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齋集 (魏伯珪)/卷十九

卷十八 存齋集
卷之十九
作者:魏伯珪
1875年
卷二十

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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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絃新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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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以下設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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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邑學校儒生,只以門地選入,故門地高顯者,雖無學悖亂,皆得入焉。卑微者,雖學行俱全,不得入焉。

其所謂「靑襟之士」,不能通一經一書,固不足言。而甚者未嘗讀《千字文》,甚者或遊蕩酒色,甚者或淫惡妖悖。雖科藝之學,其粗通方向者,蓋不能十之一。而有學業、行義者,又十郡無一人矣。及其終也,甚至於執綱受賄賂以濟其私。鄙夫之希覬拔身者,遂攘臂而超入,其門地之選,又已蔑如矣。

於是鄕曲間頑愚、無恥、好鬧、貪嗇之人,遂以庠序爲藪、爲窟,聯朋挈儔,脅交瞬從,因以充口腹之慾、因以報恩怨之私。今日入鄕校,明日走書院,什伍爲群,迭奔競突,途揖巷議,有若許大事不能已者然,侵虐校僕,勒立威權。今朝殺鷄烹狗,明朝作餻擊鮮,腥俎饐豆,狼藉齋房。而醉諧淫謔,喧轟於明倫、復性之堂。遂互相排戛,迭售險猜,罰目通章,日無虛時,爲鷹爲狗,方雉方兎。於是士夫家自好者,恥之而不與焉;秀才輩自修者,苦之而不往焉。

當其釋菜之際,俯伏興拜,不中禮節,牲、醴、粢、果俱不蠲潔,而未嘗以爲異也。只以覓膰肉以療蔬腸,竊燭跋以媚子女爲能事。而其趨走獻酌於五聖之位者,亦未嘗知文宣王之爲孔夫子也。至若經閣所庋經史,雨漏蟲汚,漫不知爲何物,而房冷則藉之以爲席,體疲則支之以爲枕,太半爲校僕輩裹肉之紙矣。甚者賭博投錢,甚者納妓齋房,甚者爲鬪鬨所激,數間明倫之堂,遂爲議不入之地,而有滿庭秋草寂無人者矣。

蓋上自太學下至列邑,大抵皆然,而官師恬不爲怪焉。嗚呼!國家首善造士之地,若是其壞亂,而其所謂「虛文」者,亦未能具焉,烏可望成敎、厲俗,以鳴王國之化也哉?

貢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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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文詞取士,已非上古之法,而世季俗末,士習尤爲輕薄,於其所謂「文詞」,又不能實用其力。徒以月露吟哢,爲世間之能事,驕肆矜傲,甘爲之罪人。以此而貢於鄕,以此而承君之官。其亂人國而敗民俗,已無足怪也。

何況近世以來,其輕薄驕傲者,又變而爲頑愚昏庸,而喪廉沒恥,義理掃地,進修之志日墮,無厭之欲日長。幼而失學,目不識丁,長益浮靡,妄圖榮貴。載賄苞貨,奔走京鄕,締交官長,屬托權貴,吮癰於元載,舐痔於似道。慂善賈之錢,而拍肩於馬前之蒼頭;翹靑雲之袖,而瞬眉於屛後之粉黛。

於是其所謂「主司」者,纔見數十金錢財,遂忘四百年王章;纔見一二人私簡,遂忘四百年國恩。及其知擧之日,其所喫者,吾君之寵祿也;其所坐者,吾君之寵筵也。其肘後金章,手裏彤管,何莫非吾君之隆恩殊渥也?而獨其考取吾君之士,如無所事焉。和睡和醉,只索句頭之隱語,但覓紙上之暗表。房具於邑妓,腳價於家奴。

於是甲乙長榜,苟非閭巷愚富之子,必是閥閱奔競之兒。十箇、五雙,幾何其能讀《松塢史》第一卷乎?於是窮寒措大習文寫字,開肆於棘圍之傍,上下其價而販賣之。噫!世道頹弊,一至於此哉?

至若京洛綺紈子弟,則其秀眼淸眉,非不是豐然好箇兒子也,而膏粱腐其肚,酒色淫其性。年幾十四五,猶是乳臭、啼痕,而痰癖、風痺又從而乘之。此輩何嘗讀一卷書三十遍也哉?只以小少敏穎,剽竊聞見,吟風詠月謾稱人體、人體,赫蹄胡草謬學蘇眉山趙松雪。及至禮闈有事之日,則以山芎麴麥,暗換執事之充耳,玳簪珠履,勒賭窮鄕之觚牘,兎窟於芹宮,狐裘於錦標。俄見通籍玉署,分符方面,盡是戀阿母之嬭,而索梨栗於門東者也。

此類旣知富貴爲渠家所自任意,則吾君罔極之恩,何曾念到於醉夢裏也耶?當時勳舊、世家因得計於朽株之易蠧,公然肆行,靦不知愧。日弛月替以至於全榜幾人,竟無一人以公道得者。甚至於預賣科題,喚價通衢,則向所謂「文詞」者,猶不盡其道,而亦以至於無之矣,烏可望王國克生,而致君民於也哉?

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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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以閥閱官人,已非先王之制,而我國則其弊尤甚。出身之初,已格以分館,勘其仕路。門地卑下者,雖之器、之才,不得敍論經之列。家世高顯者,雖闒茸之材、愚呆之流,輒使據台鼎之位。

是以膏粱子弟,幼習傲惰,長益輕浮。只知輕暖之可以安身,而不知稼穡之艱難;只知寶貨之可以利己,而不知閭巷之怨咨。粉屛歌帷,渾忘國事之靡監,高臺、突廈,渾忘民虞之孔棘。至其位登台列,則只患權柄之或失;職在銓司,則只恐苞苴之不豐。諫院憲臺則疑缺。只是傾軋之章,要津淸路,則經營只是門戶之計。觀其流水游龍,橫騖紫陌,簪、紱之光,焜燿閭里。而其數仞之堂,方丈之食,侍妾數百人,從者數百人,絲毫莫非國恩。而彼輩固以爲渠家所固有,故未嘗念到於委質報效之義。問其家則喬木也,問其位則柱石也。已是擊壤而歌之矣,吁!可痛矣。

若其地卑者,希覬零官,營求殘祿,有才不得施,有策不得陳。雖或有奇偉、唐突之士,已爲立仗之鳴馬矣,亦將救命之不暇,安敢爲國事哉?

且夫兩銓、三司、八伯,俱爲計仕、沿歷之官。故爲兩銓者,汲汲於濟姻舊、總貨賂,而俄以例罷,則已自處以一品台監而竊覬鼎席矣;爲三司者,汲汲於交訐奪、報恩怨,而俄以例罷、則已自處以銀、玉淸望而慢弄朝廷矣。

至於方伯,則吾未知其所任者何事,而今只爲侈一身、營家產之一大好名位。方其在營也,日夜經爲者,只是錢糓之息利而已。若其按風、布政之事,則初不經意,信手了當。及其考課,則雖贓汚、昏酷,一姻、二舊、三賄、四閥,而幾州幾府,考皆上上矣,只以武官、地微者數人,快施下考,猛示公道,而初不問其政之善惡也。及其廵宣之際,則只視其醬味甘沈菜好而褒奬昏汙,只視其妓不美筵不華而督過循良。其民事之艱難,風化之得失,漫不知何事,而只以雙轎大蓋,誇示大男兒風采於市童輩。纔已還營,錢亦盈車。俄以例罷,則已備得幾處好田莊而階亦進於一品矣。

況暗行御史之設,尤是無謂。無異於以貓守貓,其不幾於失肉之尤多也乎?且夫科目取人,已是末務。而膏粱子弟頑愚失學,又不及於是選,則遂巧做薦目,稱以南行,歷典州郡、徧試臺省,若使其人誠有賢能,固善矣,彼粉兒、綺孩,何曾知食是夫耕,衣是婦織乎?

大抵諸般弊源,皆出於閥閱世官。噫!版築飯牛亦自有王伯之佐,吾未見之門,世生也。父爲吏部,則韓昶亦可做淸宦;父爲牛醫,則黃憲猶不廁名流。烏可望九德咸事而成輔理之化也哉?

郡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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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國地形險隘,山多野小雖地方百里,其村閭之居,田疇之闢,不及中原三十里之地。而今畫以爲郡縣者,或不能方二十里,其民戶、田結之數,不足以當大州之一坊。而邑倅之迎送,衙卒之供頓,使客之支待,方物之進供,鄕所胥吏之稍食,各具名色,依例責出,民力之凋殘,勢固然也。

是以大邑則民力舒而其弊多隱蔽、解弛,小邑則民力竭而其弊爲刻促、稠疊。隱蔽則風化不遍,刻促則人心怨離。是則弊生於小,而大邑之弊,亦因是而起焉矣。且經界不圓均,或一邊則不能四五里,而一邊則餘百數里者有之。或付於鄰邑,則道里便順,付於本邑,則踰高山、大川者有之。是豈先王均邦國而紓民力,因山川而定經界之意也哉。

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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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稽姬周建官之數,已倍於,而六官之屬,亦不過三百六十。自此以後,世愈降而官愈繁,政愈衰而職愈衆。如唐貞觀時,文武官不滿二千,而開元末增至一萬六千。自此漸增,以至於皇明,則兩京之官,殆倍於是矣。

若夫東國則土地人民,本不及中國之一州,而建官則已倍於姬周矣。太半冗員,十日無一事,一月無一政。坐糜廩食、閑費餐錢,強分職司、煩立府寺,其胥吏之遊食者,因此而又益衆矣。

京官則或一人之所優治,而至有大小十餘員之官;外官則或一人之所優任,而至有大小四五員之職。旣有是職,人各營私,則國何不寙且乏,而民何不窮且盜也?

○監ㆍ兵營之裨將、軍官,州、府之座首、別監,皆是任公事者,而不列於官職之數,故人之自好者皆恥爲之。而惟是地微逃役者、狡猾喜事者、貧窮無依者,褫入而競進焉。爲惡無近罰、爲善無後名,且一經此任,其子孫世爲累族,士大夫恥與之爲列。以是而責其盡心於公事也,亦難矣。是以居是任者,必皆自處以名流之罪人,而只爲苟營衣食之計。其貪叨罔利,傷風、亂政者,亦無足怪也已。

況鄕曲雜類,締交京洛,干謁權貴,則其所謂「秉國勻而操國衡」者,利其苞苴,屬托官長,遂使頑交、無恥之類,冒居風憲之堂,恣行胷臆,莫敢誰何。噫!爲國事者固當隨弊通變,而今又從而亂之,無乃吾君四百年世祿之恩,反不及於細民夜苞之多情耶?

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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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國田野極窄。今以戶額,準於田結,則一戶不能當一結。而況戶帳之見漏,又是十二三者乎?然而田它無制,豪富者或緣數百結而多多益辦,則富益侈而貧益窮,勢固然也。富者多藏、厚積,競奢、犯分,貧者不堪租徭,流離死亡,此豈先王均田、制產之意哉?

