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先生集/卷二十八

昌黎先生集
作者:韩愈 

王姓李氏,讳皋,字子兰,谥曰成。其先王明,以太宗子国曹,绝复封,传五王至成王。嗣封在玄宗世,盖于时年十七八。绍爵三年,而河南北兵作,天下震扰,王奉母太妃逃祸民伍,得间走蜀从天子。天子念之,自都水使者拜左领军卫将军,转贰国子秘书。王生十年而失先王,哭泣哀悲,吊客不忍闻。丧除,痛刮磨豪习,委己于学。稍长,重知人情,急世之要,耻一不通。侍太妃从天子于蜀,既孝既忠,持官持身,内外斩斩,由是朝廷滋欲试之于民。上元元年除温州长史,行刺史事。江东新刳于兵,郡旱,饥民交走,死无吊。王及州,不解衣,下令掊锁扩门,悉弃仓实与民,活数十万人。奏报,升秩少府。与平袁赋,仍徙秘书,兼州别驾,部告无事。迁真于衡,法成令修,治出张施,声生势长。观察使噎冒不能出气,诬以过犯,御史助之,贬潮州刺史。杨炎起道州相德宗,还王于衡,以直前谩。王之遭诬在理,念太妃老,将惊而戚,出则囚服就辩,入则拥笏垂鱼,坦坦施施。即贬于潮,以迁入贺。及是,然后跪谢告实。初,观察使虐使将国良往戍界,良以武冈叛,戍众万人。敛兵荆黔洪桂伐之。二年尤张,于是以王帅湖南,将五万士,以讨良为事。王至则屏兵,投良以书,中其忌讳。良羞畏乞降,狐鼠进退。王即假为使者,从一骑,踔五百里,抵良壁,鞭其门大呼:“我曹王,来受良降,良今安在?”良不得已,错愕迎拜,尽降其军。太妃薨,王弃部随丧之河南葬,及荆,被诏责还。会梁崇义反,王遂不敢辞以还。升秩散骑常侍。

明年,李希烈反,迁御史大夫,授节帅江西以讨希烈。命至,王出止外舍,禁无以家事关我。裒兵大选江州,群能著职,王亲教之搏力、勾卒、赢越之法,曹诛五畀。舰步二万人,以与贼遌。嘬锋蔡山,踣之,剜蕲之黄梅,大鞣长平,广济,掀蕲春,撇蕲水,掇黄冈,䇲汉阳,行跐汉川,还大肟蕲水界中,披安三县,拔其州,斩伪刺史,标光之北山,少随光化,捁其州,十抽一推,救兵州东北属乡,还开军受降。大小之战三十有二,取五州十九县,民老幼妇女不惊,市贾不变,田之果谷下无一迹。加银青光禄大夫工部尚书,改户部,再换节临荆及襄,真食三百。王之在兵,天子西巡于梁,希烈北取汴郑,东略宋、围陈,西取汝,薄东都;王坐南方北向,落其角距,贼死咋不能入寸尺,亡将卒十万,尽输其南州。

王始政于温,终政于襄,恒平物估,贱敛贵出,民用有经。一吏轨民,使令家听户视,奸宄无所宿。府中不闻急步疾呼。治民用兵,各有条次,世传为法。任马彝、将慎、将锷、将潜,偕尽其力能。薨,赠右仆射。元和初,以子道古在朝,更赠太子太师。

道古进士,司门郎。刺利随唐睦,征为少宗正兼御史中丞,以节督黔中。朝京师,改命观察鄂岳蕲沔安黄,提其师以伐蔡。且行,泣曰:“先王讨蔡,实取沔蕲安黄,寄惠未亡;今余亦受命有事于蔡,而四州适在吾封,庶其有集。先王薨,于今二十五年,吾昆弟在,而墓碑不刻无文,其实有待,子无用辞!”乃序而诗之。辞曰:

太支十三,曹于弟季。或亡或微,曹始就事。曹之祖王,畏塞绝迁。零王黎公,不闻仅存。子父易封,三王守名。延延百载,以有成王。成王之作,一自其躬。文被明章,武荐峻功。苏枯弱强,龈其奸猖。以报于宗,以昭于王。王亦有子,处王之所,唯旧之视。蹶蹶陛陛,实取实似。刻诗其碑,为示无止。

