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实录/明宗实录/七年

六年 明宗大王实录
(壬子)七年大明嘉靖三十一年
八年

春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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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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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朔,亲行望阙礼,陈贺于大王大妃。恭懿王大妃,遂御勤政殿,受群臣朝贺。

○检详沈守庆,以三公意启曰:“陈田免税,考文案为之事,传教矣。今问于户曹,则别无陈田文案,而其于灾伤文案,则陈田例以下之下录之,不可分辨云。令各官考报事,虽已移文,而问于曾经守令者,则各官亦无陈田文案云。田税,重事也。贫穷之民,虽已备者,观望不纳,而食之既尽,则虽督之,势不能纳。且漕运违时,至于秋深风高,则事甚稽缓,民未蒙实惠,而徒致国计虚疏。决不可考文案而为之,故敢启。且树木成林永废陈田,今当打量矣,但量田,例于秋成后为之。今则春分才隔一朔。厥后乃耕种之时,不可行之。况此凶年,荒政为重,量田势不可与荒政并举。请姑磨炼节目,以待秋成量田,而自明年免税。”传曰:“陈田免税事,宪府以为各邑有文案,可以分辨云,故传教矣,若无文案凭考,则监司自当具启矣。量田事,如启。”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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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下冬至使韩㞳书状于政院曰:“中朝解送我国漂流人云。有谢恩节目乎?令礼曹考启。”

○韩㞳誊送待外国事例。其事例曰:

《大明会典》朝鲜国即高丽其李仁任及其子李太祖旧讳今名今讳者,自洪武六年,至洪武二十八年,首尾凡弑王氏四王,姑待之。朝鲜国,古高丽国,洪武二年,国王遣使奉表贺即位,请封贡方物。五年令三岁或一岁遣使朝贡。二十五年更其国号曰朝鲜。永乐元年,其国王奏辨《祖训条》章所载弑逆事,诏许改正。自后每岁圣节、正旦、皇太子千秋节,皆遣使奉表朝贡方物,其馀庆慰、谢恩等项,皆无常期。若朝廷有大事,则遣使颁诏,其国国王请封,则亦遣使行礼。嘉靖八年,使者言其国王,不系李仁任之后,诏以所上宗系,开送于史馆。今岁时朝贡,视诸国号为知礼。二十六年,特许其使臣同书状官及从人二三名于郊坛及国子监,游观本部,箚委通事一员伴行,拨馆夫防护,以示优异云。

○弘文馆副提学赵士秀等上箚论李芑事,答曰:“领府事垂死老病,且有大功,故使不失其禄而已。箚中有不恤公论之语,前既从公论罢其职。今但欲酬其劳,不须改之。”

○两司启李芑事,不允。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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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礼曹启曰:“前者圣节、冬至两使,若率我国漂流人而还,则有别遣谢恩使之时,亦有兼行之例。今者圣节使之行不远,兼行谢恩,似为无妨。此书状,下于承文院处之。”传曰:“如启。”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全罗道兴阳地震。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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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左副承旨尹玉,以长湍府使赵安国所进封书启曰:“此事议于三公而为之,臣独知之,政院亦不得知也。请入启后,留中勿下焉。”传曰:“知道。”安国招尹玉潜授,玉不议于同列,而独启。同列莫测其为何事,强问之,玉固讳不言,勃然作怒,至欲索骑出去。同列恐其去也,仅得和解。其轻妄浅狭类如此。其在玉堂及政院,皆为同列所不许。前为经筵官时,交结李无疆、陈复昌,凡所议论,埙唱箎和,不谋而同,多造不根之言,以为恩怨之报。朝论非之者久矣。玉,思翼之子也。史臣曰:“安国乃金安老家臣赵贤范之子,出身武科,而性本骄傲者也。时,长湍、积城等地方,犷贼横恣,攻劫人民,宪府启请以有武才谙练者,差遣两邑守令,措置捕获,铨曹以安国为长湍府使。于拜辞之朝,到政院招承旨尹玉语之曰:‘以三公之意,欲启捕贼之略。’授以封书一度,又语之曰:‘慎勿令他承旨知之,须要秘启。’玉怀其书入于厅直,请承传色,同列莫知端倪,怪而问之,玉曰:‘三公令安国,言于我而秘启之,岂可说也?’又欲邀安国同参启之,同列止曰:‘安国非二品宰相。以三品堂上,例不得直启,而况为守令者,决不可入厅启辞。’安国不得入,还退,玉独以封书启曰:‘此事,三公令安国,言于小臣秘密入启,故他承旨不知。’云。同列语玉曰:‘三公虽令密启,岂谓使承旨史官,亦未之知也?非徒未安于事体,亦不无后弊矣。’玉勃然怒曰:‘以我为听安国之言而秘启?事甚回曲。’又曰:‘若以为有后弊,则请推罢我职。’同列难而止之。玉性本躁妄,愎狠多怒,同列遇事论议,辄与斗诘,有同婴儿。又多忮人之心,不容于清议久矣,乘一时之幸,滥叨近密之地,其能于出纳之任乎?况捕盗,乃刑房掌之,而玉以兵房启之,其毁事体亦甚矣。司谒问玉曰:‘入启封书还下乎?’玉潜语之曰:‘毋启下。’其书竟不下。其为回邪之状,口难形言。”史臣曰:“玉,本倾邪躁妄人也。当其密启之时,为同僚所止,勃然大怒,强遂已非,若为走出之状。同僚虽知无状,而虑其见忤,百般慰解,艰得止怒。甚矣,待小人之难也!”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重晕,各有戴、两珥,色皆内黄赤外青白。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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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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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两司启李芑事,不允。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日晕两珥,色内赤外青。夜,月晕。

○江原道杨口、通川、高城、歙谷,雷动。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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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传于政院曰:“两宗度僧试取,今已逾月,而迄无给牒之启。自礼曹为之乎?其问之。”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下右赞成申光汉呈辞单子于政院曰:“加给由,使之安心调理。”光汉竟以病递。光汉,叔舟之孙,能文章,有重名。事中庙,侍从经幄九年之久,启沃居多。中庙尝语光汉曰:“义虽君臣,情则父子。”光汉益自感激。遭己卯之败,流落二十年。仁庙朝诏使张承宪出来,以光汉为远接使,承宪服其为人,待以老学士。中庙上升,光汉尝作挽诗曰:“百年幸遇君臣契,一语偏承父子亲。”云。光汉忠厚恻怛,长身白发,嶷然有古宰臣风,士类倚以为重,汉之一介,独将何为?至是以老病辞位,物情爱惜。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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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政院启曰:“复两宗承传内,试诵三经,颇解经义者给牒云。顷者禅宗所报入试之僧,多至四百馀,问其取舍,则来试者尽取云。虽略诵经,不解经义者皆取,则非承传本意。宗僧不究承传之意,滥取未便,故即时启请,严明改试,则传曰:‘非儒生讲书之例,不须改试矣。’但公、私贱、乡吏、驿子、官属、有军役者及兴贩无赖者,拣别属僧事,初因台谏所启,添入承传。以此意招两宗僧问之,则僧徒来试者,或有受本官公文者,或有直来宗门者,勿分许试云。夫给度牒,乃许为僧也。不核根派,轻许度牒,则冒滥者必多,其弊不细。更令宗门一切考本官公文及户口归一,试取牒报,故时未给牒矣。”传曰:“事目既详尽,虽无公文,自两宗,问其内外祖父名而试取矣。其终推刷之时,皆当察之,两宗何敢忽乎?应无混杂之弊矣。曾牒报者试取速启,下给牒,今后试经时,礼曹郞官一同试取,能诵三经者,其根脚,并详问之。”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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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弘文馆上箚论李芑事,不允。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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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宪府启曰:“当初两宗之设,诿以救弊,上教丁宁,洋洋在耳,及今见之,未知上意之所在也。若以为度僧之法,载在《大典》,则丁钱之法,独非《大典》乎?既不纳丁钱,而两宗收敛米布,纳诸内需司,若无纳之之实,则两宗汎滥甚矣,如或不诬,则国家之羞辱大矣。度僧试经,固非圣世之所宜有,而密令两宗主之,不考公文,不核根派,多有奸伪混杂之弊。揆诸前日救弊之教,大相迳庭。大抵试经,则令两宗主之,度牒则令礼曹给之,此果何等事耶?试经而能者至八百,则试而未能者,未知几人定役也,臣等徒见给牒之多,而未见定役之僧。殿下前日之教,恐归于不信,而僧徒之受牒者,岁以岁增,什倍于齐民,则殿下将谁与守国?若此不已,将必有危亡之患也。请勿论已试者,令该曹,详核公文,依事目行之。”累月论启,不允

○谏院启曰:“近年以来,饥馑荐臻,赋役烦重,民生困苦,无以延朝夕之命。见僧徒安居饱食,乐趋为僧,以避为民之苦,故僧徒日滋,良民日减,军额日缩。民之无赖而为盗贼者,亦以佛宇为渊薮,末流之弊,将至于无穷。今者试经僧徒至七百馀名。此岂能尽知文义者哉?考诸古史,度僧之事,大书特书,以示讥贬。尤非圣世之所宜有也。请令改试,给牒之时,详考本官公文,审其根脚,俾无混杂之弊。”答曰:“度僧事,两宗亦岂轻易察之乎?自今以后,则当令礼曹郞官,一同详问根脚而试取矣。试经之后,刷其无度牒者,皆使从役,则岂无定役者乎?”累月论启,不允。

○以李世琳为司谏院献纳,王希杰为弘文馆副修撰。

○夜,月晕。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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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上召对。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史臣曰:“自古大奸贼肆行胸臆也,必先内固其宠,外结其援,然后其所欲为,人莫敢议而动之也。芑之复叙,岂无内外之援,而遽至于此乎?呜呼痛哉!”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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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弘文馆上箚论李芑事,不允。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上御夜对。检讨官王希杰曰:“臣尝见《国朝宝鉴》,成宗朝掌苑署进暎山红,花名。命却之。其意盛矣。顷者以掌苑署不谨养花,命推官吏,且冬节养花,极为有弊。土宇,柴木之役,民多艰苦,而草木花实,受天地之气,各有其时。不时之花,近於戏玩,何足观乎?请命停罢。”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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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传于政院曰:“冬至、正朝、立春献花,自今以后,大妃殿外,勿为封进。”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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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以曺光远为开城府留守,郑惟善为同知中枢府事,李彦憬为司宪府持平,鱼季瑄、王希杰为弘文馆修撰,金汝孚为副修撰,郑惕、安璲为正字。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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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弘文馆上箚论李芑事,不允。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夜一更,月上,白气一道如虹,自北方北斗魁第二星贯之,至天圆星,巽方渐移,贯月竟天。又月下,白气二道,自巽方至艮方布天,良久乃灭。五更,月晕两珥,色白。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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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重晕,两珥,晕各有戴,色内赤外黄白。夜,月有食之,微晕。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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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召对。检讨官金汝孚曰:“近来灾变连绵,水旱相仍,加之以疠疫,死亡殆半,村落萧然,昔日十室之乡,今几九空。我中庙四十年休养民庶,一朝至此,至为感怆。且闻全罗、庆尚两道,盗贼兴行,党类寔繁,白昼攻劫,行旅不通。臣见今年形势,去冬无雪,两麦枯死,民无所食,饥饿迫身。谁肯安坐而待死乎?由是苟延一日之命,其强壮者起而为盗。如有魁杰者,出于其中,则将必啸聚结党,其势不得不至于用兵。今者天变叠见,民生因瘁,虽无兵乱,邦本不固,无术可安。愿加体念。”

○传于政院曰:“济州封进柑橘,进上则先到,荐新则后到,故例以先到进上,分封荐新矣。今后凡节物封进时,先封荐新事,八道监司处下书。”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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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上视膳于大王大妃及恭懿王大妃殿。

○以兵曹公事近年凶荒太甚,加以疸疟之病,军卒安业者渐少,十存二三。安集保存之道,百计无策。饥饿之中,群盗窃发,朝廷隐忧两宗之设,专为僧徒日众,俾自统属检举之地,提防为僧之路,而两宗试取之时,不解文义者,皆入格。如今军役最苦之时,携幼挈妻,不得相保,至于自经溺水而死者,比比有之。其不为削发为僧,而苟保其身者幸矣。请令各官守令,详核其境内诸山所住僧人父名、俗名、乡贯、年岁,并录其容貌,成册上送,方许讲经,而讲经之际,依祖宗旧例,使礼官参听,口诵经文,稍解文义者给牒。强盗逃匿,罪犯三纲者,使不得搀入试经,则为僧之路,略有拘忌,而军政不致大毁矣。下于政院曰:“僧人之事,自上非有他意也,切欲救弊而已。今若令各官记录名姓上送,则非徒下吏等作弊,三四月之内,势未能毕,而僧人亦不乐于书名,不无逃匿之弊。此公事还下兵曹,勿用可也。”仍传曰:“自古许多僧人,不能一切使无者,恐生大患耳。今者自上,欲使僧人有生道,且欲防奸。此后令礼曹官员,与两宗一同试取,试取之时,其容貌身体及居接之处,自当详核而分辨之矣。僧人之到两宗者,今几许耶?八道之僧皆来会,则其数必不少,郞官数度往来,不能毕试。僧人来否,问于两宗,速为试取。且前日启下事目还入内。此意其言于礼曹。”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以金镇为艺文馆待教。

○夜,月晕。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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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两司启李芑事,不允。

○上御夜对。

○日晕戴,色黄白,左珥,色黄白。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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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传于政院曰:“近者非常灾变,叠见层出。冬雷地震,冬暧如春,白气竟天之类。变不虚生,必有人事之失而致之。虽恐惧修省,欲回天心,而诚未上孚,日夜忧悯而已。”政院回启曰:“圣教及此,不胜感激。一念诚敬,无间断表里,而正其好恶,不使是非颠倒,邪正杂,则人心悦服,天意亦回,而可转灾为祥矣。近者群情闷郁,天意可知。自上更加省念焉。”传曰:“知道。”

○传于政院曰:“观象监候望天变,视为寻常,内外监不无苟同之弊。自今以后,择事知官员之有识者差之,使谨于其任事,言于本监提调。”

○传于政院曰:“前日经筵官郑浚。所启,累举不中者及乡里山野可用之人,令台谏、侍从,举尔所知,各道监司,诚心访问之言,予欲施行。其问大臣。”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弘文馆上箚论李芑事,不允。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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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礼曹启曰:“僧人赴讲者,问于两宗,则来聚者无几。待其毕来,遣郞官与两宗僧,同参讲取事,请捧承传。”传曰:“僧徒若不毕来,则固不可试取。姑待两宗更报而为之。承传则其捧之。”仍传曰:“已试之僧,朝廷未知其根脚,故论启如此。其居任及父名,详录于牒呈,移问于本官,核其实否,然后给牒可也。”

○上御昼讲。同知经筵事洪暹曰:“圣上勤御经筵,学问日就高明,其于讲官进讲之书,靡不洞彻,然徒事音释,而不与论难奥旨。夫为学之道,莫大乎论难,故《中庸》以明辨为学问之工夫。自上若有疑难之处,当与学士,互相论辨,不但为口耳之学,则圣学日进,而君臣之情,亦可因此而相孚矣。伏愿圣上,留念焉。大抵我国君臣之礼至严,入伏殿前,莫敢举头。昔宋太祖见潘美微笑,遂诘其由,闻与曹彬相语之实,帝亦大笑。英宗病革,文彦博入侍,退语同列曰:‘见上颜色否?’于此可见古人君臣之礼也。今此之礼,虽未可卒变,岂无变通之宜乎?且经筵,领事、知事、特进官、台谏,已参于朝讲,若有所怀,想已陈达矣。朝讲之后,又有昼夕讲,而经筵堂上及特进官再入侍之意,臣未之知也。况以不紧之事,烦渎于上听,只欲免责而出,事甚未便。然文士则犹可也,武班则尤不关于再侍。况经筵堂上,皆有本司职务。因此而废事,尤为不可。臣之此言,近于无识,而妨于讲道之益,然讲官及承旨、史臣入侍,则不可谓无人矣。”史臣曰:“设堂陛而阻之,严声色而临之,为臣子而密迩于左右者,解见君颜。暹有见于此,故特启之,可谓知言矣。但以入侍经筵为废事,事岂大于论难经义,辅导君德者乎?自谓无识,而敢陈无识之说于上前,则甚矣,其惑也!何足责乎?”特进官元继俭曰:“李芑之事,当初台谏、侍从,启其罪恶,而既不快从,只罢其职,未久还叙,台谏既陈其不可,则又为留难,不胜闷郁。夫大臣或有容众之量,或有清简之德,然后可谓之大臣,而芑则无一事可称,有众恶备具。又与李无疆,同气相求,同恶相济,其误国家,莫此为甚。大抵李无疆、陈复昌俱以匹夫,浊乱朝政,非徒贻患于国家,又将嫁祸于士林。上之好善恶恶,若不分明,则老病垂死者,固不足畏也,年少如芑者,若继而起,则他日之祸,有不可胜言者矣。”

○益阳君怀卒。中宗庶弟也。停朝市三日。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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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两司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冠,色内外青。夜,未方、巽方,如火气。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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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夜,月晕两珥,色黄白。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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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传于政院曰:“前于经筵,洪暹启曰:‘同知及特进官入侍朝讲后,更侍于昼、夕讲,徒有废事之弊,不入似可’云。此意议于大臣。且经筵启事之时,类皆俯伏低声启之,自上或有所未闻。夫人之气质不同,故语音有如此矣,今后宜举头分明启达。”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领议政沈连源议:“经筵,知事、同知事、特进官,既于朝讲入侍,备陈所怀,不必更侍于昼、夕讲,以致废事也。”传曰:“可。”

○日晕。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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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上视昼膳于文昭殿。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色内赤外白。夜,飞星出轩辕星下,入内阶星,状如拳,尾长五六尺许,色赤。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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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视昼茶礼于延恩殿。

○弘文馆上箚论李芑事,不允。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宪府启曰:“朝廷有所启达之事,则通政以下,告于色承旨,二品以上,直请承传色启之,而皆于六承旨会处,具史官启之,例也。虽国家机关秘密重事,承旨、史官,无不知之者。若有潜入政院,独与所知一承旨,称为密启,而他承旨与史官不知,则奸邪之徒将从此而起,阴售鬼蜮之术,决祸机于毫忽之间,其为害岂不惨乎?长湍府使赵安国到政院,招承旨尹玉,称密启而潜授之,玉亦潜授而不告于同僚,亦不使史官知之,及其他承旨闻而问之,则非徒讳而不言,反起怒色。其用心邪谲,所难测量,而肇成祸乱之机,至为惊愕。请并赵安国,下禁府,穷推痛治。诸承旨亦当启请其潜启之罪,使出入之言,一出于光明正大之地,可也。不当私问私止而已。其为失职甚矣。都承旨以下,请并罢。”

○谏院启曰:“政院掌出纳王命,为任甚重。少有差失,后弊无穷,故虽分六房,而凡所出入之事,必与同僚可否,然后入启,古也。长湍府使赵安国,拜辞之日,其所启之语,未可知也,左副承旨尹玉,只听安国之言,以为秘密,而不议于同僚,同僚问之,亦不肯言,至为骇愕。若或有机关大事,一承旨独知,而他承旨皆不得预知,则其为后弊,可胜言哉?都承旨,乃一院长官,各房之事,无不统之,尤不可不知为某事而入启。尹玉请罢,都承旨郑惟吉,请推考。”答曰:“承旨等事,秪欲秘密于捕盗之事,而不知事体而然也。非有他意,何至于下狱乎?不允。”经月论启,只命罢尹玉玉前在玉堂,希权奸之旨,发李浚庆等加罪之议,左右不对。士论贱之。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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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右议政尹漑诣宾厅启曰:“去十一月二十三日,有议事,命召臣等,臣等承召而来,其日适以禹孟善身死,停朝不为议启,各以所闻,私语曰:‘长湍贼党,非徒劫掠人财物,如有指摘其类者,必寻而杀之,或刳腹断舌,备尽惨酷,又作旌麾,聚会结阵’云,此意欲言于捕盗厅,使之秘密措置,不令下人觇知,并将臣等意,到政院,招承旨密启事,将招张彦良而说之。捕盗大将也。后日臣见彦良而尽言所议之事,彦良闻而措置矣。其后赵安国,以武班,择为长湍府使,诣臣曰:‘彼贼党屯聚,而守令行止,不得任意。捕此之计,若告于监司而后行,则其间恐败漏机会,随所捉即告于政院拿推。’云,臣然之。安国欲令臣等启之,臣曰:‘吾等启之,似无节次。汝可于拜辞日,如臣所言,言于张彦良者,而秘启之可也。’安国遂以臣等之意启之。今见两司启辞,臣等错料,至为非矣。待罪。”答曰:“赵安国,以捕盗事,恐漏泄而密启,台谏之启,亦虑后弊,至为当矣。启意知道。勿待罪。”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两司启曰:“持音住持所往之寺,当初所抄,至于九十九寺,已为极多,而追后磨炼,又至二百九十六寺,合而数之,则三百九十五寺也。区区弹丸之一隅,已同于南朝四百八十寺之多。后世之讥议,焉可逃也?讲僧,请勿论已试未试,令该曹,一同严明改试,寺刹之数,亦令该曹,斟酌定数。”不允。累月诤论,终不允。

○日晕两珥,色内赤外青。重戴,色内赤外青。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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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以户曹寺刹位田减省公事,传于政院曰:“寺刹位田,他处无之,惟奉先、奉恩、正因皆寺名。有之,而亦不多。此乃先王陵寝,仍给可也。”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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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庆尚道山阴县民,其子为掌乐生帮贴者,断其指以免,又一子为之,与其所亲,谋将缢杀之,事觉,其族人诉于官,系囚被讯。

史臣曰:“呜呼!凡有血气者,慈天未泯,而乃有此变,是虽其人之极恶,岁馑民贫,不堪役使,征债之苦,终至于殄灭伦理而不恤,其于世道何如也?”