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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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奴婢之制,無有定限,豪富者或畜數千口,而勒庇良役,作勢鄕曲。貧窮者或無應門之僮,柴水難給。至若公賤,則其政尤爲紛擾。每推刷之際,刻刑酷罰,殘虐生民,濫及良家。且若私賤之推贖,則其壓良之弊,已無足言。而其挾官怙勢,稱以遺漏而疊贖,稱以饍物而別徵,稱以舊主而瀆侵,稱以花名異同,年月差違而累興詞訟。巧立名目,百方侵漁,椎膚剝髓,罔有紀極,一齒賤案,百世貽禍。此豈先王一視同仁之義哉?

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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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用蔭之法甚無謂。或以一世官爵蔭及百世,或以士族蔭遺今日,皆遊食。遂竝庇孼子、戶僕,未嘗一尺布、一粒米以裨國家,此前古所無之謬規也。大抵擧一國民戶,盡爲軍保,其兵力固難制南北強寇。況用蔭之法旣濫,圖頉之弊層生?

其一,或一世登科略踐仕路,則自其子孫,雖賤子賤孫,咸稱兩班。

其二,常民之稍有家產,希覬發身者,性稍俊邁,締交兩班者,皆恥爲軍保。

其三,豪勢之家,脅勒官吏,庇其奴婢,雖放役者,一人簽丁,遽以爲恥。於是頑民猾漢,相與依歸,爲逋逃主。

其四,州、府、驛、鎭之吏額失制,寅緣濫冒。

其五,各營之將官無制,納錢託名,在家閑遊。

其六,僧無度牒,任意出家。其爲僧者,猶有寺剎諸般之役,其爲婆塞者,逋亡無賴之類,嘯聚影從,雲撩霧屯,太半作盜賊。

其七,書院祠宇太多,濫簽院生差備。

其八,氏族不明,冐稱功臣後裔。

其九,士夫之頑愚嗜利者,稱以修譜,刊印其父祖名字,放賣於曲巷富氓。凡狡猾多錢者,今日上京洛,買得一卷好譜,則明日入城府,頉下一門軍役。

其十,鄕曲狡譎者,或挾術法,或齎錢賄,遊締京華,干冐鄕任。

其十一,富店,饒村,與吏輩作契防。

凡此數條,皆爲痼弊。其餘存而作軍伍者,蓋不能十之四五。而就其中又除收布良役,則爲正軍結伍者,又不能十之一二。太半是流殘、丐乞、逋亡、老弱,手不知擎弓,力不能擧槍。又太半是虛名,而點考操鍊之際,臨時勒充。或監色以錢雇立,或胥吏換服點名,至有一人應四五名者。凡爲官長者,非不知此弊,而亦恬不爲怪。噫!脫有緩急,將何以應變歟?

大凡軍額,無論束伍、收布,其饒實者半皆圖頉,其簽案者半皆虛名。甚者或有以鷄狗之名謬疤者,誠極寒心。此將柰何?至於京中都監所養,是待變之卒。而今都試時,亦以一人應三四名者有之,其中徧能諸技者蓋寡矣。輦轂之下尙如此,則遐方下邑,亦足何言?至如邊方鎭堡,則軍政尤亂,虛實相反,鎭堡之單弱,本不足以扞禦,而其弛廢又如此,可勝痛哉?

○列邑軍器,是何等重物?而節度使及守宰,等閑放棄,爲監色任意偸弄。弓矢之精勁者,鳥銃之精好者,火藥之燖煉者,皆受賂換出,其所存皆寙弓枉矢。至有無穴銃、無鏃矢,其火藥則都是塵土而已。鉛丸則又是空簿而已,刀槍劍戟則鉛鈍繡澁,無一可用。

至於習操時,束伍所齎軍器,則尤爲鈍廢,至有無筋之弓、竹鏃之矢,甚者至有木劍。其所謂「大將、中軍」者,非不知之,而恬不爲怪,其流之弊,將至於何等界也?

且習操時,犒軍之物,太半攘竊,每人不過一盃酒,而酸不堪飮;不過一圓餠,而饐不堪食;不過一臠肉,而敗不堪啖。甚者或稱乾犒軍,而只以十餘分錢成樣而已。

試射時賞布,亦太半攘竊,而只以十數匹木,依例而已。其試陣之時,則只委都、執事指揮,而其所謂「大將」則漫不知何者是方ㆍ圓、何者是風ㆍ雲,而旗壇、繡幕,聽軍樂、擁幼艾而已,

至如騎士之軍馬,則半是臨時雇立,半是二三齒生馬。合數郡之別隊,未嘗有實馬一匹,而官長亦置之不問之域。

噫!我國家軫念於武備者,果何如也?內而設五衛,外而置鎭於各邑,皆是我祖宗密勿之遠慮?而爲今日之臣子者,縻祖宗之好爵,食祖宗之寵祿,以奉其妻妾,以大其門戶,而獨不欲發一慮、經一念,以爲衛祖宗宗社之地。彼入黃閣據鼎席者,其或有思也否?閫外武夫之擁節旄行呼唱而已者,吾不暇深誅雲爾。

武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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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選,尤無紀律,其科時用私之弊,不一而足。其一,多錢者,手不知操弓而貨善射者代之,目不知武書而賂善講者代之。

其二,閑良多出,空名戶口,鑄虛名以書塡,而或一人掛十餘單子,以期於必中。

其三,賂差備官,圖得虛中正兩。

其四,賂拾箭軍,換矢換革。

其五,貧窮者得第而唱榜之後,放賣於富人,則賭之者遂高下其價,取其紅牌,竝與其父名而買。

此餘詭怪之弊,有難枚擧,爲達官者不惟不禁,又從助之。如武經講,則沒數先容一榜,無一人公道。噫!以此取武,將以之防邊乎?將以之主閫乎?

且若勢家子弟,或愚矇失學,而體稍肥健,則謬奬以將才,遂與勸武出身,而優通仕路,歷試閫外。噫!此輩皆以文學家世,旣不能自成其名,則其人固可知也。長幹大肚,只得善飯而已,何曾識得萬人敵乎?大抵膏粱子弟,略有知識,依樣詩賦,則闡之以文選。稍有膂力,愚鈍無文,則薦之以武格,薄肉瘦骨,不文不武,則進之以隱逸,竟無一人不得列王官者。是何肉食之門,世世才俊之多也?

此近世科擧旣煩數,而武額因冗雜。人纔得一張紅牌,便皆希望好爵,而武弁旣非時尙所重。銓司亦必須人事物,半世京洛,蕩敗家莊,妻子凍餒,笑侮叢萃。而其得與九品官、六品祿者,蓋百不能一二,遂腹誹眥謗,怨恨徹天。初不若不與之出身,而使得爲耕鑿之民之爲愈也,此豈所謂「無一夫不得之政」也哉?

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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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海運之路,湖南則不過順風四日程,嶺南則不過六日程。其中間雖或有逆港險津,而隨勢候風,漸次以進,則湖南之船,大約十六七日可到京江嶺南則未滿三十日亦可達,而萬無覆敗之理。雖或遇盲風、逆浪,海天時候,沙工亦可預占而依泊。雖有不虞之敗,亦百之一耳。然而近年以來,兩南之船,每年告敗者殆過半。

蓋國初之法,以各邑座首領船,而今則不然。或以貧儒上京者,或以閑良遊京者,或以猾吏有事於京司者,或以窮寒之要得稅監米者,皆因請囑,任意差出。此輩旣無爲公之心,只賭僥倖之利,故與格軍同心作拏,百弊俱生。

其一,船人圖避守令之私載及例添槍柄木、靑大竹等物,行賂於鄕所及船代將,遂盡費其格軍糧。旣發之後,一船幾人,皆取食於裝米,而釀酒群飮,擊鮮取飽,狼藉糜費。纔過十餘日,自度其必不準於上納,則遂竊分其米,只載空石而故破之。

其二,京江船人以勢家書尺,脅要沿海官長,賭載稅米。而旣發之後,或轉糶他道,或中道竊攘而告破之後,亦依勢免罪則故破之。

其三,海站點船時,例行情賂於津吏,所費漸多,上納不準則故破之。

其四,京江船人以朽敗之船,怙勢脅載。旣發之後,自度不能達則故破之。

其五,官長及吏屬受船人賂物,頉免大船,而重載於小船,則自度其不能達而故破之。

其六,官長或能念民艱難,精其斛、槪,則船人嫌其無格外偸食之利而故破之。

其七,破船船人所到官,雖依例囚禁,而船人賂之以所盜之半,則皆爲原赦。利重而刑輕,故無所忌憚而故破之。

其八,船人竊出裝米,例於船上釀酒,而日夜泥醉,或不知風起、水沈而遂致淪沒。

其九,格軍之糧旣盡於行賂,而所偸自不能不多,則恐其不準於上納,不敢遲待風候,而冀其僥倖,排日趲進,遂遭風浪。

九弊旣具,破船無歲無之,稅米再徵之弊,遂因此而疊起。其一,農民之納稅,磬其甁甖,稱貸而益之者十之五六,而及其再徵,則蕩敗家產,至於流離者,殆十之八九。

其二,船人雖不至於故破,其盜費旣多,不準於京倉,則稱以縮米,濫張虛斛。而賂得倉曹帖文,到付本邑,分徵於民。

其三,船人旣不故破,則所利不多,遂虛稱有縮,賂得帖文,以賭白地罔民之利。

其四,兩南之斛子,比之京倉斛子,本加其轉耗之數,大約加入可一斗五升,則雖使船人略有所偸,本無不準之理。而格糧旣盡於行賂,盤纏專靠於裝米。是以捧稅時,船人例賂監色,要必濫捧。而其所謂「都沙工」者,自檢注斛,泛掃其槪。病氓殘農,頓足旁觀,搔首呑聲,其監色恝爾無憫,而雖令宰亦怯於上納之有縮,不敢誰何。

其五,兩南之船雖大船,其新造之備,不過二三百,而放賣於京江,則價幾至三倍。是以船人例多因此圖利,而遂謬稱上納不準,賣船而益之,欺罔倉曹,圖出縮米帖文。

其六,船人或不能虛張斛縮,則又謬稱以米色不好,改舂而納之,遂徵其改舂縮。

凡諸弊端,不一而足,其終則都歸於剝民。曲巷窮民,一年所佃,雖上農不過三十斗地,而三時作勞,粒粒皆辛,秋塲所收,雖上田不過七十石。以此而納兩稅、償倉糴,衣食八口、接對賓客,償農債、備農器,奉祭祀、經婚娶,服良役者納良布,服賤役者輸賤貢。又周應監、兵營及本邑諸倉主人及鄕所面正、都將、里將、松監、戶吏、書員、路監及六房諸吏等人,四時情賂,則其儲存者幾何?

明年播種之資,已不暇論,而其能免轉死溝壑者,蓋十不能五六。而又重以再徵之稅,則毒吏臨門,朱牌火速,繫絏耄倪,榜掠迫身。遂質妻賣子,以助船人之燦燦其服,則爲人上者亦可以知所卹矣。

大抵列邑裝漕以地土船者其弊十之四,以京江船者其弊十之九。而京江船人皆是大家之戶奴,又是納賂於大家之私房者也,數帖短簡,鉗脅令長,其勢固不得不爲之副應。況駁章下考,如響斯至者乎?

