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道论
作者:柳宗元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82

或问曰:“守道不如守官,何如?”对曰:“是非圣人之言,传之者误也。官也者,道之器也,离之非也。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是固非圣人之言,乃传之者误也。

夫皮冠者,是虞人之物也。物者,道之准也。守其物,由其准,而后其道存焉。苟舍之,是失道也。凡圣人之所以为经纪,为名物,无非道者。命之曰官,官是以行吾道云尔。是故立之君臣、官府、衣裳、舆马、章绶之数,会朝、表著、周旋、行列之等,是道之所存也。则又示之典命、书制、符玺、奏复之文,参伍、殷辅、陪台之役,是道之所由也。则又劝之以爵禄、庆赏之美,惩之以黜远、鞭扑、梏拲、斩杀之惨,是道之所行也。故自天子至于庶民,咸守其经分,而无有失道者,和之至也。失其物,去其准,道从而丧矣。易其小者,而大者亦从而丧矣。古者居其位,思死其官,可易而失之哉?《礼记》曰:“道合则服从,不可则去。” 孟子曰:“有官夺者,不得其职则去。”然则失其道而居其官者,古之人不与也。是故在上不为抗,在下不为损,矢人者不为不仁,函人者不为仁,率其职,司其局,交相致以全其工也。易位而处,各安其分,而道达于天下也(“也”一作“矣”)

且夫官所以行道也,而曰守道不如守官,盖亦丧其本矣。未有守官而失道,守道而失官之事者也。是非圣人之言,传之者误也,果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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