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二百三十七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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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卷目录
兖州府部汇考二十九
兖州府兵制考
职方典第二百三十七卷
兖州府部汇考二十九
编辑兖州府兵制考 府州县志合载
编辑节制衙门
总理河道 兼提督军务军门开府济宁州。“先是明永乐十八年,遣行军司马樊敬提兵十万镇守济宁。正德以后,始遣尚书、都御史等官奉敕行事,统直隶各省专理漕河。隆庆四年,始加提督军务职衔,节制南北直隶、河南、山东各道。其在本府者有四:曰沂州兵备道,曰曹濮兵巡道,曰临清兵备道,曰济宁兵备道。”
皇清“总制”衙门仍旧。
此外各州县卫,更有民壮、民兵、马快手等名不一。今道标兵悉裁归营。总河督标中、左、右三营官二十四员,马战守兵二千三百九十二名,官马五百匹,护防漕运,驻札济宁州。
中营副将一员,季支俸薪银一百四两九钱五分三釐零。
守备一员 ,季支俸薪银三十三两五钱三分五釐。
千总二员 ,季支俸薪银十一两九钱九分九釐零。
把总四员 ,每员季支俸薪银九两。
马战兵 一百七十名,每名季支饷银六两。步战兵 三百四十七名,每名季支饷银四两五钱。
步守兵 二百八十七名,每名季支饷银三两。官马 一百七十匹,每匹季支料仓斗二石七斗七觔、草一百八十束。
官备马 二十八匹,料草同上。
防漕汛地 南自长沟接“城守营界碑” 起,北至右营“王仲口” 界碑止,计河程九十二里。
左营游击一员 ,季支俸薪银五十七两八钱三分五釐。
守备一员 ,季支俸薪银三十两八钱四分八釐零。
千总二员 ,每员季支俸薪银十一两九钱九分。
把总四员 ,每员季支俸薪银九两。
马战兵 一百六十八名,每名季支饷银六两。步战兵 三百三十七名,每名季支饷银四两五钱。
步守兵 二百零一名,每名季支饷银三两。官马 一百六十八匹,每匹季支料仓斗二石七斗七觔、草一百八十束。
官备马 二十二匹,料草同上。
防漕汛地 南自辛庄桥接江南“徐州营界碑” 起,北至济宁城守营“韦驮庙” 界碑止,计河程一百五十里。
右营游击一员 ,季支俸薪银六十四两八钱九分四釐。
守备一员 ,季支俸薪银三十两八钱四分八釐。
千总二员 ,每员季支俸薪银十一两九钱九分九釐零。
把总四员 ,每员季支俸薪银九两。
马战兵 一百六十七名,每名季支饷银六两。步战兵 三百五十四名,每名季支饷银四两五钱。
步守兵 二百六十一名,每名季支饷银三两。官马 一百六十七匹,每匹季支料仓斗二石七斗七觔、草一百八十束。
官备马 二十二匹,料草同上。
防漕汛地 南自“王仲口接中营界碑” 起,北至寿张营“张秋镇北水门外界碑” 止,计河程七十八里。
兖州营 驻札府城。防汛:“滋阳、曲阜、宁阳、金乡、汶上、东阿” 、
参将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二十两二钱七分八釐。
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千总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四两。
把总四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三两。
马战兵 一百九十六名,每名月支饷银二两。守兵 七百二十九名,每名月支饷银一两。官马 一百九十六匹,每匹月支干银九钱。官备马 十四匹,月支同上。
济宁城守营 ,驻札济宁州。
都司佥书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六两七钱七分八釐零。
