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主司徵算探卵窺鄰判

對主司徵算探卵窺鄰判
作者:岐敬忠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46

〈得主司徵算,癸訴未冠。又毋邶三兒,登木探卵,鄰人以窺見室家,遂縛之。〉

輕徭賦則人安,不覆巢則鳳集。有司徵算,誠遠符於漢主;毋邶探卵,斯近慕於晉臣。癸且有詞,實庸人之告訴;邶為無賴,何小子之猖狂!若國用耗虛,自七歲而宜算;宅居鄰裏,思一顧而便窺。亦何限於冠年?須發怒於登木。況為無事,詎藉稅錢之斂;既幼而小,何處望風之責。甲宜釋放,癸請不徵。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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