夫船人納囑請漕,則其弄竊之弊,不言可知。而其爲大官者竟無一人覺悟。噫!其果不知之耶?況船人故破者,例必周羅行賂,圖免罪償,而歲久入蠲,則農民之見剝,亦不足言,而國家之內磬,將何以救之歟?其尤可駭惋者,破船拯米,是固不可食者,而其分給水站居民之時,吏輩又太半竊攘,爲酒爲餻,以爲弄啜、胡喫之資。民之當納正米一斗者,所分拯米恆不滿一升。噫!其無用之物,猶嫌其無所用手,則有用之物從可知矣。

嗚呼!滿朝所頒之祿,其果非漕船所輸之米歟?國祿之外,旣自有私賂之可以侈口腹而奉妻妾者,則其瘠於國家之乏也,亦無足怪矣。

國法旣令地土船漕運,則船人本不敢圖免。而所在之邑,或不能逐年分番,以次發遣。一年所裝,當用若干船,而境內諸船一竝催令,待其情賂之多小而進退之。其大船則以富得免,而所備亦不些。小船則以貧當行,而難任其重載。大小相戛,情價愈高,猾吏因以得計,侵責罔有紀極,遂俱不堪命,移就隣邑。乃至有一邑無船戶,雖欲不載於京江船,不可得者,誠可痛矣。

糶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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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邑糶糴之糓,其初則爲生民助不給之資,而子糓一升,固非有剝於民者也。今時則民生之害,莫有大於此者。

蓋民間官糓斗子,例入準印升一十有三。而以此斗十五作一斛,輸之於倉,則其色吏剩器而取色,庫吏剿槪而取落。作石之後,又罅竊之,筩注之,雜以塵沙而換出之。其分給之時,蓋不過火印十餘斗,其甚者或不過七八斗。其雜以塵沙者,又非可食之糓,及其還償,則又依例納官斗十五,竝耗而準之。此其爲害者一也。

開倉之際,猾吏因緣偸出,多者或一年三四百石。至於六房之小吏、皁儓,吏輩之姻族,倉底之悍胥,無不私竊,而小不下十數石,皆揀出精好,只留其秏秕者以分民人。此其爲害者二也。

吏輩偸食者,當還納之日,則周行閭里,或丐貸或誘脅,收取其箕頭秕殼,依數入庫。而其後開倉,則又以是分之於民,而責捧精實者。此其爲害者三也。

留庫之糓,吏輩偸其新而留其陳,以至於秏朽不堪食,然後勒分民人,則大率一斗糓得爛米一升。此其爲害者四也。

還糴之時,貧民之無糓者,遠坊之難輸者,多以錢防納,而吏輩竝計其腳價而取之,收聚秋塲秕殼、倉中殘落以充納之。此其爲害者五也。

吏輩偸食,旣自不小,而又不及期準價,只刻捧於民人,椎膚剝髓,剋期括斂。又從而再竊之,月添歲增,多者或至七八千石,小不下三四百。諸倉文簿太半虛套。及至凶歲設賑,則吏輩多付虛戶,先取其精好者。寒民窮氓,削其成冊,減其口數,蠲其斗數,纔給一二等,倉已告磬。此其爲害者六也。

或有賢明令宰,束吏督捧,則勒丐富氓,分徵族、里,其貽禍甚濶,而甚者至於圖罷其倅。此其爲害者七也。

吏輩逋負者,例必瞞懇官長,把得好任,因緣作奸。此其爲害者八也。

糶糓之略略分給,其初則欲使民支食之意也。而今一等所給,不過四五斗或一二斗,而計除一斛耗縮,則其所謂「五斗」,不過三斗。遠民齎兩日三時糧,費農時兩日力,只得秕糓數斗,得不補失,其一二斗者則不足於糧齎之數。又益之以假貸,其傭奴雇僕,又胡費於道路餠、草之價。而開倉旣頻,吏輩則又喜偸竊之多路。此其爲害者九也。

自鄕所及吏輩以至面任,恣意偸食,或乘時販轉,至買田土成家計。而當還納之時,則挾其公任之勢,脅誘小民,收取錢糓,從空販納。民不副應者,官厄隨至,故所在莫敢阻拒,不勝其苦。此其爲害者十也。

列邑糶糴太多,監ㆍ兵營、統營秏糓,幾至累千萬,或十室之邑,積糴累萬石,一戶一年所分,或逾六七十石。田家一年耕作,傾甁甖空杼軸,又重之以稱貸,納之官倉,秏其半而食之。此其爲害者十一也。

各營秏糓作錢時,營門勘定以一斛幾錢,則倉吏加其錢而出之於倉胥,倉胥又加其錢而出之於民。窮民只因飢火之迫身,不暇問錢之高下,則吏輩坐收不貲之利。此其爲害者十二也。

閭里猾氓締交倉吏,偸出亂費。而還納之時,則無計可償,或囚,或逃,貽禍於族、里。此其爲害者十三也。

諸般弊端,有難枚擧,民之流離怨咨,太半由是。國家糶糴之初,豈知末流之弊,如此之甚也?畿湖貧寒士夫家,挾勢請囑,濫食格外糶糓,積年逋負,其弊有甚於猾吏,令宰有或徵督,則論罷隨至,此則遊食怙侈之餘習。其弊將至於國不爲國,亦將柰何?

宮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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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田野旣窄,民產甚窮。諸般上供,雖總於一,猶患其繁。而今間之以宮屯、宮結,別置導掌,別置監色,布羅民間,挾勢作拏。復結則折取其富實,監屯則虐肆其侵漁。且隱匿墾屯,太半私竊。

至於諸島之收稅,則其糓物、木花、魚藿之屬,收之於民者,不爲不多,而其上入於宮家者,蓋十之一耳,營私剝民之害,有甚於州府之吏。且如京中各衙門屯田之弊,亦與此同,取十於民,納一於公,夫帶公職而無私利者,固未之有也。

州府常任之有司,已不堪其煩,而今又重之以格外幾人,使各營其私家,此豈非所謂「食之衆」耶?宜其國益貧而民益窮也。

田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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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量田分等、作結之法,誠至矣、盡矣。而亦因有司之循私,多有大小、沃磽之相渾,其弊不爲不大。而至若陳田、川沙雜頉,則其蒙弊尤甚。雖募耕之令歲降,而雜頉之田有增無減,其弊之流,將至於何也?

蓋列邑田結,皆使書員勘鍊,而其初差出書員時,都書員請囑於官家,行賂於首吏,然後得差。而屬員則又納賂於都書員,各視其坊面之大小饒瘠,上下其價。旣差之後,磨勘災結於監營時,各員又合聚情債,先容於營門,然後得勘。其前後所費,大抵俱不減百金。是則自上敎之道也。於是成川於山陂、浦落於高原,換田疇而付災,鑄虛名而作結,受賂於富民而以實爲災,受賂於養戶而抄實作夫,脅誘愚氓,預收防錢,而更徵其米。分利監官,納私豪勢而固濟其慝。

於是上自鄕官以至六房諸吏及書員三族及各倉主人及面官、約正、里胥、勸農等人,皆得私結,多則逾於百結,小不下一二結。其巧計、好謀,兎窟、鼠穴,雖以爲宰,難覈其奸僞;爲吏,難究其惠化。何況罔國饕利之徒,纔得專城,先以田結爲利己之別藏。上司所劃災結之數,私自玩弄,不令民知,奸吏輩看望顔色,恣用手段。太守竊鉤,吏盜其牛,一宰食百,國失其萬。

是以吏輩例於歲首,排得書員之任,則自其日酒食、魚肉、衣服、器用,卒然豐美,任意花使。若都書員,則煕皥一室,旁及三族。以至明春結裹之後,家產成就之大小,又繼手法之闊狹,故諺數素封,必稱都書員。

通一國而率之,田結之入於國者,蓋不過十之五六。凡自廟堂以至布政及令長,非不知此弊之至於斯。而如欲防塞,則其如自己之隴斷埋沒何哉?

救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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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之制,非不可行於今也,但人自不行耳。然之歿,制度已乖,末至於春秋以後,終不能倣其萬一者,蓋已三千年矣。

諸賢,爲酌古通今之制,而亦爲草野之公言而已。世遂以談三代者爲迂曲,誠未知果迂曲乎哉!人君誠能爲三代之君,其安樂、富貴,豫大、聲名,可謂無量。而古今幾千皇、王,無一人悟此者,果是天數也。天不生是君,則雖柰何,柰何?非特三代不可復,兩漢亦不可復,其如天何哉?

且如廷之臣,皆是董仲舒武帝雖欲不爲誼辟,不可得,而天生百孫弘、千少翁以誤之;宋朝之儒,皆程明道帝雖欲不爲哲後,不可得,而天生百安石、千章惇以戲之。乃若之輩,是亦天生近可之人,依戴近可之君,以做小康之治,以息暫時之民而已。若使此輩忒守古訓,非,不陳,非官,不議,言不用則納履而去,當時之君,萬無悔悟召還之理,而少康之治亦不能做矣。然則非無三代之制也,但無三代之君也,豈不惜哉?

若使帝、宗誠悟三代之爲可樂,當時亦必有萬董傅、千程子。然則非天之生孫弘介甫也,蓋無董傅明道之君也。嗚呼惜哉!仲尼管仲之器。然管仲之器小,故桓公能用之。若大則必不能用。桓公不過爲濕朋賓胥無之君,而人不蒙免左之功矣。嗚呼!果天乎?抑人乎?其亦莫之柰何已。

法久而弊,理之常也。然良法待人而行,及其弊也,人人可行,故愈久而愈行。見其愈行而以爲當然,則不能變通。不能變通,則國亦隨亡而已。

今此救弊之說,初非三代,亦愧兩漢。但就弊法之末而爲彼善於此之規,本之則無也。本者何也?人主之心也。人主苟存欲治之誠心,擧法之人斯至,而百工一得之慮,皆爲濟世醫國之良策,九德咸事,不患無法矣。又何必用此區區陋哉?苟無是心,此亦不可行,與官無異矣。雖然,且條陳焉。

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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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邑建鄕校,擇邑中朝官斂退及生進中德行文學出衆者一人爲敎授,以敎生徒,每月朔設講。大邑每朔三十人輪番,次邑二十人,小邑十人,各人三朔而遍,每人一年四講。

學規用《白鹿洞規》及栗谷《隱屛學規》,凡書院學規竝同。生徒願恆留校中者聽,大邑無過十五人,次邑十人,小邑七人,亦輪番以遍。

鄕校守護戶,大邑七十戶,次邑五十戶,小邑三十戶,竝除戶、丁役。敎授給復三結,勿以其家結充給,竝取公結收納,以爲敎授歲祿。每朔別有俸錢,孟冬朔朝,生徒各獻歲幣木半匹。

凡敎授,邑宰皆待以賓禮,雖方伯廵到,勿令迎送,非有德行之過及自褫者,勿爲輕遞。大約一人以十年爲限,若無可代者,雖三十年勿遞。

列邑各面設書院,擇本面人生進及貢士中有德行者一人爲訓長,若本面無人,擇用他面人。以敎生徒。每月朔望設講,恆留者,大院十人小院七人,輪番如校。守護戶,大院四十戶次院三十戶,竝除戶、丁役。

