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080卷

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七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八十卷
博物汇编 艺术典 第八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八十卷目录

 医部汇考六十

  黄帝灵枢经十四血络论篇第三十九 阴阳清浊篇第四十 阴阳系日

  月论篇第四十一 病传篇第四十二 淫邪发梦篇第四十三

艺术典第八十卷

医部汇考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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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灵枢经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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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络论篇第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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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莳曰:《内论》“邪在血络,及刺法异应,故名篇。”

黄帝曰:愿闻其奇邪而不在经者。岐伯曰:“血络是也。” 黄帝曰:“刺血络而仆者,何也?血出而射者,何也?血少 黑而浊者,何也?血出清而半为汁者,何也?发鍼而肿 者,何也?血出若多若少而面色苍苍者,何也?发鍼而 面色不变而烦悗者,何也?多出血而不动摇者,何也? 愿闻其故。”岐伯曰:“脉气盛而血虚者,刺之则脱气,脱 气则仆。血气俱盛而阴气多者,其血滑,刺之则射阳。 气蓄积,久留而不泻者,其血黑以浊,故不能射新饮, 而液渗于络,而未合和于血也,故血出而汁别焉。其 不新饮者,身中有水,久则为肿。阴气积于阳,其气因 于络,故刺之血未出而气先行,故肿。阴阳之气,其新 相得而未和合,因而泻之,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 脱色而苍苍然。刺之血出多,色不变而烦悗者,刺络 而虚经。虚经之属于阴者,阴脱故烦闷。阴阳相得而 合为痹者,此为内溢于经,外注于络,如是者,阴阳俱 有馀,虽多出血,而弗能虚也。

马莳曰:“此详言刺血络而其应异者之义也。奇邪,不正之邪也。奇邪不在于经,故在于血络也。然有刺血络而仆者,何也?正以脉有气盛而血虚者,必泻其气,以补其血,故刺之则脱气,脱气则仆也。又有刺血络而血出漂射者,何也?正以血气俱盛而内焉,阴气多者,其血必滑,故刺之则射也。又有刺血络而血出甚” 少,且黑色而浊者,何也?正以阳气蓄积,久留不泻,其血黑以浊,故不能射也。又有刺血络而血出,内有半清汁者,何也?正以新饮之际,而液渗血络,未得合和于血,故血出而半为汁也。又有刺血络而发鍼乃肿者,何也?正以不新饮者,身中有水,久则为肿,阴气积于阳分,其气聚于血络之中,故刺之时,血尚未出,而气乃先行,所以发鍼而肿也。又有血出若多若少,而面色苍苍然,似有脱色者,何也?正以荣卫二气,暂时相得,尚未和合,因而泻之,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其色脱而苍苍然也。又有刺血络而血出多,色不变然,内焉烦闷者,何也?正以刺络而经虚,其经之属于阴者,阴脱故烦悗也。又有刺血络,出血已多,而其身不动摇者,何也?正以荣卫相得,合成痹病者,此其邪气内溢于经,外注于络,则阴阳俱以邪气而有馀,虽血多出而弗能虚,所以不至动摇也。

张志聪曰:此承上章少阴之大络,而复统论其脏腑之十二络焉。《玉版论》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 夫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是水谷所生之血气,荣行于脉“中者也。水谷之精气,从胃之大络,注于脏腑之经隧,通于孙络,出于皮肤,以温肌肉,此水谷所生之气血,散于脉外者也。夫大络与经脉缪处,故奇邪而不在经者,血络是也。上篇论五脏六腑之血气,少阴肾脏之精气,从冲脉而出于皮肤” ;此篇论胃腑所生之血气,从脏腑之大络,而出于皮肤也。血络者,外之络脉。孙络见于皮肤之间,血气有所留积,则失其外内出入之机矣。夫经脉之血气,皮肤之气血,皆出于胃腑水谷之精,而分走其道,所当和平者也。若经脉之脉气盛,而皮肤之血气虚者,刺之则脱气,脱气则仆矣。盖三阳之气,主于皮肤肌腠之间。血虚则脱气者,血为气之守也。如《阴阳应象论》曰:“阴在内,阳之守” 是也。夫经脉皮肤之间,皆有此血气,而有阴阳之分焉。经脉为阴,皮肤为阳,俱盛者,经脉外内之血气俱盛也。如脉中之阴气多者,其血滑,故刺之则射。如皮肤之阳气,蓄积久留而不泻者,其血黑以浊,故不能射也。络脉之血,由水谷之津液所化,津液注于皮肤肌腠渗于孙络,与血和合而化赤者也。《痈疽章》曰:“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谿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赤而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 盖水谷入胃,其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复渗。

考证

于孙络,与络脉之血和合变化,而赤为血,故新饮而液渗于络,未和合于血,是津液未变而赤,故刺之血出清而半为汁也。其不新饮者,身中有水,久则为肿,盖言血乃水谷之津液所化,若不新饮而出为汁者,乃身中之水也。按奇邪而不在经者,谓皮肤之气血,从别络而出于孙络,皮肤与经脉缪处也。此论津液注于皮肤,渗于络脉,与经脉之血和合,是皮肤孙络,又与经脉相通,而皮肤络脉之气血所从来,又有一道。盖此篇假鍼,以明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学者当于鍼刺之外,细体认其义焉。脏腑经脉为阴,皮肤肌腠为阳。脏腑之阴气,积于皮肤之阳分者,其气因于大络孙络而出。血未出而气先行者,谓脏腑之气先行,而血随气出者也。上论脉络之血,乃皮肤之津液,渗入孙脉络脉而化赤,此言皮肤之血,因于大络孙络而出,是皮肤脉络之血气,外内相通,故下文曰:“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也。” 皮肤为表,经脉为里,肤表之阳,得脉内之阴气以和之,经脉之阴,得肤表之阳气以和之,阴阳表里之相合也。如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泻之,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脱色而苍苍然青也。《平脉篇》曰:“荣气不足面色青。” 阴阳俱脱者,经脉外内之荣气脱也。如血出多而色不变者,刺其络而虚其经也。经虚之属,则阴脱矣。心主脉而包络主血,阴脏之血脱,故烦闷也。盖言在外之血气,由脏腑之阴而出于经经而脉脉而络也。夫内为阴,外为阳,经络为阴,皮肤为阳,此总结血气之外内出入,相得而和合者也。自外而内者,从皮肤渗于孙脉络脉而内溢于经;自内而外者,从脏腑之阴而出于经,从经脉而外注于络脉,皮肤外内之相得也。如阴阳俱有馀,相合而痹闭于外内之间,虽多出血而弗能虚也 。朱济公曰:阴阳相得而合为痹,与上文之阴阳相得同义。盖阴阳和合而流行则调,阴阳相得而留滞则痹。痹者,闭也。《通篇》论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故帝止问血出多而不动摇。伯曰:阴阳相得而合为痹,是非邪病之痹明矣。