○日晕。夜,黑云一道,自坤方至巽方布天,暂时而灭。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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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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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朔,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宪府启曰:“史官掌记时政,传信后世,其任甚重。居是职者,若遇事而不得知,不知而不求闻,则将焉用彼哉?今者尹玉秘启之时,为史官者,检阅洪渊,以记事官入直政院。所当详见而书之,若请见而不许,则使不得入启可也。蒙不知为何事,听其自启,失职甚矣。请罢。”不允。后累启,不允。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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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宪府启曰:“今年饥馑,前古所无,一匹之布,直粟数斗,犹不免奢侈之习,日事游宴,糜费酒食,大有妨于荒政。请自今持甁酒一禁。”答曰:“如启。”

○日晕。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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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弘文馆上箚李芑事,不允。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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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以郑惟善为同知中枢府事,南应云为承政院左副承旨,成世章为右副承旨,李铎为同副承旨,尹春年为弘文馆直提学兼艺文馆应教,南宫忱为典翰,安璲、金镇为正字。

○夜,有气如云,自西方至艮方布天,长四尺许,渐移东南方,须更而灭。北方、东方、南方、乾方、坤方、如火气。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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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大司谏金澍等上箚曰:

人主之好善非一,而纳谏为好善之最;人主之失德非一,而愎谏为失德之甚。盖以一身处之巍巍之上,以一心运之茫茫之中,而万机之所丛,百职之所萃,虽明智之君,高世之见,不能无一失,故必资夫庶明励翼,交修不逮,犹木之从绳,金之有砺,然后可以入于无过之地,而治道成矣。近来天灾荐臻,时变叠至,年运凶荒,民人饥困,邦本已摇,国势岌岌。殿下固当优容谠论,延纳嘉言,转危作安,绵国祚于无疆,此其秋也。经幄之臣、台谏之官,苟有论列,非徒不见纳,又有𫍙𫍙之色,严辞以拒之,峻言以折之,言及于贵戚,事涉于近习,则虽论执逾年,竟不兪允。至于君子、小人之进退,吾道、异端之消长,实是治乱、存亡之大机,而无一事得蒙听纳,朝廷之上,士林之间,莫不扼腕长叹,皆以为无可奈何,而日事韬默,以言为戒,无激昻振励之气,有委靡偸惰之习。不知殿下,以今时为何如时,而晏然于九重之上,挫士气而杜言路,若是极耶?殿下高明,慈殿仁圣,四方之人,颙颙面内,冀见德化之成,而名为台谏者,亦不得展布其所蕴,以尽格君之责,是殿下畜臣等于圈牢之中,徒费廪禄而已耶。李芑之贪饕凶憸,殿下既已洞照,而罢未阅月,还叙崇班,国人疑殿下不明于好恶;僧徒之日就滋蔓,不可不为之所,而度僧之数,靡有定额,住持之刹,多至四百,国人疑殿下不辨于邪正;纳谷受价,耗费国储,蟊贼之大者,而欺诈取利,多出于贵戚、姻娅之间,而莫之禁,国人疑殿下不分于义利。殿下念下民之无告,许令陈诉,可谓仁矣,而纪纲陵夷,反成告讦之风,则其仁也反狃于姑息;虑百司之解弛,每为摘奸,可谓察矣,而下侵庶事,亦非人君之度则其察也,反伤于丛脞。臣等窃恐殿下虚明应物之地,或有所蔽,而庶务之烦,徒胶胶于殿下之耳目。操约博施之道,果如是乎?其要莫大于先正其心,以绝偏系之私。而采纳臣僚之言,以通上下之情,则谁不乐告以善道哉?伏愿殿下,恢河海之量,勿以愚夫而不取其言,言虽逆心,而必求诸道,使公论行而纪纲举,士气作而廉耻张,不胜幸甚。

答曰:“虽古之帝王,岂皆言言而从之乎?摘奸之事,经席之上,亦有言之者。虽曰有司存焉,若承传摘奸,则人皆有戢之心,在古亦然,故为之矣。”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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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冬至使韩㞳还自京师。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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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弘文馆上箚论李芑事,不允。

○日晕,夜,月晕。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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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上御昼讲。

○礼曹启曰:“冬至使韩㞳所进《大明会典》写本一卷,下本曹,即与大臣同议,则庚子年宗系改正敕谕到国,其时即告宗庙矣,然其敕辞,只谕将改正之意。今韩㞳所进成书体格,已为整备,辨诬措辞,亦甚简切,在国祖受诬之事,中庙辨雪之意,两无所憾,诿以印本未到,淹置大庆,至为未安。依庚子年例,虔告宗庙,以慰列圣何如?”传曰:“冬至使复命之日,启曰:‘中原人言,似不可尽信’,而其所进写本,亦以私货来,故自上别无所教矣。庚子年则有敕书,故告庙矣,此则虽曰成书,乃写本也。他日皇帝若印颁,则当以何事加之乎?三公处,遣史官收议。”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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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传于政院曰:“遐方残寺,禅宗所属二十,教宗所属三十九。使谕两宗除汰事,捧承传。”

○三公议:“韩㞳所进《大明会典》写本,其于宗系恶名辨诬之事,明白简切。依庚子年例,申告宗庙为当。他日皇上颁降印本,更行虔告,有何妨乎?”传于政院曰:“大臣之议如此,宗系改正,实一国莫大之庆,告宗庙可也。”

○上御昼、夕讲。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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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上御朝讲。领经筵事沈连源曰:“天灾时变,叠见层出。夫灾变之来,虽不可指为某事之应,然此必人事失于下,而有以召之也。当恐惧修省,以答天谴,而弭灾之道,莫切于求言听谏也。近来台谏,将国家大计,反复论列,久未蒙允。非但不肯快从,又必严辞峻言以拒之。是由如臣无状,在大臣之列,无格君之诚,不能回天,此实臣等之罪也。然自上圣学,亦不极高明,而私意有所蔽而然耶?若益尽学问之功,其于是非邪正之间,无不洞照,义理透彻,则其于群臣之进言,庶可以乐闻而嘉纳矣。”

○传于领议政沈连源曰:“即位以来,变异连绵,岁亦凶荒,民生饥困。予虽忧勤惕励,而只缘不敏,多有失德,故天之示谴如此矣。卿启以不从台谏之言,自古岂皆无论可否,事事而从之乎?物情如此,甚为未安。且宗系改正事,我国之庆,莫大于此。自祖宗朝,累为奏请,虽奉圣旨许改正,而未见其改载典册,传信后世之实,故中宗志在照雪,累陈祈恳。今见写本,改正分明,毕竟印出,则安有如此大庆乎?中宗大王之功,甚有光于祖宗,今欲加上尊号,且告庙之后,颁赦百官加何如?古人虽曰:‘赦不数下。’然亦有前例,其议之。”连源回启曰:“灾变之来,自上岂有失德?如臣在相位者,不能燮理,故天时不顺矣。且台谏所启之事,皆为国家大计,而久未蒙允,故物情如是矣。宗系改正事,圣教果当。但加上尊号,国之大礼,臣不能独断,赦及百官加,国有大庆,可以为之,然并欲佥议以启。”答曰:“知道。”仍传于政院曰:“政府专数,六卿、判尹命招,以此意议启。”

○上御夕讲。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领议政沈连源等议启:“不可上尊号、颁赦、百官加事。”答曰:“佥议不可,此非降敕之例,且以私货觅来,姑待印颁,更议处之。”

○传于政院曰:“告庙则不得已为之,外方进笺,勿为之。”

午时,太白见于未地。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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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上御朝、昼讲。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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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上御昼讲。参赞官李铎曰:“顷者韩㞳到政院曰:‘政院有贵宝’云,臣等出而见之,则乃成庙以御批答台谏、侍从疏箚者也。顷于经席之上,南应云进启,而自上即命入内。臣等所贵之意,非但以先王手泽为贵,为其有今日所可鉴戒者也。当其时,有论任士洪之奸邪,如是其切,而至以成庙明圣,尚且留难,小人情状之难知,益可见矣。若使人君,知其果为小人,则必不用之,而特以其奸谋秘术,似是而非,故古今英主,类多受欺,终致乱亡。若或知之,则固当明示其好恶也。成庙之不去士洪,可为鉴戒,故戒之。且其时持平金彦辛驳玄锡圭之为小人,成庙命下彦辛于禁府推之,禁府当以欺罔之罪。成庙命招彦辛于阙庭,问:‘锡圭真小人乎?汝之所执,无乃或误耶?’彦辛对曰:‘臣之所执,非误也。锡圭,真小人也。’终始不渝。成庙问曰:‘汝以玄锡圭,比于卢杞、王安石。是比予于德宗、神宗耶?’彦辛对曰:‘德宗用一卢杞,神宗用一安石。今锡圭,兼卢杞、安石之奸邪,而殿下用之,是甚于德宗、神宗也。’成庙嘉之曰:‘汝遇可言之时,如是直言,甚善。夫杀谏臣者,唯桀、纣也。予岂罪汝?’仍赐酒于政院。成庙之此事,乃欲试彦辛所守之坚确与否也,非拒谏也,乃好谏也。有台谏下狱之事,恐自上,徒见其迹,而不知成庙之意,故敢并启之。”

○传于政院曰:“平安道照牙坪、坡荡洞塞内居胡人,朝廷常为忧虑,而未有一人能措置撤还矣。兵使方好义,以计撤还,故其时赏加,而公论以为:‘今虽撤去,后若还来,则于事无益。’故改正矣。顷者见启本,好义驰启,夸张己功,多有不实之事。好义诱野人等,馈以酒食,遗以物币,使之撤还,自以为功,欺罔君父。其实取侮夷狄,辱国挫威之罪,不可胜诛。而反受赏加,何以劝诸?撤还分明。其还给前加。”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谏院启曰:“爵赏,人主之大柄。不可滥施于不当施之地,以轻名器,以开侥幸。今者冬至使韩㞳誊来宗系改正之事,虽是莫大之庆,特传写草记而已,时未印颁,又不可信其必然也。况与一国同庆,皆待皇朝刊印颁布之后,而独于韩㞳等,加以爵赏,非徒事体未便,名器亦甚猥滥。请速还收成命。”答曰:“不允。”

○以赵士秀为刑曹参判,朴永俊为议政府舍人,李希伯为司谏院正言,姜暹为弘文馆修撰,郑惕为著作,郑允成为平安道节度使,金公奭为清洪道水军节度使。

○午时,太白见于申地。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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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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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上御昼讲、夜对。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宪府启曰:“正言李希伯,素有物论,不合谏官;献纳金彦琚,又无人望,不厌众心。请并递。”彦琚,全罗道光州人也。前者林百龄秉铨衡,引为司宪府掌令,彦琚德之,事如奴。其弹论朝士,一随其指嗾。至是宋世珩入铨曺,复以为献纳,人或笑之曰:“一已足矣,其可再乎?”公论不泯,竟被此驳。百龄与世珩皆是南人,于此可见其朋比之私。答曰:“并如启。”宪府又启曰:“以照牙坪野人撤还之功,命授方好义已削之加,设使野人撤去千里之外,而永不来居,此是边将职分内事耳。尚何论功之有哉?”谏院亦启,皆不允。论启几尽一年,竟不允。

○传于政院曰:“度僧试经,专委两宗,故试经之际,事多猥滥云。今后则遣礼曹郞官,同两宗僧试取,能诵者问其二祖父名及其本乡,一依中宗朝犬项役后给牒例,令本官,推阅给牒事,知会于两宗。”史臣曰:“上幼冲即位,春秋鼎盛,而阙德无闻焉。然度僧试经之语,相望于史策,岂不为清明之一大累乎?惜哉!” ○午时,太白见于申地。夜日晕。全罗道潭阳、罗州、光州、海南、任实、和顺、高敞、珍原、务安,雨土五日。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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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以李重卿为司谏院献纳,王希杰为弘文馆副校理,金汝孚为司谏院正言,李瑛为弘文馆修撰,金添庆为艺文馆奉教。

○日晕冠,色内赤外青。夜,月晕。

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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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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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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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上御朝、夕讲。

○传于政院曰:“今闻,齐民多潜隐为僧云。令两宗,严饬诸山寺刹,依事目禁戢之意,其言于礼曹。”史臣曰:“培根而恶枝叶之茂,浚源而忌波浪之盛,不若拔其根而塞其源。开为僧之门,而止为僧之路,不几于培根而浚源者乎?《传》曰:‘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又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下之从上也,在上之所好,而上若有所不欲,则虽劝之,而下亦不肯。人君苟能崇正道辟异端,则虽严刑以使之为僧,民亦有所不肯为也。”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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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上御朝讲。献纳李重庆曰:“臣闻,僧人道遇骑马儒生,曳以下之,困辱百端,以酬昔日儒生侮僧徒之愤。时事如此,有识寒心。僧徒炽盛,竟至误国,前鉴孔昭。请加留省。”同知经筵事安玹曰:“臣闻,外方之僧赴试者,为群往来,遇一武官于道,逐其马而折其弓矢云。方今丁壮之有气力者,尽归于僧,而陵辱朝官,弊至于此。臣未知国事之终如何也。寤寐忧之。”玹,悃愊无华而讷于言,故入侍经席,虽未尝辄有所陈,而遇事进言,言必恳至,君子与之。 ○传于政院曰:“僧人困辱儒生,至为骇愕。此言果是,则当言某儒见侮于其僧,今则泛言如此。此必恶异类,而多有嚣嚣之论。自上未知何如也。”政院回启曰:“臣等亦闻僧徒恣行之语,而未能的知矣。此事则安玹、李重庆必不以无根之言,启于经席矣。考诸往牒,安有以僧而困辱儒生乎?欲救僧徒之弊,此果上意也,须裁抑之,勿使横肆幸甚。异教盛而吾道消,则国事日非矣。”传曰:“传播之言,不可取信。儒以儒道自行,则僧亦必不妄行矣。”史臣曰:“徒责儒以道自行,而僧之横肆,置而不问,其于前日防为僧之教何?呜呼,惜哉!” ○上御昼讲。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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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上御思政殿,讲试儒生。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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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上受朝参,御朝讲。正言金虬曰:“前于经席,安玹、李重庆所启僧人事,国人无不听知矣。然此则似汎然矣。清洪道天安地,有广德寺。天安与温阳连境,故去年十二月,温阳留乡、品官,领军往猎腊月猪于广德山,因日暮欲止宿其寺。住持僧出坐大门,鸣锺聚僧,名之以盗贼,结缚品官,打其足掌,无所忌惮。若儒生打僧,则虽内需司牒报,自上信之不疑,僧而打儒,虽宰相、台谏言之,亦不信听。上之所为,无非右僧抑儒之事。僧徒其何不炽盛乎?”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夜,月晕。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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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上御朝、夕讲。

史臣曰:“呜呼!三代以下,人主接士大夫之处,只在于经筵。贤人君子欲进所学于其君者,亦舍此而何求?今也进讲之官,讲句读一遍,更无一语,上亦漠然不闻。何怪乎后世人主之德,不古若哉?”

传于政院曰:“京中饥民赈恤事,令该曹,依前例为之。”

史臣曰:“人君有爱民之诚,然后民蒙其实惠。依前例一语,是徒屑屑于节目之末,恐非先王发政施仁之意也。”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夜,艮方、南方、坤方、如火气。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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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上御昼、夕讲。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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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上御朝讲。

○两可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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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上御夜对。参赞官李铎曰:“今此进讲之书,有‘孔子既没,异端遂作’之言。大抵正道消而邪道兴,譬如阴阳之理,阴长则阳消,然阳无可尽之理,故扶阳抑阴,则阳道复长。是以圣人,必致察于阴阳消长之机,使阳道常长而不消。人君当吾道之衰,以扶吾道抑异端为心,则邪道自尔消沮矣。顷者以白川儒生赵应奎事,台谏、侍从争论不已者,惜应奎之儒名也。上若下教曰:‘汝罪则如此矣,特以有儒名,故不敢罪之’,则一时群情之耸动,岂偶然哉?竟不宥之,有识之士,或有下泪者。古人云:‘请自隗始。’彼应奎虽实非儒士,若见容恕,则儒辈亦且兴起矣。自上力扶吾道,则异端之道,自不能行矣。但人心操舍无常,而佛氏之祸,譬如淫声美色。骎骎然入于其中,则危亡立至。大抵儒道兴起,然后元气不丧,而可臻善治。元气日衰,则万目虽张,而亦不能为国。请以扶植元气,更加留省焉。”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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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以郑裕为弘文馆副应教,郑浚为校理,李瑛为副校理。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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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色内黄外青。戴、两珥,色黄白。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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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上视朝膳于文昭殿,夕膳于延恩殿。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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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下全罗道观察使朴守良书状李芑私伴人推刷时,光州牧使林九龄,庇护权门,欺罔朝廷,不以实闻,虽令差使员,盘诘色吏,而九龄常胁制,俾不直告。若仍在职,则终难搜括,请速罢黜盖九龄乃百龄之弟,而同参乙巳定难之功者也。于政院曰:“请罢光州牧使。其事若实则可也,若不实,则朝官罢职非轻。但牧使尚在其任,故邑吏庇护,不直供招云。递差而推之可也。”史臣曰:“芑之当国,政自已出,无将不道,擅张威福,一国之人畏之,不啻豺虎,然群小之徒,周旋相比,结为死党,宁负国家,而不为权奸之所忤。势焰将灰之馀,尚且如此。况方炽之日乎?他人犹恐不顺其意,况号为同盟者乎?芑之为人,何所不至,而所不敢者,只以祖宗德泽在人,圣上之业方兴而未艾也。呜呼!通天之罪,支解万端,尚不足赎,而上之眷护如此其至者,何也?君子以此知老贼之心,尤为偃蹇而不降矣。”史臣曰:“守良,名臣也。自少不趋权门,廉洁自守,位至六卿,僦屋以居。芑之私伴,遍诸八道,而为方伯者,例皆隐蔽,不以实启。守良独不然,时议嘉之。” ○两可再启李芑事,不允。

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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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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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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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朔,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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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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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两珥,色青白。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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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以李浚庆为刑曹判书,元继俭为司宪府大司宪,李世璋为户曹参议,李蓂为弘文馆副提学,鱼季瑄为司宪府掌令,任鼐臣为议政府检详,金弘度为司谏院正言,金虬为弘文馆修撰,郑惕为承政院注书,安璲为弘文馆著作,洪渊为艺文馆待教。

○日晕两珥,戴,色黄赤。申时,白气三度,自干抵巽,如布着天,渐南蔽日而过,良久乃散。史臣曰:“灾变之出,皆人为感之也。乙酉日晕,丙戌日再晕,数日之间,再有天变,人君所当恐惧修省,以答天谴,不可谓适然而自恕。天之示警如此,岂非天心仁爱人君,使之反躬自责乎?苟能修省以实,则灾转为祥,不然则终必有应,不止示警而已,可不戒哉?况当此之时,吾道微,异端盛行,举朝愤郁,竟未回天。是灾之出,安知不由是事之应欤?”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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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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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上讲试专经文臣。

○政院启曰:“前因经筵官郑浚所启,用人之事,命后日议于大臣矣。今日领、右相诣阙,而左相以病不来。用人重事,不得已会议乎?敢禀。”传曰:“左相久病不出,遣史臣收议。”

○沈连源、尹漑议:“荐人之道,贵在多方。《大典》荐举之法,今方申明行用,此外更令台谏、侍从五品以上,各举所知,累举不中及有才行之人,并令各道监司,搜访可用之才录启,使铨曹,随其才器,任用为当。”尚震议:“国家急务,莫切于用人。郑浚所启,深得救时之策。公荐之法,自祖宗有之,如馆中之荐,无岁不报,拟除相当之职,俾无见弃之才,实铨曹之所当先也。士之志尚,非一般,名虽善士,不为声名利禄所诱者,世不可多见。如遗遁山野,无所为而为善,饥寒不渝,皓首愈确,胸中无尘滓,自期枯死无冤者,有几人哉?若得如此之类,别示尊贤之意,将以愧一世蝇营狗苟者之心,亦淬励兴起之一大助。”上从连源、尹漑议。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夜,北方如火气。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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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御朝、夕讲。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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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取生员郑淹、进士金宇宏等二人。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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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庆尚道观察使李梦亮荐草溪居前典狱参奉李希颜、三嘉居布衣曺植,又举廉谨守令尚州牧使全彭龄、永川郡守金就文、知礼县监卢禛。希颜,才行卓异,孝友兼笃,母丧三年,一不到家,不脱衰绖。中庙朝荐举授职,谢恩还乡,不求闻达,足绝官门,非义不取,一乡钦服。曺植,方正廉洁,兄弟同居,不私己物,有志学问,不事科举。父母丧三年,身不脱衰绖,家无甔石,常晏如也。史臣曰:“二人学行,求之于古,不可多得,而自己卯以后,士气沮丧,世皆以学问为讳,不知善可好、贤可尊,而沈沦草野,不求闻达之君子,屡发于宰相、监司之荐闻,足见好恶之天,有所不泯而然也。古人云:‘才不借于异代。’在上之人,苟能心诚求之,则才行兼备,学问该博,安贫守道,不求利禄者,岂止斯二人?而如金就文、卢禛,亦皆有学行,不但以廉谨目之者也。擢而用之,置诸左右,尚何不可之有哉?下焉不尊,远焉不近,当时秉权衡人物之柄者,不得辞其责也。”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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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上亲传先蚕祭香祝。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夜,月晕。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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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上讲试文臣之习汉语、吏文者。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夜,月晕。有白云起自西方天末,贯五车,经北斗,至巽方而灭。前大后锐,有尾,长三十尺许。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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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传于政院曰:“度僧立法,今已期年,而一无给牒者。虽曰僧人,亦罔民也。令礼官,同两宗僧取才事,曾已传教,而尚不为之。此意问于礼曹。”

○以李蓂为弘文馆副提学,李瑛为副校理。瑛,每于经席进讲之际,未通文理,抚纸不能言,同席之士,无不讥笑。 ○午时,日有冠,未时、申时,日晕两珥。夜,月晕,有白气自艮方斜抵晕上,良久乃灭。有白云升自西,渐转天中,横亘艮、坤方而灭。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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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遣御史南宫忱于庆尚道,郑浚于全罗道,金铠于平安道,姜暹于咸镜道。命之曰:“祖宗朝,令御史乘司仆马,不乘驿骑,故守令不得预知。今亦给尔等以司仆马,勿以复命为急,凡事一如私行,从容出入,询问民生疾苦,摘发邑宰贪污而启之。”浚等回启曰:“司仆马,若于中途或病或蹇,则何以为之?且不能疾驰。初到之邑,则虽不觉其为御史,他邑则必皆知之。”传曰:“依前例乘驲而往。”使御史乘司仆马,乃前日郑浚启于经席,而今当是命,莫知所措,遑遑有忧闷之色,人皆窃笑之。 ○礼曹启曰:“当初两宗所报试经僧人,厥数猥多,本曹请更严明试取而不允,故将给度牒,而其中公、私贱、乡吏、驿子、官属、有军役及兴贩无赖者,依事目审核磨炼之际,自上下问本曹,将是意回启,则传曰:‘已试者速给度牒,而此后则礼官同两宗僧,试取能诵三经者。’其时台谏请勿分已试未试,并令改试给牒,至今论执不已,故给牒之事,未得举行矣。且曹郞厅同试事,前承传教,即令宗门牒报,其应试僧人聚会与否,而至今不报矣。”传曰:“台谏当初请勿分已试未试者,一切改试,而今则停启已久。礼曹其不知耶?”