訓長給復一結五十卜,以爲歲料,每朔有俸錢,孟冬朔幣木十尺、白紙一束。凡訓長,官長勿差公任,非有德行之過及自褫者,勿輕遞。以十年爲限,無可代者,雖三十年亦可。

凡以秀才陞書院者、以院生陞鄕校者,皆執贄以見師長。用雉及束脩,或白綿紙一束,或紬二十尺,或薴、綿。

各院立祠,祀面中先輩德行名於國中者,雖未及大賢,爲一道宗儒,曾受朝家褒典者及孝行卓異旌門者及死節明白受褒者。此外不可輕許。必聞朝家,收道議、鄕議,然後可祀。若無人則不必立祠。雖大賢杖屨鄕外不許祀,從祀文廟者外勿賜額。但死節明白者,亦爲立祠於殉節之地,與其本鄕疊額無妨。

凡祭饌、腥牲、香幣外,皆院中自備。位次,一廟之內,武西文東,或別立廟,文東武西。

鄕校、書院之傍,皆立武學。武學生輪次試射,如文士之規,竝屬於敎授、訓長。其初陞,竝執贄如儒士。每季冬下旬,以黃筆或墨丁、或紙束、或饍物爲歲獻,不拘多少。

凡擇敎授,邑宰先廉訪可合者,注擬幾人。而就鄕校謁文廟後,會鄕人朝官、生進、貢士以上五十人以上若未滿五十人,則竝會鄕人老成者,必滿五十人以上。於校舍。邑宰書所擬一人名,傳視座中,然後以白黑碁各一授各人,使曹司一人持小盒,受各人碁子,瀉之卓上計之,白多者入選。次次如之。假如先簡三人,用三人中多白。擇訓長則邑宰就書院謁祠宇後,會一面人,受可否亦如之。凡白黑相半者從白。

白黑碁可否,其事則不雅,其義則甚薄。然若非以上,不得不爾。至如選士之際,尤不得不爾,猶勝荊圍塲屋納卷封名,甚至割封也。若風俗若前漢之初,守宰如以上,學官如大賢,何必用此陋制,待人以薄乎?嗚呼惜哉!又有一種義理,寧失於不盡善,不爲此苟簡,其意則好矣。然在上者若無誠心於淑世、成化,雖白黑碁,亦歸文具,亦柰何、柰何?

敎授、訓長雖犯公罪,推問官吏不得拿入,待以可殺不可辱之義。其所成就生徒,多材德顯著者,敎授訓長賞職擢用。其斂退難進者,就加崇秩,仍賜品祿。其道德隆重,爲一國矜式者,秩至一二品亦可。且自古大都會,多出人才者,與峽、海邑僻陋者有間。假如潮州成就趙德則雖一二人,亦當賞師長,可以隨宜酌定。

鄕校財糓,官家區劃本錢或官屯,以爲養士之資及敎授月俸。書院財糓,各面收立本錢,或出殖或買土從宜,各面額外丁錢,收置書院。凡書院財糓,歲抄磨勘於官而已,官長不得引用。其主守下人,亦面中可否擇定,吏輩不得干預。

貢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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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貢士之法,心行爲上,經術次之,才能次之,文章次之。筆法射藝計數之類,以兼備爲全材。

心行,自兒時已可觀者,心術也。雖外有溫恭謹飭之貌,其心術有執拗猜忮咈人之性者,終不得爲吉人,得志則必亂政亡國,雖通經有才,決不可用。況其餘文章之類乎?是以自入書院時,已謹可否,嚴辨之,則人自知戒,亦可變化氣質,庶幾爲竝生之俗矣。

經術,不但以讀書之多爲貴,專取通解義理、玩賾旨趣,有自得之味者。以《小學》、四書爲先,次《詩》、《書》、禮經,《儀禮》、《周禮》、《家禮》等書。次《周易》、《春秋》,四傳具。竝兼治諸書,此以上皆入講課,其餘百家,只聽博覽,亦許討論。

才能,輕巧捷給,機警小黠,皆亂人也,決不可用。專取心解通達,經理事物。雖未兼備,有偏長出衆者亦可。其自矜者,無論大小,決不可用。

文章,論爲首,策次之,表、誥、箴、銘、頌次之,序、記次之,古詩次之,古詞賦次之。今所謂「經義、書疑」永不用。論題一人是非若張良范增論,或一事是非若《東萊博議》。立論勿以奇異爲主,但明其心術、處事合義與否,以平鋪理勝爲主。若詭激矯誣,務爲異衆者,文雖奇勿取。詩賦雖曰「無用」,然亦可以觀其性、驗其風俗,卽先王陳詩、採謠之遺制,故不可廢也。策題勿問虛謾無用,必問關於義理,切於經綸之事,勿張皇沒緊。對策勿尙虛頭中頭,其逐條每靠義理,辨別是非,專主設救弊,如前漢對策上書之體。

表、誥皆開心達情之文,而欲巧其文,反漏實情者太半。況以項句鈍銳緩急爲拘,侷促艱仄者,不足以盡其情,不足以感人心。凡文近體皆非,而表、誥尤失其本。表必取前宋已上,誥則取。箴、銘、序、記,尙,詩賦尙古體,近世科體回入題及勒定句數多少者,決不可用。

經書義致,先儒註解爛熳無餘。雖名士敷瀉,更無別義。若撰別義,非徒無用,亦害人心。況預定規式,必欲相似,安有如此而可解聖經者哉?無益之甚者,決不可用。

生徒幼時,各敎之里塾,自十三歲至二十歲,能通四書二經以上者,升之書院,而會一面人,以白黑碁取心術可否,雖童子,心術邪正已有公論。入書院。入院之後,累歲與人同處,則猜刻狠愎之性漸見。

每歲孟春,訓長會院生讀法,復覈出猜忮害人及操身行事卑汚者,面責之。三年不悛者永出院。若院生顯有可出之跡,而訓長徇私者,自官遞訓長。

每朔望,考講所業書,置案記通不。試製述各體,未必一人偏長,各製所長。若強爲各軆而蕪拙者禁之。考其善否,亦記講案。然後以講案授諸生,使各於自己名下作圈,微細事有犯於鄕約者黑圈,無犯白圈。雖人所不知之過,自念有愧者,黑其半圈。顯有人所共知之過,而不自黑者衆告之,告之而猶不自首者出院。旣出而顯有改過之實者還入。兩入而三出,又年已三十者永出。每朔講翌日試射,或大帿,間月或小革。亦記中否於講案。

春三月備鄕射禮,秋九月行鄕飮酒禮。年十八以上至三十能通四書五經者,升之校,邑倅會鄕老,取德行可否如例。經術製述雖皆準格,不合於德行可否則不許升,別簿錄其名以待,其落於三度可否者,黜院歸農。至年二十五,講述終未入格,又多黑圈者,落院歸農。講述雖未優等,其中有德行心術及才能爲衆所推服者,仍留院,年滿四十,別薦爲貢士,直赴進士試,監司更加廉察特啓。

每三年鄕校選尤者,升之州如升校之規,自年二十五至四十。四十未昇州者落校,而能自修孝友篤及睦婣者別薦,老而日進者賜爵。監司以昇州生徒置籍,而歲歲詳爲廉察,記之名下。略分九等,至大比年,擧第六等以上。大邑名都取第五等以上,僻邑陋鄕取八等以上。大邑無過十二人,次邑無過七人,下邑二三人,咸聚監營。監司選其德望一等負省內重名者一人爲賓,其次爲介、爲三賓、爲衆賓,具儀行鄕飮禮。

自翌日每日二十人抽栍入講,四書四經書中竝抽籤臨講,使之各自討論,監司領聽優劣,圈點於籍中,察其擧止輕躁,言論詭激,媚悅納諂者黜之。講義別卓異而容儀端重,言動可觀者取之。

旣試講,取入格者,以各體製述中三篇或四篇試之,取七等以上,不拘額數。明日行鄕射禮,觀其進退揖讓之節,而以射中多少定次第,其力弱不及帿者射小革,分數同計。旣試取書牓,貢之國學,謂之貢士。每試士時,監司停公務一旬二旬。

貢士榜式自鄕昇州榜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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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姓名,年歲,父名,居住,邑守姓名,試射幾分。

心行,經術,識見,局量,才能,文章,筆法,身幹。

二等

三等

監司姓名,押。

以八科註各名下,全備者爲上。以至單一,而若非心行、識見、局量,餘科不得用單一。註以八科而必以射中爲次第者,示之竝用之貴,而以男子四方之志爲榮也。若八科全而爲射一等者,監司別啓。其躁競付勢,交謁官長者,雖有八七科者,決勿取之。

貢士咸聚京師,分六所,以二品以上宰臣爲座主,開座於庭西東面。郞官二人出門外,東西相向鄕以邑分,京以部分。立。貢士分東西立,郞官揖,貢士答揖。三揖後郞官先入,分東西行,貢士隨之。至庭各於其班重行西面立。無譁無倚,無簇立,無躡後。其不如儀者,監察斥出之停擧。立定再拜有唱。見座主。各於班中轉身東西相向立,行相揖禮。其周旋拜揖之際,有威儀可觀者,監察置簿記其名。考試後升一等。

試所預排坐席,貢士皆坐。貢士各帶小童一名,賚試紙筆墨待門外,至是召入,各陪其主。座主出策問,對者勿拘遲速,各盡其才。試紙不糊名,收券除字號。日暮設庭燎,各坐皆燃燭。納券者以次出,而其擧動奔忙失操者停擧,還出給試券。

座主與副、參官同議考批,盡三日詳覈。第四日又開塲如初,出論、表、箴、銘、題。箴、銘、頌中一篇,表、箋、詔、誥中一篇。各以所長製納,不許一人兩題。又考批盡二日詳覈,然後次其等第,取六等以上。

合六所所取,大提學同三公兩司官長再考,次其等第,甲科爲及第,丙、乙爲進士。其鄕榜註八科全材者在丙、乙,陞附甲科,心行、才能、局量、識見四科中無一而在甲科,降丙科。

出榜翌日,試射於泮宮,設樂備射禮。丙、乙科多中者,卽賞資通籍,甲科極中者,超當品除職。甲科不中者,畢射行罰酌如儀。科後呼新來鬼服回刺之規,一切嚴革。

京中四學敎授,以堂下官有人望者爲之,每學敎授各五人輪次。士大夫子弟十歲以上至十五歲,能通七書以上,分隷四學。每月朔會於學,行鄕飮禮,望日行射禮,翌日抽籤考講。春夏一日無過三十人,冬秋無過十五人,輪次轉籤,一講不再。如講於朔者不再望。輪盡額數,周而復始。

六月十二月,擇日試製述,論策以下各體,旣收券,限五日考批等第。取六等以上記於講案,犯科黜學之法,比鄕學尤密。年十六以上能通諸經,有德器分數優等而少墨圈,以秀士陞大學。將陞白黑可否,如鄕學而尤嚴。