守备一员 ,季支俸薪银三十两八钱四分八釐零。
千总一员 ,季支俸薪银十一两九钱九分九釐零。
把总二员 ,每员季支俸薪等银九两。
步守兵 四百七十六名,每名季支饷银三两。官备马 十四匹,草料季支同官马。
兼防漕汛地 南自关南头韦驮庙接中营界碑起,北至中营小长沟界碑止,计河程四十五里。
曹州营 驻札曹州防汛曹县、定陶、城武。原额马步官兵五百九十一员。除裁定存留马步官兵五百一十六员名。
参将一员 ,月支俸薪银二十两二钱七分八釐零。
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千总二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四两。
把总二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三两。
马战兵 一百一十七名,每名季支饷银七两二钱。
守兵 四百六十八名,每名季支饷银四两二钱。
官马 一百一十七匹,每匹月支干银九钱。官备马 二十匹,月支银同上。
沂州营 驻札沂州,原系沂镇标后营,为详陈《东省营制情形》等事,改为今制。防汛泗水费县。副将一员,月支俸薪等银三十二两六钱三分一厘零。
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千总二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四两。
把总四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三两。
马战兵 一百八十名,每名月支饷银二两。守兵 七百二十名,每名月支俸银一两。官马 一百八十匹,月支干银九钱。
官备马 二十六匹,月支干银同上。
界河营 驻札邹县。防汛。单县
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把总二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三两。
马战兵 六十名,每名月支饷银二两。
守兵 二百四十名,每名月支饷银一两。官马 六十匹,每匹月支干银九钱。
官备马 八匹,月支干银同上。
沙沟营 驻札滕县防汛。鱼台县
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把总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三两。
马战兵 六十名,每名月支饷银二两。
守兵 二百四十名,每名月支饷银一两。官马 六十匹,每匹月支豆九斗、草六十束。官备马 六匹,月支豆草同上。
满家硐营 驻札嘉祥县,防汛:钜野县。
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把总一员 ,月支俸薪银三两。
马战兵 六十名,每名月支饷银二两。
守兵 二百九名,每名月支饷银一两。
官马 六十匹,每匹月支干银九钱。
官备马 六匹,月支干银同上。
“梁山” 营 驻札郓城县防汛。东平州。
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零。把总二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三两。
马战兵 六十名,每名月支饷银二两。
守兵 二百三名,每名月支饷银一两。
官马 六十匹,每匹月支干银九钱。
官备马 八匹,月支干银同上。
寿张营 驻札寿张县,防汛阳谷,原额马步官兵六百零七员。除裁定存留马步官兵五百六十七员
游击一员 ,季支俸薪银五十七两八钱三分。
五釐零
