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稗类钞
凡例
卷一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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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兹编尽采稗史。其或有正史一二间出者,以事载稗编,故亦加采择。虽事同而文实异也。

一、事以类分。虽原本世说,然彼辞尚简。要令隽永可味,兹体欲详赡,俾本末粲然,盖代有升降,则文有损益,难以强同。故间有鸿篇大章,亦加采择,不敢妄截鹤颈,致削英华。

一、诸家所载,有同一事而笔有高下,词有繁简,兹字栉句比,必期于当。有一条之内,窜易四五而后定者,颇费苦心,非止照本誊录也。

一、条中间有芜句冗字,略加裁节。或前后宾主颠倒,紊次亦为更定。至于一应波澜,点缀关键段落,不敢妄动,使文气勿属。

一、事取关维风化,裨益身心。或搜罗遗佚足补正史,或采择新奇可助谈资。远及梯航载纪,下自委巷丛谈。其有一技擅长,片言居要,凡耳目所经,俱勤加汇辑,惟恐或遗。

一、正史称谓,义例一定。兹则或以名,或以字,或以官爵、地谥,俱本原文,取其错综互见。凡正人君子,虽称名益光;蔡京、秦桧辈,即加以鲁公、太师之目,实益难副。

一、或一事之美恶,前后同符,其系师承与夫暗合,俱不可知。兹必汇集一处,以便后人上下定论,非止易于观览。

一、诗词之类若止采名篇佳什,与撰诗、选词何异?兹必因事附出,方加采录。

一、或事可入此兼可入彼,必斟定所重以从焉,非漫无主见任两岐。惟有一则之中,前事既以类从,后或间有缀以他事,不复过为分截,贻割裂之讥也。

一、事有足采,而本文冗长,颇费裁剪;或已经后人演为小说,撰为传奇;凡茶坊酒肆,贩夫牧竖俱已习见、习闻,不复混入,以繁笔墨。间有一二偶存,以其事可师、可法,有裨名教,不忍弃置也。

一、事有非关赵宋,而前后相符,或足备参考,亦间存之,附于每条之下。以往证今,粲然可观。

一、宋室以理学擅长,然程型朱范,止堪羽翼经传,不关稗乘风流,故勿混入。

一、兵燹之后,藏书荡然,多方购获得一善本,如饥获太牢。虽隆冬不惮嗬冻,盛暑不辞挥箑,勤事编次。所列采用书目,尚有十之二三止据节文,未睹全本。若尽发二酉之藏,以供三馀之用,当更有可观。兹不无遗憾云。

一、述而不作,奏功似易。然考较群籍,含英咀华,醇疵可否,斟酌去取,五载于兹。稿经数脱,方始成编,亦云难矣。

一、类中复叙时代,但约略先后,为之编次,庶几有条不紊。若责以分毫无爽,则有编年之书在。

一、兹编告成,旋有《明裨》之役。凡庚申君末政有与开创相启助者,俱列于《明裨》前。中分元事于宋明前后,似以得体。

再欲就所采之书,各自为条,又不便参互错综,以便计论,因遵刘氏《世说》、何氏《语林》例,事以类分,时以代次。凡为类六十,约五倍于惠生先生所钞。盖踵事而增华,非入室而操戈也。编次既定,藏之箧笥。会周北川谒选天官,一见此书,把玩弗释。私与子静李子谋寿枣梨。日夕校仇,前此鲁鱼亥豕,其为切劘也多矣。戊申北川出宰澄江,遂毕业焉。嗟夫!《宋史》芜秽,存而若亡。兹卷既出,奋笔著作者,睹鸿文以备采择;留心稽古者,征轶事而广见闻。为宋朝正史前驱,不亦可乎!己酉孟夏书,云氏又识。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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