礼曹启曰:“已试僧人停启之事,书吏不分辨书来,故臣等未及闻知。但前承传内,两宗已试僧人,移文所居官,其居住根脚,详核回报后,将两宗已试者凭考,的实则命给度牒,而台谏方论改试,故未得晓谕各道。今则不得已将此承传,移文八道,催促回报,给度牒矣。”传曰:“可。”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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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上御夕讲。侍讲官郑浚入侍。浚于进言之际,手或据地,言或笑之,辞甚倨傲,悖慢无礼,同侍之人,不胜愤疾,而浚乃尹元衡妾兰贞之从兄也,人畏其气焰,莫得以纠其非。 ○日晕。

○上御夜对。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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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御昼、夕讲。

○遣御史郑裕于京畿,韩沃于清洪道,李璖于江原道,奇大恒于黄海道。命之曰:“依前例乘驲而往,勿以复命为急,从容往返。”

○两司启李芑事,不允。谏院启曰:“祖宗朝旧章,后嗣,所当遵守而勿失者也。若因一时之议,而或开变法之端,则弊将无所不至,岂不慎重?国家文武科额数,昭载法典。直赴三人,命取于三十三人之外,大非先王旧章。前者偶用一人于额外,今至并用三人。弊端一开,将至于十倍其数。请速还收成命。”宪府启曰:“文科三十三人,武科二十八人,祖宗朝酌定其数,载在令甲,坚如金石。不可以一时之议,有所增减,以启后日毁法之端。今以大臣之启,直赴殿试儒生三人,命取于三十三人之外,大违遵守祖宗成宪之意。设令后日直赴者,其数倍多于此,而并令许赴于数外耶?请速还收成命。”答曰:“文武直赴人数外试取,此非新法,自先王朝有之。大臣议而启之,不须改之。”

○夜,白云如布,自艮方至巽方横亘,渐移东方而灭。月晕。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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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史臣曰:“缄口结舌之馀,始击垂死之贼,引月持久,尚未蒙允。当时攀援之势,虽千百载之下,犹可想已。自古城狐、社鼠,固难除之,可胜痛哉!”史臣曰:“圣上之即位也,一则中庙正统,一则仁宗付托,一国臣民,孰不欣戴?芑初无毫发涓埃之助,而贪天之功,自以为功,罔上胁下,元恶大憝。有通天之罪,而上之谓有宗社莫大之功者,何也?” ○日晕两珥,色内黄外白。夜,月晕。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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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上御朝、夕讲。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宪府启曰:“大臣请以直赴三人,取于三十三人定额之外者,此乃广取之意也;台谏请取于定额之内者,此乃执法之意也。既以大臣之议,命取于额外,而台谏论启,则武科出榜之时,更禀上命可也,监试官等,既与同僚,同议论启,而反从额外之议,遽即出榜,至为非矣。请递。此事虽不大关,台谏失体而在职未安,故敢启。”答曰:“文武一体。文科已令数外取之,武科独不用之于数外乎?不允。”后累启,依允。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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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御朝讲。同知经筵事安玹曰:“近来连岁凶荒。国家抚民之意则至矣,而其实泽不及于田野不辟。全罗道号称沃饶,而民失其业,流亡殆尽,各官户口,徒有文具,而至于阖村空虚,良田已陈,而国税不减,虽有欲耕其田者,而皆怯于赋役,莫之肯为。以此民无粒食,死亡日继,至为寒心。祖宗朝谆谆开诱劝农之方,靡不详尽,且于七月,预措荒政,故虽遇凶年,而民不困。今者如欲复古,游食之辈,不可不禁,劝耕之方,不可不勤,救荒之具,不可不预措也。国初,生民板荡,国储不敷。祖宗深知稼穑之艰难,忧勤惕厉,故年丰民富,至于世宗朝,极其盛矣。自今视之,世宗远矣,世祖近矣,故不知者,以时和岁丰,为世袓崇异教之所致,不经之说,无足征者。成宗朝,军资三监之谷,充溢有馀,转输救活,无不足矣。今者诚如国初之忧勤,务本节用,行之以至诚,则必感动天心,而年谷登,邦本固矣。”领经筵事尹漑曰:“玹之言是也。国初之事,臣未及详知,大抵否泰相仍,理数必然。易代之际,生民困穷,乱极思治,人心危惧,不敢纵逸,故一代之兴,必多有年,而升平日久,则人心渐骄,奢侈转甚,而反致饥馑之极。今者自上忧勤惕厉,日望丰登之祥,而未见其效,如臣庸劣,忝在调元之地,未能体奉而然也。《大学》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今则不然。虽自上每下务本之教,而游手游食之辈,倍蓰于齐民,力役安得不渐重,生民安得不渐困乎?以此弃父母离妻子,相率而入于桑门,南苗将无把锄之民。此皆由于度僧无数故也。台谏所启,勿以为寻常,而特加省念,从容陈达于慈殿,禁抑为僧,勿使滋蔓,民力可舒而生财有道矣。”

○传于政院曰:“外方百姓,畏避繇役,流亡相继,阖村皆虚云。监司巡审时,其不知之耶?以此启意下书。”

○上御夕讲。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传于政院曰:“今见全罗道监司书状,光州有李芑私伴十人。前牧使林九龄,罢职可也。”九龄既递,下吏不讯而自服。前之隐匿,瞒报,后之恐吓,下人,使不得直招,其状昭著,故是命。史臣曰:“占私伴十人于一邑,而为牧使者,报之不实,敢为欺罔,两人之罪,果皆难赦。只命罢职,呜呼!是可谓予嘉乃功曰笃不忘者耶?”史臣曰:“九龄,百龄之弟也。与录勋籍,不数年已跻膴仕,官至堂上。事李芑、元衡如其父,此所谓同恶相济者也。”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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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上视朝膳于文昭殿。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夜,月晕两珥,色白。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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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上御庆会楼下,观文臣射,命入侍诸臣赋“文臣观射”七言律诗。射官及赋诗人优等者,赏赐有差。

○两司启李芑事,不允。上方御于庆会楼下,承旨权辙将台谏所启进启,上不敢独断,令内侍文继宗,诣禀于慈殿,然后发落。他事之皆然,盖可知矣。再启,不允。

○日晕。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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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上受朝参,御朝讲,轮对。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吏曹启曰:“常时各司启目,必以厚纸粘连,例也。今者内需寺公事,乱书于常纸,非徒违格,于事体亦甚亵慢。朴汉宗请推考。”汉宗以宦者,既参录勋,又领内需寺,势焰炽赫,莫敢谁何。其骄傲横肆,近古所未有也。此公事适到于政厅,其亵慢忝辱,至此极矣。见者莫不愤耻。且次知启,依允之事,独政院启之,而汉宗亦如此,是内需司,又一政院也。给印于内需司,使之只用于其司而已,不当用诸朝廷。此皆祖宗朝所无之事,今后凡事,请皆下政院而为之。“答曰:”今者朴汉宗,如无前例,而粘目移文则不可矣,内需司粘连启下公事,则自祖宗朝有之,故仍循故习而为之。外廷之意,以予为不知事体耶?造给印信,内官只自佩持而已,他事则固无异于祖宗朝也。今启以祖宗朝所无之言,至为不当。不允。“仍启曰:”当差大司谏,而无通政可拟之人。请以堂下阶除职人,指尹春年也。是日自直提学,拜大司谏。并拟望。“传曰:”如启。“

以申瑛为司宪府大司宪,金澍为弘文馆副提学,尹春年为司谏院大司谏,金虬为司宪府持平,王希杰为司谏院献纳,李戡为弘文馆校理,姜暹为司谏院正言,尹毅中为承政院注书。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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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铃原君尹鼐卒。鼐,坡平人也。故政丞尹弼商之曾孙也,尚成庙翁主。性巧猾贪浊,务办酒食,日以迎宾客为事,文士之嗜酒无耻者,多归其门。尝丁内忧,居庐于江阴县。有弟二人曰鼎曰鼐,皆有学识。鼐专父母之财,大不友于,一庐之中,异室而处焉。鼐朝夕奠物,务极丰备,奠罢,必召乡党父老及里胥而馈之,父老里胥相与叹曰:“苟非至诚,何能致丰于祀奠,若此乎?有人得獐子而遗之,鼐畜而长之,似若自来。不知者以为孝诚所致,相与达于朝廷,遂以尉,升职为君,旌表其门闾。邻里之人,莫不笑之,虽儿童称诈伪之事,必曰:”铨原君红门也。“台谏有欲弹劾而撤去之,不果,至是死。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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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大司宪申瑛再辞不许。史臣曰:“瑛是日预令本府为齐坐,将出仕,而如此再辞者,果出于欲递之诚心乎?尸子曰:”夫已多乎道。“与其揣度上之必不从,而为此不情之辞,莫如不辞之为愈也。”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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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两司再启李芑事,时,李芑势已衰,病且革,台谏期以死后停启,此疾之之甚。人心如此,其恶可知也已。不允。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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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史臣曰:“谁生厉阶,至今为梗?元恶大憝,久肆阴贼,使人不敢言而敢怒,人欲食其肉,而寝处其皮,上之不悟,何也?”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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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上御朝讲。大司谏尹春年曰:“今者御史所捉守令将罢者甚多。上之所以遣御史,是救民之心也。凡为御史,日驰数百里,未遑昼夜,凡吏治得失,生民休戚,都不能知,只摘文簿间显发之事,辄为罢斥,不问其他已发之迹,则其罢也似不违法,而若失慈祥恺悌之人,则反为无益今欲知守令之贤否,莫若从容于一二月之久,见其政迹,参以所闻,则其为贤否,庶有可知之理。不然则贤者或见罢斥,不肖者亦有幸免之理。此意可于御史之归,丁宁传教。”领经筵事尹漑曰:“国家关重之事,莫大于教养人材。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作人之盛,独不可见于今日乎?译学训导张伦,力于教诲,学徒百馀人。非徒童子,而冠者亦趋之。又有孝行,持身不苟,人之可师于伦者,不徒文字而已。如给西班军职之禄,使无贫乏之叹,而专心于教诲,则不无成效矣。”答曰:“张伦军职事,如启。”史臣曰:“伦之教后生,有可称者。大臣”台谏褒扬上前,意则美矣,然负才秉德之士,世岂少?伦则一译官耳。况前席所启,止此而已耶?“ ○上御昼讲。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传于政院曰:“今观全罗道御史单子,他道御史则不陈饥民之状,而此道独陈之,其道凶荒可知。若不登时救之,则百姓必多饥死。及时赈救事,下谕监司。”

○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启度僧为限之事,不允。史臣曰:“先是,两司将此意,论执累月,迨未蒙允,故三公来启,亦不得请而退。是时,内而文定王后,以国母专制断之权,外而尹元衡,以元舅挟卫社之功,深怀旧憾,遂起大狱,斩伐士林,流毒缙绅。自知其恶积罪盈,必有天诛,乃欲媚佛而求福,凡所以崇奉之者,无所不至。此其意岂但愚惑而陷溺而已?朝廷欲以区区口舌争之,其可得乎?呜呼!既知为恶之得祸,则曷若为善而得福?拂舆情而奉异教,举一国听命于佛,以冀转祸而为福,天果可欺乎,佛果有力乎?” ○日晕。夜,巽方、南方,如火气。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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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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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上御昼讲。说经安璲曰:“庆尚道丰基郡,有绍修书院,高丽人安裕之故居也。裕,初名珦,竹溪人,有学行。竹溪,今属丰基郡。同知事周世鹏为郡守,立祠其地,又起书院于其侧,令儒生聚学焉。一道儒生济济相聚,如朱文公之白鹿洞。有志之士欲博览诸书,而穷乡下邑,简策稀罕,必贻有志之叹。请于印册之时,各颁一件。”史臣曰:“书院之名,古未有也。南唐之世,就李渤旧隐庐山白鹿洞,创立学宫,置师生以教之,宋朝因之。其在中叶,犹未盛,天下只有四书院。渡江而来,虽当百战抢攘之日,而闽、浙、湖、湘之间,斯文大兴,士学日盛,转相效慕,处处增置。胡元窃据,犹知先务,益有修举。盖隐居求志之士,讲道肄业之俦,厌烦嚣而远城市,思宽闲而就寂寞,学圣贤而求其道,阅义理而蓄其德者,率皆得力于书院,贤才辈出,蔚为世用,其于作成之道,岂少补哉?我东方教学之规,一遵华制,内有成均、四学,别有乡校,可谓美矣,而独书院之设,前未有闻,此实大欠典也。顷者郡守周世鹏,慨然有意于此,冒众笑排群谤,即先贤旧居而首建焉,其副古兴学之意,无让于古君子,而后郡守李滉,尤眷眷焉尽其心,以为事不经宣命,名不载国乘,则无以耸四方之观听,定众人之疑怪,为一国之效法,而终必至于衰坠,乃白诸方伯,闻诸朝廷,贲饰其光彩,悠远其规模。上有以俪白鹿、考亭之美,下有以启蓝溪、敬贤之作,使先正清修之地,争相欣慕,学者有归,其所以阐扬圣朝右文之化者,岂浅浅乎?然崇教化育人材,其本在于一人。苟非有好贤乐善之诚,而又有躬行心得以推之,书籍之颁,扁额之赐,特为一文具而已。其不至于怠忽而陵替也难矣。” ○上御夕讲。参赞官成世章曰:“梁武帝崇佛断肉舍刑,以奉佛戒者,古今所无,然祸败有不可胜言,侯景之乱,饿死台城。人主当知异端之害,至于如此可也。暴弃天伦,臣不君其君,子不父其父,终至于篡弑者,皆由于此。万世之所当监戒。释迦以迦维之嫡嗣,逃王位入山林。此匹夫之事,不可以治国。故曰夷秋荒幻之教,不可以治华夏,山林枯槁之行,不可以治国家。岂因佛力而有一毫一端之福利哉?”说经安璲曰:“梁武惑于佛教,致祸如此,而唐宪宗,又不之戒,迎佛骨,韩愈陈表谏之,终至于贬逐。大抵人主崇尚此道,不过求长生要福利而已。尧、舜三代之时,安有此道,而能享历年之久?帝王之所以治国家者,只用礼乐、文物、五伦、五教而已。宜鉴于前,知其诞妄也。”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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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庆尚道大丘府民家,有牛生雌犊,其脚有六。

夏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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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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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朔,上御昼讲。

○命赐开城府学公田十结。

○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史臣曰:“台谏每论专恣之罪,上教之曰:‘宗社大功,老成大臣,不可使失职。’呜呼!屠戮缙绅,戕贼国脉,得老成大功之称,上幼冲,何以知之乎?专由元衡嗾芑、顺朋、许磁、辅汉、百龄之徒,大起乙巳之狱,共占功臣之利,潜通宫掖,称誉凶徒,上习于旧闻,称美如此,悲夫!” ○日晕。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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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上御勤政殿,命试官,策多士,幸慕华馆,亲试武科。试官启曰:“举子吕文望,乃吕希宁次子仲温之子也。长子孟温无后而死,文望之父仲温亦死矣。今者希宁妻死,文望以次子之长子,自以为法当承祀,遂代祖母之丧,则孟温妻止之曰:‘吾为冢妇,奉祀之事,当出吾手。家翁第三弟世温之子义男有之,将以此承祀。汝不宜代丧。’云,故文望遂释衰吉服而来,欲赴殿试,故敢禀。”传曰:“以法则文望当代丧,而以一家之政,则义男亦可为。其问于左相。”尚震回启曰:“孟温无后身死,而文望以仲温长子,法当奉希宁之祀。”传曰:“勿赴试。”

○谏院启曰:“我国冢妇之法,势所难改,故去丁未年,因大司谏尹春年,蒙祖母之丧,举朝议之,立后之权,专在冢妇,而春年之事,则他无可以继后之人,故特许代丧,而其他别有可为继后之人,则使冢妇,随意继后,以重其权,此廷议之已定者也。前年又因永川君眉寿之事,更议而定之,许令永善君龟寿之妻,已取扶安正硕寿之子为后。今者吕文望之事,正如此事,而大臣议以文望当服其丧。三年之丧,人道之大礼,国有定法,而大臣因一己之见,欲改已定之法,极为未便。请令文望,勿服祖母之丧,以重我国冢妇之权。”答曰:“还宫后,议于慈殿以决之。”

○还宫后,答谏院曰:“吕文望事,与永善君无异,勿服可也。”

○两司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色黄白。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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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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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以南宫忱为弘文馆直提学,郑裕为典翰,郑浚为副应教,李滉为校理,朴民献为修撰,柳埙为承政院注书。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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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两司再启李芑事,不允。

○日晕两珥,色内黄赤外青。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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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上亲祭于文昭殿、延恩殿。

○两司停论李芑事。自是之后,凶党弹冠,国家之事,不忍言也。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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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夜,巽方、东方、西方,如火气。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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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上御朝讲。

○以李世璋为江原道观察使,柳潜为司宪府执义,安方庆为掌令,李彦忠为弘文馆修撰。

○日晕,色内黄外白。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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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取文科黄瑞等三十六人,武科金世功等三十人。李梁亦与焉,郑士龙图之也。初梁龙指士龙为父执,或称受业于其门,阴相交结,情意互厚。至于去年庭试之日,士龙为试官,知梁之笺,而擢置于优等,又取入格一道而止。其馀千百人之笺,岂无可观者,而皆以为劣而弃之,竟将李梁优等之笺,与入格一道而启之。此梁之所以独居其魁,而赴于殿试也。安知士龙预出此笺之题,以示于梁而使之宿制耶?泮宫儒生之言,岂无所闻而发耶? ○上御夜对。

○夜,月晕。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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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上御昼、夕讲。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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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上御朝、昼讲。

○遣礼曹正郞梁应鲐、李彦憬于奉先、奉恩两寺,试僧诵经,取禅宗二十一人、教宗十二人。传于政院曰:“赴禅科之僧,必皆能诵经,而今观有司所取,其数甚少。应不取三分之一。如此则度僧之事,司皆为虚矣。”史臣曰:“复设僧科者,有僧普雨狡猾能言,慈殿闻其名而尊信之,故有此举。”史臣曰:“既立久废之两宗,又复选僧之旧规,而缁徒日繁,事佛弥谨,无非悉出于妖僧普雨之蛊惑,则灾害并臻,国事日非,无足怪也。吁可痛哉!” ○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启曰:“我国使臣赴帝京者,到玉河馆,门禁甚严。此自祖宗朝以来,所未闻也。非徒以早牌、晩牌,出入于辰、申两时,一似山海关之事,至于墙上设棘围,如囚㺚子。此无他,门牌馆夫之辈,以物货潜相贸卖,故牙子不得专利,遂诉于提督主事曰:‘门禁不严,则朝鲜人出入自恣。若事泄,则非徒吾身有祸,其责亦及于主事。’内实阴沮门牌馆夫之潜贸,而为专利之计耳。主事不知其情,而反惑之,严禁如此。我国之人,虽诉于礼部,使之勿禁,而旋即禁之,出入皆搜探。其为惭愧,孰大于此?夫门禁之始,由我国赍物货通贸之故也。请自今以后,绝勿为之。”答曰:“如启。”

○谏院启曰:“尚州牧使李璖曾为光州牧使,以师儒可当,前期递来。今者又授尚州。请递。”答曰:“如启。”李璖在侍从之列,遽授尚州,人颇怪之。吏曹判书宋世珩,恶璖发李芑私伴之数,使林九龄见罢耳。世珩,乃百龄妻之舅,而九龄,百龄之弟也。通家相厚,能为死党。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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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日晕两珥。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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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日晕两珥,色内黄外白。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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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政院启曰:“前日慕华馆殿试行幸时,驾前上言人徐祐,举风水之说,论靖陵之吉凶,其书下政院,旋命还入,故史官未及见。令五部、汉城府、成均馆、四学、地理学,遍索之,竟莫能得。必是匿名书也。”传曰:“此必变名为之。其上言,还入可也。”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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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上诣昌庆宫,问安于王大妃殿。

○雨雹。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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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宪府启曰:“君举不可不慎。动非其时,弊必及民。黄丘在东郊。亲阅之命初下,物情皆以为未便。况今正阳之月,雨雹之灾,亦所当戒惧。请命停之,以谨天灾,以恤民隐。”答曰:“雨雹之灾,自上时未知也。物情如此,则可于慕华馆为之。”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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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上御昼讲。

○宪府启曰:“亲阅之地,远近虽异,其行幸则一也。十六日雨雹之灾,观象监虽未及书启,臣等有亲见之者。正阳之月,有此灾变,人君所当惕厉修省之时也。非不得已之举,请命停之。”答曰:“亲阅事,久废不为。予意以为春、秋两时,则不可不习。诸事已备,虽有灾变,不可停之。”

○弘文馆副提学金澍等上箚曰:

人君以眇然之身,居亿兆之上,耳目聪明,岂能周知,言行政令,岂尽无愆?而必欲自用而不从纠谏,则其国之不亡,特幸焉耳。近年以来,纪纲涣散,正道消沮,民生困悴,灾变连绵。此正迎纳忠言,挽回世道之秋也。而殿下于台谏之诤论,臣僚之献替,虽是非昭著之事,犹且牢拒而不从,使士气沮丧,公论郁抑,皆以为无可奈何,而至有仰屋而窃叹者。臣等不胜寒心。姑以度僧一事言之,台谏之论启非一二月矣,而天听愈邈,非徒不恤朝廷之公论,又以鼓动缁徒之气势,生民转于沟壑者,不知其几,而如伤之恩,或未能遍及。僧徒游手安卧,而九重之忧,犹轸其转死,是殿下恤民之心,不及于护僧也。礼官试经,能诵者取之,不能者黜之,则教之曰:“将归于虚伪。”两宗滥试,不分能否而悉取之,则教之曰:“岂有虚伪?”是殿下之待礼官,不及于待两宗也。往在中庙朝,禁抑异教,优容谏官,四十年间,治道休明。此非今日之所当法者乎?殿下之心,尝以为“中庙过听人言,或为权奸所诬。”反以今日之忠言谠论,拒之而不恤。夫人主之美德,莫大于从谏,而中庙有焉。此臣等之所以不忘于先者也。殿下不以中庙之从谏如流,为可法,而以过听人言为可惩,臣等窃恐,殿下于中庙之美意,或未能深体也。

答曰:“僧人之不能诵经者,必不赴试也。今所取不得三分之一,是僧徒畏劫而然也。不允。”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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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日晕。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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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谏院启曰:“我国之事大明,即孟子所谓‘以小事大之义’也,其畏天之诚,可谓极矣。然而近年以来,译官辈,全以买卖物货为事,使我国家事大之至诚,不得暴白于天下,而反以商贾目之,待之如㺚子,以此也,设棘围而严门禁之法,亦以此也。今者大臣深知其弊,欲回世道,惓惓论启,而自上特命允之,祛百年之痼病,开一代之新治,凡有血气,孰不感激?然而今者之议,似不全在于贸易物货,而只在于门禁。且禁贸,只限二三度使臣之行,臣等之心,极为未便。二三次虽不贸易,亦不足取信于中朝,及其废门禁之后,贸易尤甚,则皇朝必以我国,为后日贸易之计,而请废门禁也。近来奢侈成风,喜用唐物,至于衣服,全用叚子。此习苟存,则虽欲不贸物货,其可得乎?叚子衣服,虽载法典,然在先朝,宰相全不服之。今者才陞堂上,专用叚子为衣,其势不得不交结译官,又不得不曲听私请。何能禁译官之汎滥,而一如国法乎?一以使宰相受污辱之名,一以使我国被黩货之讥者,亦此习之所致也。叚子衣服之弊先救,然后贸易之弊可祛也。古人有言曰:‘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自上宜躬行节俭,然后可以祛奢侈之习。请御用所需不得已之物及药材、书册、弓角之外,一切永废贸易,叚子衣服,嘉义以下,勿令着持,议诸大臣,永为恒式。”答曰:“叚子衣勿着事,其议于大臣。”

○领议政沈连源议:“臣等初议二三行次云者,非欲于其后,如前贸易,欲观其事势而为之也。今谏院,以定限为未便,此意诚是也。请过数三年前储既竭之后,如内府御用衣襨,该司上供仪物,庙寝、陵殿所用不得已之物及药材、书册、弓角外,一切勿贸为当。堂上以上,常服纱罗绫叚,乃祖宗朝旧法,不可限以嘉义以下。自一品至三品堂上官,如入侍殿内、大小公宴、仕进公衙外,其馀私出入燕居,一切勿服何如?”左议政尚震议:“伏见谏院所启,深得端本清源之义。上自宫中,下至公卿,果能崇俭,素耻奢侈,则中朝物货之贸,可从而永废,其待我之贱,必不如今日之甚。今者宫中则不尚奢侈,臣等已伏闻之,而犹不能仰体圣意躬俭率下,罪责有在矣。但章服,所以辨贵贱异等级,堂上官以上,许着纱罗绫叚,此祖宗旧法。必欲快祛痼弊,轻变成宪,恐所得不能补其所亡。在廷宰相,皆尚节俭,得《羔羊》之风,此其急务也。今后国用不得已之物及药材、弓角外,一切永废贸易,依谏院所启,实合救弊之策。”右议政尹漑议:“俗尚奢侈,由于人心之浇薄。其在先王时,人心淳庬,俗贵敦俭,不尚华靡,故虽为明等威异物采,堂上以上常服,许用纱罗绫叚,至载令甲,而窃闻当时服纱罗绫叚者,惟王子、王孙、驸马之外,宰相服着者寡矣。民罹废朝虐政,四境嗷嗷,反正之初,人心悦乐,若自膏火中出,禁令因以小宽,世道遂变,一趋于奢。中庙四十年间,每欲矫正而未能痛革者,以其为弊已痼,难于卒变故也。今见谏院启辞,诚为拔本源之论。如御服所用不可阙之物,虽有时略贸于京师,不至为中国所鄙。但宰相纱罗绫叚,常服旧矣,不可限嘉义以下而禁之。臣意王子、王孙、驸马外,文武官自一品以下,只许公宴及戎服穿着,常时一禁,似为便当。”答曰:“药材、书册、弓角及乏绝不得已之物外,一切勿贸事,依三公之议。”

○礼曹启曰:“凡科举之规,文武科、生员、进士等,并考属处。今者禅科,虽不比并于文武诸科,然自祖宗朝,各其宗门,先考度牒,然后乃许赴选,今也无所属之僧,亦皆来集赴选。请依前日承传犬项、汉江上流。蚁项,在忠清道奉安地。受役牒者,已受住持、持音内需司差帖者外,本官陈省,虽分明,并令许赴,则有违祖宗旧规。未知何如。”传曰:“祖宗朝试三经者,依《大典》给牒,永为恒式,故稍解经文者,皆得受牒。今则废此已久,至于六十馀年。安有受牒者,而使之赴试哉?犬项、蚁项受牒者,皆杂流之僧,解经文者有几人哉?本官先察其根脚,然后给其陈省,依陈省许赴可也。”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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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工曹判书尹思翼等启曰:“东宫营造吉年,已择于来甲寅年,而前备材木,已用于仁寿宫之作,宗庙改修,亦用此材。不得已来秋,材木毕输,然后可自明年始役。请行移督纳。”传曰:“如启。”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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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传于政院曰:“两宗选试时,只供礼官之养。两宗判事及他出身僧亦必同参,问于礼曹。”回启曰:“文书遗失难考矣。”传曰:“废此将五十年,文书岂存乎?自今两宗判事及老僧同参试取者,并给廪料。”