贞元十五年,灵州节度使御史大夫李公讳栾,守边有劳,诏曰:“栾妻何氏,可封息国夫人。”元和二年,李公入为户部尚书,薨,夫人遂专家政。公之男五人,女二人;而何氏出者二男一女。夫人教养嫁娶如一,虽门内亲戚,不觉有纤毫薄厚。御僮使,治居第生产,皆有条序。居卑尊间,无不顺适。命服在躬,承祀孔时。年若干,元和七年甲子日南至,以疾卒。明年八月庚寅,葬河南河阳。夫人曾祖某,绥州刺史。祖某,潞州别驾。父某,晋州录事参军。二男:戡,左威卫仓曹参军;成,左清道率府录事参军。戡强以肃,成敏以和。女子嫁兴元参军郑博古。将葬戡,欲与成以其事乞铭于其邻韩愈。愈乃为铭曰:

男主外事,治不为易。施于其家,难甚吏治。又况公侯,族大而贵。夫人是专,厥声惟懿。昔在贞元,有锡自天。启封备服,以畴时勋。婉婉夫人,有籍宫门。克承其后,以嫁以婚。遂葬东土,在河之阳。遥望公坟,而不同藏。

君讳适,姓王氏。好读书,怀奇负气,不肯随人后。举选,见功业有道路可指取有,名节可以戾契致,困于无资地,不能自出,乃以干诸公贵人,借助声势。诸公贵人既志得,皆乐熟软媚耳目者,不喜闻生语,一见,辄戒门以绝。上初即位,以四科募天下士,君笑曰:“此非吾时耶?”即提所作书,缘道歌吟,趋直言试。既至,对语惊人。不中第,益困。

久之,闻金吾李将军年少喜士,可撼,乃门告曰:“天下奇男子王适,愿见将军白事!”一见语合意,往来门下。卢从史既节度昭义军,张甚,奴视法度士,欲闻无顾忌大语。有以君生平告者,即遣客钩致。君曰:“狂子不足以共事!”立谢客。李将军由是待益厚,奏为其卫胄曹参军,充引驾仗判官,尽用其言。将军迁帅凤翔,君随往,改试大理评事,摄监察御史观察判官。栉垢爬痒,民获苏醒。

居岁馀,如有所不乐,一旦载妻子入阌乡南山不顾。中书舍人王涯、独孤郁、吏部郎中张惟素、比部郎中韩愈,日发书问讯,顾不可强起,不即荐。明年九月,舆医京师。某月某日卒,年四十四。十一月某日,即葬京城西南长安县界中。曾祖爽,洪州武宁令。祖微,右卫骑曹参军。父嵩,苏州昆山丞。妻上谷侯氏处士高女。

高固奇士,自方阿衡、太师,世莫能用吾言,再试吏,再怒去,发狂投江水。初,处士将嫁其女,惩曰:“吾以龃龉穷瘁,一女怜之,必嫁官人,不以与凡子。”君曰:“吾求妇氏久矣,惟此公可人意,且闻其女贤,不可以失。”即谩谓媒妪:“吾明经及第,且选即官人。侯翁女幸嫁,若能令翁许我,请进百金为妪谢。”诺许白翁,翁曰:“诚官人耶?取文书来。”君计穷吐实,妪曰:“无苦,翁大人,不疑人欺。我得一卷书粗若告身者,我袖以往,翁见未必取视,幸而听我。”其谋,翁望见文书衔袖,果信不疑,曰:“足矣。”以女与王氏。生三子,一男二女。男三岁夭死,长女嫁亳州永城尉姚,其季始十岁。

铭曰:鼎也不可以柱车,马也不可使守闾。佩玉裾,不利走趋。只系其逢,不系巧愚。不谐其须,有衔不祛。钻石理辞,以列幽墟。

夫人姓卢氏,范阳人,亳州城父丞序之孙,吉州刺史彻之女。嫁扶风马氏,为司徒侍中庄武公之冢妇,[1]少府监西平郡王赠工部尚书之夫人。[2]

初,司徒与其配陈国夫人元氏,惟宗庙之尊重,继序之不易,[3]贤其子之才,求妇之可与齐者,内外亲咸曰:[4]“卢某旧门承守,不失其初,其子女闻教训,有幽闲之德,为公子择妇,宜莫如卢氏。”媒者曰:“然。”卜者曰:“祥。”夫人适年若干,[5]入门而媪御皆喜,既馈,而公姑交贺。克受成福,母有多子;为妇为母,莫不法式;天资仁恕,左右媵侍,常蒙假与颜色,人人莫不自在;仗婢使数,未尝过二三,虽有不怿,[6]未尝见声气。

