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铙失位次判〈公司马执铙,或告失位。诉云:“不爽疾徐之节也。”〉

对执铙失位次判〈公司马执铙,或告失位。诉云:“不爽疾徐之节也。”〉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7

分命庶官,各供所职,有厥居守,无相夺伦。师贞丈人,或曜威而振旅;政成司马,将作气而利用。则击鼓其镗,执铙以节,苟表盈竭,无乖疾徐。类援袍而可嘉,何动旝而能拟。或其失位,讼匪有孚;我则辩明,诉乃无咎。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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