黄帝曰:“相之奈何?”岐伯曰:“血脉者,盛坚横以赤,上下 无常处,小者如鍼,大者如筋,则而泻之万全也,故无 失数矣。失数而反,各如其度。”则侧同

马莳曰:“此言视血络之法也。相,视也。血络者,必盛且坚,及横以赤,其上下无有常处,小如鍼而大如筋,必侧其鍼,以迎而泻之,可以万全,故无失刺血络之术数也。若失其术数,而与法相反,则凡或汁或射等证,各如其度以相应矣。”

张志聪曰:“此申明血气之在经脉,而外内出入也。‘盛坚横以赤’” 者,血盛于脉中也。“上下无常处者,血气之流行也。小者如鍼,留血之在孙络也。大者如筋,留血之在经隧也。数者,血脉出入之度数,留血之在经络,则而泻之,故无失其所出之度数矣。所出之度,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如失其所出之数而反者,又从‘孙’” 而络,络而脉,脉而经,各如其度,而外内出入者也。

黄帝曰:“鍼入而肉著,何也?”岐伯曰:“热气因于鍼,则鍼 热,热则肉著于鍼,故坚焉。”

马莳曰:“此言鍼入而肉之所以著也。盖以鍼入于内,肉中热气,温之于鍼则鍼热,鍼热则肉著于鍼,故不惟热,而又坚不可拔也。”

张志聪曰:“三阳之气,主于肤表。” 热气,阳气也。热气因于鍼则鍼热,热则肉著于鍼,故“鍼下坚而不可拔也。”

《阴阳清浊篇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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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莳曰:“阴阳” 者,阴经、阳经也。阴经受清气,阳经受浊气,故名篇。

黄帝曰:“余闻十二经脉,以应十二经水者,其五色各 异,清浊不同,人之血气若一,应之奈何?”岐伯曰:“人之 血气,苟能若一,则天下为一矣,恶有乱者乎?”黄帝曰: “余问一人,非问天下之众。”岐伯曰:“夫一人者,亦有乱 气,天下之众,亦有乱人,其合为一耳。”恶音乌夫音扶

马莳曰:“此言人之血气,不能为一,所以有乱气也。《经水篇》言:人手足各有三阴三阳,合为十二经脉,以应十二经水。如足太阳外合于清水,而内属于膀胱,足少阳外合于渭水,而内属于胆之类是也。所以十二经合于五行,五行别为五色。今与十二经水而相应,则五色各异,清浊必不相同矣。倘其间有人之气血如一,无清无浊,则欲分而应彼十二经水也,奈何?伯言人身之气血,必不能合之而为一也,苟人之气血可以为一,则推之天下,皆可以为一也,恶有气血之乱者乎?” 帝遂言余之所问。

止就一人之身耳,非问天下之众也。伯言自一人之身而言必有乱气,犹天下之众必有乱人也,其理可合之为一耳。故知天下必有乱人,则一人之身必有乱气也,焉得谓气血为一哉。所以必与《经》水之清浊不同者而相应也。

张志聪曰:此篇论阴阳清浊,交相干乱者也。人之十二经脉,外合十二经水,内合五脏六腑,其五色各异,清浊不同,故一人之身有乱气,犹天下之众有乱人,其理可合之为一耳,恶有不乱者乎 ?杨元如曰:“清浊,天地之气也。天气下降,地气上升,清浊相干,命曰乱气,不乱则生化灭矣。故曰:夫一人者,亦有乱气,天下之众,亦有乱人。” 谓天下之人皆有此乱气也。

黄帝曰:“愿闻人气之清浊。”岐伯曰:“受谷者浊,受气者 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浊而清者,上出于咽,清而浊 者,则下行。清浊相干,命曰乱气。”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乱气之义,自其清浊相干者成之也。大凡人身之气,始时受谷气者,六腑也。六腑为浊,继而谷气化为精微之气,从上而出,则受此精微之气者,五脏也。五脏为清,惟清者注之于阴经,正所谓精微之气也。惟浊者注之于阳经,正所谓渣秽之物也。然清浊本非二物,而阴阳互相为用,其阳经” 之浊中有清者,上出于咽喉。《本经忧恚无言篇》言“咽喉者,水谷之道路也。其阴经之清中有浊者,则其气下。” 又言:“喉咙者,气之所以上下者也。” 此喉咙所以出清气,而浊者则下降也。由下节观之,则喉咙为上,而十二经皆为下耳。惟阴与阳不升降,则清与浊始相犯,而气之所以有乱者也。

张志聪曰:六腑为阳,五脏为阴,六腑受谷者浊,五脏受气者清,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浊而清者,谓水谷所生之清气,上出于咽喉以行呼吸。清而浊者,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注于海,此人气之清浊相干,命曰乱气。

黄帝曰:“夫阴清而阳浊,浊者有清,清者有浊,清浊别 之奈何?”岐伯曰:“气之大别,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走 于胃。胃之清气,上出于口;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 于海。”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明阴经清而阳经浊,浊中有清,而清中有浊之义也。盖气之大别而分者,受气者清,故清者上注于肺,肺为阴,所以曰受气者清,而清者注阴也。受谷者浊,故浊者下走于胃,所以曰受谷者浊,而浊者注阳也。且胃之清气,上出于口,即咽喉为水谷之道路,所以曰浊而清者上出于咽也。肺之浊” 气。下注于十二经。而内积于膻中之气海。即喉咙为气之上下。所以曰“清而浊者。则下行也。” 焉得谓清浊为无别耶。