○宪府启曰:“德兴君岹,性行躁妄,骄纵悖戾,陵轹宰相,欧打士类,溺爱娼女,微服徒行。今不治之,当陷不义。请罢,使改行易虑。”答曰:“岹,年少之人,不知事体而妄行,何至罢职乎?当加教戒,使不得如是矣。”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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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答开城府儒生等谢笺曰:“今观谢笺,予不敢当焉。前日给田,乃养育人材,劝奖斯文之意也。勿谢。”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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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上御朝讲。领经筵事沈连源曰:“自古人君之德,史氏之所赞者,不过曰:‘从谏如流,从谏如转圜而已。’近者听纳之诚,渐异于前日,台谏为国大计,论执累月,而竟未蒙允,每诿之于生弊。台谏安敢为生弊之言乎?顷者收用遗逸之教,下布于八道,故八道之中,有才有学之士,或以其名字,达之于九重者有之,而时无使某人授某任之命。彼虽无见用之心,殿下既命荐之,安可弃之哉?守令之廉简者,已令选取,而竟未闻一人之蒙褒赏者。且如此之人赏之,然后人可劝矣。”又曰:“丰基地绍修书院,儒士多聚焉。前以经筵官所启,已赐四书五经,而所乏者,《纲目》及《事文类聚》耳。若国有馀藏,特命赐之,则有益于藏修学问矣。”答曰:“遗逸及廉吏事,欲待八道毕报而施行。政院宜一一置簿,待毕来抄启可也。绍修书院给册事,如启。”

○以李名珪为刑曹判书,李浚庆为知中枢府事,浚庆为人,度量雄伟,才兼文武,朝廷倚以为将相之器,而一忤权奸,遂窜干外。人心难诬,邪正久而自辨,至是命还于朝。浚庆既被谪,李无彊意犹未已,必欲杀之,言于宋世珩,珩曰:“此大事,不可不议于尹元衡。”即往问之,元衡大言折之,无疆气沮而退。盖大、小尹之说始行,时论欲罪小尹,李润庆、浚庆兄弟,以为不可偏治小尹。尹元衡尝德之,故浚庆得不死。申潜为尚州牧使,潜,故参判从濩之子也。自少资禀绝特,而又籍文献之世,与名公先辈游,务自砥砺,充之以学识,发之为文章,蔚然为世伟人。在中庙朝,尝膺贤良之选,为艺文馆检阅。己卯祸起,即被谪流,落海隅几二十年。丁酉岁,金安老伏诛,己卯诸贤,幸而生存者,皆被召命,潜亦蒙恩放还。朝廷以既革其科,不能使复蹑文班,而不忍弃其才,升其秩为泰仁县监,其声绩为诸道最。秩满还朝,即以山水之娱,乞杆城郡而去,未几铨曹采廷议,荐授是州。上亦尝闻其名,故于其行引见焉。潜早岁见逐,羁穷者半生,晩途仕宦,亦复落莫不扬,而其好贤乐善之诚,爱君忧世之心,老而益笃,其可谓君子人也。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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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政院启曰:“昨日有下问禅科等第之教,而两宗僧所报之文,有不可取实者。禅宗僧普雨则曰考诸榜目,分一等、二等,如杂科之例,教宗僧守真则无文籍可据,难以考矣。且杂科则分一等、二等,受正七品、正八品之职,故有等数矣,禅科则非此类,故《大典》亦无等第之分矣。”答曰:“既曰禅科云,则与杂科何以异哉?必有分等之例矣。依他杂科例,给白牌,分等事录诸事目可也。古者禅科未参者,给参学入选之帖。依古例成给,住持则以出身僧,持音则以参学僧差遣,则杂僧自无矣。其言于两宗。”

○传于政院曰:“今闻领府事病势危重。遣左副承旨南应云问病,兼问其所欲言。”应云还启曰:“李芑病已革。其弟知中枢府事李薇语臣曰:‘兄病已危,不通言语,见之无可为矣。’臣既委往,故固请见之,遂入卧所,使医呼之曰:‘上遣承旨来矣。无乃有欲言事耶?’芑似若知之而不能言,但开口者屡矣。又使之饮药,则闭目饮之而已。证已危紧矣。”芑平生所为,无非阴凶残忍贪肆暴戾之事。今病已极,开口欲言者,非刑人杀人之事,则必欺君罔上,病国误民,进邪退正,生祸士林之事。犹虎狼将毙,尚不忘食人之心也。史臣曰:“大臣有病,问之礼也,所以重其人而忧其疾也。若芑者,名为大臣,而实国之大贼也。欺诬君上,贼害良善,伪窃定难之,遂擅威福之柄。当是时,万口一谈,欲食其肉,原情定罪,死有馀辜矣。邦刑不举,而天诛乃至,祸淫之理,乌可诬哉?于是而遣使问疾,且询其所欲言,岂不违天理而拂人心哉?所可幸者,气息将绝,凶喙已合,不得言尔。若使开口一言,则安知不测之祸,又起于既死之后乎?” ○传于政院曰:“领府事病势未危之前,若预知则庶可救矣,而今始知之,恐无及矣。政院其亦闻之耶?且明日经筵,初一日朝贺,并停之。”政院回启曰:“臣等实不知也。大臣病急,则政院入启例也,而臣等今始闻之,故未及启矣。”

○李芑卒。芑,李宜茂子也。弟荇、薇初名芄皆位至卿相,兄弟禀性凶险,人皆畏之。芑初以赃吏之婿,未叙清显,历升散秩,致位二品。中忤金安老,被罪谪居,安老败而还朝。芑为人凶猜暴戾,状如老虎,见其外,可知其内也。平居开卷书,自称深于学问,又若休休不拘小节。尝与松京逸士徐敬德论学,敬德不之许,芑发怒于色。中庙末年,宰臣荐其可用,肆凶之途遂通。及尹任之事,自以为功,遂占台鼎,又典兵权,政自已出,权倾人主,势焰熏灼,生杀与夺,惟意之为,公卿、宰相、台谏、侍从,奔走听命,祸福随其喜怒,报复恩怨,不遗睚眦。凡有议己,初若不省,施施而报之。前后杀人甚多,举国之人,累足屏息,不敢言及于芑。四方输送,多于上供,贵贱辐辏,其门如市。其子弟、姬妾、婢仆、陪从,夤缘作弊,不可殚记。芑子元祐,亦凶狡愚妄,年少武人,以芑之故,忝入代言,同列羞与为伍,而莫敢谁何?芑竟为首相,自拟定策国老,无所不至,台谏出死力论之,只递相位,有刺虎未尽毙之惧。再为首相,果杀首议台谏,大肆凶毒。一日入侍,卒得风眩,仆于上前,舆身还第,不察人事,犹不解权者数年。台谏论启,然后始递,及其垂死,举朝争论,竟未蒙允。芑平时多畜武士,其意可量。基祸邦家,戕杀士类,贻害生民,私伴居国之半。其弟荇之子元禄尝痛芑之所为,口不称叔,芑怒而窜之。卒保凶躯,老死牖下,终始恩宠无倦,国人痛之,恨不食其肉而寝处其皮。停朝市三日。

○传于政院曰:“元勋大臣,不意至此,自上罔极。别致赙前例考启,礼葬诸事,亦令速为。”史臣曰:“上之待芑也,终始有之,老贼之待上也,久肆欺罔,死而后已,彼何人斯,彼何人斯!” ○夜,流星出天市垣、斗星下,入南门星,状如甁,尾长六七尺许,色赤,光烛地,良久乃灭。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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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日晕,色内黄外白。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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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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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上御朝讲。

○以郑大年为承政院都承旨。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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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传于政院曰:“畠山殿、武卫殿使僧接待事,今日查对时,收议于三公。三公或有不进查对者,遣史官于其家议之。”

○遣同知中枢府事郑彦悫,如京师贺圣节。彦悫邪毒如虺螫,如豺虎,平生用心,莫非戕人害物之事,人皆畏而避之。乙巳之秋,李芑、尹元衡挟旧憾逞凶谋,满朝名贤,一网打尽,而彦悫鹰犬于其间,大肆其毒。厥后献壁书之事,亦其所自书也。构捏衅孽,再起大狱,朝廷之上,善类几尽,遂使彦悫长在清班,参执国论。用人如此,国事可知。呜呼,痛哉! ○传于政院曰:“大禅取才,僧人未满分数者,依前例授入禅差帖,其馀虽不给差帖,根脚、户口,已载陈省,无遗置簿,使差持音,则杂僧不得间于其间矣。”史臣曰:“时政之疵,使当时愤闷;史策之传,使后世非笑。未知谁任其咎也?” ○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议:“武卫殿,八十馀年绝不来朝,今始通使,似有诈伪。畠山殿亦久不来朝,在庚戌年,始复出来,今又隔年复来。虽曰频数,然祖宗朝世修通聘。今赍符验、文引而来,所当接待,似难拒却。如商物许贸之事,临时酌量处置何如?”传曰:“畠山、武卫,依议待之。”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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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上诣昌庆宫,问安于王大妃殿,因视昼膳。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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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户曹判书郑世虎启曰:“臣衰老为户曹判书,前四年后一年。不才之人,久冒重地。知义禁、都摠管,亦并命递,则于心安矣。”世虎庸暗陋劣,惟务货利,时人谓之龙虎。龙指郑士龙也。虎自知物论所鄙,故为此不情之辞。史臣曰:“世虎,以市井之人,位六卿之列,深于征利,贪恋官职,宜其辞之不诚,而形迹区区,甚可咍也。”答曰:“卿久掌国财,而户曹亦非如刑曹之烦剧,何不能察乎?户判兼都摠管,前亦有之,尤不当辞也。”

○传于政院曰:“今者有旱征,伸理冤狱事,言于刑曹。京城造佛人,前已被刑物故,今又物故云。愚民不知国法而然也。首倡者决放,横罹者分拣事,言于宪府城上所。”史臣曰:“执左道以乱民者,王法之所当诛也。辇毂之下,公然造佛,岂可以愚民而不治哉?此必奸之徒,有所为而然也。上不之察,而欲释狂惑之罪,可谓姑息之仁,不可训也。” ○夜,巽方、坤方,如火气。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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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上御朝讲。掌令鱼季瑄曰:“近日闻闾阎,有新造佛像者,令书吏捕得于长通坊近处,男女百馀人设新造像,大张佛事,遂捕五六人。又闻乡校洞,亦为如此,又捕致四五人。或刑讯一次或二次,而二三人致死,其中冤闷者,昨日亦已分拣。右等人不计国法,而略无忌惮。闻都城内有新造寺刹者,时未摘发。不得已定僧额减寺刹,以示禁抑之意,庶可戢矣。”

○上御夕讲。

○谏院启曰:“近来数十年之间,水旱之灾,无岁无之,年谷不登,民生阻饥,将至于国非其国而不可救也。今者纪纲板荡,百弊俱生,吾民之冤,有难枚举。然其中召灾致戾之道,莫甚于狱讼之事。苟有势力者,专以夺人田民为事,或非理起讼,或伪造文记,百端用术,无所不至,而甚者则或构成虚事,陷之死地,或恐吓官吏,造作虚言,故被夺者以免死为幸,为官吏者以淹延岁月为良计,日深岁剧,恬不知愧。至于内需司,则背主逃役之辈,巧诈万端,莫可测量,自上岂能尽知如此用术之事乎?是故无势之人,虽有田民,不见夺于有势之家,则必见夺于内需司。以此见之,其有水旱之灾,无足怪者。臣等尝闻,往在成庙朝,凡讼事,择其有名之人,命付作文,使之考核首末,每于常参、经筵之后,引见论难,决其是非,故非理之讼,人不敢为,且无淹延岁月之弊。臣等又闻,月山大君与昆阳居甲士相讼。有一讼官欲决给甲士,大君启之曰:‘讼官听甲士之嘱,将夺我奴婢。’成庙亲见作文,甲士果是。于是美其讼官之不畏权势,赐衣一袭褒奖之。是故当时无难决之讼,至今有不忘之德。今则有势之人,劫制官吏,官吏莫敢下手。其中或有正直之人,公反决折,则即被中毒,自上无褒奖之举,在下有畏劫之势。以此而徒责官吏之淹延,欲免水旱之荐臻,不亦难乎?为今之计,莫若伸一国之冤,欲伸一国之冤,莫若公一国之讼。然自上苟不明辨是非,扶植正直,以立纪纲,则安能变一国之俗,回上天之意?臣等伏见近日传教,恻怛民隐,丁宁反复,虽尧、舜之心,岂过于此?然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请自上务行实德,克遵先王之意,以复先王之治。”答曰:“近来水旱相仍,众灾连绵,自上罔知所措。况民生冤苦,无所不至,天心何以和乎?人君为民父母,见如此之弊,而不能革,痛心而已。成庙亲决讼端之疑难者,自上亦闻之耳。以权势误决,此实今日之弊。内需司奴婢躱避人家,仍为奴婢者,亦岂无耶?有司明辨是非,则冤抑自无矣。”

○传于政院曰:“今观谏院所启,正中时弊。成庙朝讼事,有御决之时,中庙朝讼事,皆付有司,故上不之预焉,是非何以知之?依成庙朝例决讼事,后于大臣诣阙,议之。”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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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御朝讲。特进官任虎臣曰:“近来人心不古,多生狡诈。如内需司陈告之类,推阅则显是他人之奴也。一国之人,莫非王民,岂独私于内需司奴婢乎?顷见谏院所启,正中时弊。请省览焉。且上言者亦多诬罔,归咎讼官。近者自上判付公事,本院欲执法,故每为防启,心甚未安。”

○上御夕讲。侍读官李滉曰:“人君之急务,在于择术,尊王道,抑霸功而已,小杂则流于霸矣。今者励精图治之时,方行王道,而小杂于佛教,则虽尽心于王道,而终流于佛矣。今圣学虽高,恐于格物致知之道,有所未尽也。其说曰:‘生民之困瘁,国祚之延长,可因教而得也。’苟能明格致之学,昭然知其伪,则虽劝之不为也。”因出小纸于袖中,进启于御床曰:“臣于丁未年,承召对入侍,至《论语》哀公问社曰:‘宰予所对,非立社之本意。’自上有问,臣以无似,未能即达,其后以外官,亦未上闻。今此小纸所书,皆立社之制也。若祭天、郊祀,虽非我国所宜为,不可不知其礼,故敢书启。”

○日晕。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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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上御朝讲。

○上引见拜辞守令申潜等,命诵七事。农桑盛,学校兴,户口增,军政修,赋役均,奸猾息,词讼简。因谓潜曰:“闻尔前任守令时,抚恤百姓。潜前为泰仁县监时,能祛积弊,爱民如子,民怀其惠,仰之如父,递还之后,皆有去后思,吏民同议,立善政碑。今亦更加小心。”潜遂启曰:“臣被不次之擢,上恩至此,感激深矣。但心虽切于民事,连岁凶荒,所取于民不优,故未得如意赈救。自上每下恻怛之教,中外感动,民受实惠。但各司所纳贡物,留滞于京中,受弊不赀。或至耗缩,遂叠征而纳之,百姓困瘁,亦由于此。”

○上御夕讲。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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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上御朝、昼、夕讲。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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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传于政院曰:“倭人性本巧诈。今者国王使臣及畠山殿、武卫殿,一时出来。且观礼曹公事,则对马岛主,言辞不恭,其意难测。我国边境虚疏,军卒疲弊,不知将有何变也。下书于边将,使之预先整齐。”后因兵曹所启,命议大臣。 ○舍人朴永俊,以三公意启曰:“近日旱灾大剧,禾谷焦伤,顷者将为朝贺、习阵,而自上已命勿为矣。且殿讲,虽非若他事,亦非遇灾警惧之意,请命停之。”答曰:“如启。”

○日晕。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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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上召对。

○下忠义卫延光达疏于政院曰:“自上欲救弊,岂以其疏改之哉?且有不实之言,必是迷劣人,不足答也。”延光达上疏,论复两宗之弊。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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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检祥任鼎臣,以三公意启曰:“日本三使,一时俱到,果为不似寻常。然彼以通信而来,了无衅端,安有他心?留浦倭虽多,上价来京,所重在此。安有意外之变?先意逆探,非推诚待人之意。今令兵曹移文,使客人所见诸事,不可虚疏,务要整齐,而勿致骚扰。”传曰:“依议为之。”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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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以南应龙为工曹参议,陈寔为艺文馆待教,朴启贤、黄琳为检阅。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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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上御朝讲。领经筵事沈连源曰:“今年春种时雨足,中间少旱,而天雨又如此,其将有秋矣。祈雨祭,今后请勿为之。”史臣曰:“天道未可知,而岁事难必,妨农害稼之灾,非一二也。雨多则涝,雨少则旱,以夏月之一雨,为秋事之将稔,何虑事之不深?后六月旱甚,祷祀山川,闭门迁市,至于减膳撤乐,而连源与尚震、尹漑待罪燮理之不能。后七月,连旬霾雨又将祈晴,则天道果可必,而一雨一旱,足以知岁事之丰歉乎?庙堂之上,犹不知稼穑之艰难如此,况深居九重之内乎?为大臣之道,虽岁事向稔,常若不见之灾,迫在朝夕,夙夜忧虑,至于岁入之多,然后可以小安,而又惧来岁之如何,大臣之忧,无时而已。呜呼!连源其不之思耶?”同知经筵事安玹曰:“今者疠疫大炽,乡人愚惑,不知饮药,而若曰朝廷送药而救之,则争相饮之。送医救疠疫,虽有路往来之弊,不可计弊而小缓也。”

○上御夕讲。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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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上御朝讲。

○谏院启曰:“近来民冤,不可历陈,而其中最闷者,己之田民,见夺于人也。事涉权贵,则讼官莫敢下手,只因循度日而已。杨州居民七同者,与锦原君龄,相讼呈法司,则法官有避嫌者,不得伸冤,来诉于本院。臣等见其呈状,则似为暧昧,然奸民所诉,不可尽信。但与锦原君相讼,犹成庙朝昆阳甲士,与月山君相讼者也。请依成庙朝故事,择有名文官,付其作文,使无滞讼之弊。”答曰:“如启。”讼事令政院决之。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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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上视朝膳于文昭殿。

○日晕。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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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六曹堂上官启曰:“佛教,害人国家,驯至危亡之祸。朝廷上下,前既历陈,未蒙省谕,舆情愤郁,无如之何。台谏不得已将裁减救弊,论执逾年,天听邈然,不得已停启。非以此为可小缓而然也。大抵事关治乱,朝廷上下,不得言而止,自今殿下,虽欲闻匡救之言,谁肯犯不讳而开陈乎?古人云:‘所恃者人心。’臣等备员六官,人心如彼,而容默不言,是负殿下也。伏愿省念。”答曰:“度僧等事,慈殿非信佛教也。近缘僧徒无统,为国巨弊,经席之上,相论久矣。是故台谏所启,不得勉从。”史臣曰:“六卿诣阙,论度僧事,未得蒙允。呜呼!异端之害,溯究历代,班班可见,而牢拒举朝之请,以上之英达,岂迷而不悟哉?必有所掣肘于内外者也。而况吾道之盛衰,国运之否泰,实有关于此机,尤可痛哉!”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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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谏院启曰:“法者,天下万世之所公共,不可小有挠屈于其间,而有所低昻矣。德原府使李鹄,以接待私行,照以私罪,至夺告身三等;清风郡守崔德种,则多率衙眷,而反照以公罪。用法低昻,莫甚于此。法司所以纠察,而身自毁法,岂能纠察他人乎?政院居舌之职,任惟允之职,知其低昻,而不能致察,亦为非矣。大司宪申瑛以下请罢,色承旨请推,自今年正月以后,违法低昻者,请一切改照。”答曰:“法司纠察百僚,而先自任情低昻,谁可纠察乎?罢职亦当矣。然如此误照久矣,送西可也。色承旨推考,正月以后改照律事,皆如启。”史臣曰:“照律低昻,非自今日始,而权缵为大司宪时,任情出入,政院或招书吏,言其用律之不当,则亦不肯从。此而不驳,乃发于今日,岂非谚所谓柔地椓杙者乎?” ○三公启曰:“庆兴地,年年有水灾,连岁饥饥。臣等同议,豆满江越边伊应巨岛,有可作田处,若遣使,往观贼人要路设镇便否后,置子母镇,则庆兴之民,永世蒙利,防御亦无虚疏之虞矣。”答曰:“如启。”

○传于政院曰:“兵曹、都摠府,侵牟军卒云。辇毂之下,尚且如此。况外方乎?其谕此意,使不得侵。”史臣曰:“上之是教,可谓推此而度彼,举近而该远矣。深居九重之上,忧及军民之苦,可谓上下之情,洞达无间,实斯民之幸也。然而未闻有一军一民,蒙其实惠者。未知上之所教,徒虚文耶,下之奉行,无其人耶?咎将安在?” ○以元继俭为司宪府大司宪,李滉为执义,麤鄙之俭,耿介之滉,同处风宪,时人比之冰炭云。韩沃、李之信为掌令,朴民献、李彦忠为持平。

○夜,有气起自北方,直抵巽方,色白,良久乃灭。又黑云如气,自乾方至坤方横布,移时乃散。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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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大司谏尹春年等启曰:“臣等见今月初八日朝报,前清风郡守崔德种,多率衙眷,只照以公罪,前德原府使李鹄,接待私行,照以私罪。臣等以为低昻未便,请罢宪府,今日更取其公事而见之,则德种以科敛芝草也,李鹄以密城君朴汉宗材木输转之事也。史臣曰:”汉宗,本一刑馀之巨猾,其奸巧无比,善伺时变,无丝毫之功,而录勋封君。掌仁寿之役,而招权纳宠,纵恣之状,有难枚举,道路侧目,莫不痛愤,而鹄也,以秩高武夫,阿附权官,务悦其意,如子趋父事,痛哉!“若多率衙眷,乃接待私行之罪,则皆是笞五十,故于德种则舍笞五十,私罪而从重,以杖六十照之,于鹄则舍笞五十,私罪而从重,以杖八十照之。臣等不知其由,以为用律低昻而启之,台官进退非轻,而臣等不察启罢,大失言官之体。不可在职,请递臣等之职。”答曰:“勿辞。”仍退待物论。

○夜,流星出东方淡云中,入艮方天际,状如甁尾,长六七尺许,色白。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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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庭试馆学儒生,入格进士尹之亨等,论赏有差。史臣曰:“复禅教五十年久废之科,新寺刹千百载旧墟之基,大臣争之而不从,台谏谏之而不听,日下丁宁之教者,无非保护异教之意,而吾道已衰矣,斯文几丧矣。虽有尚儒之名,无尚儒之实,则天下后世之人心,终不可欺矣。” ○宪府启曰:“谏院以台官之事不察而论启,退待物论。大抵台谏有所失,则互相紏正,然详究首尾,显知所失而后举劾可也。今谏院,于李鹄、崔德种之事,只据下吏所报之误,而以用法低昻论启。台官进退非轻,而率尔论递,虽出于无情,大失言官详慎之意,不可在职。大司谏尹春年以下,请递。”答曰:“如启。”

○以李薇为汉城府判尹,薇,李荇、李芑之弟也。己卯后,荇当国,薇力荐崔弘济、洪石坚,乃得罪于士林者也。公论弹劾之,薇言于荇曰:“士林驳弘济、石坚,必欲扶植己卯人也。”荇然之,将起士林之祸。适闵寿千在玉堂,与荇相许,言于荇曰:“两人皆麤杂无可取,故士林驳之。令公若怒,则人心不服矣。”荇乃止。薇之为人如是,故不为朝议所容,乙巳年,李芑秉权之后,更厕朝班。然而与芑亦不相能,故兄弟不能相比扇祸。金澍为司谏院大司谏,尹春年为弘文馆副提学,李璖为司谏院司谏,李戡为司宪府持平,李重庆为司谏院献纳,李铭、李瓘为正言,姜暹为弘文馆修撰。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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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上召对。

○慈殿传于政院曰:“寺刹守直奴来告云:‘寺刹撤毁。’故遣内官察之,则宪府以新创寺刹撤毁事,行移八道,极有骚扰之弊。中宗朝虽或撤毁,皆为启禀而为之,今何不启而为之耶?此乃前台谏所为也。下官则年少不计事体矣,大司宪岂不知事体乎?凡事擅断,则必有后弊,而国事误矣。暴殄天物,古人所戒。寺刹亦天物也,岂为安心?其勿撤毁,俾无骚扰之弊。”政院回启曰:“宪府凡禁断之事,虽不启禀,直行移各道,亦有旧例。且事目内,有旧基重修外,新创者一切禁断之条。必宪府将此事目之意,而为之也。”答曰:“遣内官察见,宪府行移,故如是传教矣。监司移文各邑,新创之寺,一切撤毁,而不即撤毁,则守令推考云,故自中宗朝见在寺刹,亦皆撤毁,有骚扰之弊。依事目禁断,犹可也,岂可不启而撤毁乎?”