名下註,一淸約,二謙恭,三德行,四文章,五才能,六識見,七厚重,八愛人,右八科中,取四科以上。

每月司成,輪番逐日講論。生徒亦逐日定數輪番。

月朔,大司成咸進諸生,抽籤講論,申以訓誨。每講,諸生入籤不過二十,而不入籤皆環聽。月望,大司成試製述各體,使各呈所長。凡講製時,司成以下官皆參助。及大比年,考講述案優等,又取黑白可否,貢之禮圍,如鄕士。雖公卿子弟,不由進士,勿通仕籍,其勳親嫡長在世祿之科,而不得進士,只授六品影職。死節嫡長不得進士者,授六品影職,給祿止其身。凡貢士免丁錢,進士竝蠲戶役,竝止其身。

司成置六人,使一望輪次行功。每年六月、七月、十二月、正月勿開講,但令課讀課製。每三月、九月行射禮。京士榜下各註學敎授及大司成名。

大司成、司成皆久任,厚其俸廩。有敎訓成效者,因以加階增祿,以至一二品亦可。大司成久勞有望者,直遷冢宰或卜相,以重成均之職。然必令旣富方糓,然後可以久任。

凡陞朝有異能殊功者,考其榜目,京則大司成司成,外則邑宰監司竝賞爵,雖已死特贈。凡有罷軟貪墨及他罪犯,大司成以下罰削。其貢擧時挾私冒擧,情狀綻露者禁錮,但身死者勿追罪。

武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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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邑鄕校傍皆置武學,各坊書院之傍皆立射院,各里置射亭。子弟年十五以上至十八,有膂力身幹魁偉,能通《小學》、《史略》以上者,皆敎之習射。自十八至二十五歲,擇成材者,升之書院,而先取心行可否如儒生。

訓長每朔試射置簿。講武書及白黑圈及有過黜院,竝同儒生。又取白黑可否,升之鄕校。

敎授四季朔試講射置簿,大比年又取白黑可否,升之監司,監司又試講射貢之京師,謂之貢武。

榜目如儒生。但註,一心行、二器局、三膂力、四識見、五身幹、六才藝、七淸謹、八文筆。全備爲上,以至單一,而文筆不用單。若全備而武藝一等者別啓。

凡武學每鄕飮、射禮,與儒同參。貢武咸聚京師,試取略如進士。試之規,甲科爲及第,乙、丙科爲武士。攷八科陞黜除職,竝如進士亦同。射禮於泮宮,賞罰擧主之法,竝如文學。

鄕里每戶皆蓄弓矢,俾七十以下,皆於農隙習射。每春秋行射禮,其勝者自社倉有賞格。

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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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出身之初,以門地分館院之法極無謂。但考貢牓所註,隨材除拜。旣至六品,則京官六品以上官各擧一人,略如唐時擧代之規。外而監司、守令各擧一人,無問朝官、文武、生進,各註薦目,不拘門地,薦於朝。

兩銓置薦簿錄之,每當注擬,取其薦多者備望。京中則五人同薦,外方則五年連薦者爲首。而銓長又審其可合之職而用之,仕版皆懸薦主。凡有異能殊績者,賞其薦主,犯罪者罰其薦主。銓曹爲人擇官,違材授職,以致瘝曠誤事及犯貪贓者,其時官長削奪。

○三公、六卿、三孤、六貳、兩司長官、大司成、司成、八監司竝久任,皆以十年爲期。議政判書以二十年或沒身爲期,吏、兵、戶三曹尤不當數改。監司有殊績而民頌惠政者,就以陞秩,以至一品,如古者使相帶平章、侍中之規。

守令皆以九年爲期,連得上考者,就而加秩。郡邑無分內外美惡,皆文武交褫,雖邊遠鎭堡,文、蔭、武交遞。有老親者免瘴邑遠郡外,文官無得擇其美惡。凡文武官皆試治民,有聲績然後登庸,若家歷試三輔、八相之規。蓋人雖賢智,不親民事,則不識閭里疾苦,雖欲寅亮天功,終不可盡善也。

官人以世,列於惡,譏其世卿,見於《春秋》,蓋亡國亂政之弊源也。父子名臣,萬古只四五家,祖孫名臣,僅計一二。而世主猶襲亡之跡,衰之兆而不悟柰何?此一段非法制可救,將付之天運而已耶?武臣尤當歷試鎭堡,有聲績然後可陞閫帥。況綺紈武弁,直任閫職,萬萬不可。

郡縣坊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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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侯國分土,犬牙相制,固有要害。而我東州縣亦用此法,只爲民弊,無益邦政。大者無過方百里,次七十里,小者無下五十里,審山川之界,度遠近之勢,皆令疆域圓全。大約治所居中,其殘隘小邑皆革之。約以五百戶爲一坊,大邑三十坊,小不下十坊各邑皆以藍田呂氏規設鄕約,敎授爲鄕先生,各面訓長,爲面都正。條約一依退增損規。

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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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官正三品以下衙門,可合二、合三者,竝省之。正以下至參奉諸職各監、寺不必俱置者,詳度閑劇,或減半,或太半。五軍門千摠以下至敎練,竝爲階資實職,給告身。每軍門參用文章,文武皆大將自辟,文竝用生進武幷用出身。計仕試材陞遷。

外官革都事營將,而營將以邑守兼。革察訪而驛政各付本邑丞,境內驛非一者,分付主簿。每十邑擇務閑官,爲諸驛都會官,監牧官竝以土人除授。進士、武士擬,計仕陞遷。

監、兵營裨將,皆自辟名流,參用文武,而職名用參軍、長史之例。兵營千摠以下將官列邑千ㆍ把摠、哨官同。竝同,而亦參用進士貢士有幹局、韜略者,竝爲鄕官實職,以爲登仕初階,考課陞遷。而以幕下得人多少,斷主將賢否,主將貪贓,幕下久任者,永坐薦主,賞罰如例。仕籍皆註主將姓名如科榜,以主將賢否,亦斷士望高下。

列邑座首、別監之號,皆改以丞、主簿,爲仕進初階。竝守令自辟,取治下人進士武士以上,竝取營幕已經及朝官作散者,會邑人取白黑可否。差出材能淸白有治績者,邑中大小公議薦擧,陞朝職或外方。凡守令犯贓,久任丞簿同坐。丞、簿得人,守令加階,丞、簿犯科,坐之如例。

兵ㆍ水使所在隷以郡縣,而虞侯兼縣監。虞侯竝參用文武,邊地僉使、萬戶權管,竝參用文、武、蔭。三窠文、蔭未從武職者,不得爲名流,士大夫家非文武竝顯,不得爲名族。武臣專尙暴厲,亂雜無統及全不識字者,勿許三品實職及字牧之任。文臣罷軟無才局者同。雖錄勳蔭,只授影職。凡鄕官皆給代耕之祿如古制。

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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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之制,東國決不可行,以結卜均分可矣。然以戶總照田總,則一戶五十負猶不足,只以多不過定分數。實職二品以上二十結,六品以上十結,生、進、有蔭以上六結。庶民、工、商、僧尼,以貨財居積爲富,勿許濫買田土。其隱匿踰制者,許人陳告,因以餘田給告者,告有服之親,無論同、異姓勿施。山郡火田及各縣贖田加倍。

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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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奴婢皆從母役,而良妻所生從父役。良產從良,似合法理,而人奴旣得良妻之後,其心以爲吾子旣爲良人,則吾爲良人之父矣,驕傲自生,多背其主。其弊甚大,依古從父役是。公奴婢無論良夫良妻竝從賤役。但良產從自願一口許贖。私賤容有贖身之日,而良賤則無許贖之規,人情亦可卹,故良產一口許贖。然不自願則否,只一子則否。亦待諸子女嫁娶然後贖其長子、女,長子、女雖已生孫,只贖其己身,則無贖從良。

無論公私賤,五子女成就者,長男一口無贖從良;八子女成就,二男口無贖從良;十子女成就,三口從良。此餘無過三口。無男只有女多數者,一女所生男從良。奴婢以多子女爲患,有不擧者,爲此制以長其恩愛。公賤富實者能納五石水田者,從自願一口許贖,每加三石田加贖一口,無過三口。女子竝勿許贖。凡納田,是海堰川坊及乾坪幷勿許。

凡賤貢雖十丁一室,無過三名。男女年已三十者,雖稱同室,竝各收。男女年已二十始收貢,六十老除。

常漢則遺棄兒收養外,無得買他奴婢。生、進、有蔭以上,奴婢十戶外無得加買,六品以上,二十戶外無加買,堂上實職以上,三十戶外無加買。蓋三十戶則雖爲百戶不異也,若多多益買則不可。

五歲前無父母,收養而年壯叛走者,邊遠公奴婢屬定。七歲前有父母凶年遺棄,饑餓將死,收養而年壯叛走者,屬公奴婢。其有至親眷屬,前則視,年壯招引者,杖八十,因徵贖錢。但收養奴婢雖多子女,欲贖身者,只納兩口價,欲買納代奴婢者,只代二口。

逃奴婢私賤,過六十年,勿許追贖,勿論兄弟、內ㆍ外孫,勿許再侵。公私賤五世服役者,男女間一子無贖從良。五世內隱匿現露者,不以五世論,凡無弟妹獨身,竝不許贖。

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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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制士出於農,兵依於農。凡年限已滿,不貢於鄕者,皆歸於農。農民無一人非軍,而馬、步、水三色外,竝除雜色軍名。能騎射豪俊、力大者爲馬軍,能炮射,精緊勇敢者爲步軍之正兵,殘劣者爲火兵,海邊漁浦村習於舟者爲水軍。

凡軍每名納丁錢二兩,而馬軍減一兩。每戶無過三丁,而次丁減一兩,又次丁又減半。然父及次子爲三丁,長子不納丁錢。以上雖十子勿納錢,但編軍伍。父歿兄率弟,勿以次丁論。祖、子、孫三世同居者,其祖勿拘年老除,勿以三丁論。析居者雖十兄弟,皆以各丁論。年踰三十者,雖稱同居,勿以次丁論。

凡男子十六歲以上不入於院、校者,無論丁錢納否,竝錄軍案。各里民戶,編以什伍之法,伍長、隊長、旗摠、哨官,竝於其中擇定。隊內有逃故,無得越里代定。若本里無閑丁,虛其額以待,勿以一時便宜,取充於他里。

使各隊、各旗平居相助相愛,其有猜狠倔梗不入彀率者,自里中喩之。不改,自面中敎諭。又不悛者,除軍案,自官倍收丁錢,蓋性不馴者,不可以從事行陣,只得收錢,以補軍資,亦所以敎也。以沒其身。各邑各面皆酌定軍丁元額,其餘丁收置書院,以爲操練、試才、支供、給賞之用。元額有闕,照數陞補。各邑、各面軍額皆分作三運,每年春仲,一運,院長操練。雖軍少,一依塲操正彀。操翌日,犒軍試才,行賞罰。每年冬仲,一運,邑倅操、試如例。每年季冬,一運,節度使操、試如例。三年而三運輪次迭操。

每月千摠飭把摠,把摠飭哨官,哨官飭隊長,每朔望率本隊習技。每九年通考試才簿,超等者出身賞職,公私賤免賤,武夫免丁錢。九試皆下等者,加徵丁錢一兩,元無天才,每每居下者,降爲火兵,陞火兵之有才者。一隊十人內,八人入格者,優賞隊長;一旗三十人內,二十五人入格者,優賞旗摠;一哨百人內,八十人入格者,優賞哨官。自此推上千摠,皆如例,罰亦如之。

隊長自有才幹,善敎一隊者陞旗摠,旗摠陞哨官,哨官漸陞至千摠,千摠卽爲六出,除邊將。其中特異者除守令,陞至閫任亦可。須如此然後將卒相習而軍政常修矣。或疑隊長以至閫任,是局於國俗偏見也。衛靑狄靑輩,出於行伍而爲名將,只在上者用之如何耳。豈不勝於綺紈子弟徒尙威猛,不習戰陣,臨難則先視走地者歟?