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千总二员 ,每员月支俸薪银四两。
把总三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三两。
马战兵 一百一十二名,每名季支饷银七两二钱。
守兵 四百四十八名,每名季支饷银四两二钱。
官马 一百一十二匹,每匹季支料豆二石七斗、草一百八十束。
台庄营 驻札峄县防汛:郯城。原额马步官兵七百四十八员名。除裁定存留马步官兵六百九十八员名。
游击一员 ,季支俸薪等银五十七两八钱三分五釐。
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千总二员 ,每员月支俸薪银四两。
把总四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三两。
马战兵 一百三十八名,每名月支饷银二两四钱。
守兵 五百五十二名,每名月支饷银一两四钱。
官马 一百三十八匹,每匹月支干银九钱。官备马 二十二匹,月支干银同上。
任城卫 驻府城。其屯丁地粮等项,载入《赋役》,不书
掌印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领运千总二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四两。随帮千总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四两。运粮军旗 五百九十六名,奉文运粮,免编徭银。
随帮百总一员,土官额设漕船五十六只。明季本卫指挥、千、百户、总旗六十四员名,轮流掌印,更番运粮,运山东水次兖、东二府所属城武、定陶、堂邑、博平等州县米。其协运河南一船,于康熙二十三年仍归山东水次运粮,永为定例。
皇清顺治十二年,议留守备一员掌印部推千总二
员,更番领运,土官百总一员随帮。永为定制。济宁卫 ,明制世职指挥、千百户及部选经历、镇抚等官,今悉裁革
掌印守备一员 ,月支俸薪等银十两二钱八分二釐零。
领运千总四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四两;管河千总二员 ,每员月支俸薪等银四两。运船 一百三十五只。
该管漕河自城西二里半起,至西曹井桥止。计长一十七里八分。该浅夫八十名、运夫五十名。经年在工修补岸堤、挑濬河淤。其钱粮见《田赋》。东平所 管河千总一员。月支俸薪等银四两
《府志未详县志别载者皆列于后〈其县志〉》{{{3}}}{{{4}}}
编辑
滋阳县
明制,设护卫都指挥一员,护卫军丁一千名。顺治九年间,奉文编入本县为民。
原设《守城民壮》一百二十名,每名四两,共工食银四百八十两。顺治五年裁。
原设听征有马民兵七名,工料银三十六两。裁原设听征步队民兵六名,每名工食银二十两。俱隶“兵备道。” 顺治年俱裁。
皇清特设“参将一员、 中军守备一员、 千总一员”
把总一员
《经制》官兵九百八十一名 ,官马一百九十六匹。隶提督标下。
原设任城卫守备一员 ,后所千总一员 ,左所千总一员 ,右所千总一员。顺治七年,裁去后卫千总一员
教场在城西二里许。宽厂坦平,北筑台基一区。台上建演武厅三间,扁曰“振扬威武” ,曰“用戒不虞。” 台下东南立将台一座,正南百步外立箭鹄台一座。厅后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旧例遇有坍塌损坏,系滋阳县修理。嘉靖三十八年,知县江应昴具由申禀,教场操练军士,与滋阳县里长无干,蒙准改任城卫管“修以为定规。” 《曲阜县》
马步兵 督抚军门标下步兵三名,沂州道马快八名。募兵四名。步队团操民壮十二名。民兵 ,本县马兵二名。守城民壮四十五名。崇祯五年,本县知县孔弘毅添民兵一百零五名。
宁阳县。〈阙。〉
邹县
