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乙是甲吏之贱者,问所掌名物而不知。被科。诉云:“莅事日近。”〉
执技事上,各有司存;学古入官,固非失职。将守其业,用不易方;必也正名,无敢反侧。惟乙贱吏,实曰“函人”,忘其下旋上旋之权,失其犀甲兕甲之属。诉云“近莅”,岂晓筹年?比农功之越思,同美锦而学制。懵其名物,主者不利于操刀;正以刑书,所按乃得其资斧。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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