○传于政院曰:“狮子庵,本是内愿堂,依他内愿堂例,勿为本官杂役。”大妃酷贪佛法,笃意崇信,诸山寺刹,无不施舍,人靡越。大妃欲兴佛道,顾无主张之僧,广问博访,未得其人。妖僧普雨阴知其意,自金刚山来,住陵寝寺,伪为高僧之迹。内需司以名闻之,宫中以为生佛。雨于是诪张变诈,无所不至。僧人骄横之习,甚于惠庄之世矣。史臣曰:“惟天惠民,惟辟奉天。夫为民立君,所以养之也,养民之道,在爱其力而已。上临政八年,一号一令,无非爱养之事,则庶几生养遂而教化行,人事感而天休应矣。近年以来,天灾地变,叠见而不已,旱荒饥馑,屡轸于宵旰,甚至于老壮塡壑,妻子相离,户口耗而军额缩,邦本瘁而国势危,识者见之,何但太息而已哉?将流涕痛哭而不自已。未闻有轻繇薄赋,以休民生之仁政,而又应缁流之不便,是何爱民之心,轻且短,而护僧之心,重且长乎?政院居喉舌之地,任出纳之重,而不能谏止,惜哉!”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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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上召对。

○以济州牧使金忠烈倭变书状,下于政院曰:“近者三殿之来,自上疑之,今乃如此,至为奸诈。防御诸事,三公、备边司、兵曹同议以启。”其启本曰:“旌义县监金仁驰报内:‘县南距二十里,兔山候望军来告云:“荒唐大船只,自南大洋,指向川尾浦。”故军马整齐进去’云,州东西面五防护所及大静县传通后,臣亦以判官军马整齐,川尾浦驰进,则中路金仁飞报又到:‘荒唐船到川尾浦下陆’云。臣到浦则倭人等杀浦口居人,掠取财物。金仁始战,臣以所率军士,同力接战,金仁擒倭一名。日暮大雨,倭人退去,故结阵待明,而下陆接战之倭,几七十馀名,船上列立者几百馀名,船内则其数难知。事甚急遽,故大槪为先驰启。且本道倭变,近古所无,而遽至于此,胜负难必。三邑之军,本多绝户,臣亦不识兵务,难堪主将之任,至为可虑。”三公及兵曹、备边司同议启曰:“济州倭变,适当三殿出来之时,似为荒唐。然不现著不得详知,而以启本之意见之,则济州之地,四无碍处,候望则倭船来处,可以洞见,倭船亦不得处处到泊。预知则可以措置,使不得登陆,今者金忠烈,常时不谨候望,故临敌失措,使之登陆,此平日稽缓所致。虽云只杀一人,此亦不可详知矣。忠烈,文人,不晓防御之事。请即递之,以李玎为牧使,择率骁勇军官,急速下去,使之防备。”

史臣曰:“贼倭一船,泊于旌义县川尾浦,杀浦口居民,济州牧使金忠烈与县监金仁拒战,贼倭遂尽下陆,负固据险,无虑数百人相持两日。军马已困,恐未易当,启闻于朝,请遣援兵。命领议政沈连源等,议备御之策,连源等启曰:‘忠烈乃文人,不能善御,请递之,而遣李玎代之。’玎目不知书,材器庸劣,非出奇克敌之才也。且未识闻君命即就途之义,率其妾,逗遛于中途,不即驰去。尹漑闻而启请罢之,以南致勤代送。忠烈与倭贼相持数十日,而斩获虽多,竟不得尽歼,馀贼奔突,或夺其船,泛海随遁,或窜林谷,刘民卒。是非但忠烈不能善措之罪也。”

答曰:“倭船至于登陆而不知,是不谨于候望故也。登陆则必不止杀一人也。议启之事,皆如启。”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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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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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朔,上召对。检讨官姜暹曰:“昨日所讲孔季彦,乃东汉明帝时人。其时雨雹大如斗,季彦曰:‘贵臣擅权,母后当政。陛下宜修圣德以弭灾。’季彦,乃刚直之人,孔子之后也。”

○司宪府大司宪元继俭等上箚。略曰:

伏见上教,以新创寺刹,前台官不启而撤毁,有涉擅命。臣等恐殿下未察于前台官守职奉法之意也。寺刹之禁,著在法典,禁断新造,殿下亦尝命之矣。以是言之,寺刹之禁,既有其法,法官按法行之,非擅命之事也。况曾有禁断新造之命乎?臣等考之往史,营建寺刹,非治世之事。自宋、齐、梁、陈、元魏以下,班班可见。今之新造寺刹者,虽非殿下所知,若不禁断,则愚民安知上意之所在乎?且寺刹守直奴子,至贱隶也。殿下一听其言,而使中官往见,又从而下书中外,俾勿撤寺刹之当毁者。法官,为人主耳目,体貌非轻,朝廷待之甚重。若以贱隶之言,而有挠于法官之事,则是殿下不耳目于法官,而反耳目于贱隶也。伏愿殿下,将臣等之意,达于慈殿,命推守直奴子之罪,以断后日无穷之弊。

答曰:

虽申明之法,先启后行可也。不启而撤毁,则岂不曰擅命乎?虽法官,若有失误,则自上何可容默?家国一也。不听奴仆之言乎?虽曰贱隶,自慈殿命令守直,此奴之所为,亦是察任之事,何可罪也?不允。

史臣曰:“正道之不行,异端盛也;王法之不举,外言入也。使风宪之地,逡巡畏缩,无以展布其四体者,非但委靡之成习,上亦使之然也。由此而望其善治,愈甚于扬汤而止沸,可胜惜哉!”

○以许晔为议政府检详,鱼季瑄为弘文馆校理,金虬为副校理,虬之为人,岂皆无可观?其心未必皆非,特其性浮躁,动于利达,纳交尹春年,为识者所鄙。取怨金彦琚,为贼衡所憎,取丁已囚辱远窜之祸,宜矣。彦琚附丽元衡,谗妒异己,恣行邪毒,而国人共怒。虬与金弘度等友善,尝驳李梁,梁深衔之。后忤元衡,杖窜于外,梁闻之色喜曰:“彼人当如是。”云。李玎为济州牧使,玎,武人。时,济州有倭变,大臣举以为牧使,玎惮于赴难,逗留不行。朝廷促令速行,则辞阙之日,出宿半日之地。大臣闻而启之,上命拿囚禁府,以不有君命,不畏国法,其狱,上特命减死,绝岛充军。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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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上召对。

○谏院启曰:“我国升平日久,边地无事,器械不完,防备虚疏。脱有不虞之变,起于仓卒之顷,则其势将至于不可枝梧,岂不寒心?济州倭变,近古所无。今见牧使金忠烈来启,则其不谨候望,不饬防备,任贼下陆之罪著矣。贼倭之船,只一只,而犹且纵暴,如入无人之境。如或二三十只、或四五十只,不意冲突,则其为祸何可胜言?金忠烈、金仁,请并拿推。”答曰:“国家升平日久,边将常时防备候望,专不为之,启意当矣,其启本曰:‘急遽故姑为大槪’云,俟观后启本而拿来可也。”后累启,依允。

○日晕,色内黄赤外青白。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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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传于政院曰:“今见济州牧使启本,则非偶过而作贼者也。至于据险固守,此非细事也。速召大臣及兵曹、备边司堂上,其议援兵及军粮、军器等事。”启本云:“倭贼等据险坚壁,围立防牌,多放铁丸,固守不出。令勇士驰进突击,则或大噪出,敌或发矢,而更逐驰射,则走入壁内。将卒累日苦战,人马渐疲,器械殆尽。据险强寇捕逐之期,迟速难必,极为可虑。” ○检详许晔以三公意启曰:“常时新牧使下去,则本州例定骁勇军,又赍海中留粮出迎矣,今则贡马方来,船只不足。且骁勇抄来,则本镇虚疏。令本道兵使,抄发军士,水使整齐船只,监司则一应军粮犒养措置事,下谕为当。”答曰:“如启。”

○弘文馆副提学尹春年等上箚曰:

殿下忧异教之渐炽,悯军民之渐耗,特设禅科之法,俾有统领,异教将为灭矣,军民将为盛矣。然而尚恐无知下民,以崇尚异教为疑,而将有靡然奔波之患,故教之曰:“新为僧者当禁,出入都中者当禁,新造寺刹者,亦当禁矣。”其开谕一国,告示四方,使臣民之心,释然无疑,此真帝王之心也,凡有血气,莫不感激,疑之而不疑,信之而愈信矣。不意今者,以台官撤毁新造寺刹,辄谓之擅命,臣等实所未解。申明国法,台官之职,谓之擅命,则何事非擅命乎?既立其法,使台官行之,既行之后,反谓之擅命,则臣等恐台官莫适所从,而终有掣肘之患也。殿下之意以为,虽是申明旧法,此亦大事,所当启而行之,不当擅而行之也。臣等之意以为,既有其法,则申明之际,何能一一启而行之乎?且教之以启而行之,使一号一令,皆出于上则可也,遽谓之擅命,则不可。况自祖宗以来,不尚异教,故凡新罗、高丽时所创寺刹,皆已坠毁,只有旧基者,不知其几也。今者以修创旧基,为皆不可撤毁,则自今创造寺刹,亦将不知其几也。为寺刹之多,如新罗、高丽之时,则臣等未知与殿下所教之意,果相合哉?今者宪府之行移四方,撤毁寺刹,亦有意焉。近来人心不淑,争以求福神佛为事,至于都城之内,公然造佛,狂惑愚民,前者被罪,后者继起,将不可救,则外方可知矣。故申明旧法,而使之撤毁而已。原其本心,欲副殿下灭异教、盛军民之意也,非有他意也,今以擅命教之。臣等之意以为,诬上行私,则谓之擅命可也,招权纳势,则谓之擅命可也,此则恐不可加之以擅命之。况无知下贱,欺罔天聪,而此之不治,徙以台官为擅命,臣等窃恐殿下未免偏系之私也。

答曰:“虽云异教,若申明其法,则先启而后行可也。中宗朝,凡干撤毁事,皆启而为之。凡申法令,任意为之,则岂无后弊乎?”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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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传于政院曰:“近日暂雨旋晴,东风且起,多有旱征。祈雨祭可行矣。”史臣曰:“祈祷,礼之文也;修省,礼之实也。故古之人君,外为此文者,必有恐惧修省之心,主于内。徙举其文,而无实以先之,则岂足以弭灾变哉?” ○卯时,日晕两珥,内青外黄;辰时,日上有半晕,内黄外白;巳时、午时,日晕,内青外黄;未时日晕,申时日上有冠,内赤外青。夜,乾方黑云一道如气,如一匹布长,横布巽方天际;黑云二道如气,如二匹布长横布,移时乃灭。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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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日上有半晕,日北有珥,色外青内赤。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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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济州牧使南致勤拜辞,大臣等启治李玎之罪,更荐致勤而遣之。仍启曰:“今此来寇济州之倭,实非商贾之类,严备形名、战具,其谋难测。况本州军民懦弱,怯于战斗,防备疏漏。加以年凶,凡军粮、器械,一切俱虚。前抄军官五人,军士五十名,决不能防御,请加定带行。且军粮、火药、火箭,亦加量数持去,且如有不虞之变,而驰启申禀,则动经时日,凡临机处置事,与兵、水使,便宜议处后启闻。且有急难,则兵、水营相距不远,可以兼治。请令右水使驰救。”传曰:“本州饥馑之馀,又逢不虞之变,将为弃地。尽心为之。”传于政院曰:“以南致勤启意,其议于大臣、备边司、兵曹。”

○日晕,色内黄外赤。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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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礼曹启曰:“试经僧徒毕来与否,问于两宗,皆不来云尔。”传曰:“前者试经时,极为埋没,故僧徒不来。若如此则设法试经之意安在?”前此试经之时,李彦景以礼曹正郞,承命而往,与妖僧普雨,同议取之之时,雨也傲慢无礼,欲踞长而不许,欲为对坐而不许,使坐南行,待以凡僧。至如试经之僧,或讹一字,则辄黜之,虽强请更试,亦不从之,一如其法。故雨因是愤之,潜诉慈殿,令下埋没之教,岂非有惑于妖僧诬毁之言而发耶?呜呼!郑万锺,宰相之人也,一遇妖僧,待以宾礼,同枕共席,欢若亲戚,许以非常之器,每发叹服之辞,而彦憬,一郞官也,犹怀慷慨之志,能折倨傲之气,亦可以愧万种已死之心矣。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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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以曺光远为全罗道观察使,兪绛为弘文馆典翰,金汝孚为吏曹佐郞,汝孚,即近世名卿安国之子也。为人轻躁喜事,不遵父兄家庭之教。取友不端,攀附权门,以进取为急,贪淫自恣,济之以利口,识者知其非佳士。金弘度为弘文馆副修撰。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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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传于政院曰:“旱征若此。凡阴阳顺序而后,雨旸时若。此是阴阳不顺之所致。连年凶歉,今又不稔,则安有如此切迫之灾乎?自上罔知所措。”回启曰:“近者连岁凶歉,民生罔极,而今玆之旱,又至于此,大小臣民,孰不闷焉?今承上教,若是恳恻,则天意必应。自上更加修省焉。”

○检详许晔,以三公意启曰:“庆尚道左右水使,皆以侵渔军卒论罢,金弘度为监军御史时,闻军民之诉,而来启故也。而兵使,亦将罢递,其间不无暧昧之情。倭变适当此时,新旧交代之际,防备虚疏,亦为可虑。主镇军卒,愿属各浦者,非必以侵渔之故也,或以其私自愿而归之矣。更核侵渔之状,归一治罪何如?”答曰:“如启。”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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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上召对。

○传于政院曰:“近日似有雨征,今则阴云尽卷,东风大吹,旱灾迫切,至于此极。自今日,避正殿、减膳、撤乐,勿击皮鼓,闭崇礼门,迁市可也。”

○月晕。有白云如气,自艮方至坤方,布天,渐移巽方乃灭。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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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下济州启本于政院曰:“令备边司与大臣、兵曹,同议措置。且此启本,去月二十六日发程,而今始来到。何如是稽缓也?军粮、军器,整齐入送事,前已下书。此人见于中路乎?并问之。”政院以济州人言启曰:“启本则二十六日成贴,而缘待风,今月初一日始乘船,又因风恶,留椒子岛,初七日到泊于珍岛之境。军粮入送之奇未闻,而军士入送船只整齐之事,则见之云。”传曰:“知道。”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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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礼曹启曰:“今来日本国王使臣,多赍银两。依事目负重物色,留置釜山浦之意,收议于大臣。”传曰:“如启。”

○三公议曰:“不许贸银之意,安心僧,于壬寅之来,非不详知,而今又赍来,是其心欲强请而抑售之也。不可许贸事,令宣慰使,百方开谕,虽至发怒,坚拒不从,使知朝廷坚定之意何如?”

○日晕。夜,白云如气,自坤方至艮方,天际横布,良久乃灭。

○户曹参判南世健卒。世健早以门荫补参奉,碌碌未有才名,缡章绘句,侥幸登第。当金安老秉政驱斥士夫,朝廷为之一空,承乏华秩,位至二品,有瓦釜雷鸣之讥。立朝三十年,久窃大仓,私伴六十人,家财豊多,人莫能及。有二子曰,应云、应龙,皆登科第,并陛堂上。应龙有能诗名。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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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三公诣宾厅启曰:“旱气太甚,顿无西成之望。安有如此迫切之灾乎?臣等皆以非人,在燮理之地,请递臣等之职,广择贤能,置诸相位,自上亦应之以实,虚怀纳谏,则庶可弭灾矣。”答曰:“近年水旱之灾,无岁无之。今年则雨水适中,故庶望西成,而正当农月,致有迫切之灾,罔知所措。大抵人事失于下,则天变动于上。此予否德所致,岂卿等之失乎?勿辞。”又启曰:“古人有言曰:‘应天以实,不以文。’应灾以诚,则天心可回矣。近者刑狱之事,多有冤闷。请毋淹滞,速为疏放。且关重之罪,则不可轻议,已蒙放还之人,其所犯,出于过误,而不至深重者,则自上斟酌何如?”答曰:“今玆之变,迫切尤甚,自上无所措之事。虽为文具,亦令并举。闷极之意,宁有已哉?且刑狱之间,岂无冤枉乎?罪之轻重,抄启可也。放还之人,可叙者几尽用之,其更书启。”史臣曰:“是时,非但水旱为灾,天地山川之变,日月星辰之异,昆虫、草木之妖,叠见层出,殆无虚日。以人事之失,而揆天心之怒,则宜其示谴之不已也。盖自乙巳以来,李芑、尹元衡等,逞凶谋起大狱,擅弄威福,生杀在手,满朝名流,尽陷祸网,或死或窜,无有遗者,幽明积愤,存殁含冤。欲伸冤枉,以答天心,则岂有先于此者哉?连源等初非无意于此,而文定王后摄政于内,尹元衡擅权于外,以乙巳之祸,为一陷阱于朝廷,小有言及于此者,则必以国是不定,邪论不止,为其罪目,故今日伸冤之请,只及于刑狱之有枉,官吏之见罢,而略无一言及于冤死之魂,荒裔之投。其所谓罪之关重者,盖指其时在谪蒙放之人,而恐惧嗫嚅之意,亦见于言辞之外,盖以其言之无益,而徒贻害于士林故也。乙巳之初,明宗幼冲,同未在位,自非汉昭之明,岂能辨上官桀之诈乎?君不能知,臣不能言,积冤通天,无所自雪,灾变之至,固其宜也。异时天心悔祸,公论一发,则万世之下,善恶自分矣。”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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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传于政院曰:“刑曹囚人崔福等七人,分拣放送,义禁府囚人李檖、姜叔谦,以时推照之,裵万期,勿为决杖,放送。”

○以郑浚为司宪府执义。史臣曰:“浚身事尹元衡,无异厮役。其同姓孽从妹籣贞,即元衡之以妾为妻,封夫人者。浚以阴险浮妄,假元衡之威,坐台行臆,击驳人物,则异于浚者,其不受挫辱,几希。”李滉为弘文馆副应教,滉之学行,真英特之士。但贼衡瓜牙如郑浚者,同日拜官,薰莸安可同器乎?姜士尚为修撰。

○全罗道珍山、锦山,地震。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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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传于政院曰:“今见清洪道观察使启本,公州居幼学成悌元,有操行。其除官职。”悌元为人,自少不志于科举,自治日严,诲人不倦。天性孝友,母丧三年,一依礼制,恒着衰绖,未尝解体,邻里亲戚,无不感服。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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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以申光汉为议政府右赞成,郑大年为汉城府右尹,大年宽厚长者,宗长政院,久未得陞,人多叹之,今始特授,人皆喜。权辙为承政院都承旨,洪昙为左承旨,成世章为右承旨,李铎为左副承旨,南宫忱为右副承旨,忱,为人凶邪阴巧,与人言笑,其甘如饴,而中含虺螫,人以为:“笑中有刀。”具寿聃为全罗监司时,其父翼为县监于其道。忱尝归觐,诱本县之人,伪陈其父善政于监司,欲使褒启,冀窃恩赏,显有形迹。寿聃既知翼治民无状,又怒忱欲欺朝廷,治县人瞒呈之罪。忱有憾于此,及寿聃被罪投荒,忱阴说寿聃所不道之言于李芑、尹元衡、陈复昌等,激成凶忿,终至赐死。其为用心,可谓惨矣。尹先智为同副承旨,先智,武人也,以大妃之外舅李龟龄妾女子,为妾者也。元衡受其赇荐之。姜暹为司谏院献纳,李彦忠为弘文馆校理,金虬为副校理,李友闵为吏曹佐郞,金弘度为司谏院正言,李重庆为弘文馆副修撰,安璲为博士,尹毅中为著作,李梁为承政院注书,赵晟为副司果。晟,箕城人,遗逸昱兄也。少时以荫补参奉,不就。其为人,于天文、地志、医药、卜筮、算数、律吕,无不能解。尝曰:“自分无用于世。济人功效,只可医术以就之。”力于医学,深达其用,前后活人甚多。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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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知中枢府事李浚庆启曰:“今以臣为北道巡边使。臣自七八年前,连仍病患,又自庚戌十月,得疟疾,今年三月,前病改作,至于发热几死。因此气力俱竭,行步艰涩,不意遭此重任。驱驰服劳之事,则死且不辞,第念筑城形势,设镇便否,此乃国家大事。以臣昏暗,无由察识。非独此也,窃闻大臣所启之辞,至以臣为可堪边事云。臣不胜栗战惶恐之极。请速命递臣任。”浚庆,为人挺特,好读书。国家缓急,可托以大事。前此为谗口所构,居于外,竟以无妄还朝。至是,朝廷以北道将筑城、设镇,故以浚庆为巡边,审其形势便否。答曰:“卿但患疟疾,且非御侮,但审形势便否。勿辞。”

○以金虬为司谏院献纳,姜暹为弘文馆修撰,金贵荣为副修撰。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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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检详许晔,以三公意启曰:“济州,今年非但黄雾为灾,牟麦不实,加有倭变,军卒伤残,村民奔散,未得农作,民生至为可虑。请令户曹,及时赈救。”答曰:“如启。”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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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右赞成申光汉,以年衰多病,辞职,不允。史臣曰:“光汉散居二十年,勤俭质朴,不治家事,以文学自任,有长者风,一乡称之,其所著述,人多传诵。及今还朝,累操重柄,其行事,多不满人望,至受吝野之名。” ○谏院启曰:“倭奴性本奸狡,唯知欺诈取利,而不知信义之为何物。王者之待夷,虽曰一视同仁,亦有轻重取舍焉。彼以奸狡欺我,而我以信义待之,虽无损于包荒之量,但见堕于术中,益启其轻侮之心,则亏损国体,所系非轻。顷者日本国王使臣、副官,或为大内殿上官,或为畠山殿上官而来,当时固已疑之,以谓对马岛倭,窃取符验而来,欺诬我国,而专其利也。及今武卫殿所送宜春西堂,乃小二殿使送春江西堂,逐年来我国者也。畠山、武卫不通我国,皆近百年,而相继出来。且小二与武卫,相距不迩,必无以他岛之人为上官,使送之理。况礼曹郞厅诘问之时,言辞倒错,欺诈无疑。国家若不知其诈则已矣,既知其诈,则决不可接待。请严辞还送,使知其罪,自今以后,为他岛使送来者,虽有图书、符验,一切勿接。武卫殿率来译官,若知其为春江西堂,则当告镇将,具由启闻,使朝廷预知而察之可也,利其上来,到京后,始告礼曹,至为骇愕。请下禁府推鞫。”答曰:“倭人事,已知奸狡,不宜接对,自上亦知之矣。昨日礼曹之启,欲更诘问,然后定议,其奸狡今既显发。即遣史官,收议于大臣。译官如启推鞫。”

○三公议:“今见礼曹前后诘问,与倭人答辞,诈伪尽露无馀。既知其诈,则虽严辞峻责而遣还,如谏院所启,固为无妨。但王者之道,虽在我民,不可示以隘迫之意。况外夷乎?当令礼官语之曰:‘朝廷以汝为诈,请驱而出境,主上一视同仁,以汝来之故,许令依朝倭接待之例。’凡接待之事,依常倭之例,而不答其书,不听其言,使自愧服而去,所为得体。”传曰:“可。”

○传于政院曰:“忠臣、清白吏子孙叙用之事,自祖宗朝有之。此乃励廉耻劝奖之举也,今不举行,故上言者多。今后则忠臣、清白吏子孙可用之人,闻见置簿,叙用。”

○夜,流星出天掊星,入贯索星下,状如拳,尾长三四尺,色白。流星出腾蛇星下,入右旗星下,状如钵,尾长五六尺许,色赤。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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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东方,黄云弥天,其色照地。

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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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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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朔,日晕。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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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礼曹启曰:“济州之变,倭使等闻之已久,此言终不可不说也。安心东堂等未入京之前,宜说之,使彼知曲在于己,以折到京需索恣肆之气。请收议大臣,下谕于宣慰使。”答曰:“如启。”

○以王希杰为弘文馆副校理,柳顺善为修撰。

○日晕。夜,流星出阁道星下,入北方天际,状如拳,尾长五六尺许,色白。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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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领相李芑、左相沈连源议:“依该曹所启,使说倭使为当。”右相尹漑议:“济州之变,倭使亦有私闻之理,终不可不言。但彼已闻之,而我不轻发,则彼之心,不能测我浅深,益自疑惧。其间亦可熟察其辞气言语,以得其心之所在。且济州之变,议者或谓:‘安心僧之来,有所求于我,先令贼倭,侵犯我边,以为劫要之计,如往年蛇梁之事。’臣意来犯济州境者,只一大船,而人数不多,为贼者恐不如是。前者福建商船通日本者,正当夏秋间,漂泊我境,非止一再。今所谓贼变者,无乃商倭往来福建等处者,船破计穷,因与边将相战,不能自降,以就歼灭乎?苟或如此,则尤当详知其情状,然后言之。”传曰:“今见三公之议,右相之议似当矣。”