界河营 在城南五十里,与滕县接壤,为南北通道。顺治九年,奉
旨调拨登兵五百名、守备官一员、把总二员、驻札界
河地方。后于顺治十七年、奉
旨“撤调回登兵二百名。留设《经制》兵三百名。仍设守。”
备一员,把总二员,城守把总一员,系界河营守备统辖,分拨到县,率兵防守。
东滩店 在城北二十里,为南北大道。康熙十年,奉文调拨沂州镇标兵十馀名,驻札本店地方。
李家庄 在城西南三百里。有邹地一区,插入钜野县界,并与嘉祥、郓城等县疆土相连,为藏奸之薮。康熙十一年,奉文调拨各营兵二十名,驻札本庄地方。墩堡旧设十六处,循大路傍星列碁置。城北至滋阳县交界,计三十五里,每五里一墩堡共七处。城南至滕县交界,计五十里,每五里一墩堡共九处。
庄村集镇,大小一百馀处,于康熙十一年奉文督令本地方居民,周围挑濠筑墙,街村路口设立栅栏,晨启暮闭,以防叵测。又续奉文:每村各设钟一口;如遇有警,则鸣钟为号,四面协擒保甲三十三社,设牌编册。每村保长一人,甲长多寡不等。凡逃盗等事,俱责保长、甲长不时稽查。
东关并《胡马》等庄住民共六百九十家,甲长十九名。以下诸庄,俱量户多少,以户十分之一抽出一人为甲长。
兰沟寨等庄 ,离城十二里。
桃园村等庄 :离城五十里。
峄山等村 :离城二十五里。
城东朱家村 ,离城十八里。
大东村 :离城二十五里。
冈上村 :离城二十五里。
山头集村 :离城二十五里。
东野傅庄 离城三十里。
土汪村 :离城三十里。
西庄村 :离城三十里。
鲁元等村 :离城四十五里。
田黄等村 :离城六十里。
魏庄等村 :离城五十里。
东曹等村 ,离城五十里。
杏城集等村 。离城五十里。
甲长二十二名
彭庄村 :离城三十五里。〈以上俱“东村。” 〉
西关
横河集 ,离城三十里。
西庄村七保 ,离城六十里。
北渐兴村 离城六里
庄里村 :离城二十五里。
纸房头村 :离城五十里。
安上村 :离城四十里。
鲍家店 离城三十里
丁村 离城十里
南渐村 离城八里
河上村 ,离城四十里。
东章村 :离城二十五里。
南北陶城村 :离城二十五里。
朱家庄 离城五十里
冯家庄 离城四十里
黄甫庄 :离城三十里。
西章庄 :离城二十里。
邢家庄 离城三十里
犁彦庄 :离城四十里。
南亢阜村 离城四十里。
北亢阜村 :离城三十五里。
徐镇桥集 离城三十里。
朱家庄 离城五里
纪沟村 离城二十里
谢家庄 离城四十五里。
果庄村 :离城五十里。
石里村 :离城五十里。
侯郭营 ,离城四十五里。
杏林村 ,离城三十里。
东西平阳村 :离城三十里。
庙户营 离城五里
西庄村六保 ,离城五十五里。
鲍家等厂 ,离城四十里。〈以上俱“西乡。” 〉
郭里集 离城六十里
羊绪村 :离城四十里。
高村 :离城六十五里。
蔡庄 离城三十里
西石墙 :离城三十里。
卧牛庄 :离城四十里。
郭东村 离城五十里
王去朝阳村 ,离城七十里。
落凌村 ,离城二十五里。
北宿村 离城十八里
圜里村 离城六十里
冈上村 :离城三十里。
《北薄梁集 》,离城六十八里。
南薄梁村 :离城七十里。
江村 离城二十里
西方村 :离城三十里。
侍御庄 :离城四十里。
南关集
万村 离城十二里
唐村 离城十八里
望云村 :离城三十里。
十里铺 离城十里
龙河村 :离城二十五里。
二夏店 离城三十里
朱庄村 离城十二里
双村 离城二十里
《石墙集 》离城三十里。
寄寨村 离城四十里
深井村 :离城四十五里。〈以上俱“南乡。” 〉
北关
南宫村 离城二十里
宣村 离城二十五里
东滩店 :离城二十里。
中畽村 :离城二十三里。
南辛村 :离城三十五里。
白杨村 ,离城三十五里。
元蹇村 离城十八里
东程庄 :离城五十里。
元畽村 :离城三十五里。
胡尚村 :离城五十里。
北公孙 离城二十五里。
黄住村 :离城二十里。
施村 :离城三十五里。
北户村 离城三十里
夏侯村 离城三十五里。
东邹寨 ,离城四十里。
白马厂 :离城十八里。
下宋村 离城四十里
