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執鐃失位次判〈公司馬執鐃,或告失位。訴云:「不爽疾徐之節也。」〉

對執鐃失位次判〈公司馬執鐃,或告失位。訴云:「不爽疾徐之節也。」〉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7

分命庶官,各供所職,有厥居守,無相奪倫。師貞丈人,或曜威而振旅;政成司馬,將作氣而利用。則擊鼓其鏜,執鐃以節,苟表盈竭,無乖疾徐。類援袍而可嘉,何動旝而能擬。或其失位,訟匪有孚;我則辯明,訴乃無咎。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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