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诸侯祭判私庙三室,将置新主,家老毁檐,主人讼之,所由以非礼免之。

对诸侯祭判私庙三室,将置新主,家老毁檐,主人讼之,所由以非礼免之。
作者:阎伯玙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95

毁庙迁主,告终称嗣。父昭子穆,将顺从时之典;易檐改涂,恐坠思先之戚。仪虽仍旧,礼则谋新,初致孝以观德,终因心而崇敬。岁聿云暮,祭则有伦。守宗祏之威仪,率由殷奠;考新宫之成式,虔奉外除。所谓斯人,未明古道,讼彼家老,自贻不臧。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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