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亚岁上樽阙酒判〈亚岁遇群吏于庭,将赐以樽酒。所司阙供。〉

对亚岁上樽阙酒判〈亚岁遇群吏于庭,将赐以樽酒。所司阙供。〉
作者:王运充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52

主上大明,临下有赫。国章式序,天秩孔昭。亚岁崇时见之仪,群吏修会同之礼。倬玉阶之仗,左右薰风;颁金彝之酒,东西湛露。庭实千品,间皮马以分行;朝会九宾,错华虫而杂燕。羽觞无算,元泽初流,兕觥其觩,皇欢以接。赐上樽之旨酒,帝命空沾;承大圣之鸿恩,天厨不给。眷言此咎,罪莫重焉!所司罢供,实违常典。既罹深罚,邦有常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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