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和解释 文床秋梦
作者:鲁迅
(署名:游光
1933年9月5日
电影的教训
本作品收录于《准风月谈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九月十一日《申报·自由谈》。

  春梦是颠颠倒倒的。“夏夜梦”呢?看沙士比亚的剧本,也还是颠颠倒倒。中国的秋梦,照例却应该“肃杀”,民国以前的死囚,就都是“秋后处决”的,这是顺天时。天教人这么著,人就不能不这么著。所谓“文人”当然也不至于例外,吃得饱饱的睡在床上,食物不能消化完,就做梦;而现在又是秋天,天就教他的梦威严起来了。

  二卷三十一期(八月十二日出版)的《涛声》上,有一封自名为“林丁”先生的给编者的信,其中有一段说——

  “……之争,孰是孰非,殊非外人所能详道。然而彼此摧残,则在傍观人看来,却不能不承是整个文坛的不幸。……我以为各人均应先打屁股百下,以儆效尤,馀事可一概不提。……”

  前两天,还有某小报上的不署名的社谈,它对于早些日子余赵的剪窃问题之争,也非常气愤——

  “……假使我一朝大权在握,我一定把这般东西捉了来,判他们罚作苦工,读书十年;中国文坛,或尚有干净之一日。”

  张献忠自己要没落了,他的行动就不问“孰是孰非”,只是杀。清朝的官员,对于原被两造,不问青红皂白,各打屁股一百或五十的事,确也偶尔会有的,这是因为满洲还想要奴才,供搜刮,就是“林丁”先生的旧梦。某小报上的无名子先生可还要比较的文明,至少,它是已经知道了上海工部局“判罚”下等华人的方法的了。

  但第一个问题是在怎样才能够“一朝大权在握”?文弱书生死样活气,怎么做得到权臣?先前,还可以希望招驸马,一下子就飞黄腾达,现在皇帝没有了,即使满脸涂著雪花膏,也永远遇不到公主的青睐;至多,只可以希图做一个富家的姑爷而已。而捐官的办法,又早经取消,对于“大权”,还是只能像狐狸的遇著高处的葡萄一样,仰著白鼻子看看。文坛的完整和干净,恐怕实在也到底很渺茫。

  五四时候,曾经在出版界上发现了“文丐”,接著又发现了“文氓”,但这种威风凛凛的人物,却是我今年秋天在上海新发见的,无以名之,姑且称为“文官”罢。看文学史,文坛是常会有完整而干净的时候的,但谁曾见过这文坛的澄清,会和这类的“文官”们有丝毫关系的呢。

  不过,梦是总可以做的,好在没有什么关系,而写出来也有趣。请安息罢,候补的少大人们!

  九月五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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