凡面操必令院長爲主將者,此亦文、將竝用之義,而使儒士入院者自少習於軍紀也。古者在泮獻馘,亦此意也。院長旣當操、試,則不可無威儀。各面抄定好漢十名免丁錢,爲院長使喚。每操練,具主將威儀用笞,須令將卒相習,賞罰相管。然後可以久而不隳,倉卒應變也。

必令千摠薦把摠,把摠薦哨官,哨官擇旗摠,旗摠擇隊長。隊長得失,上及主將,如一指疾痛,關於全身也。操、試苟非多多益辦之材,御衆極難。是以面操最緊於軍政。練隊以成旗、練旗以成哨,次次以上,則軍無不精之理矣。

節度使操一運,免當年丁錢。有警先調發,次及第二第一。公私賤竝如常民編伍。

實職朝官仰役者免操。若放役,同衆軍。

有蔭以下仰役者,操、試依例,但俱免丁錢。

凡作隊伍,必自父子兄弟,宗黨、姻婭,朋友、切鄰,彙分類從,必令平日情志相孚,聲音相認,下自隊長、旗摠,上至哨官、把摠,各諳姓名,互熟面目,然後可以成軍。雖或全隊有缺,勿以生澁參之。及有事調發,父子在籍者,子行父免,其累世獨子,未有孫而父願行者聽。

○禁衛上番軍,方三百里內充定,勿簽遠方。下番後在鄕操、試如常。軍,每三人分三番迭爲保,二人資送一人,亦必以同面同鄕作隊,使相諳熟。

下自鄕邑,上至省、寺諸保錢,如人吏保、工匠保、樂工保,司僕諸員之類。勿別立名色,倂以丁錢俵給。外方各營門代布亦同。

工、賈子孫世其業,不得爲士。工匠名隷官籍者免丁錢。小少竹木造作,不在工例。一邑之用各工備,以大小邑分等,定工匠額數。而《大典》所載雜匠,不必列邑皆備。大約金、木、竹、土、紙、皮、笠、扇八匠,不可不備,皆有元額。

大賈本錢千兩以上,獨丁五兩,二丁十兩而止。雖十丁,止於二。本錢五千以上,獨丁二十兩,餘丁不計。萬金以上,獨丁三十兩。小少行商以下如平民。

巫覡子孫亦不爲士,而丁錢如平民。偎儡、山棚雜戲周流者,每丁納錢三兩於本官,受行引,到付行到官,每丁納一兩,受勿禁引,然後聽行閭里。考核無引,收縛上官。

凡工、賈以下竝免軍,而巫夫則編伍操、試。

邑、驛人吏子弟竝編什伍,操、試如平民,但無丁錢。

國俗以軍保爲賤役,一簽軍案,以爲世累。平時則卑唾不齒,累及後孫,當亂則責其效死以報長上,甚無理也。官之法,本無此義。凡戶籍有官職以下至貢士武士之外,皆書軍名。如馬軍、步兵、水軍之類。而士旣出於是,則雖朝官,四祖若有軍保,亦書以某軍某,使軍保不爲可羞,而他日有發身之望。然後可以勸善而責忠也。工、賈、巫夫、馬夫、院直、店主、漕卒,凡有戶皆書身役,無一戶泛稱閑良者。

親功臣嫡長孫蔭止十世,支孫蔭止玄孫。實職二品以上蔭止玄孫。死節者無論官職高下有無,蔭止玄孫,其官元是二品者,嫡長孫加五世。堂上官蔭曾孫。六品以上嫡長孫蔭曾孫,支孫減一代。八品以上蔭孫。進士以上蔭子。貢士己身免簽。孝子、順孫蔭其長子至曾孫。烈女與死節同。

凡繫除役村里,如地境使星支待及店村之類,不得不除役。只免丁錢,作伍操、試,皆如他民。然酌宜定其額數,不得濫冒爲逋藪。

工、賈大富累世者,生子俊秀,而欲通士籍者,許以財補軍需及賑飢,而入武學試可否,有武藝者爲貢武通籍。自其子隨材入書院,而詳試心行,快免鄙細之習,然後許入。大富累世而後稟生完厚,八九歲時,利心未痼,因以入敎,鄙吝自少。若年過十五,則亦染其習而不可敎矣。

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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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漕倉處,自倉裝發,無漕倉處,各於其海倉裝載,百里內定都會官,一時俱發。無論漕倉與各都會官,每二萬石爲一綱,以水軍節制使一人領之,須擇有威稜、幹局者爲之,船人杖六十以下自斷。

都沙工一人熟諳水路險易、風候天氣者爲之。每船沙工糧倍格軍,都沙工糧倍沙工。凡一綱善運,節制使超一階陞職,都沙工別賞,沙工、格軍犒饋。都沙工,五年善運,授堂上資,七年加料,十年除水軍萬戶。

凡破船死二人以上爲實破,死一人及全不死爲故破。一綱內一船實破,節制使罷職,都沙工徒二年,本船沙工杖五十。二船以上,次次加罪。遇大風,一萬石以上破沒,都沙工杖流,限己身,節制使罷職永不敍。故破一船,節制使杖流,限己身,都沙工徵米幾分,杖一百遠流,本船沙工籍家資梟,格軍徵捧米糓後,邊遠驛奴婢充定。入江口,遇沙堆,船墊破,雖人不死,以實破論。

沿邊鄕船,輪次漕載。六百石以上至千五百石俱可。本邑所隷不足者,用隣邑船充之。大摠分三番,而數不足者,官造定船主給之。

各宮房、監、寺米添載之弊甚大,而宮、寺皆繫之地府,則不必更論。

糶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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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邑隨其戶數多少,大約儲每戶三分糓,春秋合爲四分。如萬戶儲春秋糓各二萬石,每留二、糶一。米四斗視租一石,黃豆六斗視牟一石。分給,除凶年賑糓外,每等一戶全給一石。各一統給五石,則統中自有五等戶,差等分食,貧富平均,偏困、虛戶、逋負、成冊換弄,諸般弊端,不待用力而自無矣。

各面置社倉,以儲救荒待變之糓,而隨面戶數多少,儲每戶二分糓,留一分、糶一分。而凶年以一分減價而糶,豐年以一分增價而糴。只社倉用此法,官倉則否。各社倉該面副正主之。其色庫以面中人大小可否差出,有不稱任,面中合議褫差。副正、色庫皆有常料。詳鄕官條。

春秋糓物,磨勘於官,但官家不得侵預,吏屬不得私干。副正若不顧面中可否,以請托差色庫及弄姦糓物者,褫副正永黜面。經凶後元會欠縮,以《大典》貿糓諸條充數。各邑治直屬面官倉外,亦置社倉。凡社倉規約,用朱子栗谷定規。

無論官倉、社倉,大體留三年之陳,每轉換改色。雖是常規,然東方糓物虛軟易敗,遇大豐糓賤。官倉年例分糶外,直令一戶輸一石、換一石。別抄富戶,特加石數,自稍富五石至大富三十石而止,稍富以下饒戶勿論。抄富戶法,用白黑碁可否。社倉則量宜加常平糶糴之數,以易舊朽。

田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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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政之中,量田最難。方其打量,先怕見欺,節目過於嚴苛,不饒刑杖。故凡惜身命、飭行義者,圖避有司之任,雖小民亦然。其奉令行公者,苟非貪頑徇利及自棄身命者,不肯爲也。是以防姦愈深而欺僞益滋,邦無所得,民受實殃。

其或畏罪審愼者,大約以損下益、上爲事,則尤爲生民無窮之害。殊不知寬以待民,但示以不欺之義,務在擇人。上自均田使及守令,皆以卹民、奉公爲念,柬選有司,各得其人,則設令一等降爲二等、十尺減爲八尺者,往往有之,猶勝於肥公而病民。況不得人者,姦欺尤甚,而民國俱病者乎?

○凡平原沮洳不田、不畓者及磧礫及山趾以上,竝勿打量。沮洳、磧礫,但標四方,通計幾尺。大山則犯標紀山名。殘山則稱殘山,竝爲續田火田,隨起隨稅如例。凡田結,勿以八結作夫,因以散結各付作者,合多少作石以納。而各里擇定勤幹者,三人或一人,使督之而已。

宮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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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莊宮莊在中國,猶冒奪民田,況東方地狹乎?經兵荒之後,或有閑地,生聚漸繁,則自當爲田,豈有永閑之地可作官屯宮屯之地?況勢家立案占據,尤爲無理。

勻是國土,民皆可耕,豈有一家占據兼有之理乎?若卽爲開墾則近似矣。或累代荒棄,而猶以有主禁人入耕,民國俱害,甚不可也。其欲立案者竝勿聽,但許登時隨力耕作。凡宮寺導掌,旣不繫於官吏,只賭利益,剝民之弊,中漏之害,勢所必有。

寸土尺地,皆歸之地府,劃給宮寺,皆有定數,則財一而不蠧,民一而不病矣。但南北鎭堡,皆劃給屯田,募土卒耕作,而輕其租稅,使公私兩便,以爲官須。多少酌宜,而西北道極遠加給。

人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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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其拔身之路而責其奉公之忠,理之所必無;絶其代耕之祿而望其任職之廉,義之所不行也。況以無敎之民,處之必竊之地,雖之酷,難禁其姦;之明,難防其欺。尤當急爲之通變者也?