○礼曹启曰:“今者各道所报僧人根脚成册,与两宗牒呈,乖错处颇多,故据实分类书启。”传曰:“当初令察僧人根脚者,欲使朝廷无疑也。僧徒自少避役山林,何能察其根脚乎?根脚有错云者,其乡贯、姓名及年岁差误也,非公私贱犯事目之类。已试经者,今朔内斯速给牒。”史臣曰:“察根脚,非刷僧计也,特假此,以行给牒之法也。及察根脚而误错者多,则令勿问而给牒;一遣礼官而参试者少,则命勿遣,而付僧;又虑不学之僧,未能诵经,则停试经之法,而起无名之役。其日夜周思,殚虑于圣念者,无非曲为护僧之计,而假借救民弊之言,阴为尚左道之举,自以为一时之人心已欺,而不知公论之在后也。自古欺人心蔑公论,而能长治久安者,未之有也。呜呼,惜哉!” ○政院启曰:“试经僧人根脚,本官推阅报该曹,该曹据两宗试取报曹之牒,考其根派的实,然后成给度牒事,已捧承传。其推阅无据者,则必是犯事目之类也,而并令给牒,与承传之意有异。窃恐愚惑之民,不知圣意,或以为崇奉佛教也。”史臣曰:“呜呼!政院此言,亦衰世之意也。愚惑之人,独以为崇奉,而有识之士,不以为崇奉乎?所谓不知圣意者何也?圣意果在于民乎?果在于僧乎?愚惑之人,以崇奉为言,而有识之士,不以崇奉为言,则是有识之士,反不如愚惑之人也。君之过未萌,则婉辞几谏可也。未知当时之事,可以徐行而缓声乎?下知上之必不听,而姑逊言以塞其责,上亦知下之无敢谏,而每严辞以杜其言,未知国家,终置何地耶。”答曰:“此意言于礼曹者尽矣。既问父名,则亦可谓察其根脚矣。”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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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宪府启曰:“国家以僧徒日盛,军额日缩,故特立度僧之法,以限为僧之路,而立法之后,民之为僧者日甚,而犹有试经之节目,为之界限也。今者并其节目而尽去之,试经之僧根脚差错者,亦许给牒,益驱齐民于桑门,犹恐为僧之不多,恶在其增军额而限僧路也?请依礼曹事目,如有违法,勿许度牒。”答曰:“不允。”后两司累月论启,不允。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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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夜,流星出右旗星,入心星下,状如钵,尾长七八尺许,色赤。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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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上亲传秋享大祭香祝。

○谏院启曰:“校书别坐罗允明,谄邪侧媚,国人莫不知之,前日重被物论,允明,曾与元虎变,奴事清原君韩景禄,昼夜征逐,务辨酒肉崇饮,摇尾献谀,虽被景禄之蔑辱,反以为荣。其处身行事类如此。而未久收叙,非徒无以惩恶,窃恐同恶之类,或有所觊觎而弹冠相庆也。请速改差。”答曰:“罗允明岂无改过自新之理?本职亦似不关,不须改之。”后累依允。

○日晕。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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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夜,流星出紫微东垣,入西方云中,状如钵,尾长二三丈许,色赤。流星出娄星下,入天仓星,状如拳,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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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检详许晔,以三公意启曰:“长湍府使赵安国,境内大盗,尽心措置,手捉魁首。请别为褒赏,以劝后来。”答曰:“如启。”

○宪府启曰:“制乐之要,唯在律管之定。古今所传候气之法,累黍之积,虽有其制,气有强弱之异,黍有大小之殊。此律管之所以难定也。今方设立锺磬校正厅,其见用律管,乃世宗朝朴堧所造。其时适因海州秬黍之出,撚蜡为大小之中,审其积累,酌其容入,仰禀圣裁,以定黄锺损益,以成十二律。殆天所以相我东方,以兴万世之正乐也。第以声音之道,至精至微,初无尺度之形,称量之权,有难察识,故议遣解音之人,赍擎我国律管,校正于中朝,非以我国之管为未定,中朝之管为必是。以事关制作,欲听中朝之律,参酌取中,以为一定之乐。当初礼曹事目,以习读一人、典乐二人送者,一人吹律,二人听之,互相参证,以为可据,而其后又减典乐一人。设使二人之中,一人有病,则孰吹而孰听乎?中朝乐律,非可以私请校正,不得已具由奏请,乃可为之,而迄无公事。若不奉请,不如不送也。饩廪称事,所以劝工也。习读典乐,仕于厅者,皆受廪禄,而赴京之人,独不给料,又不付禄,非徒廪禄不均,且无偿劳之意,何以劝人乎?大抵轩架之乐,用之于祭享,用之于朝会,所以协和神人,其用至大,故世宗特轸圣虑,始于宣德丙午,终于癸丑,历八年之久,始克有成。当时费用之繁,功役之重,世宗岂不知之?特以所关之重,不为世俗之言所动,爰命朴堧,专主其事,至命以所造编磬入内,以圣旨定之。此睿算之出于寻常万万,而至今称颂者也。今之所改编磬,特因旧补缺,其功役,视世宗朝不啻减十分之九。苟劝课有道,可指日断功,而朝廷之间,议论不中,视为迂阔。镴铁则户曹与工曹相推,磬石则水军与船只俱阙。以此匠人,有时废事,役徒或至游手,自上亦无劝课之方,任事者无兴起之心,有怠惰之气,悠悠度日,苟且益甚。请赴京人,依礼曹事目,送三人,使有所参证,具校正之由,遣奏请使,事体得宜。其廪禄,依仕厅人例,使有所劝励。顽慢各司,非徒推考,甚者罢职,自上时时劝课,察其勤慢,以作怠惰之气,使无迁延之弊。”答曰:“礼乐、文物,在世宗朝,皆得完备者,世宗自知,而朴堧奉行事,自上亦已闻知。今则上不知音乐,但恃有司尽心而已。其馀镴铁等事,该曹不能趁时举行,启意当矣。”

○传于政院曰:“度僧节目太过,不得施行。虽在僧人,其可罔乎?礼曹必以台谏所启,不即给牒。速依承传,给度牒事,言于礼曹。”史臣曰:“僧徒不可罔,朝廷独可罔乎?九重宵旰,念玆在玆,未见恤民之政,而无非度僧之事。节目虽太过,何损于国政,而劳圣念,若此不已乎?若移此一念于忧时恤民之事,则时岂如此其偸薄,而民岂如此其疲瘵乎?升平二百年,适值南北边之变,设军籍而扰民,开僧路而招亡,天实为之,谓之奈何?”史臣曰:“是时诸山供佛之费巨万,中使络绎于内愿堂等寺,内需寺或匮,王子诸宫亦助辨。且戚里之在守令者,始为私进上,其后疏戚亦效,蜂起私进之弊渐极。民生困顿,皆由于慈殿力为佛事也。”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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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大司谏金澍等上箚。其略曰:

方今天灾时变,叠见层出,岛夷、山戎伺衅窃发,此正殿下宵旰忧勤之日,而方且昧宴安鸩毒之戒,惑虚无荒诞之说,往年立禁标,前年设两宗,今年选僧徒,而纳言之所敷奏,宗伯之所奉行者,无非释氏之事。不考版籍之有无,族派之良贱,逃军避役者,皆许为僧,前日刷僧徒增军额之教,悉归于拒谏之空言矣。异端日盛,国事日非,而殿下不恤人言,诤臣伏阁,百僚盈庭,草茅韦布,交章抗疏,而悉不容受,或峻辞而折之,或严颜而拒之。呜呼!殿下即位之始,则凡有论辨,多悦而从之,中年则勉强而从之,自一二年来,乐闻之诚,渐不如初,自圣之病,日甚,未知厥终为如何?

不允。

○吏部启曰:“遗逸之人,曾令八道,搜访驰启,而庆尚、清洪、京畿则已到,他道启本,尚未来。惟我小国,如有可用者,表表可知,今日书启者,请为先叙用。”坡州居成守琛,孝行卓异,廉洁自守,学通经史。闲居独乐,不赴科举,虽方古之逸民,足以无愧。

○草溪居李希颜,才行卓异,母丧三年,一不到家,不脱衰绖,啜粥哀毁。中宗朝除官,谢恩还乡,足绝官门。

○晋州居曺植,方正廉洁,兄弟同居,不私己物。父母丧三年,身不解绖,家无甔石,不求闻达。

○公州居成悌元,为人磊落轩豁,好学力行。遭母之丧,一遂礼法,三年丧毕,仍筑室于墓傍,为终身计。

○砥平居赵昱才行高洁,安贫好古,不求利禄,唯以闲适自乐。传曰:“皆除主簿。”

以申瑛为户曹参判,闵箕为工曹参议,箕,少有端雅之操,群居未尝见放肆之时,晩节,招财嗜色,处事多巧。李滉为成均大司成知制教,柳潜为弘文馆副应教,金希参吏曹正郞,成守琛为内资寺主簿。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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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检详许晔,以三公意启曰:“秋节已入,而雨泽亦足,农事必不至歉。请复正殿。”答曰:“雨泽虽足,近年以来,秋雨为灾,姑可待可也。”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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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京师地震。夜,有白云如气,起自巽方,尾指北方,长四五丈许,转移南方,冒月而过,至尾星傍,良久乃灭。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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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传于政院曰:“今京师地震,有何所召而致此耶?”政院启曰:“白气地震,叠见于一日之内。灾变之出,虽不能的指,白气、地震,皆以阴盛而然也。况京师地震,灾变之大者。自上须念发号施令之间,有倒错耶?刑人赏人之间,有混淆耶?邪正消长之际,有杂揉耶?日复一日,恒存惕虑,无小弛忽。近者台谏,为国计论启大关之事,而非徒不为乐闻,牢拒至此,下情闷郁。而天时、人事,得其和顺难矣。”答曰:“以一二事不允之故,至于召灾,未可知也。”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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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咸镜道巡边使李浚庆,以持平李戡为从事官。史臣曰:“戡,光轼之子也。为人倾险阴谲,趋时附势,急急如狂。初以文科发身,挟以弓马之才,自意文武俱备。时朝廷以北方稍警,遣浚庆经略,戡欲为从事官,以为后日迁腾之地,奔走请嘱,浚庆不得已启请与去。”史臣曰:“李戡,一奸细人也。浚庆为重任,择幕客,满朝之士,岂无其人,而必于戡哉?戡之有无,不足轻重,解台职带行,亦启后弊。惜乎!浚庆虑不及是。” ○夜,月有食之既。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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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检详许晔,以三公意启曰:“律管校正事,使典乐入京,徒知音声,不解文字,虽有差误改正之事,无以为之。前县监蔡无敌,曾以晓解音律,为掌乐院兼官。请付军职入送。”答曰:“如启。”

○玉堂上箚论度僧事,累月不允。

○礼曹启曰:“参详《大典》本意,奉祀则不得已取弟之子为后者,亲孙于亲祖,传派正,而天属重,己虽无子,同产之子,无异己出。不如是,虽堂兄弟之子,其祖孙,又非正属,祖不安就食,孙不当奉享也。至于伦序当次,则虽非嫡子,无间良贱妾子,俾奉其祀者,重在至亲,虽嫡属,不得以间之也。立后则为已置之,故同宗则勿论近疏,许令为后,此《大典》本意也。然则奉祀、立后,迥别不相涉,而《后续录》,必同宗近属立后者,欲通为奉祀也。其别为一宗者,虽疏属,苟干同姓,则亦许为后。自立此法后,无识寡妇等,不顾亡夫本意,虽有应为奉祀者,一从为后者之请,舍其亲弟之子,谋取法外疏属为后,告官不谐,则至于上言,累次不已,侥幸得遂,便引为之后者,为之子之说,既为吾宗子之后,则先祖之祀,自当通奉,虽旁有支、庶应奉祀者,不敢出意告争,以为法当如是也。祀非其享,神理乖舛,宗法亦随大坏,非细故也。若不申明议定,则卒难归正。请收议大臣,定为画一之法。”答曰:“如启。”

○以蔡世英为清洪道观察使,李彦忠为司宪府持平。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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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以林亿龄为承政院同副承旨。亿龄,乃百龄之兄,海南人也。居忧之日,少无行检,虽恬退在乡,以聚敛为事。好为诗文,以自娱,不知者,以为无心客。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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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宪府启曰:“军籍,乃国家重事,废不举行,至于三十年之久。加之以饥馑、疠疫,死亡殆尽,非徒军民之隶籍者,名实各异,至于馀丁之见存者,其数亦少,尽托于势家、土豪、乡吏之家,其馀隐匿之弊,亦非一二。自上深烛是弊,特轸圣念,命设都厅,刷出隐丁,以敷军额,其意甚盛。第以我国之事,例患于解弛,军役之苦,非人之所乐,而强驱之于苦役者也。泛然文移各道,委之于监司,而监司、都事委之于守令,守令委之下吏,下吏夤缘用术,淹延岁月,隐漏之丁,谋避益甚。是徙有军籍之名,而无其实也。往在中宗朝,尝有是举,至三四年,事未得讫。今之设局,亦非一二日,而未闻有举行之事。请命亟成事目,刻期搜括,使无隐漏之弊。”答曰:“如启。”

○申时,有气自东方,入西方云际,色青黑,至酉时分二道,良久乃灭。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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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三公启度僧未便之意。再启,不允。

○夜,月晕。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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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上以御笔书元子儿名,崐龄。下于政院曰:“使录于今式年《璿源录》。”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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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卯时,有白云如气,自东方至坤方布天,须臾而灭。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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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上召对。

○夜,黑云如气,自南方至北横布,渐移于东,良久乃灭。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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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上召对。侍读官禹鏛曰:“近者民之为僧,不可胜数。开城府居生员张伦之子,曾举乡试,而亦为僧。士族如此,细民可知。昔之为僧,见贱于人,故厌其受侮,尚有耻也。今则内外寺刹,皆设禁标,以严其居,出入自恣,人不敢侮,以贵其身,僧之与民,苦乐悬殊,故皆喜为僧。朝廷上下,孰不忧闷?伏愿上达慈殿,依事目立禁防,用敷军额。”

○史官入政厅,古也,而中废,今始入参。吏曹判书宋世珩曰:“史官入政厅,请托不行矣。”已而礼曹判书郑士龙伻录事,折简于世珩,世珩曰:“史官入政厅,不可私受请简。姑退。”

○以朴守良为汉城府判尹,王希杰为弘文馆校理,成守琛为礼山县监,李希颜为掌乐院主簿。

○日晕,色内黄外青。夜,月晕。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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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咸镜道兵使金舜皋,以贼胡突入庆兴地西水罗,杀掠人畜四十馀事驰启,下于政院曰:“今见启本,至为骇愕。常时边将,专不措置,以致疏虞,至有此变。庆兴府使金秀文,虽已追去,当报兵使,严备军马,举威而往可也,而孤单入去云。牌招大臣与兵曹、备边司,同议以启。”

○以咸镜道监司南宫淑状启,罢黜金秀文。

○以咸镜道监司启本,传于三公曰:“前者厚罗岛人物掳去时,金舜皋拿来事,台谏启之。此乃我国之人,常为出入之岛,故只罢矣,厥后大臣言:‘巡边使下去,必与兵使,同议为之。’故仍任也。然以一道主将,事事失误,舜皋之罪,何以为之?金秀文以年少之人,不顾远虑,结怨胡人,生事边境,当拿鞫,而以他可当人,速为差遣。”三公回启曰:“臣等与兵曹、备边司同议,则以为我国人物,多被杀伤、掳掠。边将之或罢或拿,固当矣,但伊应巨岛设镇起耕之事,彼必厌惮而为此举也。若于此时,先罪边将,则反陷其术,必启轻侮之心,而多有后弊。边将姑勿摇动,见其厥终而处之。”答曰:“南北皆有变,而军政解弛,士卒疲弊,兴兵问罪,势所难也。启意皆当。”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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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召对。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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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传于巡边使李浚庆曰:“北方大事,专委于卿。金秀文以年少之人,不能善处,设镇胡地,以开衅端,使归顺野人,尽为离叛,至于杀伤吾民,事甚骇愕。卿须询问而来”

○义禁府启曰:“前济州牧使金忠烈,前旌义县监金仁,今拿来,将推问,而新牧使南致勤启本:‘所谓倭人者,唐人居半,且哀乞粮船,而亦不听许,强为接战’云。此辞缘,前承传内请添入。”

○夜,流星出南斗星,入南方天际,状如拳,尾长二三尺许,色赤。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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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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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朔,上召对。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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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上诣昌庆宫,问安于恭懿王大妃殿。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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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遣御史于京畿,审察守令不法。

○传于政院曰:“礼官同试两宗讲经事,台谏时方论启矣。使礼官同试,而过于严威,故试经者顿绝,将不可为也。且军籍临迫,速为试经,则不能者自然定役矣。此意言于礼曹,使谕两宗。”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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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上亲传释奠祭香祝。

○六曹堂上启曰:“度僧事,为盛世大累。台谏合司伏阁,侍从连章抗疏,其事之是非,圣鉴之所洞照。快从之命,朝夕当下,臣等俯伏而待之,上每以军额减缩为忧,丁宁下教,而其实则驱一国之人,尽入桑门矣。王言一出,播诸中外。若言与事反,名与实舛,则当时之口,固不得钳之,后世之议,安所逃乎?廷臣,以朝夕危亡启之,自上每诿之常谈,臣等尤为痛闷焉。请速决从。”答曰:“度僧事,有益于军额,无弊于百姓。决不可从,故不允。”

○以金铠为通政大夫知制教,李戡为吏曹佐郞。吏曹郞官,始荐戡也,判书宋世珩不肯曰:“如此秩高之人,不可降荐佐郞也。”正郞沈铨曰:“退与同僚更议。”还入曰:“有古例,故降荐耳。”世珩虽不肯,而不敢违。

禅宗判事普雨公文,到政厅,乃桧岩寺住持望也。住持备三望,如朝士之例,踏印着署。下吏将书单子,入启受点,有一老吏叹曰:“如此事,曾所未见。”

史臣曰:“是非之天,虽在贱胥,未尝泯灭,嘅然发叹,况在士大夫乎?见者伤心而已。”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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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上亲传风云雷雨、山川、城隍等祭香祝。

○兵曹堂上启曰:“今日为僧徒之首者,务欲怵一世而鼓愚民,诚使僧徒多于军额,则安知拥徙倡乱,不如高丽之世乎?举朝正为此惧,历岁论执,不蒙允兪,而两宗诬惑之说,反摇朝政,臣等不胜闷郁。”答曰:“不允。”史臣曰:“僧徒之首,普雨也。雨初寓金刚山,倡为水陆净斋,远近云聚,唯其所言,得货如山。雨以奸猾之贼,资广长之舌,虽士流,亦有交游者,以其得时也。故势至于此,竟为国家疵政之根柢。呜呼!岂独雨之所为哉?使雨为之者,天也。时人有言曰:‘宰相陈复昌、内侍朴汉宗、桑门普雨,有此一人,足以基祸邦家。’况有此三奸耶?” ○大司宪元继俭、大司谏金澍、执义郑浚、掌令韩沃、李之信、持平李彦忠、献纳金虬、正言李瓘、金弘度,以论度僧,会于台谏厅。厅在政院之西。国俗行释奠翌日,邀谏院饮福,古也。是日乃释奠翌日,而金澍等,关于启事,不赴饮福,而令成均馆,办送酒馔,设饮于台谏厅,继俭亦与焉。无不泥醉倒卧,乱杂无仪。及其承旨传教,皆瞪目直视,相扶戏谑,昏昏不能记传教之辞而出去。闻者寒心,叹其国纲之委靡也。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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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上御昼、夕讲。

○日晕。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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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上御思政殿,大王大妃垂帘同御。大司宪元继俭等曰:“度僧,非盛世美事,自初不为则光明正大矣。不得已为之,则使礼官,同试择取,能诵经文者,察其根脚差错者可也,而专付两宗,是必无遗尽取矣。况适值军籍,皆避为僧,则南北之变,济州有倭乱,庆兴有胡变。谁与御之?此治乱兴亡之所系。苟无大害于国家,岂论执至此乎?当初礼官试取之时,有立落,故主掌僧云:普两。‘如此则愿试者必无也。’今者果有试僧不来之语。以此见之,可知其情。须使礼官同试。自上以为:‘久远之僧定役,则或塡满壑,或为盗贼。’圣念可谓深远。然专付两宗,则民尽为僧,而国无馀丁矣。然后馀丁之民,不能独当,而群起为盗,此弊尤大。自上不念,尤为痛闷。请速快从公论。”慈殿答曰:“近来廉耻道丧,贪风日滋,民不堪生,投入山林,势至滋蔓,终难禁抑,故欲使有统领,而新为僧者,依无度牒例推刷,则为僧之路,庶不广矣。当初欲使两宗为之,而朝廷以为猥滥,故从朝廷议,使礼官同参试取,而过为严威,使僧不得来试,是罔民也。假使两宗独试,不无所闻,岂为滥取乎?大抵凡民困苦,不得已为僧矣。朝廷尚清,使民无横役、横敛之患,则僧自还俗。岂欲离妻子而乐为僧哉?”大司谏金澍等曰:“度僧事,未闻于古之盛世,而皆在于衰季昏乱之时。自上虽欲救弊而为此举,未见救弊之政,在于度僧也。为治之道,当使是非邪正分明。度僧之事,出于不得已,则宜与朝廷同议,付于有司可也,而今使两宗专之。以常情言之,两宗务多其徙众,岂能公平乎?假令无滥取之弊,选取之事,不可专付于僧,使政体颠倒。安知其必无猥滥之事乎?”慈殿答曰:“上意已尽言之。”都承旨权辙曰:“度僧事,台谏伏阁,已过旬日,而侍从上箚,亦非一再,大臣、六卿,亦累陈启,不得回天。台谏请面对,恳闷之情,庶乎蒙允,而牢拒如此,不胜缺望。尽定军役,恐生大弊,诚如上教,然大臣、六卿、台谏、侍从,岂尽错料乎?为国家大计也。以两宗救弊,是权宜也,而必专付两宗,则安有禁防乎?不用大臣之言,轻忽台谏之论,非但有妨政体,亦当贻讥后世。士气沮丧,人心解体,更加圣念。”慈殿答曰:“不允。”上竟无一语,启讫而退。

○元继俭等启曰:“臣等俱以无状,承乏言地,思效一得之愚,庶补圣明之治。不意度僧一事,为盛世疵累。社稷存亡,民生休戚,于玆决矣,故披肝沥血,敢谏力争,数三年于玆,而犹幸有事目为禁防,今则并毁之,内无军丁,外有边衅,国势岌岌。臣等累日伏阁,至于面对,竟未回天,虽欲持宠禄,不可得也。臣等既乏一言悟主之诚,徙负万死无惜之罪。不得其言而终不敢去,坐见国家之乱,实所不忍也。臣之去就已决,故敢辞职而退。”传于政院曰:“两司明日牌招。”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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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传于政院曰:“已定军役僧人四名,不许度牒,而其中有志修者,僧名。以年老之僧,逃役亦久,给牒可也。”

○政院启曰:“度僧之事,殊非圣世之所可为,而自上排众议拂群情,必欲行之,一国臣民,莫不忧闷。当初事目,似为严明,故犹以为庶可救弊,至于今日,毁事目废承传,推阅无据者,皆令给牒,试经之事,专委两宗,不便有司与焉。缁髡之路,益无禁防,故大臣启之,六卿论之,台谏、侍从争之,廷臣闷迫之情,庶几洞照,而天听愈邈,土崩之势,迫在朝夕。安有如此而长治久安哉?臣等忝冒近密,明知群情,不敢缄默,故敢启。”答曰:“朝廷将欲胁制如此,灾变之来,亦为此也。”

○上御昼、夕讲。

○大司宪元继俭等,承召而来,启其不可就职之意而退。

○政府及六曹堂上启度僧事,不允。

○传于两司曰:“自古台谏,事事皆得请乎?以言官辞职而从之,则不无后日权奸得售其术之弊也。更思就职。”大司宪元继俭等启曰:“臣等无状,诚不能格天,言不能悟主,罪当万死。臣等职在台谏,窃殿下恩宠,既不能纠殿下度僧之谬举,又使殿下,得拒谏之大累,不忍冒忝名器,辞职而退。臣等非以辞职,要殿下之必听,亦非欲事事而从之。上教以为,不无权奸得售其术之弊也,臣等不胜惶恐。权奸之欲售其术者,阳托公论,阴济己私,眩惑聪明,蒙蔽是非,终至误国,人莫敢措。臣等所论,在于吾道异端正邪之几,百姓僧徒利害之分,欲使圣上,无累德之失,且使齐民,受一分之惠而已。以为国效忠之诚,诿诸权奸济私之术,而不用切直之言,臣等决不可就职。”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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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台谏再辞职不就。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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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台谏再辞职不就。

