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諸侯祭判私廟三室,將置新主,家老毀簷,主人訟之,所由以非禮免之。

對諸侯祭判私廟三室,將置新主,家老毀簷,主人訟之,所由以非禮免之。
作者:閻伯璵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95

毀廟遷主,告終稱嗣。父昭子穆,將順從時之典;易簷改塗,恐墜思先之戚。儀雖仍舊,禮則謀新,初致孝以觀德,終因心而崇敬。歲聿雲暮,祭則有倫。守宗祏之威儀,率由殷奠;考新宮之成式,虔奉外除。所謂斯人,未明古道,訟彼家老,自貽不臧。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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