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復以冕服判〈甲復以冕服,御史糾其違失。〉(常建)

對:復以冕服判〈甲復以冕服,御史糾其違失。〉
作者:常建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334

喪定等列,在乎中制;爵為公侯,招以上服。禮則有數,甲其謂何?必若錫重五侯,寵加八命,寢于中霤,固當復彼東榮,適在他邦,是何升其左轂?冕服則順,鐡冠奚為?如或有愆于儀,不象厥德;僭而有作,同彼季孫。孝則莫彰;異夫曾子。所謂殺禮,宜其聚慝。徵大夫之轍,理既有違;論司敗之刑,法將何逭?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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