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舍嫡孫立庶子判〈侯擇嗣,舍嫡孫而立庶子,或人非之。曰行古之道。〉

對舍嫡孫立庶子判〈侯擇嗣,舍嫡孫而立庶子,或人非之。曰行古之道。〉
作者:姚齊梧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5

錫土分茅,承宗主祭,立嗣以嫡,非才則賢。若拜璧而求,則佩玉寧吉。惟彼侯國,次當擇嗣。類田氏之得文,緣成愛客;同無恤之在趙,不墜克家。既舍子以貽孫,何棄今而行古?雖《檀弓》制服,知仲子之非;而《唐棣》與權,亦宣尼之訓。請從宗計,無信或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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