九龙山营 ,离城二十里。
教场演武厅 在县西二里。知县许守恩、王一祯、梁州彦皆重修,日久颓坏。至万历三十六年胡继先创,添卷棚一座。崇祯二年黄应祥重修。《城武县》。
城《武村集》,共计一千一百零七庄。知县赵嗣晋俱设庄长一人,大锣一面,火枪一杆,每夜逐户轮流打更巡夜,或有警则放枪为号,声达邻村,随放枪接应,共相救援,虽有盗贼,立时擒获。又分四乡为八方,以便稽查。八方锣声,分别八音。每遇农隙之时,传谕八方保什庄长,依期演枪,如违者,薄加朴责,以儆游惰。或簿书稍暇,单骑下乡,传集邻近村集,演习枪锣,分别劝惩。东西南北,遍历亲试。虽盛暑严寒,必亲身查夜,往返百馀里,民至今怀之。
演武场 在文亭山右,去县一里许。旧有厅三楹、旗台一座、炮台一座。今废。
曹州
曹于历代为镇为军,兵制莫考。明正统复设州,武备犹缺。至正德间,因流寇警,始设民壮三百六十名,每名备马一匹,后止徭编团练马快三十三名,步壮一百一十八名。至万历末,以曹、濮地连三省,军民错杂,其斥候防守较他郡为重,故马快、民兵复增至六百七十八名。口粮派自曹、定、濮、郓十四州县,而简阅操“练,选各卫所贤武职董之。” 又至天启初,山东白莲盗起,兖西兵宪闫调羹奉巡抚赵彦檄,堵剿西面,遂招募乡勇,委任土官守备李在沐操练效用。贼平,始立曹营,额设马步军一千五百馀名,口粮仍分赋属邑,就陞在沐都司职衔,为之统率。嗣后军数有定,营将或守备,或都司,或游击参将,选任不一,进止一禀监司。监司旧设中军守备一员,以司传宣、洎
皇清顺治初,罢“曹营”,止设兖西道标中军守备一员。
把总一员,兵丁三百名。五年,总河部院杨以曹
地辽阔,题准复设曹州营经制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兵丁五百名。六年,布政使带管兖东道苏弘祖以李贼作乱,盘踞附近州县,详请总河部院,题准添设参将一员。其守备改兖参将。中军复添千总二员、把总四员,马步兵丁一千名。又添道标把总一员、兵丁二百名。十五年奉
旨“调遣参将一员、带领马步兵丁三百名、移防浙江”
参将圆缺不许推补。其印务交守备署理。十七年、抚院题准、曹州要地复设参将。额兵六百名。马三步七。战马一百八十匹。十八年奉
旨“裁去道标官兵、归并曹营。”康熙三年,总督部院祖
题准曹州营兼辖梁范二营。四年奉部文新定经制曹营参将一员,中军守备一员,千总、把总各二员。额兵五百八十五名,马二,步八,战马一百一十七匹。其后节年续汰缺额兵二十三名。十二年见在存营差操马兵一百一十七名,步兵四百四十五名。
参将公署 ,在道衙内。大堂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仪门一座,大门三间;中军厅三间,二堂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正楼五间,东西楼各五间,楼后东西平房各三间,后群房三十馀间;东客厅五间,东西耳房各三间;书屋三间,东西平房各三间;楼东书房各二间;后煖房五间;后房三间、后东房三间。顺治六年,阖营兵“丁捐银置买。” 中军守备公署 在参将公署西。大堂三间,两厢房各三间,二门大门各一座,东客厅三间,后正楼五间,两厢房各三间,阖营兵丁捐银质居。军器库 在州治西南。明万历三十二年,知州吴邦相创建,内贮“兖西道军器。” 中军厅亦在内。正厅三间,东西廊库房五间,二门三间,大门三间,后改“曹营公署” ,今圮。
演武厅 在城西三里许。有高阜,名“凤咮山。” 明弘治间,佥事马鸾常阅武于此。正德六年,副使吴学命义官董懋督役,筑台高一丈,广四亩,上建演武厅三间,后堂三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台东旗台一座,高一丈五尺,方二丈,易置民地三顷为教场。南建大门三间,旁凿二井,缭以周垣,环植以柳。有碑记,见《艺文》。至崇祯中,兵宪冒起宗复加增修,并左侧旗纛庙、关圣庙,俱焕然鼎新。