○上御昼讲。

○三公率政府及六曹堂上启曰:“台谏将度僧事,累日伏阁,不得蒙允,至请面对,未蒙采纳,无可奈何,辞职而退,非好为骇异之事。任一国之言责,不得其言,则其辞之,所不得已也。岂有一毫务胜之心哉?僧人试经,台谏必欲使礼官参之者,无他,欲除猥滥之弊,以救切急之害,是亦殿下所教杜为僧之路之意也。臣等之意,亦以为殿下,初以僧徒无统领,愚民任意为僧,故强违群情而复两宗,有所统领,其为计至矣。但虑久远为僧者,一朝尽定军役,则将有大弊,欲试经而给牒,此亦汰僧之意也。礼官不知上意之所在,试之太狭,所取过少,臣等之意,亦为未便,故今欲更遣谙炼郞厅,得中试之,则来试者必多。然则上有纳谏之美,而于事体,亦不甚伤,台谏不至于辞职也。乞加三思,俯循舆望,不胜恳恳。”史臣曰:“人臣纳说于君,以直为贵。不可曲为之辞,以求君之必纳也。试之太狭,取之过少,今反归咎于礼官,此不几于曲辞而求纳者乎?”答曰:“事在可行,则固争可也,今者深知其不可,而坚执如此,则恐生朝廷之变也。”

○以金铠为承政院同副承旨。

○日晕两珥,色内赤外白。夜,月晕,有白云三道,自乾方至巽方布天,渐移东方,良久乃灭。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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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台谏再辞职不就。

○上御昼讲。

○知中枢府事金麟孙卒。史臣曰:“麟孙性麤厉吝啬,立朝四十馀年,无一事可称,趋时附势,以取好爵。晩为咸镜监司,多输货物于金安老,结其懽心,安老深德之,荐为兵曹判书,转入政府,渐用事,及安老败,屏置散地者十六年。自少时,廪禄皆不蔽而畜之,凡馈遗之物,必久储,陈腐不可食,然后弃之地。古有守钱虏,殆麟孙之谓欤!”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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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台谏再辞职不就。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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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台谏再辞职不就。

○弘文馆副提学尹春年等上箚曰:

台谏,殿下之耳目,国家之纲纪,其所关,岂不重且大哉?天下安有阙耳日而为人,废纲纪而为国者哉?今台谏,因礼官试经之事,伏阁累日,未蒙允兪,其势不可在职也。故请辞而退,今已七日,迄未快从,何也?殿下不听之心方坚,而台谏欲去之志者已定,苟欲从殿下之言,其如公论何,其如后世何?殿下欲使台谏就职,则何不听其言,而使之自就乎?然则非台谏不就职也,殿下使之不就也。殿下何不思之甚耶?臣等区区论列者,岂为台谏之一身耶?实为国家大计也。台谏有关于国家,而不可一日无者也。今以伊应巨岛设镇之事言之,利害是非,明若观火,罪之所归,必有其人。台谏方在辞职之中,未得论启,而边境之祸,顷刻可虑,岂不寒心哉?当初设镇之事,是非各异,以为是者,则庆兴之地为水所没,无田可耕,此岛之田,可取饶利。虽曰彼地,而设镇以御其冲,屯兵以守其要,则终无他患矣。弃可耕之地,饥一邑之民,非辟土富国之术矣。“以为非者,则”天地以豆满为限,祖宗以庆兴为界,天险如是,人力难移。祖宗所弃,必有深意。况傍海骨干,鱼盐为业,深处野人,贸迁是资,一朝驱而逐之,绝其生生之理,则此乃含怒必争之地。而况深处野人,亦失鱼盐之利,则岂不同心共力,以死争之哉?我国之内,生民流离,千村万落,皆生荆杞,尚无耕种之民,而反为一邑,欲取胡地,边衅之生,非朝即夕。“然而非者之议,竟不胜是者之议。金舜皋、金秀文不禀朝廷之命,擅自筑城,至于馆舍,亦皆创造。南宫淑目见其事,陈其不可,至于十条,议者未尝曰是也。六镇之设,百有馀岁,未有边衅,今设此镇,祸生不测,造山一区,尽被虏掠,议者未尝曰,设镇之由也。监司、兵使,职虽同品,然监司主一道之权,而又主兵权,则其轻重、尊卑之序,固不相侔也。兵使归咎监司,无异请罪,其轻蔑朝廷,可谓极矣。而议者未尝曰,金舜皋有罪也。何议者之偏执已见,自以为是,至于有罪之人,亦不治罪耶?盖天下之事,当其初也,必有纷纷之议,而其终也,必有一定之论者何也?不过验诸事而已。富宁采藿之民,见虏于彼人者,一验也;造山一区之民,尽被抢去,则二验也。夫败军之将,失驭之帅,邦有常法,。而今之议者,曲为之说曰:”使之仍任,以收后效。“一以解已之失,一以释舜皋、秀文之罪。且使为此变,非出于设镇,出于偶然。嗟乎!今此之变,辨之不难。南宫叔虽曰,偏听崔豪之诉,监军御史之书,果听何人之谗而达耶?祖宗百年世守之六镇,今因设镇之事,开衅于虏,将为不守,此岂寻常事也?六镇不守,则咸镜将不守,必欲如龟兹而后已耶?此乃台谏所言之事,而今方辞职,不得言之。殿下何不听其言,而使之就职,得尽其言乎?

答曰:”度僧事,自上为国家大弊,不从台谏之言也。咸镜道兵使等,非不欲罪之,巡边使下去,故不得已仍任,使同议边事耳。设镇事,箚意至当。在古不为,岂无其理乎?“传于政院曰:”玉堂箚子,其示诸大臣。“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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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台谏再辞职不就。

○检详许晔,以三公意启曰:“今观弘文馆箚子,其意当矣。巡边使处下书,以庆兴设镇便否,为先驰启,及巡审六镇之时,如有军机,则便宜措置之意,并速谕之。”答曰:“如启。”

○礼曹以僧人度牒单子入启曰:“试经僧人推阅相准者及小小差错者,则已给度牒,凡四百六十二名。而但推阅无据,只付都目者,差错之中,二祖、父名,僧、俗名各异者,成牒格例为难,何以为之,取禀。”传曰:“推阅无据者,依初本官陈省都目而给牒,差错内二祖、父名,僧、俗名各异者,亦依本官推阅之名而给牒可也。”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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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台谏再辞职不就。

○以李思曾为咸镜北道兵使,崔堣为兵曹正郞。郞官上应列宿,其选非轻,而夏官亚于天官,其选尤重,非才望兼备者不堪其选。况麤鄙凶险贪纵,无识如堣者哉!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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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流金忠烈于三和,金仁于东莱。

○台谏再辞职不就。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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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咸镜北道兵使李思曾启曰:“小臣今为兵使,而边方有衅,非比平时,当择精炼之士,以备不虞。勿拘禁军,不限其数,军官二十,精择带去。且北方弓矢稀贵,请弓矢加备持去,箭竹及弓弦之丝,请令该司,随后入送。”答曰:“北事可虑,所当谨饬。并如启。”

○台谏再辞职不就。

○日晕。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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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台谏三辞职不就。

○三公启曰:“度僧本法,则礼曹捧丁钱,故令两宗试经,今则不捧丁钱,礼官参试矣。当初年少之官,不解事而误为之,今者更为事目,虽一二处错诵者,使之从容记忆,更诵则专不诵者外,皆得参试。如此则礼官必不得如前太严矣。若是而亦不来试,则是不从国令矣,虽定役何惜乎?大抵便于己,则自然来试。台谏,任耳目之官,而久已废事,此无耳目也。台谏之言,若为过越,则小臣等亦岂敢来启乎?古之时,虽无度牒,亦有为僧者。今此之事,岂有生弊乎?”答曰:“不允。”四启不允。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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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台谏再辞职不就。

○弘文馆以台谏累日辞职事,上箚,不允。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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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台谏再辞职不就。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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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台谏再辞职不就。

○上御昼、夕讲。

○日晕。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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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大司宪元继俭、大司谏金澍等启曰:“臣等虽至终年,义不可就职。臣等以拜表大礼,只隔数日,臣等之随班,虽若不关,而无台谏,例不成礼,故黾勉就职,相向而流涕,此岂臣等之本心哉?”

史臣曰:“继俭等辞职十馀日,何以遽就职耶?俱以鄙夫,得参两司之长,未有格天之诚,徒怀塞责之计。苦待拜表之日,托称大礼而遽就之,如此之人,可与事君也哉?”

上御昼、夕讲,夜对。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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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夜,黑云二道如气,自西方至东方,其广如布,良久而灭。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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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上御夕讲。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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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遣大司成闵箕如京师,贺冬至。

○流元俊良于波知岛,俊良以全罗右道水使,闻济州倭变,不即赴援。移金忠烈于方山镇,金仁于训戎镇。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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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上御朝讲。领经筵事沈连源曰:“经席之上,宰相、台谏、侍从,有所启达,而自上无所可否,情意不通。虽在政事之间,不可无可否,而况学问之际,其可不有论难乎?圣学虽至高明,而义理无穷,必相与论难问答,然后学问增益,义理昭著。近者日气清凉,而台谏辞职,久废朝讲。若于朝讲,则宰相、台谏,并为入侍。古人云:‘接贤士大夫之日少,亲宦官、宫妾之时多。’此人君之所当体念者也。顷者台谏,以度僧事,累日辞职,竟未蒙允,以大礼临迫,故不得已就职,非以此为是而就之也。台谏所启,爱君忧国之诚至矣,自上计军国重事,更加省念焉。”大司谏金澍启曰:“久为辞职者,不得其言也。大礼临迫,黾勉就职,非但有一世之公论,万世之下,亦必有讥矣。今者士族之人,或有为僧者,而军士入直阙内者,亦于中夜诵经云。至为寒心。请勿以台谏之就职为忽,而特赐兪允,以快舆情。”

史臣曰:“信斯言也,岂不寒心?非必方袍圆顶然后,方可谓之僧也。以此一言,可知有发者皆僧也。上之所向,下之必从,理势之然。况苦乐之于僧民,一何其顿殊哉?被发野祭,辛有知其为戎。呜呼,今日国家,其尽为僧乎!”

○上御夕讲、夜对。

○日晕。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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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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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吏曹判书宋世珩启曰:“儒生之科举,式年其赴讲者,三百馀人,而入格者,不过三四十,别科则赴讲者六百馀人,而入格者亦不过三四十,尚无过严略取之责。至于缁流之试经,讹言屡腾,上激雷霆之威,臣不知所以也。禅教之试经,礼官取三分之一,若比于三百、六百之三四十人,则亦已滥矣。四十年顿废经文,强习于一年之内,安能洞解而贯诵乎?其数之不多,势所必然,非礼官过严之所致。臣又有一说。今之为缁徒领袖者,普雨也。奉恩寺忌晨斋御座方席,雨于私室,公然据坐。原其心,不可测也。自去年争论度僧之事,而至今无一人举普雨之名者,其为权势之重,槪可知矣。前朝衰季,有僧惠勤,荷宠最厚,及其权重,以恭愍昏主,尚不顾惜,放之于密城。自上察普雨之所行,以防其渐也。”答曰:“卿为国恳恻,至为可喜,但自礼官严试之后,愿试者专不来,安有给牒之本意乎?此亦不从之意也。”史臣曰:“世珩启辞激切,虽忠谠之士,何以有加?然世珩宦官、宫妾之所知,其为卿相,亦攀附之力也。自恃宠眷深固,知不被罪责,假为忠言、正论,以牢笼士林,呜呼,谲哉!”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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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上御朝讲。

○两司启曰:“户曹判书郑世虎,本以贪饕无厌之人,不顾国家宠遇之隆,到处射利,瘠公肥私,罔有纪极,弄权刑狱、钱谷之地。其庸恶陋劣之态,不可殚论,姑举一二言之,与牟利之徒,共为防纳,而分其利,又与市人同谋,纳谷于各邑,甘心不耻。以礼宾寺典仆,为倭馆库直,贸征银两,不满其意,则改定他人,使之必赂而后已。盗窃国库之物,自有定律,受其赂物,欲脱其罪。凡官解由,辄征其价,不问逋欠之多少,唯视所赂之丰约。译官十八人逋欠之债,因赦既免,而欲受其赂,张言恐吓,则译官等惧而赂之。倭馆杂人贸易,一切痛禁,而其所与私者,则许贸分利。刑曹罪人编配者之家,曾已纳赂,其人适死,其妻子求还其物,则曰:‘罪人虽死,子孙因为迁徙。’以恐动之,其妻子不敢更言,至今怨愤。不特此也,其幽暗之中,人所不知之事,举此可知。此人贪黩之状,腾播物论,固非一日,恣行益甚,凡有血气,莫不痛愤。祖宗朝赃罪之律严重,故亦有畏法而自戢者,此人之无忌,亦由于国法之不重也。请下禁府,依律治罪。”答曰:“郑世虎事,以启意见之,虽下禁府,不足惜也。然为中宗大王侍陵寝终三年,乃有功宰相。其先罢后推。”世虎,麟趾之孙。少登科第,以软熟历敭华要。许沆等三凶扇乱之时,适以申救洪遇龙事,见忤被窜,三凶去后,放还于朝。以此名重搢绅,为中庙守陵官,遂列于六卿,所行偏邪,无一可取。又凭女婿王子之势,恣行不义,争夺不已。三司讼庭无处不争,人皆鄙之。史臣曰:“古人云:‘士大夫畏义如刑,则岂不美乎?’今之士大夫,刑且不畏,况其义乎?士夫之间,冠冕端委者,知利而不知义,岂独世虎而止耶?然诛之,则不可胜诛,世虎其首乎!”

以赵士秀士秀,清白、耿介,立朝二十年,萧然如寒士之家,官居吏部,雀罗可张。尝语其友曰:“士生末世,无可为者,唯自洁一节,可以永保。”除公务外,入室闲居,吟诗自遣。士秀虽有文墨之技,性实骄狠,人之异己者,疾之如仇。然清谨之行,终始如一,差可取乎!为吏曹参判,沈光彦为刑曹参判,金贵荣为司谏院正言。

○日晕。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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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上御庆会楼下,试武臣射。前县监高琬居首,特命叙用,其馀赐赏有差。

○弘文馆副提学尹春年等上箚曰:

近来四维不张,士习污下,莫不唯利是急,惟田是求。互相争讼,已为不可,况身在法官,自为讼者乎?争田之际,必有曲直,而夺之者及被夺者,皆是士大夫,则为法官者,所当辨其曲直,而含默不言可乎?然泥生之田,亦非高、曾之物,则理虽直者,亦何必强与之讼乎?且金舜皋、金秀文之罪,无异于金忠烈、金仁,而彼无轻重,此有低昻,亦可谓能尽言责者乎?然台谏非一员,而言论之际,必有异同,而竟不能施行,臣等不敢不言。

答曰:“今者时习不美,台谏为纠正之官,而且如此,则况在他人乎?必是一人所为,今不举名,未知其为谁也。”政院问于弘文馆以启曰:“大司宪元继俭,使奴代讼也。”答曰:“以法官之长,不为辞避,而反为接状,大失事体。其递大宪。”

○弘文馆上箚论大司谏金澍、司谏李璖,不听下官之言,低昻金舜皋等之罪,请递,答曰:“如启。”

○以朴守良为议政府右参赞,守良为人,廉谨拙直,南士之良也。安玹为户曹判书,金澍为汉城府右尹,沈通源为司宪府大司宪,初金安老当国,通源于殿试对策,阿时希旨,得第一甲。及安老败,屈于下僚,以后家之亲,始至通显。为人庸愚诞妄,性又豪贪,奢饕之心,罔有纪极,识者知其必为蠧国之人。尹春年为司谏院大司谏。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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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上御庆会楼下,试禁军射。内禁卫李修居首,特命直赴殿试。令入侍宗宰、侍从,制诗以进。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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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上御昼讲,夜对。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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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夜,白云三度如气,自东方至南方横布,渐移巽方乃灭。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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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命设耆英会于训炼院,遣都承旨权辙宣酝。宴经筵官于慕华馆,遣左承旨洪昙宣酝。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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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御夕讲。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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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上御思政殿,讲试儒生,入格者赏赐有差。

○三公启曰:“太庙重而原庙轻。文昭、延恩殿则春秋亲祭,而太庙则免丧后一祭后,更不亲行,轻重似异。有所未安,故敢启。”答曰:“启意至当。”慈殿下教曰:“近未得亲祭太庙,主上未安,欲行之,但春秋虽似鼎盛,然离宫犯夜,予心未安,故止之。欲限今年勿为耳。”

○南方、西方雷动,日晕。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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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上御朝讲。特进官宋世珩曰:“先王陵寝,岂必普雨守之乎?雨之所犯,不可尽记也。以雨之暴戾无状,持国重恩,不知厥终之何如。”知经筵事申光汉曰:“普雨之事,至为骇愕。虽前朝之遍照,何以加此乎?以雨若无材干,则何以胁制朝廷,使不言己罪乎?若以僧为不足数也,则大明高皇帝,本是僧人,竟聚徒众,北定中原。此事明在本国诏书,非虚语也。又况高皇帝曰:‘佛教非真,不足为尚。’此亦明验也。小臣以老病,恐不得一言而死,故今日强病入侍耳。”参赞官郑裕曰:“普雨之事,人莫开口,而世珩不胜忠愤而启之。昔张九龄知禄山之必叛,而请杀之,唐玄宗曰:‘卿勿枉害忠良。’前朝李存吾亦言辛旽之事,而见贬焉。九龄、存吾先见之明,何补于唐室、高丽之亡乎?此不可拟之于圣明之世。然普雨之事,自上庇护若此,则不知其势,终至于何如也。”传于政院曰:“普雨事,朝廷百端启之,终以叛逆言之,至为骇愕,一则可笑也。必有奸术之人,欲陷普雨,造作虚语。朝廷岂尽目睹乎?慈殿亦以为奉恩寺,非他陵寝之比也,必择可守者守之也。此意政院知之。”史臣曰:“普雨之无状,不徒关于吾道、异端之消长。雨无君擅权之心,亦已有兆矣,上之蔽惑日深,托于陵寝之守,曲庇至此,可胜叹哉!”

○弘文馆副提学郑裕等上箚曰:

人君之为治,莫先于定所向。殿下之所尚,其在于善乎?其在于不善乎?殿下方欲励廉耻,以新一代之所尚,命于百僚之中,拣其廉谨之人,其劝奖之方,可谓至矣。一国之人,咸知殿下之所尚,在于廉耻,而今者台谏,以郑世虎贪污之状,累日伏阁,冀革污习,而终无允兪之命,殿下劝奖廉耻之盛意,果安在哉?齐威王,战国之中主,犹能烹阿大夫,封即墨大夫,而齐国大治。今值贪风大炽,廉耻道丧之时,殿下不为振动纲纪,而顾乃爱惜聚敛之臣,不举明正之律,以殿下之明圣,曾威王之不若乎?台谏之所以论执者,岂为过重之论,以沽谠直之名哉?以成庙之仁圣,犹忍诛一申瀞,以警其馀,而后世不以杀不辜指成庙,亦殿下之所尝闻,而足以为法者也。今下狱之请,缓于诛戮,世虎之贪,过于申瀞,而殿下不听台谏之言。臣等未知殿下之意,而一国之所尚,终至于何如也?

答曰:“郑世虎,以宰相之人,所行多误,故即命先罢后推矣。不允。”

○以林亿龄为兵曹参知,兪绛为弘文馆直提学,宋赞为典翰,姜暹为修撰,李希颜为高灵县监。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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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上御思政殿,大妃垂帘同御。

○陨霜。全罗道珍岛郡,杂花尽发。

○日晕。夜,天中乾方电光,雨雹交下,大如榛子。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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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上御昼、夕讲。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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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上御昼、夕讲。

○忠勋府启曰:“阙庭宴功臣之命已下,而南方风水之变,及近日雨雹之灾,极为骇怪。宴乐未安,请停何如?”答曰:“灾变如此,故凡礼宴,一切不为。然勋臣供馈,与他宴不同,在远功臣,虽不可尽招,而尹敦仁、崔彦浩,近宰畿甸,招之使参。”

○上御夜对。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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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上御思政殿,讲试专经文臣十人。惟奉常寺主簿黄瑞仅讲《春秋》。

○夜,火星入舆鬼星。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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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受常参,御朝讲。大司谏尹春年曰:“台谏论事,执之不已者,自上以为中宗朝弊习。此甚有妨于言路也。近者贪风大振,百姓困苦。此台谏所以强启者,而牢拒不从,是自上反开生民之弊也。”持平朴民献曰:“臣尝观《国朝宝鉴》,成宗虽有行幸之日,还宫即御夕讲,此急于学问之盛心也。请频御经筵,或为夜对,使贤士大夫,无时不接,则学问之功,自然有益矣。”知经筵事尹元衡曰:“陈复昌,性本奸邪,日以报复为事,国人欲食其肉者有之。臣亦当初不知其邪毒,至于此极也。然其所为十事之中,亦有一事为国者。此非臣顾虑复昌而言也。虽极无状,而犹或敢言,故人皆畏惮。今之台谏,则不肯言人之过失,徒为自全之计。自上须使强柔得中,然后颓靡之习,庶可得以复振矣。”

○以李蓂为司宪府大司宪,蓂,为人慈祥廉简,惜其乏刚断之资耳。蓂清谨,他无所尚,不能为有无于世。郑思亮为司谏院献纳,金虬为弘文馆副校理。

○夜,流星出南斗星,入南方天际,状如钵,尾长三四尺许,色赤。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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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上御昼、夕讲。

○日晕,色黄白。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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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上御思政殿,讲试文官汉语,兼试吏文制述。

○传于三公曰:“经筵官所启,士气摧挫,不可复振云。自上每欲大举别试,而未暇为也。欲于今秋,为初试,明春为殿试。于卿等意何如?”回启曰:“明春亲耕后,为大举别试甚当。”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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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御朝讲。领经筵事尹漑曰:“夫人之善恶,未知则已矣,若或知之而不能行,则与汉元帝知萧望之之贤而不用,知弘恭、石显之恶而不去者,何异?此君子所以高举远引,而小人所以肆行而无忌惮也。大抵人君,虽有上智之资,而小人之欺蔽多端,若不明察早辨,则必陷于其术中。此古今之通患也。”同知经筵事洪暹曰:“此乃励精图治,网罗豪杰之时,而欲以科第,振举士气,草野之间,岂无缺然于心者乎?振作之道,不得其根本,则虽欲振作,不可得也。人君若崇异端,不诚于尊师重道,则岂能振作士气乎?为士者,牢笼于科举之中,乐为之用,则是所谓鄙夫也。鄙夫者,贪恋宠禄,逢迎人主而已,虽有国家危亡,谁得以救之哉?是以培养士气,须得振作之本,然后庶可为也。”

○上御昼、夕讲。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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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日晕,色白。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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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谏院启曰:“近来文风益衰,儒道大坏。今者亲耕别试之举,虽出于前例,然以此为振起士习,则抑末也。然物情所在,不可沮抑,则来月为初试于中外,明春为殿试,少无所妨。”答曰:“如启。”

○日晕。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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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上视朝膳于文昭殿,夕膳于延恩殿。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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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上御朝讲。大司宪李蓂曰:“外方守令,凡于贡物,或已纳而叠征之,或蠲减者复征之,故犯罪守令,已罢其职。谏院又启请推鞫防纳人等,此事甚当。但守令一切不许防纳,则其弊永绝,守令胁于权势之请,不能卒革也。今富商大贾及各司之人,安坐而食,至于衣服侈奢者,皆防纳之利也。故分守列邑,若为己物,而世传其利。如有刚明之官,欲救此弊,则下人等,百端构陷,安有如此痛心事乎?”领经筵事沈连源曰:“京中物价甚重,故市井牟利之徒,皆付于防纳矣。为守令者,折定其价,使不得滥征于民间可也,而使防纳之人,自征于民间,其弊不赀。此无他,守令则恐其解由之不成,喜其易纳之为便,故不为检察;京官,从其势家之请,畏其构毁之言,故亦不纠检中外之弊。口不可胜言也。”