人吏子孫八歲以上,擇其眉目端正者,分敎於各面書院。勸奬之道同於院中諸生。十五歲以上能通《通鑑》、《論》、《孟》、《後集》者,心本不正,猜忮、悖惡,性質不順者永出之。選入爲通引。大邑三十,以次減定。邑司別立學堂置師,輪次褫番,讀書做文。十日輪番。二十歲至二十五歲,攷其講案分數,如校院之規,而取分數多者,試行文、筆翰計數,尤等者酌定額數取之。成榜目藏之本官,以次除任。年二十五而村落者,歸業農、賈,不得閑遊,淆亂作廳。

大邑吏額七十,次邑五十,小邑三十。每有老除、死亡、削出、移徙,元額不足,然後試取以充之。若久不試而年過二十五者,雖至三十歲,亦許試謄錄吏案,各面書院及鄕校,各置一件。

每歲抄講會,各員廉探吏人行事。其犯元惡罪過及侵欺小民,凌上、犯分者,墨圈其名下,無過者白圈,改過者靑圈,善行者紅圈。歲初分任時,取案合攷,有墨圈者不許受任,紅圈多者爲首,白圈次之,靑圈次之。五年無靑圈者,永削不敍。摠校、院無一白,至三年者,永削不敍。凡不敍者自悔自艾,得通同紅圈者,卽陞敍,再墨者終身永黜。

爲首吏無犯科,而助其官爲名官者,校、院合議可否,薦於方伯,啓聞除職,隨材擢用,限京外官五品實職。守宰昏暴、貪墨,而首吏不能救止及不能辭褫而滿瓜期者,終身永黜。

春秋釋奠時,首吏率額內諸吏,詣鄕校候謁敎授及諸生後,自相分揖如儀。祭時神門外參祀。朝日列坐外庭,序齒不序任。受紅ㆍ墨圈案默觀退,欲卽時自明者永黜。凡吏在官,皆有代耕之祿如古制。年六十老除,三世紅圈者別薦超授。

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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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卿相子孫,不由進士,不得通籍。苟曲逕欺國以進者,人人得以駁之,絶其蔭而錮爲庶人。如其世數,凡蔭限代數,蔭絶則爲庶人。庶人由進士出身者,但取其人,勿問先蔭。苟材器出衆,超擢至將相。

凡署經勿揀外家妻家,勿拘鄕吏拔跡者。登仕路者,四祖有軍保吏役,直書勿拘。示以拔身之路,然後忠義可責,人才可盡,風俗可敦,名分始嚴,治化始行矣。文武貢士以上,有官爵及世蔭未絶者,爲士大夫,其餘爲庶人。雖世卿名族,蔭絶之後爲庶人。

凡妾子亦許以貢士拔身,婚娶仕宦勿拘。但於本宗嚴其分,親盡然後同於衆人。而其用先蔭,則實職二品以上,只蔭其子,而承嫡子則世蔭如例,而承重者之支子不許蔭。三品以下妾子,承重者外,無蔭。雖庶人不許以妾爲妻。凡以庶凌嫡,顯有實犯者,無論士庶人,永世勿許通,如工商子孫。

戶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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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民圖避戶籍,皆苦戶役與簽丁也。若處之有方,則官雖不令,民自無欺,籍旣得宜,則治政過半矣。凡民男子十歲、女子十六歲以上皆入籍,每收籍時,令各里自相公議成籍。

上戶大富,田畓外,多殖貨者。一戶當二戶。次戶畓收八十石以上者,田多、畓少,畓多、田少之地,酌宜分數,一戶爲一戶。次戶三戶爲二戶。次戶二戶爲一戶。次戶三戶爲一戶。下戶畓收十石以上者,四戶爲一戶。

旣分六等戶,每以五戶作統。統內原戶雖有十數,戶役只定以五戶。每式年統中有陞等、降等戶外,勿爲改易也。戶錢一戶五錢,一統二兩五錢。戶帳紙價亦入其中。至貧無田宅者不籍,而猶五家作統,錄于軍案,免丁錢。只納戶錢五錢,無他煙役。

凡性質不馴,強狠鬪敺,橫濫盜竊者,作統時勿許混入。若入統而犯罪,一統竝連坐。而統中是犯者,至親減一等。凡論三犯不悛者,雖至親永絶之。此類犯殺獄,不待讞決獄。

入籍者皆出準戶口帖,無籍者亦出軍伍帖,竝有號牌。男子出行越境,無戶牌不得止宿。出三百里以外者,竝帶戶口帖、軍伍帖,然後止宿。次子只用號牌。凶年流丐,皆有號牌,然後可通,女子小兒則不論。爭訟呈狀者,無戶帖軍帖,雖稱大訟,勿許聽理。私賤戶帖號牌,皆錄主名,公賤錄所屬府、寺,號牌竝記疤貌。

每二統養軍馬一匹,擇統中勤幹可堪者主之,而芻料二統各戶收合助之。馬老斃,各戶合力代立。

僧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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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僧者呈所在官,報監司出度牒。《大典》呈禮曹,收丁錢出牒,似煩瑣,只呈監營爲僧,亦有僧役不少,丁錢不必收。本官出給號牒曰:「某年月日,依度牒某面某里某子姓名,出家爲僧,名某,恩師僧某,受戒師某。」住某寺者,又各給號牌,「某寺僧某,弟子僧某,年幾,戒師僧某」。各本寺置爲僧案,謄其牒留上。

凡僧移居出入,無號帖號牌,不許周行住接,其或犯罪者,攷其帖牌,就考本寺爲僧案,發覺僞造,則直治以賊律,嚴鞠得情。輕者邊遠爲奴,重者絞斬。

凡退俗皆呈官,旣退俗,僧案註還俗而爻其名。以處女妻退俗者,杖八十,僧人留宿閭閻,女人遊宿寺剎嚴禁,比丘尼及居士社堂,一切永禁。或冒犯者治罪,沒入爲公奴婢。

僧人買田畓過制者,許他僧陳告,其田給告者。殖錢過百金者,許人陳告,其財屬本寺,修補佛宇。凡寺剎勿許新創,而法堂外勿用眞彩、花草供。

各寺皆立射亭,使僧徒習射帿,寺中別置賞射留財,尤等者賞格如例。每十年通考射簿,七年尤等者給登階住持牒,免諸役。苟非兩宗作家者,不得爲僧統,苟非射技出衆受登階者,不得爲摠攝、住持。

其欲頭佗遊乞者,本寺住持給出送帖及牌,置簿記之。無帖、牌者,不得行丐。其募緣券,必成帖於州司,小少勸善,亦必告本官。不越境者也。寺役本官、監ㆍ兵營應副,皆有年例常數。別徵者各色竝以時價買用,勿托以給本錢而勒取之。

紙物、別色寶牋,皆準價貿用,而亦一年有常定,勿無常取索。柬紙乃國寶。而侵虐僧殘,則紙亦絶,甚不可。凡侵虐僧人致凋殘者,亦以贓論。每歲抄各寺見在僧數,納於本官及監營。兩宗作家及經僧統、摠攝者懸註。當年應副官役都數亦錄上,勘核浮濫。庶民大富及富僧自辦外,化主募緣聚財,廣作佛事者,竝治以賊律。

每凶年設賑,各寺住持抄出饒僧,募聚錢米,以數報官,各物因留寺庫。流丐無依者,量寺力大小,分付各寺。自官酌宜劃給賑糓以助之,擇僧已經首任有材局衆望者爲都監。虛房舍一區,以處丐者,女丐不可混。作鬻以餔之。房舍本施物所成,若靳不與處,以致丐者寒死者論罪。

若精勤措置,救活五十名以上,都監僧賜摠攝;活百名以上,父母賜爵或贈職。僧出米二石以上者免寺役,租五十石以上,父母兄弟賜爵有差。凡賑年寺役量減其半,佛齋只供大法堂,餘皆停之。

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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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官者,絲笠以上仍舊。進士以上布笠黑繒博帶。武士以上黑繒博帶。校院生靑絛帶。貢武以上白絛帶。有蔭子孫以上竝布笠、靑絛帶無垂兒。平民短簷布笠、白絛帶無垂兒。公私賤蔽陽子、白圓絛無垂兒。京外胥吏草笠、黑圓絛無垂兒。進士以上直領加黑襴。武士以上直領加靑襴。有蔭以上直領黃襴,道袍通服。平民廣袖通袂。公私賤狹袖半臂。胥吏直領無襴。

昏禮,有官者用紗帽、品帶。進士以下至有蔭幞頭、公服。平民只以常服。實職二品以上命婦,服文錦繡段。宜人以上服文綾。九品以上服紡紬。有蔭以上竝服常紬。平民男女下服皆不得用紬,送死下服許用紬。雖一品,衾勿用錦段。送死用段帛。六品實職年五十以上用紬衾。以下至平民,雖昏禮勿用紬衾,但年七十以上許用紬。

生進以下至胥吏,非上服不許白紵,公私賤雖上服不許。凡紵十升以上,非實職六品以上不得服,麻八升以上同,麻紵十一升以上,三品實職外不許。士類服紬袴、細麻ㆍ薴者不齒。凡冠服以上侵下之過,甚於以下犯上之罪。

武士以上及有蔭年四十以上許騎馬。有蔭昏娶外勿騎。平民以下,獨馬軍騎馬而無牽從,婚娶竝步行而獨馬軍許騎。有牽馬。進士以下女子,獨新行乘有屋轎,其餘皆露轎,以衣蔽面或羅兀。平民以下,獨新行蔽面騎馬,其餘皆步。非新行而女子騎馬,獨妓女爲然,而但不掩面。鞍飾用《大典》,而尤禁銀絲。

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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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賂之橫行,非錢之罪,別無救弊之策。但在上者不好錢,則一朝國中無賂矣。但定價以多不過少不下,則農不病末不弊也。米,多不過五斗,少不下三斗。常紬多不過四兩,少不下三兩。正木多不過二兩,少不下一兩五錢。薴多不過四兩,少不下三兩。麻多不過二兩,少不下一兩。木花多不過一兩五錢,少不下八錢。其大略如斯,則庶有所益也。

烽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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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烽燧在高山者,以僧將守之,建大菴於燧傍,使僧五十名常住,而除他僧役。若數不足,自官召募土僧以充之。立僧倉,官給本錢儲米,多少隨宜。出納付僧將而磨勘於官。每四季試射,以米賞入格者。亦僧將主之。燧在野山,不可立寺者,募付近一村五十戶除役,以統首爲別將。立社倉如僧倉,試射亦如之。雲陰日有警急,走相傳。有信牌。

禁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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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不好利,自然道不拾遺。上有貪風,雖渭水盡赤,盜不可禁,別無救弊之策。

堤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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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所有堤堰之外,今更無可以新築處。雖姦民談利,愼勿聽施。但堤築皆淤塞、廢壞,有無不關,因又生弊。苟官有實心爲民之心,堤築方爲水利之本,別無救弊之策。

牧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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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別置監牧,各屬其邑貳官。牧蕃息者賞職。牧場節目依舊。

捕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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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格依《大典》,而不勒奪,則虎將絶種,別無救弊之策。

市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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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邑各面設一塲市,而必於虛曠之地,切禁雜類屯聚成落,致作盜藪俠窟。各面副正掌其政令,四孟朔正其斗升、權衡、尺度。各書院門外立石,刻斗升深幾寸徑幾寸,衡幾斤,尺幾度,尺則竝刻其長,斗升較正皆以水。勿以穀物。廛稅只收於大賈行商,閭閻人竝勿施。大賈二分,行商一分,竝納書院,補試才費。坊市中諸弊,若不借官威,不可攝服無賴輩,須別有支助給使令之道,作拏者杖十度以下自斷,重者報官。

海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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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井田之制,地廣人稀之處,畫其空地以置之,待戶口殖而以次授廛。我國則經亂或經凶後,無主原陸及海島,有勢者立案,以爲私地,甚至於魚箭、川梁,皆有立案,甚不可也。均是王土,豈爲私物?況海島私侵之弊,尤爲無理。勢所然也。

凡海島皆屬之地府,勿爲宮房折受,各隷郡邑,使不受兩應之害。凡田畓所出之外,魚、塩、苔、藿之類,皆爲之節制,屬之本邑,以供地府。而海錯則以備賑財,最爲上策,本邑旣優儲蓄,轉充隣邑爲可。魚、鹽、苔、藿,直儲官庫,分儲社倉,以爲分賑之用,於民大有拯濟矣。

