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夺情限制敕

定夺情限制敕
作者:李从厚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13

凡在苴麻,并须终制,比有金革,遂有夺情,孝以移忠,藉其陈力。其内诸司使副带西班正官者,宜候过卒哭,起复授官。不带正官者及供奉官殿直承旨等,宜过卒哭休日赴职。其有带东班官者,祗以检校官充职,服阕日加授前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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