张志聪曰:“此论人合天地之气也。《大别》者,应天地之大而有别也。天清地浊,而上下气交,故浊者有清,清者有浊,而人亦应之。肺属天,而阳明居中土,故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走于胃,此清浊之上下也。然浊者有清,胃之清气上出于口,口鼻者,气出入之门户,此胃腑水谷之浊生,此清气上出于口,以司呼吸,而应” 开阖者也。清者有浊,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肺为精水之原,清中所生之津液,流溢于下,即所谓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下注于经者,行于经隧也。流溢于中者,内积于海也。海者,下焦精髓之海也。此阴阳清浊之气交也。

黄帝曰:“诸阳皆浊,何阳独甚乎?”岐伯曰:“手太阳独受 阳之浊,手太阴独受阴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窍,其浊 者下行诸经。诸阴皆清,足太阴独受其浊。”

马莳曰:“此言阳经受浊,而小肠为尤浊;阴经受清,而肺经为尤清。然阴经虽皆受清,而脾则独受其浊也。” 帝问“诸阳经皆受浊气,何阳经独受浊气之甚?” 伯言“手太阳小肠经者,则上承胃之所受,脾之所化,其水谷尚未及分,而秽污俱存,此所以独受阳经之最浊者也,其为浊之浊乎?且诸阴经皆受清气,何阴经独” 受清气之甚?唯手太阴肺经,则为五脏之华盖,独受阴经之最清者也。故肺金之清气,上走于空窍之中,而其浊气下行于十二经,及内积于膻中之气海,则肺最居上,所以独受阴经之清也,其为清之清乎?然诸阴皆受清气,唯足太阴脾经则胃中浊气,赖以运化,所谓独受其浊也,其为清中之浊乎。

张志聪曰:“诸阳皆浊,而手太阳独受,其浊之甚,盖手太阳小肠,主受盛胃腑之糟粕,有形者皆浊,而糟粕为浊之甚者也。诸阴皆清,而手太阴为五脏之长,华盖于上,故手太阴独受阴之清。” 空窍者,皮毛之汗空也。手太阴主周身之气,走于空窍,以司呼吸开阖,应天之道也。小肠受盛糟粕,济泌别汁。

化而为赤。下行于十二经脉。应地之道也。脾为仓廪之官,主输运胃腑水谷之精汁。故诸阴皆清,而足太阴独受其浊 。杨元如曰:“手太阴主天,故独受其清;足太阴主地,故独受其浊。” 此篇论人之阴阳清浊,应合天地经水。故帝曰“十二经脉,应十二经水。伯曰:天下之众。又曰气之大别。”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清者其气滑,浊者其气涩, 此气之常也。故刺阴者,深而留之;刺阳者,浅而疾之。 清浊相干者,以数调之也。”

马莳曰:“此言刺清浊者,必分阴阳诸经,而刺清浊相干,则以术数而调之也。清气属阴,故阴经必清,其气必滑;浊气属阳,故阳经必浊,其气必涩,此乃气之常也。然阴者主里,既曰清而浊者则下行,又曰肺之浊气下行诸经,故凡刺阴经者,必深其鍼而久留之;阳者主表,既曰浊而清者上出于咽,又曰胃之清气上出于口,故凡刺阳经者,必浅其鍼而疾去之。其或清者不升,而浊者不降,乃清浊相干也,当以术数而调之。阴经或浅而疾之,阳经或深而留之,不可以为常也,乃一时权变之宜耳。” 张志聪曰:“气之滑利者,应天运于外,故浅而疾之。涩浊者,应地居于中,故深而留之。清浊相干者,阴阳之气交,故以数” 调之。数者天地之常数也 。朱济公曰:“以数调之。与《逆顺篇》之无失常数同义。” 此篇以人之清浊。合天地之阴阳。下篇论人之形体。应天地日月水火。

《阴阳系日月篇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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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莳曰:天与人之阴阳相合,而足经应月,手经应日,故名篇。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 于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 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 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 者为阳。”

马莳曰:“此言人身之阴阳,合于天之阴阳也。积阳为天,故天为阳;积阴为地,故地为阴。日为阳之精,而历家纪日者以之;月为阴之精,而历家纪月者以之。其以人之身而合之日月者奈何?” 伯言:“人身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惟腰以上为天,则体在腰之上者属阳也;惟腰以下为地,则体在腰之下者属阴也。故足” 者,腰之下也。足有三阳三阴,左右共十二经,则与十二月而相应。正以十二月者,十二支为阴也。盖月生于水,水与月皆为阴,宜足之在下为阴者应之也。手者,腰之上也。手有十指,则与十日而相应。每月之内有三旬,每旬计十日,正以每旬者,乃十干为阳也。盖日主于火,火与日皆为阳,宜手之在上,为阳者应之也。

张志聪曰:积阳为天,积阴为地,天地合气,命之曰“人。” 故身半以上,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地气主之。日以应火,月以应水,人秉先天之水火而成此形,故在上者为阳,以应日,在下者为阴,以应月。十日应天之十干,十二月应地之十二支,是以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手之十指,以应十日。人秉天地水火而生,故与天地参也。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 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 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 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 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 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 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 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 阴。”

马莳曰:“此言足之十二经,合十二月之十二支者,以其皆为阴也。夫十二月固以属十二支而为阴矣,然自正月以至六月,为阴中之阳,自七月以至十二月为阴中之阴。但前六月之正二三月,又为阴中之少阳,故属左足之三阳;四五六月为阴中之太阳,故属右足之三阳。是以正月建寅,为阳之生,主左足之少阳,乃胆经脉气所属也。六月建未,则为右足之少阳,两足第四指已上脉气所行也。二月建卯,主左足之太阳,盖自少而之太,乃膀胱经脉气所属也。五月建午,则为右足之太阳,两足小指外侧,脉气所行也。三月建辰,主左足之阳明,乃胃经脉气所属也。四月建巳,则为右足之阳明,两足次指脉气” 所行也。且阳明之义谓何?正以正二五六月为少阳太阳,而三四月居于其中,则彼两阳合朔于其前,故曰阳明也。其后七月八月九月为阴中之阴,故属右足之三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为阴尽阳生,故属左足之三阴。是以七月建。

