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唐律疏议 (四部丛刊本)/律音义记一则
故唐律疏议 律音义记一则 唐 长孙无忌 等奉敕撰 宋 孙奭 等撰律音义张元济 撰校勘记 吴潘氏滂憙斋藏宋刊本 音义用景宋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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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滂喜斋藏书记一则
宋刻唐律疏义三十卷
题太尉扬州都督监修国史上柱国赵国公长孙无忌等撰
孙刻此书据影元泰定本每卷后附纂例释文元王元亮所
编也此本无之卷二犯十恶故杀人反逆缘坐条理务疏通
疏字下注云犯宣祖上一字庙讳改为疏孙所据本竟改作
宏以此证之此本为宋椠无疑矣元本有无名氏序云此山
贳冶子治经之暇得览金科遂为释文以辨其义此山贳冶
子未详何人顾㵎𬞟云第十七卷岀继同堂即不合缘坐下
有云释曰岀继谓伯叔父及兄弟之子己之子内有岀继同
宗者同堂谓伯叔父之子今俗呼为亲堂兄弟者第廿六卷
或注冷热迟驶下有云疏吏反第廿八卷即停家职资下有
云停家资谓前职前官皆所谓此山贳冶子释文而王元亮
重编删并有未尽也今检此刻顾举三条一一在内惟前一
条谓伯叔父至亲堂兄弟者三十五字〈内兄弟之下脱子字〉误作正文并
无释曰岀继四字亦旧注耳非此山贳冶子释文也其有释
曰字者元人妄增顾氏引以为证误矣又孙刻目廿二斗讼
下注云凡一十六条此作十五条盖少驱兄姊弟妹一条然
卷中实有之疑是后人羼入而未改其目及元人覆刻则并
其目增之非有宋刻末由辨其误也又卷廿三告小事虚诬
告人流罪引虚二条孙目误倒其他异同不悉著每叶十八
行行十八字楮墨精好大字悦目洵为宋椠之上乘孙氏影
钞祖刻季沧苇有一本今归虞山瞿氏使见此刻走且僵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