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縣告身不要進納敕

州縣告身不要進納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9

應諸道州府令錄等官告敕牒,元是中書進納,入內令閣門宣賜。其判司主簿官告,舊是所司發遣,受恩命後赴本任,地裏遠近,各有程限,比候進納,恐有停滯,況綾紙褾軸價錢,近已官破。今後所除州縣官告身敕牒,宜令中書門下指揮,不要進納。並委宰臣當麵給付,貴無留滯,兼免住京破費。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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