“申为阴之生,主右足之少阴,乃肾经脉气所行也。十二月建丑,则为左足之少阴,两足心出内踝,已上脉气所行也。八月建酉,主右足之太阴,乃脾经脉气所行也。十一月建子,则为左足之太阴,两足大指内侧已上脉气所行也。九月建戌,主右足之厥阴,乃肝经脉气所行也。十月建亥,则为左足之厥阴,两足大指” 外侧已上,脉气所行也。且厥阴之义谓何?厥者尽也。正以七月、八月为阴之初生,而十一、十二月为阳之初生,惟九十月则为阴之尽,故曰厥阴也。

张志聪曰:“岁半以上为阳,而主少阳太阳;岁半以下为阴,而主少阴太阴,犹两仪之分四象也。两阳合明,故曰阳明;两阴交尽,故曰厥阴。此四象而生太少中之三阴三阳也。男生于寅,故始于正月之少阳;女生于申,故始于七月之少阴。阳从左,故左而右;阴从右,故右而左。” 按:六气主岁: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阴君火,三之气少阳相火,四之气太阴湿土,五之气阳明燥金,终之气太阳寒水。而《四时调神论》又以少阳主春,太阳主夏;太阴主秋,少阴主冬;《脉解篇》曰:“正月太阳寅寅,太阳也;厥阴者,辰也;阳明者,午也;少阳者,申也;少阴者,戌也;太阴者,子也。” 而本篇又以寅未主少阳,卯午主太阳,辰巳主阳明,申“丑主少阴,酉子主太阴,戌亥主厥阴。” 《经脉别论》以肝木主春,心火主夏,脾土主长夏,肺金主秋,肾水主冬,木火土金水,此后天之五行也。而《诊要经终篇》又曰:“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月四月人气在脾。” 《天元纪论》子午属少阴,丑未属太阴,寅申属少阳,卯酉属阳明,辰戌属太阳,巳亥属厥阴。而脏腑配合支干。又以子甲属少阳胆,丑乙属厥阴肝,寅辛属太阴肺,卯庚属阳明大肠,辰戊属阳明胃,巳己属太阴脾,午丙属太阳小肠,未丁属少阴心,申壬属太阳膀胱,酉癸属少阴肾,戌属包络相火,亥属三焦相火。《禁服篇》以人迎应春夏,一盛在少阳,二盛在太阳,三盛在阳明。气口应秋冬,一盛在厥阴,二盛在少阴,三盛在太阴。而《阴阳别论》又以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阴阳之变化无竆。故曰“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 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 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 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

马莳曰:“此言手之十指,合十日之十干者,以其皆为阳也。夫十日固以其十干而为阳矣,然自甲至己为阳中之阳,而自庚至癸为阳中之阴,是以甲日主左手之少阳,乃三焦经脉气所行也,而己日则属右手之少阳,两手第四指外侧已上脉气所行也。乙日主左手之太阳,以自少之太,乃小肠经脉气所行也,而戊日则属右手之太阳,两手小指外侧已上脉气所行也。丙日主左手之阳明,乃大肠经脉气所行也,而丁日则属右手之阳明,两手次指已上脉气所行也。所谓阳明者,以少太二阳之火并合也。庚日主右手之少阴,乃心经脉气所行也,而癸日则属左手之少阴,两手小指内廉已上脉气所行也。” 辛日主右手之太阴。乃肺经脉气所行也。而壬日则属左手之太阴。两手大指内侧已上脉气所行也。自壬至丙皆属左手。自丁至辛皆属右手。手之十指所属者如此。

张志聪曰:太阳主日,少阳主火,故两火并合,是为阳明。阳明者,离明之象也。明两作“离” ,故两火并合。两阳合阳,是为阳明。手少阴君火主日,手太阴肺金主天,故应手之十指,此阳中有阴也 。朱济公曰:按《河图》《洛书》五位,中央而主阳。五行之中,木火为阳,金水为阴。故甲乙丙丁戊己,为阳中之阳,庚辛壬癸,为阳中之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 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阳中之少阴 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其于五脏也,心为 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 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

马莳曰:“此结上文手足所属之干支左右,各有阴阳少太之义。至于在人之五脏,亦有阴阳少太之义也。夫由足之十二经脉,应十二月之十二支者观之,则正月左足少阳,二月左足太阳,三月左足阳明,四月右足阳明,五月右足太阳,六月右足少阳,则是足之属阳经者,正以足本为阴,而阳经属焉,乃阴中之少” 阳也。“七月右足少阴,八月右足太阴,九月右足厥阴,十月左足厥阴,十一月左足太阴,十二月左足少阴。” 则是足之属阴经者。正以足本为阴。而阴经属焉。乃阴中之太阴也。由上文手之十指。应十日之十干者观之。则甲主左手之少。

“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则是手之属阳经者,正以手本为阳,而阳经属焉,乃阳中之太阳也;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则是手之属阴经者,正以手本为阳,而阴经属焉,乃阳中之少阴也。夫曰手者” ,虽腰以上,而凡腰以上者,不止于手,皆为阳也;夫曰足者,虽腰以下,而凡腰以下者,不止于足,皆为阴也。其在内之五脏亦然,心肺居膈之上,本为阳也,然心为牡脏,为阳中之太阳;肺为牝脏,为阳中之少阴;脾、肝、肾居膈之下,本为阴也,然肝为牝脏,为阴中之少阳;脾为牝脏,为阴中之至阴;肾为牝“脏,为阴中之太阴。盖以阴阳之大义,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中有太有少,阳中有太有少,故分之为阴阳者,其妙有如是夫。”

张志聪曰:“此论手足之阴阳,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上节论太少之阴阳,分于左右,此论太少之阴阳,位于上下,盖阴阳气交于六合之内者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此阴阳之定位。手经有阴,足经有阳,乃上下之气交也。夫心属火而应日,故为阳中之太阳;肺居高而属金,故为阳中之少阴;肝居下而属木,故为阴中之少阳;肾居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脾位中央而主坤土,故为阴中之至阴。” 五脏为阴,而阴中有阳也。

黄帝曰:“以治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 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 之阳,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 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马莳曰:“此言足之十二经应十二月,其左右足各有阴阳所属,刺之者当知所慎也。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足之少阳、太阳、阳明,故用鍼者,无刺左足之三阳经也。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足之阳明、太阳、少阳,故用鍼者,无刺右足之三阳经也。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足之少阴、太阴、厥阴,故用鍼者无刺右足之三阴经也。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足之厥阴、太阴、少阴,故用鍼者无刺左足之三阴经也。夫足之十二经,当知慎刺于十二月者,如此则甲乙丙日,不可以刺左手之少阳、太阳、阳明,丁戊己日,不可以刺右手之阳明、太阳、少阳,庚辛日,不可以刺右手之少阴、太阴,壬癸日,不可以刺左手之” 太阴少阴者。可类推矣。

