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

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
作者:蒋中正
1937年9月23日
1937年7月4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1937年9月23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于庐山发表《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

  国民革命之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总理曾说明三民主义为救国主义,即希望全国国民一致为挽救国家危亡而奋斗。不幸十年以来,一般国人,对于三民主义,不能真诚一致的信仰,对民族危机,亦无深刻之认识,致使革命建国之过程中,遭受不少之阻碍,国力固因之消耗,人民亦饱受牺牲,遂令外侮日深,国家益趋危殆。此数年间,中央政府无日不以精诚团结共赴国难相号召,而国人昔日之怀疑三民主义者,亦均以民族利益为重,放弃异见,而共趋于一致;足证国民今日皆已深切感觉存则俱存、亡则俱亡之意义,咸认整个民族之利害,终超出于一切个人一切团体利害之上也。此次中国共产党发表之宣言,即为民族意识胜过一切例证。宣言中所举诸项,如放弃暴动政策与赤化运动,取消苏区与红军,皆为集中力量,救亡御侮之必要条件,且均与本党三中全会之宣言及决议案相合;而其宣称愿为实现三民主义而奋斗,更足证明中国今日只能有一个努力之方向。余以为吾人革命,所争者不在个人之意气与私见,而为三民主义之实行,在存亡危急之秋,更不应计较过去之一切,而当使全国国民彻底更始,力谋团结,以共保国家之生命与生存。今日凡为中国国民,但能信奉三民主义而努力救国者,政府当不问其过去如何,而咸使有效忠国家之机会;对于国内任何派别,祇要诚意救国,愿在国民革命抗敌御侮旗帜之下,共同奋斗者,政府无不开诚接纳,咸使集中于本党领导之下,而一致努力。中国共产党人既捐弃成见,确认国家独立与民族利益之重要,吾人唯望其真诚一致,实践其宣言所举之诸点,更望其在御侮救亡统一指挥之下,人人贡献能力于国家,与全国同胞一致奋斗,以完成国民革命之使命。总之,中国立国原则,为 总理创制之三民主义,此为无可动摇无可移易者。中国民族既已一致觉醒,绝对团结,自必坚守不偏不倚之国策,集中整个民族之力量,自卫自助,以抵抗暴敌,挽救危亡。中国不但为保障国家民族之生存而抗战,亦为保持世界和平与国际信义而奋斗,世界明达之士,必能深切了解之也。

中华民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著作权标的之限制)
  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本作品来自上列各款,在中华民国,属于公有领域。详情请参见章忠信著作权笔记著作权法第九条释义。另外请注意司法院释字第5号解释:“行宪后各政党办理党务人员,不能认为刑法上所称之公务员。”所以自从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宪法施行以来,各政党党务作品,不能认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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