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告身不要进纳敕

州县告身不要进纳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9

应诸道州府令录等官告敕牒,元是中书进纳,入内令阁门宣赐。其判司主簿官告,旧是所司发遣,受恩命后赴本任,地里远近,各有程限,比候进纳,恐有停滞,况绫纸褾轴价钱,近已官破。今后所除州县官告身敕牒,宜令中书门下指挥,不要进纳。并委宰臣当面给付,贵无留滞,兼免住京破费。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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