○上御昼讲、夜对。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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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夜,月晕,色白。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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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上御勤政殿,宴日本国王使臣。令礼曹判书郑士龙,言于使臣安心东堂等曰:“汝国自我先朝,世敦聘问。今汝新王,又勤继好之礼,寡人不胜感荷。汝等将命远涉鲸波,今又抱病旅馆,想不安处。予亦轸念。”赐物有差。

○日晕。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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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命试儒生于阙庭。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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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庭试入格生员赵克勤等五人,赏格有差。

○夜,流星出左旗星,入西方天际,状如钵,尾长二三尺许,色赤。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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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赐宴功臣于勤政殿庭,大雷雨。领议政沈连源等启曰:“当初阙庭赐宴,臣等以为未安而启之,自上不允,故惶恐未敢再启,今方宣酝之时,变异至此。天人之际,捷于影响。惶恐罔极,请命停之。”答曰:“已备之礼,不可废也。移于宾厅行之。”连源等再启曰:“臣等既饮宣酝,又受赐物,礼亦成矣。请命停宴。”答曰:“非时天变,至为未安。然勿奏乐而终宴可也。”连源等三启曰:“非徒臣等之意如此,自上亦宜敬天之怒。请勿为之。”答曰:“如启。”

○时,长湍、积城盗贼汉宗等炽盛,官军不能制,白昼公然杀掠,民不得宁。朝廷患之,特遣武臣,带以军官,俾措方略,终至剿灭,民始得奠枕。庆州亦有大贼肆行,路不通者数年。都城内外,草窃亦多发,往往杀人,横尸于道侧。

冬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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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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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朔,宪府曰:“金舜皋、金秀文创为伊应巨岛设镇之策,非尽心为国之事,只为希功,不禀朝廷,擅开功役,夺彼故居,以结虏怨,竟致边民,多被杀掳,庆兴一镇,至于空虚。边衅之作,实由于筑城之举。舜皋等死有馀罪。请依律定罪,以谢边人,以肃军政。”答曰:“一罪非轻,何必依律乎?”后累启不允。

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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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上御朝讲。

○以赵士秀为刑曹判书,申瑛为吏曹参判,沈通源为户曹参判,王希杰为议政府舍人,李璖为弘文馆校理,金虬为吏曹佐郞,曺植为典牲署主簿。

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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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上御昼、夕讲,夜对。

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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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上御朝昼、夕讲。

○夜,艮方有电光。

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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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开城府留守韩㞳拜辞,仍献《皇明祖训》曰:“此册乃大明高皇帝训子孙之书。伏愿留览。”答曰:“此诚可法之书,当备省览焉。”仍赐马妆一部。

○上御昼、夕讲,夜对。

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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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上御朝讲。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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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行冬享大祭于文昭、延恩两殿。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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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以李名珪为平安道观察使,任鼐臣为弘文馆校理。

○日晕。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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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上御朝、夕讲,夜对。

○夜,地震自东而西。昧爽,赤气弥天,光照于地。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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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传于政院曰:“冬月将深,外方及京师,天雷地震,连日叠现。何至此耶?罔知所措。”政院回启曰:“非徒天雷地震,叠现于京外,桃李冬华,非常之变,连绵有之。臣等之畏惧罔极,而自上下此传教,敬天一念之所发也。然于政事用人之际,恐未尽敬天之实也。况地震,上下之气不通而然也。为人君者,使上下之情,洞然无间,则自尔转灾为祥矣。”传曰:“知道。”

○上御昼、夕讲。

○巡边使李浚庆复命,因启曰:“伊应巨岛事,大槪曾已启闻矣。观其形势,则内地居胡人,移居越边者,或云五十馀家,或云十五六家,仇信浦居胡人六七家,鸺鹠岩居胡人十五家,一时迫逐,妻子相持,哭泣以去云。以此观之,则发愤生变,未必不由于此也。庆源人金石,年十四,被掳于南讷,部落之号。今年始还,年已三十岁矣。问其在彼所闻之言,则曰:‘深处胡人骨干酋长一夫,乃尝言:“朝鲜既以豆满江为界,今者无端设镇于胡地,不知何故乎?闻西水罗虚疏,试掳人物而要之。”云。’而翌日果有贼变。且西水罗被掳人金加达来言,骨干等曰:“汝国若不为已甚,则岂有此变乎?”云。’则西水罗之变,必由于伊应巨岛之事也。况稳城胡人万石者,刷还厚罗岛被掳人物以来,谓其万石曰:‘汝若西水罗人物,毕刷还,则当有重赏矣。’万石答曰:‘彼一夫乃言:“当初信听人言,欲杀庆兴府使及兵使而为贼,今闻府使、兵使,皆已被罪,吾亦追悔。大国若善待如旧,则我当刷还人物而归顺矣。”’黠虏之言,未可尽信,然观其情势,各镇诸将,尽心措置,则其刷还不难矣。以西水罗被掳成仁佑谚书见之,则被掳之人,时未转卖深处云,刷还之期,似有一验也。且彼人等海采之利,无逾于此,故骨干等欲还居伊应巨岛,其意甚切。今虽革罢新城,而未可轻许还居,待其效诚深切,款乞备尽,而后许之,则庶可镇服矣。”传曰:“详见启意,设镇之事,果为误矣。非但胡人结怨,而我国之人,多被抢掳。金舜皋、金秀文之罪,不足惜也。骨干等还居事,使朝廷,更议处之。”其后朝议,皆以弃新镇为便。至于骨干等还居事,或云当举兵问罪,或云待其纳款服罪后,使之还居。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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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上御思政殿,讲试儒生。

○日晕。夜,南方电光。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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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上御朝讲。持平朴民献曰:“法司,朝廷纪纲之所由出,而事不如古,请简坌集,公道何自而兴,百官何得而正乎?用法当有一定之律,而金三达、李仁贤照律之际,厥罪惟均,而或以私罪,或以公罪,其用法低昻,果何如耶?小臣同参论议,今此启达,至为未安,然臣之本意不然,故不敢不启。”

○谏院启曰:“法者,天下公共之法,不可少有低昻,以开蔑法之端。今者法司,于李仁贤、金三达之罪,不能执法,罪同而律异,使同僚启于经席。国法不一,纪纲大坏,大失台谏之体。大司宪李蓂、掌令韩沃、李之信、持平李彦忠,请罢。持平朴民献深知其未便而启之,与李蓂等有异。请命出仕。”民献经筵后仍启,退待物论,故请出仕。答曰:“如启。”史臣曰:“凡台谏之同席议事也,曰可曰否,期于得完而后定。当此两人之拟照也,朴民献知其不可,则执论归一可也。从众佥署,乃敢启之于经席,归罪同僚,而自以为是。同僚并罢,而独保其职,用心之险陂,事体之颠倒,无甚于此,而谏院之启罢蓂等,而出仕民献者,何意耶?” ○上御夕讲。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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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上御朝讲。

○传于政院曰:“两宗试经之僧,若不定数,则必致太多。而况两界之僧,尤不可多取。今定额数外,更勿滥取事,言于礼曹。”平安道、咸镜道各一百,全罗道、庆尚道各五百,黄海道、清洪道各四百,京畿、江原道各三百,合二千六百,以此数分于两宗。史臣曰:“两界之僧,不可多取者,所以忧军丁之有损也。必欲定其额数,而度其僧,是徒知忧其所当忧,而不知惑其所不当惑也。岂非古人所谓却食求饱,恶醉强酒者乎?” ○以李浚庆为司宪府大司宪,洪暹为平安道观察使,申瑛为汉城府判尹,李璖、安方庆为司宪府掌令,高景虚为持平。

○雷动电见。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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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传于政院曰:“秋冬之雷,古亦有之,而今则连绵不绝。何以致此?罔知所措。”政院回启曰:“近来灾变叠见层出,臣等罔知所以谴告之意。但自上忧勤惕虑,则乃转灾为祥之期也。”

○传曰:“胡人百年归顺,一朝因小嫌怨,杀掠我民,至于此极。今若悔过自责,刷还边民,执讯获丑,求服自效,则当许还旧居事,宜即开谕矣。其下书于兵使。”

○上御晩朝启,大王大妃垂帘同御。

○平安道监军御史柳仲郢入京。因启曰:“臣行到平山闻之,府使赵崇祖到温井仓时,府人或射矢,或冲火于寝房,府使艰难出避,伤其腰脚,不能出仕。实为非常之变,故敢启。”传曰:“守令结怨于民,故如彼矣。然民心顽恶,至为骇愕。其遣京官推鞫。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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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上御昼、夕讲、夜对。

○夜,月晕。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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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夜,地震。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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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上问安于恭懿王大妃殿。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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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以宋世珩为兼知义禁府事。史臣曰:“世珩以林百龄姻亲,交结元衡、春年,贪荣避祸之术,至陋至诡。及长铨曹,专受二奸颐指,进退缙绅,物议愤之。”郑彦悫为户曹参判,李璖为司宪府执义,柳浑为掌令,沈守庆为弘文馆副应教,奇大恒为吏曹正郞,李彦憬为司宪府持平,权容为弘文馆副校理。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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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上率百官,陈贺于大王大妃殿。诞日也。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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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上命减咸镜道生青鱼、瓜鱼进上。因李浚庆所启也。

○政院以典狱署主簿曹有硕之言启曰:“一罪囚人延贞曰:‘有谚书,自外投置于墙内者,乃匿名书,而其中有关系国家之言’云,故敢启。”传曰:“移于禁府,辟人问之。”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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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同副承旨金铠,以委官尚震意启曰:“常时匿名书,或投之阙内,或投之官府,或挂于街巷者,间或有之,而无投诸狱中之理。此人等皆罪重,死中求生,欲归罪于玉千,以免其重罪也。延贞等请先刑推。”传曰:“知道。”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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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同副承旨金铠,以委官言启曰:“罪人延贞、泰华,今以诬告承服。请照律,明示典刑。”传曰:“如启。”史臣曰:“罪人泰华,以重囚,谋欲告变,得功免罪,其心险而其术则愚矣。所告者,沔川居具世仁及黄宪、郑世虎、陈复昌、正阳守也。欲以得功,反自速祸。详其情状,极为凶恶,固不足论矣。黄宪凶毒,郑世虎贪浊,陈复昌憸邪,足以取无君之罪,然一朝加之以无情之律,则黯黮甚矣。朝廷能辨之幸矣。苟遇李芑、郑顺朋,则必无馀肉矣。” ○雷动。夜,月晕。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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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日晕。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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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以鱼季瑄为司谏院献纳,朴民献为弘文馆修撰。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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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夜,流星出壁星,入羽林星,状如拳,尾长八九尺许,色赤。流星出辇道星,入天田星下,状如大梨,尾长八九尺许,色白。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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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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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传于政院曰:“前大司宪李蓂,以廉谨被选。须即叙用。”

○日晕。夜,艮方、坤方,电光。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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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命赐宴廉谨人于阙庭,赐一等乐,勤谨人亦参。各赐丹木、胡椒等物有差,至昏,各赐白蜡烛一双。户曹判书安玹、右参赞朴守良、平安道观察使洪暹、未赴任。刑曹判书赵士秀、大司成李蓂、礼曹参议李梦弼、左承旨洪昙、右承旨成世章、大司谏尹春年、判校尹铉、右通礼尹釜、掌令柳浑、济用监副正禹世谦、司仆寺正朴永俊、司仆寺副正任辅臣、弘文馆校理郑宗荣、副校理朴民献、工曹正郞李增荣、内赡寺直长金梦佐十九人,以廉谨被选。尚衣院直长金思谨、义盈库直长赵容二人,以勤谨被选。大司宪李浚庆、同知中枢府事任虎臣、周世鹏、同副承旨金铠、前大司成李滉、典翰宋赞、部将许世麟、军器寺别坐安潜、行司勇金彭龄、司宰监正姜允权十人,以廉谨被选,而因病未参。外任廉谨人,会宁府使李荣、江界府使金洵、罗州牧使吴祥、尚州牧使申潜、密阳府使金雨、温阳郡守李重庆、醴泉郡守安从琠、江陵府使金扩、新溪县令兪彦谦、金沟县令卞勋男、韩山郡守金若默、知礼县监卢禛、柒原县监辛士衡、善山居前郡守金就文十四人,各赐乡表里一袭。史臣曰:“呜呼!夫人可欺,惟天不容伪。与选者,其能皆无愧于内省乎?推选不精,故非但物议笑之,被选之中,亦自有羞与为比者焉。然当国之元衡、通源,不得与焉,熏灼之威,亦有所不及乎!”史臣曰:“被选之中,岂无数三廉谨之士哉?然或失身于权贵之门,或受赂于昏夜之间,混然杂进,徒窃美名,饮酒听乐,内省无咎者,几何人哉?况尹元衡挟梁、杨之势,肆贪滥之欲,将至于不夺不厌。此可以革豺狼之心,而兴廉谨之风乎?臣未知其可也。”史臣曰:“内需、私帑之政方急,而欲以此耸勤清慎之人,其于群下之莫予信,何哉?而况被选者,其间虽有一二可人,而小廉曲谨,真赝莫知,吹竽之混,识者笑之。又况不贪为宝,执事如祭者,不无其人,而不见省于时宰,是可谓公选乎?” ○日入后,有气上黄下紫,遍满兑、坤之际,光照地,至一更乃灭。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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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传于政院曰:“开城府齐陵衍庆寺。厚陵兴教寺。陵寝寺,破坏已久,今方修理。穆清殿枯损木多在云,令留守,量数斫伐事,下书。”

○平安道观察使洪暹拜辞,传曰:“本道接连上国,关防最重。凡所措置,务尽乃心。严明黜陟,则自尔宣化。往钦哉!”暹仍启曰:“此道连上国之境,接胡人之界,关防寄任,重于八道。小臣人物暗劣,恐负圣上委任之意,至为惶恐。”史臣曰:“暹,乃中庙宰臣彦弼之子也。身才六尺,而才华蔼如也。柔弱无风节,不能为有无,自乃父而然也。平安一道,西门锁钥,言其委任,如古之寇准者可也。暹当之,臣恐负且乘,灾咎至也。”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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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召对。

○夜,流星出句陈星,入河鼓星,状如大梨,尾长八九尺,色白。月晕,色白。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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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日晕,色白。夜,有白云如气,自西方至艮方布天,良久而灭。月晕,色白。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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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谏院启曰:“穆清殿,乃太祖睟容所在也。人子爱亲之心无穷,故寄羹墙之意于睟容,所当安之妥之,毋使少有震惊可也。今者伐木于至近之地,大非慰安先灵之道,而震惊先灵,修理寺刹,尤为未安。请还收成命。”答曰:“陵寝寺,不得已修理,故命给其枯木矣。”后三启依允。

○夜,流星出王良星,入艮方天际,状如大梨,尾长二三尺,色赤白。月晕,色白。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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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日晕,冠两珥,色内赤外白。夜,月晕,色白。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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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日微晕,两珥,色内赤外白。夜,月晕。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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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以金铠为知制教,铠为人无器识经席启辞,多细琐之言,妇寺之忠,君子短之。尹釜为承政院同副承旨,吴祥为弘文馆修撰。祥为人真率、谨厚,能饮酒善属文,事母孝,不以官爵自贵。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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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检详柳潜,以三公意启曰:“济州三邑,因风灾失农,今又措置防御,民生困苦。令该司,可除贡物,量宜蠲减。”传曰:“如启。”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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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以金益寿为工曹参判,周世鹏为兼同知成均馆事,世鹏贤而谨,加以有才,足为末世之名士。惟其未闻道也,故有矫情趋势之病。史臣曰:“世鹏性謟鄙,始附南衮、沈贞,得跻清班,终被李芑吹嘘,自外郡入为侍从,论议务中芑心。丁未杀戮之时,世鹏大言于玉堂齐会之席曰:‘此类之罪,治之如此,然后公论乃定。’修撰柳景深问曰:‘公何以出此言乎?’世鹏答曰:‘如是论之,然后时宰悦之矣。’其他诡秘之迹,多此类矣。”金澍为成均馆大司成。史臣曰:“递李蓂,而以澍代之,何欤?蓂虽无才华,其慈祥廉谨,亦足为人师。澍虽有文墨少技,麤鄙无检,何能师表于首善之地乎?且居家无法,悍妻豪婢,恣意无忌,奴仆列坐门外,有持物而过者,争攘夺而取之,澍闻之,略不呵禁。又营产业于骊州,多有病民之诮。”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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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议:“丁未年约条云:‘去绝日本九州诸酋受图书通使者。’前日议时,臣等意以为处置年久之事,不可更改,当以权辞修答矣。今因礼曹所启,考究《海东记》,九州最近于马岛,与我国不远。其所以怀绥接待,必有深意。未有显然之罪,而槪以四十年之久而并绝之,虑有缺望怀怨,以致后日之悔也。壬申年所绝熙久倭名。外,其馀还许接待,以存羁縻之意何如?夫继后,乃兴灭继绝之道。父子之分一定,则不容轻改也。河濩死后,姜氏以河航为后,无缺子道,而身死,姜氏以航妻姜氏不顺之故,欲罢继后,似为违理。然先王朝,以姑妇不相能,终不得和协,特令罢继,已经圣断,固难追改。”答曰:“倭人接待事,河濩继后事,并依大臣之议。”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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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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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朔,江原道观察使赵彦秀拜辞。彦秀,乃士秀之兄,特一愚庸之人。晩达仕路,历敡通显,时人语之曰:“斯人命吉。”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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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以柳潜为议政府舍人,朴民献为弘文馆校理,林九龄为洪州牧使。

史臣曰:“九龄,以愚妄之人,席其兄百龄之势,猥仄[1]功勋之列,遽陞堂上,物议固不厌,及其临民之际,贻弊悖戾,民甚苦之。岂恃功骄恣而无忌惮者乎?即大夫子弟,以父兄,故不择其人而皆授之位,则非公选,而政由是败矣。”

○日晕。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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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日晕两珥,色内赤外青。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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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礼曹启曰:“日本使臣闻初六日行饯宴曰:‘委来书契事,未尽举行,不可赴宴。’宣慰使反复开谕,则答曰:‘书契内事,明知从不从,然后赴宴’,牢执不赴。盖上官知我国持议不坚,期于尽得其请,此骄蹇操纵之术也。尝闻壬寅年,如此抗逆,廷议至于数十馀次而不决。中庙空书契修答事传教后,其意乃沮,请受书契而去。今若不得善处,实关国体,何以为之?”传曰:“‘新王违壬寅年约条,所送银子,特令多贸者,以交邻之义为重也,汝等之言,岂可尽从乎?’以此意反复开谕。”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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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传于政院曰:“各道、各寺,依止守护僧人等,礼曹依事目杂役完护。”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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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弘文馆副提学郑裕等,以一纲十目上疏。其纲曰:正心术。其目曰:扶吾道,辟异端,谨天戒,崇节俭,开言路,振士气,尚忠厚,清仕路,慎刑狱,务实德也。答曰:“观此疏论,可见爱君之忠诚。予虽不敏,岂不留省乎?”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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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宪府启曰:“杨州居金秀贤妻,以其婢被杀于灵川尉,告诉于本府。申檥性本狂悖,昼夜横行,乱打人物,或有残伤者,非一再矣。今又凌辱士族妇人,至于杀人,至为骇愕。请下禁府,推鞫治罪。”答曰:“灵川尉,元是愚妄之人,自上每加教戒,而今又如此。然不可与有识者同论。令禁府,先鞫事干人”史臣曰:“杀人之罪,自有其律。若使皋陶为士,则虽以舜为君,不得屈法而伸恩。何惜乎妄毒无状之檥,而欲以私恩,废大法乎?惜哉!” ○日晕,冠。夜,月气,色白。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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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夜,月晕右珥戴,色黄。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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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传于政院曰:“日候极寒,军士应有冻伤者。衣薄军士,悉书启,令济用监,量宜备给。”

○禁府启曰:“申檥照律事,已判付,但死罪不取招而照律,古无其例。请拿来取招后照律。”传曰:“彼非无端打杀也,减死照律。”

○日晕两珥,色内黄外白。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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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弘文馆上箚请申檥下禁府治罪,不允。

○以闵应瑞为承政院左副承旨。应端为人,武夫中稍优,然何能堪喉舌之重乎?应端,稍解文字,而善事左右者。命下之日,人皆知攀附之力。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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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领议政沈连源、左议政尚震、右议政尹漑,以灾变辞职,仍启曰:“来癸丑年正月朔当日食。三元日食,尤为大变。自古有此灾,则必有非常之应。凡正朝所为事,皆当减省,然此皆末节。幽独之中,必尽诚敬,政令之间,亦必光明而后,可以转灾为祥矣。”史臣曰:“三公处百僚之上,理阴阳顺四时,乃其责也,则其遇灾而辞职宜矣。然若不于平昔,一言一事,恪慎无怠,维持体统,以为理之顺之之本,而一朝众灾俱发,然后乃循故事辞职,以塞其责,其可以回天意而致和气乎?”传曰:“三元之日灾变,如彼其大,敢不恐惧修省乎?”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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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宪府启曰:“黄涧色吏等,以作弊于寺刹之罪,令刑曹推鞫,事甚烦琐,有妨政体。请令本道推考。”答曰:“护僧事,已立法禁断,而如彼作弊,故既令刑曹捉来,不须改也。”后累启依允。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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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夜,流星出羽林星,入西方天际,状如拳,尾长二三尺许,色白。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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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弘文馆以申檥下禁府及黄涧之吏令本道推鞫事,上箚。其略曰:“夫人主一心,万事之本,而所以正心,则学问之功也。臣等俱以无似,猥侍经幄,将古人正心之说,渎殿下高明之听者,不日月矣。臣等之意,殿下之心,既已大公至正,无有一毫之私,而今也以驸马之亲,不鞫杀人之罪,以内需之诉,远移外方之囚,而无罪之含冤,转囚之被苦,略不留念,此果臣等之所望于殿下者乎?伏愿殿下,极一心之正,而去偏系之私,严杀人之罪,收移鞫之命,则日月之更,人皆仰之矣。”答曰:“不允。”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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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日晕两珥。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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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礼曹启曰:“来癸丑年亲祀先农时,歌谣、结彩,乃下人为上表庆喜之情,兼耸四方观听,故在祖宗朝,亦不废之。中庙朝癸酉年,因凶歉,并停歌谣及结彩,己丑年除结彩,只设帐幕进歌谣。此固因时节省之美意,然事涉苟且,物情未便。今则虽未至岁稔,不甚艰凶,且属圣上初举大礼,朝议以为强循苟简,当依祖宗朝旧仪。大抵在前丰豫之时,办集之具,务从华靡,征督之扰,弊及坊里,所聚之物,十不供一。先朝命停之意,殆出于此。今若斟酌适中,不使贻弊似当。敢禀。”传曰:“近来凶歉,有民弊之事,莫如不为,但朝廷之意,欲为大礼而举行,只可成礼,勿为华美。”

○传于政院曰:“庆州馆舍灾,而与集庆殿相距不远云。救火时先灵不无惊动。无乃有慰安祭之事乎?其言于礼曹。”

○命减黄海道石花封进。

○礼曹启曰:“庆州非惟一方首邑,乃八道大藩。公廨之创,不知几年,而一朝举为烧烬,虽云人火,无异天火。真殿切迩,其惊动神御,不可胜言。自上慰安之举,所不可缓。但庙宇、陵寝,有灾变而慰安,则或亲幸或命官,俱有前例,真殿则殊无近例。岂非与圣灵所在,体魄所藏,有间而然乎?然特遣近臣,告祭慰安,亦合义起。”传曰:“择日速为之。”

○日珥,色黄赤。夜,月晕。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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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吏曹启曰:“直长三人,一则以廉谨为名,二则以勤谨为名。已有擢用之教,而朔数尚未满,何以为之?且谏院以朝官中老病人不汰为非,故已汰五人矣。但久远朝官,虽不能勤仕,无罪者一切废弃,似为未便。请付军职何如?”传曰:“廉谨则不计朔数,皆令陞叙,沙汰人则付军职,使不失禄。”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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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命半减京畿封进生紫虾。

○以朴民献为议政府检详,李彦忠为司宪府持平,吴祥为弘文馆校理。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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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兴原君琼,以簇子一轴来献曰:“此乃成宗大王元日,献寿于大妃殿,亲自制书者也。欲自上览之,故敢献。”传曰:“来献祖宗亲笔,至为可嘉。赐鹿皮一令。”

○义禁府论申檥杀人之罪,以杖一百,尽夺告身,流三千里,照律以启,上只令夺告身。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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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日晕两珥,色内黄青外白。

○江原道原州,地震。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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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字如图
 
《明宗实录》第七年,的神秘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