魚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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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鹽船舶,總而一之是矣,而別立均役廳以屬之,甚不可。夫官員添一員,則生一蠧,況別立衙門乎?魚海是水衡所掌,今屬之冬官,俾添閑曹之一公事好矣。魚網魚箭及船隻,以今制量減其小小者,無盡其利爲可。鹽盆亦摠之一,而革其各府、寺、校、院、宮房私屬者。五江船挾勢請囑者,切禁漕運,以防《大東》章舟人之弊。

牛、酒、松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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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禁

酒無常禁。但途路三十里立大堠,樹土宜木,置酒幕。其餘小站,禁酒壚。小民之散居路傍,專以販沽遊食爲業者,一切毀家禁斷。塲市日社倉糶糴日,一切嚴禁。若遇大歉設賑,城府店幕竝禁,以待罷賑。凡城府外閭閻寺剎竝禁沽家。農酒役酒勿禁。

松禁無論沿、陸邑,令村民各自爲禁,各里里正廉察。樵人犯松,量收罰錢,以爲里財殖利,以應煙戶公用。禁樵童、養毛松,然後可以成大松。凡高山山腰以下,許民蘇採以糞田,山腰以上爲公地養松,野地皆爲民樵塲,別無官松可養,只有民松。家北及墳山也。

每年十一月以前,勿令民持斧斤出閭。風雨壞舍及吉凶事所共知,不在此科。凡家北、墳山皆有定限,以爲私松,每冬月量宜發賣家材棺槨,以其十分之一,納之里庫補里財,每三年官家發賣公山,以其十分之三付之書院,以補養士賞射之財。凡上納黃腸及造船時,壓傷木、退板、塊木、枝端,量宜以低價放賣,與民爲用。

每春農民寒食前採原草,立夏前折山草者,各里廉察,收罰錢補里庫。海島松禁亦同。若如此則官不出一令,罰一民,而二十年之間,公私材木不可勝用矣。產不百金而草屋浮柱者,產不千金而新造瓦屋者,皆有禁罰。

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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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水之術盛行極於今,冢墓之禁斷極於今,而人物之渺末愚劣極於今,苟有一分知見者,庶可自悟矣。若冢地爭奪禁斷若此不已,後死者水葬火葬之外無他道,豈仁人之所可恝視乎?

太公封於,必返葬於季子葬其子於客地,有「魂氣無不之」之歎,官有族葬之法。古詩有「畢命依松楸」之願,程子有昭穆開兆之圖,若謂父母體魄一一各葬以擇吉然後可,則聖賢必先爲之矣。

今令葬者隨其局內穴道之濶狹、大小,以世葬爲法,而勿惑於愚師賊術之說。旣得一局,或三代、四代以至九八代,苟可開壙,以此族葬可也。古所謂「蒿里」者,以衆冢之地,故有里之名。《周禮》有「溝以別之」之文,其衆葬可知也。一局無餘,然後更占他阡,則葬地自饒,爭訟漸息矣。壓脈之說尤無理,結咽以上,雖壓葬,萬萬無害。況龍虎及穴下乎?一二品墓限內龍虎,以次減少,至有蔭只限穴身禁養,方合天理,而人家福力方爲長遠,聖智英俊,卿相富貴,亦自出於其中矣。

○凡大小民,旣定葬日,告於該面都正以下諸面任。其大民,都正往相其域,葬日護喪。小民,風憲相其域,約正護喪。大葬,風憲約正董役,雖小少殤葬,皆令風憲約正知之,置簿記之,有爭訟憑攷,有違面任有罪。若不錄於面任之簿者,竝以偸葬論,勿論遠近,自官不俟日掘移。若以父母妻偸葬者,人情天理都喪,不可與同中國,一竝邊遠充軍,以歿其齒。

世以妻喪爲手下喪,視爲偸葬之奇貨,殊不知聖人制杖朞具三年之體者。豈天理之所可輕哉?以私慾而勒稱爲輕喪,不備其禮於永歸之日。忍於是者,其寧不忍於其親乎?世人常時愛重其妻,恆愈於其父母者多矣,而旣死則忍之爲手下輕喪,其常時所不重之父母,尤可知矣。況吾之妻,卽子之母也,吾雖輕之,子寧忍輕之乎,爲其子者,亦有大慾於將來富貴,姑任其父之處置手下喪,而似爲無可柰何者。孰謂神天無目,不滅此輩乎?

冢地之弊最大,人天俱亡,綱常都敗,救之之方,只在士大夫在上者自覺。非空言法理可救也,柰何?

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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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案改正,如栗谷《封事》所論。而凡物皆以土產上納,革防納、封餘、情債等事然後可矣。無害於國、有益於民,仁之至、義之盡,而自昔莫之爲也,亦柰何?

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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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小少府、寺、郡、縣,百工之事備。京司各寺工匠,未詳其弊何如,亦未詳其救弊何如。但外各營、各官工匠,亦一視以赤子,而無使失業可也。每有興作,雖非大事,必通差衆匠,侵漁無藝,宜置簿而節制之,輪番應課。當番之外,切禁泛侵;糧料之外,優給日直,使足以代其耕可也。

然在上者好作奇伎、淫巧,則雖盡天下之工匠,鎭日工造,猶患不足。若崇儉德而不作無益,則諸弊自止矣。況扇箑是何物?近來營邑工費,動逾千萬,而皆民所自出也。高樓涼臺,男從女御,淸簟䟽簾,冰茶瓊露,可以變夏爲秋。何必染民血爲斑竹,糊人髓爲紈紙,以爲粉兒癡童一兩日玩弄戱賭之資哉?更別無救弊良策。

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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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方術雜伎,惟醫學之外,都無可用。卜筮雖聖人所作,維聖神可玩,賢人君子可用,凡民無所用。小人占小人之事,凶人占凶人之事,非惟無益於世,反有害於民。是以龜卜先亡,是亦天運自然之勢也。於今占筮諸法,徒長姦雄,禁之可也。況觀相談命之法,尤是無理。長人僥倖趨利之習,敗人守正、盡義之心,苟有一分知識,絶之可也。

至於地理葬術,地之美惡,誠曰有之,而非神人不可知,非福人不可得,其理甚明。其子孫禍福則萬萬無理。苟求其故,破惑不難,世人爲私意所蔽,爲無限世禍,爲無限不孝,可哀之甚也。雖然,若非京士大夫,小「何以利吾」之心,而絶僥倖欲速之念,則諸伎術皆不待救弊而弊自止矣。

《政絃新譜》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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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八歲,始敎之讓。夫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蓋存乎人者,莫良乎讓。讓者,禮義廉恥之本也,讓道亡則四維絶,理之所必然也。

近年以來,不幸讓風全亡,民志淫濫,擧一世之人,無安分、俟命、畏義、服常之心,見人富厚,則吾亦欲富厚;見人榮貴,則吾亦欲榮貴,見其淸宦大官,則亦欲淸宦大官;見其安逸侈肆,則亦欲安逸侈肆。非徒欲之,必欲得之,以至言語、飮食、衣服、居處、行步、什物,皆攀高而逼尊,無讓人自謙之意。故上日益替而侵下,下日益慢而犯上,人日益狡而其心散,風日益渝而其俗騃。財力以是而日鞠,政令以是而日寙,人才以是而日喪,民困以是而日極。譬如病人五勞七傷,羸瘁癃閉,臟腑榮衛,無一不病。

遂以斲喪天地之元氣,陽和日索,陰慘閉縮,生理閼而物化嗇,水、火、金、木、土、糓,皆失其常性。山阜童赭,土理疏坼,泉源枯涸,川瀆淤塞,原田薄瘠,地膏不升。稼穡不足於租賦、饘鬻,材木不足於宮室、陶、冶,薪蘇不足於炊牧煮鹵。飛禽走獸十之二三,魚鼈、蝦蛤、苔藿十之一二。凡所以爲人生養之具,無不殄瘁,民生窘乏,罔有紀極。

然而放僻奢侈之心,日益歲增,悠泛惚怳,散無友紀。禮義俱亡,廉恥都喪,尊卑賢愚,內外長幼,蕩無等級,名之則觸處不正,言之則隨事不順。父子相棄,夫婦相絶,兄弟相逃,情理斁絶,不相疑怪。擧無懷土樂生之意,只切罔利、偸安之念。邑城驛堡酒肆,半於平民閭閻,僻巷酒家十居四三。且皆舍其井裡,散就路歧,酒、餠、麵、果,販賣不絶於四時,而壚店相望於堠亭,商旅咽草者不絶火而達千里。是皆男不穡女不織而冬紬夏稻,蝙蝠於戶徭,濫竽於軍簽。

古今未有民散如此而國能爲政者也。以今氣運之淆漓論,則人心不可淑也;以今庶物之殄瘁論,則民產不可制也;以今之人心、民俗論,則雖家懸像之仁政義典,決不可救其弊也。

推其理而究弊源,則專由於民不興讓,使民知讓,非法條之末所可爲也。嗚呼!孟子以材木、魚、鼈論王道,亦就法言者也。其法則誠是矣,然其本則不在於墻桑數罟。苟反其本,今之法猶古之法也,孟子蓋曰:「今樂猶古樂。」

《政絃新譜總論》後敍全篇入內閣,故原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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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於化民末也。上自皇王下至一命之士,雖德有大小才有濶狹,然苟有一民被吾之化而得其所,便是吾不虛生之心,民自化矣,何有於法也?

雖然,論其爲君,則自周公以上至,其爲臣則自周公以上至。其士則以上至,卽有此心而成此化者也。其餘獨董仲舒諸葛孔明可矣,韓愈庶幾而猶未全者也。春秋之伯君無足數,而獨武公無愧於三代之心,管仲借是心而飾三歸、反坫者也。國僑晏嬰喜名而勉是心者也。以下之君,獨孝文有是心而未純,昭烈可以是心而同事者也。太宗才勝而掠得是心者也。仁宗不無是心而大不及者也。其餘幾千年君臣,皆樂乎富貴,以天下養吾身,以方丈餉吾口者也。隨其才智,不無少康,然皆以身不以國,以我不以民者也。治日常小,亂日常多,職由此也。

人生斯世,苟有男子之志氣者,寧甘心於絲溫粟飽,而虛閱駒隙哉?以吾所得天地之心,治天地所生之物,使斯民被天地之化,則吾乃天地也,其爲樂,豈不快活於高臺、廣室文繡膏粱哉?有是心者必主敬而謹獨,天下萬物無以加吾心。然後存乎中者盡乎忠,施乎外者盡乎恕,而天下萬物各得其所矣。夫如是者不必法之預具,而無所處而不得其當矣。無是心者,雖臯陶之律周公之典,民不蒙其澤。苟有是心,雖因王安石之法,民未必罹殃矣,法之爲末也者,豈不信矣乎?

餘年三十歲時,漫錄爲此書,中間意闌,廢而庋之,近乃閱其所謂「設弊」者,三十年之間,殆將倍焉。所謂「救弊」,循末而爲苟且之規而已,原非談士本色。至於無是心而不可行,彼此均也。故自冠服以後,續以圓之,而略擧其槪,皆以別無救策終之,蓋不欲循其末而盡其說也。

嗚呼!設弊總論,是弊之源也。救其源則末自正矣。必也養吾之中和,以輔成天地之和,而時和物阜,人淳俗美,然後導之以禮讓,齊之以法政,斯可矣,待其人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