日常小,乱日常多,职由此也。

人生斯世,苟有男子之志气者,宁甘心于丝温粟饱,而虚阅驹隙哉?以吾所得天地之心,治天地所生之物,使斯民被天地之化,则吾乃天地也,其为乐,岂不快活于高台、广室文绣膏粱哉?有是心者必主敬而谨独,天下万物无以加吾心。然后存乎中者尽乎忠,施乎外者尽乎恕,而天下万物各得其所矣。夫如是者不必法之预具,而无所处而不得其当矣。无是心者,虽皋陶之律周公之典,民不蒙其泽。苟有是心,虽因王安石之法,民未必罹殃矣,法之为末也者,岂不信矣乎?

余年三十岁时,漫录为此书,中间意阑,废而庋之,近乃阅其所谓“设弊”者,三十年之间,殆将倍焉。所谓“救弊”,循末而为苟且之规而已,原非谈士本色。至于无是心而不可行,彼此均也。故自冠服以后,续以圆之,而略举其槪,皆以别无救策终之,盖不欲循其末而尽其说也。

呜呼!设弊总论,是弊之源也。救其源则末自正矣。必也养吾之中和,以辅成天地之和,而时和物阜,人淳俗美,然后导之以礼让,齐之以法政,斯可矣,待其人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