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解字第57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56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57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58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4月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497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离婚案件自应审查事实原因认定有无理由分别准驳业经本院解字第三五号解释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