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公嘉礼判 (达奚挚)

对国公嘉礼判
〈国公有嘉礼,竭者不示仪式,科之。云非五品已上仰处分。〉
作者:达奚挚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36

稽彼宠章,资乎礼物,以明贵贱,谅有等差。顾言是国公,幸分茅土,爵夸五等,位冠诸侯。爰择良辰,用展嘉事,相夫仪式,合有司存。谒者之行,法乃为允,报非五品,更引两端。宜更谕知,使仍旧贯。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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