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乙是甲吏之賤者,問所掌名物而不知。被科。訴云:「蒞事日近。」〉
執技事上,各有司存;學古入官,固非失職。將守其業,用不易方;必也正名,無敢反側。惟乙賤吏,實曰「函人」,忘其下旋上旋之權,失其犀甲兕甲之屬。訴雲「近蒞」,豈曉籌年?比農功之越思,同美錦而學製。懵其名物,主者不利於操刀;正以刑書,所按乃得其資斧。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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