张志聪曰:阳气从左而右,故正二三月人气在左,四五六月人气在右。阴气从右而左,故七八九月人气在右,十月十一十二月人气在左。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无刺其气之所在,盖鍼刺所以取气故也。夫阴阳二气,皆从足而生,自下而上,故止言足而不言手,盖以从其根也。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主春,春者苍色,主肝, 肝者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 何也?”岐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 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推之可 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手经之属十干者,乃天地之阴阳,而主四时所次之阴阳,正以阴阳之义,至赜而不可穷也。帝问“五行,以东方甲乙木主,于时则为春,其色为苍,其脏主肝,肝者属足厥阴也。今乃以甲日属左手之少阳三焦经,而不属之于肝经,则是数有不合,何也?伯言臣之所列阴阳者,乃天地之阴阳也” ,非四时五行之次相列之阴阳也。由此观之,则阴阳者,在四时五行,固甲乙属肝,而在天地之阴阳,则又可以三焦属甲,甲与三焦皆少阳,故阴阳各有名色所属,而无形体可泥。“数之可十者,此阴阳也,推之而倍十为百,亦不外于是。数之可千者,此阴阳也,推之而倍千为万,亦不外于是。” 变化无穷,真妙矣哉。

张志聪曰:《经》云:“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 又曰:“东方青色入通于肝。” 此天地之五方五时五行五色,以应人之五脏,非天地之阴阳也。天地之阴阳者,十干在上,地支在下。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以应人之五脏。地之十二支,上呈天之六气,以应人之十二经脉。是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天地定位,上下气交,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可百,推之可万可千,阴阳变化之无穷也。”

《病传篇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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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莳曰:篇内大气入脏,先发于何脏,何日传何脏,即《素问病传论》之所谓病传也,故以病传名篇。然《素问》以论标本,病传为一篇;《本经》以病本论标本,以病传论病之所传,分为二篇。

黄帝曰:“余受九鍼于夫子,而私览于诸方,或有导引 行气,乔摩灸、熨、刺,焫,饮药之一者,可独守耶?将尽行 之乎?”岐伯曰:诸方者,众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尽行 也。黄帝曰:“此乃所谓守一勿失,万物毕者也。”乔同𫏋

马莳曰:“此言诸方可行于众病,非行于一人,然守一可以御万也。诸方者,或导引行气,或𫏋足,或按摩,或用灸,或用熨,或用刺,或用焫,或饮药。为医工者,可独守一法而行之,抑亦尽识而行之。伯言诸方者,所以治众人之病,病有不同,故治之亦异也,岂必于一人之病而尽用之哉。故帝悟诸方虽行于众病,而医工” 当知乎守一。守一者,合诸方而尽明之,各守其一而勿失也,庶乎万物之病,可以毕治而无误矣。然守一之理,帝能言之,而其要在于生神。妙哉神之为一也。下文伯始及之。

张志聪曰:此篇论人之身体,有形层之浅深,有血气之虚实,是以鍼砭药灸,各守其一,非一人之所尽行也。“病传” 者,谓邪从皮毛而发于腠理,从腠理而入于经脉,从经脉而传溜于五脏,所谓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如邪入于脏,不可以致生,故邪在皮毛者,宜砭而去之;在于脉肉筋骨者,宜鍼而泻之;邪入“于中者,宜导引行气以出之,寒邪之入深者,宜熨而通之,邪在内而虚者,止可饮以甘药,实者,可用毒药以攻之,陷于下者,宜灸以启之,是以药石灸刺,导引诸方,随众人之所病而施之,非一人之所尽行者也” ,此章教人知病传之有浅深,如可治之属,即守一勿失,不使大邪入脏,而成不救,利济万物之功,毕于此矣。

“今余闻阴阳之要,虚实之理,倾移之过,可治之属,愿 闻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可得闻乎?”岐伯 曰:“要乎哉问道!昭乎其如日醒,窘乎其如夜瞑。能被 而服之,神与俱成,毕将服之,神自得之。生神之理,可 著于竹帛,不可传于子孙。”黄帝曰:“何谓日醒?”岐伯曰: “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黄帝曰:“何谓夜瞑?”岐 伯曰: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折毛发理,正气横倾, 淫邪泮衍,血脉传溜,大气入脏,腹痛下淫,可以致死, 不可以致生。

马莳曰:“此言守一之旨,在于守道以生神,故明暗异状,而夭病当知也。帝问病有阴阳虚实,及倾移之过,可治之属,余皆闻之,然有变化不测,浸淫相传,以至于绝败而不可治者,乃余之未闻也。” 是帝本以大病难知为疑,而伯乃以上文守一之旨为答,遂叹道之有要,明者为醒,而暗者为瞑,果能佩而服之,则神自生而与道俱成。又能终身服之,则神自生而与法相得。然此生神之理,可著于竹帛,以传之天下后世。盖上达必由心悟,可以待其人而后行也,虽子孙亦不可传之,犹梓匠轮舆,能使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故父不得以私诸子也。凡明此道者,如惑之解,如醉之醒,是谓“昭乎如日醒” 也。昧此道者,如病之喑,无声难闻,如云之漠,无形可据,是谓窘乎,其如夜瞑也何也?凡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其毫毛折,腠理开,正气横倾,邪气泮衍,大邪入脏,而腹痛下传,诚有易死难生者,非有守一之神,乌能治若病哉?按此篇所谓“神与俱成,神自得之” ,生神之理,乃就医工之精神、心法、鍼法而统言之也。必神之生。然后可以行诸方。故谓之曰“守一。”

