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复以冕服判〈甲复以冕服,御史纠其违失。〉(常建)

对:复以冕服判〈甲复以冕服,御史纠其违失。〉
作者:常建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34

丧定等列,在乎中制;爵为公侯,招以上服。礼则有数,甲其谓何?必若锡重五侯,宠加八命,寝于中霤,固当复彼东荣,适在他邦,是何升其左毂?冕服则顺,鐡冠奚为?如或有愆于仪,不象厥德;僭而有作,同彼季孙。孝则莫彰;异夫曾子。所谓杀礼,宜其聚慝。征大夫之辙,理既有违;论司败之刑,法将何逭?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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