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奪情限制敕

定奪情限制敕
作者:李從厚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3

凡在苴麻,並須終制,比有金革,遂有奪情,孝以移忠,藉其陳力。其內諸司使副帶西班正官者,宜候過卒哭,起復授官。不帶正官者及供奉官殿直承旨等,宜過卒哭休日赴職。其有帶東班官者,祗以檢校官充職,服闋日加授前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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