张志聪曰:“此论形与神俱病,则无由入其腠理,不致血脉流传,而成不救之死证也。阴阳之要者,皮肤肌腠为阳,血脉为阴。肌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血脉者,神气之所藏也;虚实者,血气之虚实也。如腠理固密,元真通畅,血脉和调,精神内守,邪气何由内入,虚则传溜入脏,而不可以致生,是以生神之理,可著于” 竹帛,以教化后世,不可传于子孙。盖言调养此神气者,乃自修之功也。“倾移之过” 者,折毛发理,正气横倾也。“可治之属” 者,邪尚在于皮肤肌腠之间,未至血脉传流,大邪入脏也。此言邪在于外,犹为可治之属,守一勿失,不使邪溜于内。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肉,其次治经脉,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盖间传者生,传之于其所胜者,不治也。若夫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乃淫邪泮衍,血脉流传,大气入脏,不可以致生也。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毕将服之,神自得之,所谓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 谓不知道者。肤腠空疏。血脉虚脱。虚邪之中人也微。

莫知其情,莫见其形,渐致淫邪入脏,不可以致生。夫邪之中于人也,始于皮毛,则毛发折而腠理开,开则邪从毛发入,入则抵深而入于腠理。腠理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是以正气横倾,淫邪泮衍于肌腠之间,则传流于血脉而内入于脏矣。盖经脉内属于脏腑,外络于形身,是以经脉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淫邪泮衍于肌腠则伤气,传流于血脉而入脏,则伤神,神气并伤,故可以致死,而不可以致生。是以圣人之教下也,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惔虚无,精神内守,病从何来?故可著于竹帛,盖欲使天下后世子孙黎民,咸知此养生之道焉。

黄帝曰:“大气入脏奈何?”岐伯曰:“病先发于心,一日而 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 夏日中。”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言大气入脏者,即五脏之相克为传,遂以心之病传者而先言之也。大气入脏者,即《素问》标本病传论之所谓病传也。夫病传者,病若先发于心,其证先心痛,以脏真通于心也。故火来乘金,一日即传之于肺,其证当为欬,以肺之变动为欬也。又三日则四日矣。金来乘木,传之于肝,其证当胁支痛,以肝脉循胁肋也。又五日则九日矣,木来乘土,传之于脾,其证当闭塞不通,身痛体重,以脾主肉而肉重也。又三日则十二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属水,而冬之夜半,其水尤胜,惟水克火,故冬死于夜半。夏属火,而夏之日中,其火尤胜,今心火已绝,火不能持,故夏死于日中也。” 张志聪曰:“此论大” 邪入脏,传于其所不胜而死。盖五脏秉五方五行之气而生,故生于相生,而死于相胜也。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传之肺,三日而传之肝,五日而传之脾,皆逆传其所不胜,再至三日,不已而死。夫心为火脏,冬主水,夏主火。冬夜半者,水胜而火灭也。夏日中者,亢极而自焚也 。杨元如曰:“按《素问玉机真脏论》:“病入于五脏,逆传于所胜,尚可按、可浴、可药可灸以救之。故曰:三日不已,死。” 谓邪入于脏,犹有可已之生机,故首言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焫、饮药,末言诸病以次相传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盖邪在于形层者,宜刺;入于脏者,止可按摩、饮药以救之。圣人救民之心,无所不用其极。

病先发于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马莳曰:“此言邪气入肺,而有相传之死期也。病先发于肺,其证当为喘为欬。过三日,则金来乘木,传之于肝,其证当胁支满痛。又一日则四日矣,木来乘土,传之于脾,其证当身重体痛。又五日则九日矣,脾邪乘胃,其证当为胀。又十日则十九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之日入在申时,虽属金,金衰不能扶也,故冬死” 于日入。夏之日出在寅。木旺火生。肺气已绝。非火盛而死。故夏死于日出也。

杨元如曰:“肺主气,日出而气始隆,日入而气收引。冬日入者,气入而绝于内也。夏日出者,气出而绝于外也 。” 张志聪曰:“按止言冬夏,而不言春秋者,四时之气,总属寒暑之往来。夜半日中,阴阳之分于子午也。日出日入,阴阳之离于卯酉也。病传之一三五日者,乃天之奇数。盖五脏生于地之五行,而本于天干之所” 化。

病先发于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肾,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蚤食。

马莳曰:“此言邪气入肝,而有相传之死期也。病先发于肝,其证当头目眩而胁支满。过三日,则木来乘土,传之于脾,其证当体重身痛。又五日则八日矣,脾传于胃腑,其证当为胀。又三日则十一日矣,则土来乘水,传之于肾,其证当腰脊小腹俱痛,胫中觉酸。正以肾脉起于足,循腨内,出腘内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又” 腰为肾之腑。故病如是也。又三日则十四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之日入在申。以金旺木衰,故冬死于日入。夏之蚤食在卯。以木旺亦不能扶,故夏死于蚤食也。

杨元如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肝病头目眩,胁支满,三日体重身痛,五日而胀,三日腰脊小腹痛,胫酸,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蚤食。盖病先发于肝,故头目眩而胁支满;三日而之脾,则体重身痛;五日而之胃,则胀;三日而之肾,则腰脊小腹痛,胫酸。冬日入夏蚤食,乃木气绝于卯酉,金旺之时’。”

病先发于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 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马莳曰:“此言邪气入脾,而有相传之死期也。病先发于脾,其证当身痛体重。一日而自传于胃腑,其证当为胀。又二日则三日矣,土来乘水,乃传于肾,其证当小腹腰脊痛而胫酸也。又三日则六日矣,肾自传于伏膂之脉,膀胱之腑,其证当背膂筋痛。”

而小便亦闭也。又十日则十六日矣,其病不已死。但冬之人定在亥,以土不胜水,故冬死于人定夏之晏食在寅,以木来克土,故夏死于晏食也。杨元如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脾病身重体痛,一日而胀,二日小腹腰脊痛,胫酸,三日背膂筋痛,小便闭,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盖病发于脾,则身痛体重,一日而之胃则胀,二日而之肾则小腹腰脊痛,胫酸’。” 膂膀胱者,膀胱附于脊背之膂筋也。是以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小便闭。人定在寅,木旺而土绝也。夏之晏食在亥,水泛而土败也。

病先发于胃,五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 上之心,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昳。昳杜结切

马莳曰:“此言邪气入胃,而有相传之死期也。胃病者,其证当胀满,五日则胃传于肾,其证当小腹腰脊痛而胻酸也。又三日则八日矣,肾病自传于腑,其证当背膂筋痛,而小便自闭也。又五日则十三日矣,又上而传之于心,其证当心痛也。又二日则十五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之半夜属子,土不胜水,故冬死于夜半。夏之日昃在未,土气正衰,故夏死于日昳。昳,日昃也。”

