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舍嫡孙立庶子判〈侯择嗣,舍嫡孙而立庶子,或人非之。曰行古之道。〉

对舍嫡孙立庶子判〈侯择嗣,舍嫡孙而立庶子,或人非之。曰行古之道。〉
作者:姚齐梧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35

锡土分茅,承宗主祭,立嗣以嫡,非才则贤。若拜璧而求,则佩玉宁吉。惟彼侯国,次当择嗣。类田氏之得文,缘成爱客;同无恤之在赵,不坠克家。既舍子以贻孙,何弃今而行古?虽《檀弓》制服,知仲子之非;而《唐棣》与权,亦宣尼之训。请从宗计,无信或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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