元和五年,尚书薨,夫人哭泣成疾。后二年亦薨,年四十有六。九年正月癸酉,祔于其夫之封。长子殿中丞继祖,孝友以类。[7]葬有日,言曰:“吾父友惟韩丈人视诸孤,其往乞铭。”以其状来,愈读,曰:“尝闻乃公言然,吾宜铭。”铭曰:

阴幽坤从,维德之恒;[8]出为辨强,乃匪妇能。淑哉夫人,夙有多誉;来嫔大家,不介母父。[9]有事宾祭,酒食祗饬;协于尊章,畏我侍侧。[10]及嗣内事,亦莫有施;齐其躬心,小大顺之。夫先其归,其室有丘;[11]合葬有铭,壶彜是收。[12]

殿中侍御史李君,名虚中,字常容。其十一世祖冲,贵显拓跋世。父恽,河南温县尉,娶陈留太守薛江童女,生六子,君最后生,爱于其父母。年少长,喜学;学无所不通,最深于五行书。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直日辰支干,相生胜衰死相王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辄先处其年时,百不失一二。其说汪洋奥美。关节开解,万端千绪,参错重出。学者就传其法,初若可取,卒然失之。星官历翁,莫能与其校得失。

进士及第,试书判入等,补秘书正字,母丧去官。卒丧,选补太子校书。河南尹奏疏授伊阙尉,佐水陆运事。故宰相郑公馀庆继尹河南,以公为运佐如初。宰相武公元衡之出剑南,奏夺为观察推官,授监察御史。未几,御史台疏言行能高,不宜用外府,即诏为真御史。半岁,分部东都台,迁殿中侍御史。元和八年四月,诏征,既至,宰相欲白以为起居舍人。经一月,疽发背,六月乙酉卒,年五十二。其年十月戊申,葬河南洛阳县,距其祖渑池令府君侨墓十里。君昆弟六人,先君而殁者四人。其一人尝为郑之荥泽尉,信道土长生不死之说,既去官,绝不营人事;故四门之寡妻孤孩,与荥泽之妻子,衣食百须,皆由君出。自初为伊阙尉,佐河南水陆运使,换两使经七年不去,所以为供给教养者。及由蜀来,辈类御史皆乐在朝廷进取,君独念寡稚,求分司东出。於戏,其仁哉!

君亦好道士说,于蜀得秘方,能以水银为黄金,服之,冀果不死。将疾,谓其友卫中行大受、韩愈退之曰:“吾梦大山裂,流出赤黄物如金。左人曰,是所谓大还者,今三矣。”君既殁,愈追占其梦曰:“山者艮,艮为背,裂而流赤黄,疽象也。大还者,大归也。其告之矣。”

妻范阳卢氏,郑滑节度使兼御史大夫群之女。与君合德,亲戚无退一言。男三人:长曰初,协律;次曰彪;其幼曰还,适三岁。女子九人。铭曰:

不赢其躬,以尚其后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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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马遂字洵美,贞元三年,拜司徒侍中;十一年薨,赠太傅,谥庄武。
  2. 遂二子,汇、畅。畅,元和五年终少府监,赠工部尚书。
  3. 序或作绪。
  4. 亲下或有戚字。
  5. 或作十四。
  6. 虽下或无有字。
  7. 子下诸本有敖字,或作谷,或作榖。晁本作“长子继祖殿中丞孝友嗣类。”本或“孝友”上有“承考”二字。方云:“此碑谓少府监者,马畅也。畅子继祖,公尝志其墓。《新旧传》,畅只有此一子。《世系表》:燧之子汇、畅,汇子赦,畅子亦只有继祖。岂继祖先名敖邪,或敖字当删。今按:《马少监墓志》云:“君讳继祖”,则方说得之。仍当更从晁本,删敖字,但以其兄弟连名考之,则又疑作敖为是。而其下或有“承考”二字者,乃言敖能继北平承少傅,而孝友似之也。《少监志》云:讳继祖,或是反用此志误本补足,而《世系表》又承集误,然不可考,姑从晁本,而并著其所疑如此云。
  8. 胡登切,
  9. 或作父母。
  10. 章或作卑,《汉·广川王传》:“背尊章。”颜注:“犹言舅姑也。”作卑非是。畏我侍侧,此句未详。畏我或作我之,亦未安。或疑畏当作慰。
  11. “夫先其归”,或作“不失其归”,或作“夫其先归”。今按:下文有合葬字,作“夫先”为是。其室或作有室。
  12. 壶,苦本切,宫中道。《诗》:“室家之壶。”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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