张志聪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胃病胀满五日,小腹腰脊痛胻酸,三日背膂筋痛,小便闭,五日身体重,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昳。盖病先发于胃,故胀满五日而之肾,则小腹腰脊痛胻酸;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五日而上之心,则身体重。盖心主血脉,血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者也。二乃火之生数’” ,六日者,水之成数也。死于二日者,火之生气绝也。死于六日者,水乘而火灭也。故冬夜半者,即水乘火灭之义。夏日昃者,亦太阳之生气绝也 。朱济公曰:“主冬水,夏主火。日昃者,盛而始亏之时。”

病先发于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 而之小肠,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马莳曰:“此言邪气入肾,而有相传之死期也。肾病者,其证当小腹腰脊痛,胻酸。三日则自传于膀胱之腑,其证当背膂筋痛,而小便亦闭也。又三日则六日矣,水来乘火,膀胱上而之心,其证当心痛也。又三日则九日矣,心自传小肠之腑,其证当小腹胀也。又二日则十一日矣,其病不已则死。但冬之天明,在寅末,夏之晏晡。” 以向昏,土能克水,故“冬死于大晨,而夏死于《晏晡》” 也。

张志聪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曰:‘肾病者,小腹腰脊痛,胻酸,三日背膂筋痛,小便闭,三日腹胀,三日两胁支痛,二日不已,死。盖病先发于肾,故小腹腰脊痛,胻酸;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小便闭;三日而上之心,则腹胀’。” 盖足少阴肾脉,下络膀胱,上从腹,注胸中,入肺络心。此邪入于脏,亦从血脉流传也。上节病在心,故身体重。此从膀胱而上传于心,复从心而下传小肠,故腹胀也。冬大晨者,乃寅卯木旺之时,木旺则泄其水之气矣。夏晏晡,土气所主之时,土克水也。三日者,水火之生气并绝。二日者,火之生气绝也。盖病之且死,有死于先发之脏气绝者,有死于所传之脏气绝者。是以《灵》《素》《经》中少有不同,学者自当理会。

病先发于膀胱,五日而之肾,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 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鸡鸣,夏下晡。

马莳曰:“此言邪入膀胱,而有相传之死期也。膀胱病者,其证当小便闭。五日则自传于肾,其证当小腹胀,腰脊痛而胻酸也。又一日则六日矣,水来乘火,肾传之小肠,其证当小腹胀也。又一日则七日矣,又传之于心,其证当心痛也。又二日则九日矣,其病不已死。但冬之鸡鸣在丑,土克水,故冬死于鸡鸣。夏之下晡” 在申。金衰不能生水,故“夏死于下晡” 也。

张志聪曰:“按《标本病传论》曰:‘膀胱病,小便闭,五日小腹胀,腰脊痛,胻酸,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二日不已,死’。” 盖病发于膀胱,故小便闭;五日而之肾,则小腹胀,腰脊痛,胻酸;一日而之小肠,则腹胀;一日而之心,故身体痛也。冬鸡鸣,夏下晡,即上节大晨晏晡之时也。按五脏相传,而有膀胱胃腑者,胃居中央,为水谷之海,乃五脏之生原,太阳为诸阳主气也。

诸病以次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间一脏 及二三四脏者,乃可刺也。间去声

马莳曰:“此结言相传而为甚者,死不可刺;间脏而为生者,可刺之也。诸经之病,皆有相克之次,是相传为病之甚,甚者独行,故有死期,不可刺。若间传而为相生,则间一脏为始,及二、三四脏,是乃相生之次。所谓间者并行,乃可刺以治之也。”

张志聪曰:“《玉机真脏论》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

“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病之且死,必先传行,至其所不胜,病乃死。故如是者,乃逆传其所胜,皆有死期,不可刺也。如间一脏者,乃心传之肝,肺传之脾,子行乘母也;间二脏者,心传之脾,肺传之肾,乃母行乘子,子母之气,互相资生者也。间三脏者,心传之肾,肺传之心,从所不胜来者,为微邪也。” 按:五脏间传,止有间三而无间四。所谓间四脏者,以脏传之腑,而腑复传之于他脏,盖腑亦可以名脏也。

《淫邪发梦篇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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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莳曰:“内有淫邪泮衍,使人卧不得安而发梦,故名篇。”

黄帝曰:“愿闻淫邪泮衍奈何?”岐伯曰:“正邪从外袭内, 而未有定舍,反淫于脏,不得定处,与营卫俱行,而与 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气淫于腑,则有馀 于外,不足于内;气淫于脏,则有馀于内,不足于外。”黄 帝曰:“有馀不足有形乎?”岐伯曰:“阴气盛则梦涉大水 而恐惧。阳气盛则梦大火而燔焫。阴阳俱盛则梦相” 杀,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甚饥则梦取,甚饱则梦 予。肝气盛则梦怒,肺气盛则梦恐惧,哭泣飞扬。心气 盛则梦善笑恐畏。脾气盛则梦歌乐,身体重不举。肾 气盛则梦腰脊两解不属。凡此十二盛者,至而泻之 立已。

马莳曰:“此承前篇而明淫邪泮衍之义,先以脏腑十二盛之发梦者言之也。淫邪者,非另有其邪,即后篇燥、湿、寒、暑、风、雨之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及淫于脏腑,即前篇之大气入脏也。与营为阴气、卫为阳气者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多发为梦,此邪淫之干腑,则腑主外,其外为有馀,而内则不” 足,此邪淫之干脏,则脏主内,其内当有馀,而外则不足。试以有馀者观之,阴气者,营气也,营气盛则梦涉大水,而有恐惧之状,盖大水属阴故也。阳气者,卫气也,卫气盛则梦见大火,而有燔焫之势,盖大火属阳故也。若阴阳俱盛,则营卫二气皆盛也。内外有馀,阴阳相争,其梦主于相杀,且手部属阳,“故上部邪盛,则梦飞扬。足部属阴,故下部邪盛,则梦堕坠如饥,至太甚则梦有所取如饱,至太甚则梦有所予。” 肝之邪盛,则梦多怒,以肝之志为怒也。肺之邪盛,则梦恐惧哭泣而飞扬,以肺之声为哭也。心之邪盛,则梦善笑而恐畏,以心之声为笑,而其志主于忧也。脾之邪盛,则梦歌乐及体重不能举,以脾之声为歌,而其体主肉也。肾之邪盛,则梦腰脊两解,不相连属,以腰为肾之腑也。凡此十二盛者,在腑则有馀于外,在脏则有馀于内。凡有梦至时,即知其邪之在何脏腑,遂用鍼以泻之,其邪可立已矣。盖腑梦泻腑,脏梦泻脏也。

