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贯判 (阙名一)

对两贯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9

〈甲先有两贯:一延州,一属鄯州。为定,甲诉云:“先属延州。”〉

人则怀土,狐乃首邱,然荡析离居,罔能定极。且甲义殊三徙,编贯两乡。作可封之比屋,名标鄯部;寻本枝之百代,籍挂延州。所以旧里驰诚,是混新丰之犬;故乡摇思,不食武昌之鱼。想邑呻吟,深嗟变橘,瞻关敬止,实慕维桑。欲遣三缄,终无二见,仙台制则,方阐长途。匹夫之志,信难可夺。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