曹县
演武厅 ,官厅三楹,将台一座旧在城东,嘉靖后,改置镇川门郭外里许。
“大摄” 炉炮四十六位,铁弹子五百,铁蒺藜四百个。“二摄” 炉炮二十位,火药二百斤。
神枪二十杆,“三摄” 炉炮十六位,“《拂朗》机” 四位。
定陶县
演武场 在定陶县东南二里许。官厅三间,将台一座。万历二十六年,知县杨克顺添设大门一座,官厅、将台俱重修。
军器库 在四城楼左右。
火药库 在县治大堂西。
炮架 :“红夷” 大炮一尊,大炮四尊、中炮八尊,小炮十尊。
钜野县
原额有马民兵七名,步队民兵十六名,马快手十名,步队民快壮二十七名,守城民快八十名。今止有快手六名,民壮八名,单弱极矣。
安兴寨巡检司 ,弓兵二十名。
东平州
守御千户所 在州治东南。洪武二十一年建。有正厅五楹,军器库三楹,吏房三楹。俱正德十二年千户孙美重建。今俱废坏。
守御千户所公署 “在城州治东南。原有千户十人,百户十人,以守御城池。八屯两厂,有京操军、运粮军、守城军馀、屯田军馀。” 今千、百户俱裁革,守御所仍旧。
钦设“掌印千总一员,管运千总一员,管河千总”
二员旗甲,管运粮船只。
在城将官二员,马步兵丁营房在北门以里,管护送银两。
靳家口将官一员,有城堡,有营房马步兵丁。安山镇将官一员,有城堡,有营房马步兵丁。“戴家庙” 将官一员,有城堡,有营房马步兵丁。三营各有汛地,管护船只,催赶粮运。
汶上县
演武场 旧在东关,永清张公移城西二里许,原设“民快” ,五日一操。自承平日久,人不知兵,春秋练习,殆同儿戏。且招佃征租,致令简阅之地,尽为禾场蔬圃矣。
东阿县
阖县四境百馀里,凡七十五区。万历八年,知县朱应毂将七十五区各立保甲一名,保正三名,保副三名,牌头三十名。其法以十家为一牌,三十牌统之保正,副保正统之保长,无事则迭相稽察,有警则互相救援,即古者“寓兵于农” 之意。
皇清“逃人”之禁,最为严重,屡奉部文,申饬保甲。顺治
十四年,知县吴调元莅任,遵奉部文,将七十五区各设甲总一名。其法以十家为一大木牌,开载十家籍贯、男妇几名口及作何生理,每家分立一小木牌,悬挂户傍,开载一家籍贯、男妇几名口及作何生理,下书甲总、庄长、什长姓名。一家有事,即知此一家系某牌内什长、某、庄长、某总某,责有所归,不致连累他家矣。每村计人数多寡,立为牌数,统之庄长。共计几庄,统之甲总。稽查逃人,盘诘奸细。其法甚善,以故历年行之,地方宁谧,黎民安堵。
阳谷县
防守寿张营武官一员,兵丁五十二名。守城民壮五十名,快手八名,四门大炮二十六座,中炮二十七座,营炮六座。贮库兵器神枪二十杆,长枪四十杆。
寿张县
演武厅 在寿张县西门外南。旧袤可而广不足,知县马天伦取民地拓之。中有厅三楹,左有旗台,外有垣。知县马时叙重修正厅,增穿廊左右耳房,筑“中军台” ,树碑扩大其地。
鞋底盔八顶 ,鞋底甲八付 ,长枪二十五杆,长把刀十柄 ,手铳三十杆 ,狒狼戟六杆,铅弹子二百个 ,品子枪一百杆。
神枪一百八十杆 。战牌二百面 。大战鼓二面 。铅二百二十五觔
硝二千七百四十七觔五两六钱。
硫黄一千六白九十六觔八两六钱。
朝碯一百九十觔零一两二钱;班猫十一两六钱。
丁叛失城,今俱无存;惟备有铅硝铳炮,以防非常。
郯城县
《兵防》《旧志》无考。
皇清自康熙元年,始拨“沂镇营官一员、马步兵丁三。”
“十名防守城池,又拨营官一员,马步兵丁七十名镇守红花埠。继又于康熙六年,郯城添设马步兵丁一百二十名,红花埠添设马步兵丁十名,口粮皆有营官散发,而兵有卫民之劳,民无养兵之费” ,称甚善矣。但郯邑为东省边邑,三面接壤江南,地势散僻,官兵防守,视他邑为尢难。前邑令冯可参条议,请练乡保“协守” ,后以被革未果申详。
费县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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