张志聪曰:“此承上章论。”请帮助识别此字。邪泮衍,而有虚邪正邪之别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淫邪,中人多死,正邪者,风雨寒暑,天之正气也。夫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是以上章之淫邪泮衍,血脉传溜,大气入脏,不可以致生者,虚邪之中人也。此章论正邪从外袭内,若有“若无,而未有定舍,与营卫俱行于外内肌腠募原之间,反淫于脏,不得定处,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夫邪之折毛发理,邪从皮毛入而发于腠理之间。腠理者,在外肤肉之文理,在内脏腑募原之肉理,卫气所游行出入之理路也。是以淫邪泮衍,与营卫俱行,行于募原之肉理,则反淫于脏矣。夫心藏神,肾藏精,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而出谓之魄。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者也。与魂魄飞扬而喜梦者,与五脏之神气飞扬也。腑为阳而主外,脏为阴而主内。邪气与营卫俱行于脏腑募原之间,故气淫于脏,则有馀于内,不足于外;气淫于腑,则有馀于外,不“足于内,今反淫于脏,则有馀于内,而五脏之阴阳盛矣。阴气盛则梦涉大水恐惧,阳气盛则梦大火燔焫,此心肾之有馀也。阴阳俱有馀则心气并于肺,肾气并于肝而梦相杀。相杀者,梃刃交击也,此肝肺之有馀也。夫魂游魄降,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此魂魄之有馀于上下也。饥则梦取,饱则梦予”,是脾胃之有馀不足也。此邪与五脏之神气游行,而形之于梦也。如肝气盛则梦怒,肺气盛则梦悲,心气盛则梦笑,脾气盛则梦歌乐,肾气盛则梦腰脊不属,此邪干五形脏,而形之于梦也。凡此十二盛者,乃气淫于脏,有馀于内,故泻之立已。

厥气客于心则梦“见丘山烟火。客于肺则梦飞扬,见 金铁之奇物。客于肝则梦山林树木。客于脾则梦见 丘陵大泽,坏屋风雨。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客 于膀胱则梦游行。客于胃则梦饮食。客于大肠则梦田野。客于小肠则梦聚邑冲衢。客于胆则梦斗讼自 刳。客于阴器则梦接内。客于项则梦斩首。客于胫则 “梦行走而不能前。及居深地窌苑中。”“客于股肱。则梦 礼节拜起。”《客于胞》请帮助识别此字。则梦泄便。凡此十五不足者。至 而补之。立已也。窌音教

马莳曰:“此举脏腑之十五不足而发之为梦者言之也。厥气者,即下篇之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凡脏腑内伤之邪也。其邪气客于心,则梦见山林烟火,以心属火也。邪气客于肺,则梦飞扬及金铁之奇物,以肺属金也。邪气客于肝,则梦见山林树木,以肝属木也。邪气客于脾,则梦见丘陵大泽,坏屋风雨,以脾属土也。”邪气客于肾,则梦临于深渊,或没居于水中,以肾属水也。邪气客于膀胱,则梦出游行,以《膀胱经》遍行头、项背、腰、胻足也。邪气客于胃,则梦饮食,以胃主纳食也。邪气客于大肠,则梦田野,以大肠为传道之官,其曲折广大似田野也。邪气客于小肠,则梦会聚之邑居,或冲要之道衢,以小肠为受盛之官,其物之所聚似邑衢也。邪气客于胆,则梦斗讼自刳,以胆属木,脾主土与肉,木能克土,而肉伤也。邪气客于阴器,则梦接内,以阴器为作强之官也。邪气客于项,则梦斩首,以项为邪所伤也。邪气客于足胫,则梦行走不能前,及居深地窌苑中,以胫为邪所伤,行走不能也。邪气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以拜起主于股肱也。邪气客于胞。请帮助识别此字。以膀胱为胞。请帮助识别此字。之室而胞。请帮助识别此字。在膀胱之内,故邪客之则泄便也。凡此十五不足者,在腑则不足于内,在脏则不足于外。凡有梦至时,即知其邪之在何脏腑,遂用鍼以补之,其邪可立已矣。盖腑梦补脏,脏梦补腑也。

张志聪曰:夫邪之所凑,其正必虚,上篇论邪气之有馀,此论正气之不足。厥气者,虚气,厥逆于脏腑之间。客者,薄于脏腑之外也。“客于心则梦丘山烟火”,心属火而心气虚也。“客于肺则梦飞扬”,肺主气而肺气虚也。“金铁之奇物,金气虚而见异象也。客于肝则梦山林树木,肝气之变幻也。客于脾则梦丘陵大泽”,土虚而水泛也。脾者,营之居也,名曰器,夫形谓之器,脾主肌肉,形骸乃人之气宇。梦风雨坏屋者,脾气虚而为风雨所坏也。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肾气虚陷也。客于膀胱则梦游行,太阳之气虚行也。客于胃则梦饮食,虚则梦取也。客于大肠则梦田野。田野者,水谷之所生也。大肠为传导之官,主受水谷之馀,济泌别汁。止梦见田野者,大肠之气虚也。客于小肠,则梦聚邑冲衢。夫“聚邑冲衢”,乃通聚货物之处。小肠受盛化物,止梦见衢邑者,小肠之气虚也。胆为中正之官,决断出焉。故厥气客于胆,则梦斗讼自剖。客于阴器,则梦接内,精气泄也。三阳之气,皆循项而上于头,故头为诸阳之首;客于项,则阳气不能上于头,故梦斩截其首也。客于胫,则梦行走不前,胫气虚也。足为阴深,居地窌苑中,地气下陷也。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者,手足不宁也。客于胞,则梦泄前溺。客于请帮助识别此字。肠,则梦后便。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补之立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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