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司征算探卵窥邻判

对主司征算探卵窥邻判
作者:岐敬忠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46

〈得主司征算,癸诉未冠。又毋邶三儿,登木探卵,邻人以窥见室家,遂缚之。〉

轻徭赋则人安,不覆巢则凤集。有司征算,诚远符于汉主;毋邶探卵,斯近慕于晋臣。癸且有词,实庸人之告诉;邶为无赖,何小子之猖狂!若国用耗虚,自七岁而宜算;宅居邻里,思一顾而便窥。亦何限于冠年?须发怒于登木。况为无事,讵藉税钱之敛;既幼而小,何处望风之责。甲宜释放,癸请不征。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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