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第123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二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理学汇编 第一百二十三卷
理学汇编 经籍典 第一百二十四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一百二十三卷

 书经部总论三

  宋朱子全书二周书泰誓三则 洪范二十则 旅獒一则 金滕四则 大

  诰三则 康诰四则 梓材二则 召诰洛诰二则 无逸二则 君奭二则 立政三则

  周官一则 顾命康王之诰四则 君牙一则 冏命一则 吕刑四则 秦誓费誓一则

经籍典第一百二十三卷

书经部总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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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全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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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泰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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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洪庆问:“尚父年八十,方遇西伯。及武王伐商,乃即 位之十三年。又其后就国,高年如此?”曰:“此不可考。”因 云:“《泰誓》序:‘十有一年,武王伐殷’。经云:‘十有三年春,大 会于孟津’。序必差误。说者乃以‘十一年’为观兵,尤无 义理。旧有人引《洪范》‘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则‘十一 年’之误可知矣。”

右语类一条

伊川谓“无观政之事,非深见文武之心不能及”,此非 为存名教而发也。若有心要存名教,而于事实有所 改易,则夫子之录《泰誓》《武成》,其不存名教甚矣。近世 有存名教之说,大害事。将圣人心迹都做两截看了。 殊不知圣人所行便是名教。若所行如此,而所教如 彼,则非所以为圣人矣。

此条答徐元聘

庄仲问:“‘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谓天即理也。” 曰:“天固是理,然苍苍者亦是天,在上而主宰者亦是 天,各随他所说。今既曰视听,理又如何会视听?虽说 不同,又却只是一个。”

右语类一条

《洪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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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夫所说抵牾处,必是谓武王克商之年。《泰誓序》作 “十一年”,《经》作十三年,而编年之书乃定。从《序》说。乡见 柯国材说,“以《洪范》考之,访于箕子,是十三年事,必是 当年初克商时,便释其囚而问之,不应十一年已克 商,至两年后乃问之也。”其说似有理。亦尝以告敬夫, 敬夫大以为然,其书已尝刊行,至是遂止。敬夫之服 善如此,亦难及也。

此条答廖子晦

问:“《洪范》之书,林氏以为洛出书之说不可深信,谓‘帝 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犹言天夺之鉴也; ‘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犹言所谓天诱其衷 也。”又云:“《洪范》之书,大抵发明彝伦之叙,本非由数而 起。又曰‘天乃锡禹《洪范九畴》’,犹言天乃锡王勇智耳, 不必求之太深也。某窃谓河出图,洛出书,《易》中明有” 此说,岂得而不之信耶?未知林氏之说如何?望折衷 曰:“便使如今天锡《洛书》,若非天启其心,亦无人理会 得。两说似不可偏废也。”

此条答潘子善

说《洪范》,看来古人文字也不被人牵强说得出,只自 恁地熟读,少间字字都自会著实。又云:“今人只管要 说治道,这是治道最紧切处。这个若理会不通,又去 理会甚么零零碎碎……!”

问《洪范》诸事。曰:“此是个大纲目。天下之事,其大者大 概备于此矣。”问皇极。曰:“此是人君为治之心法。如《周 官》一书,只是个八政而已。”

《洛书》本文,只有四十五点。班固云:“六十五字皆《洛书》 本文。”古字画少,恐或有模样,但今无所考。汉儒说此 未是,恐只是以义起之,不是数如此。盖皆以天道人 事参互言之。五行最急,故第一五事又参之于身,故 第二身既修,可推之于政,故八政次之。政既成,又验 之于天道,故五纪次之,又继之皇极居五。盖能推五 行,正五事,用八政,修五纪,乃可以建极也。六三德乃 是权衡,此皇极者也。德既修矣,稽疑庶征,继之者著 其验也。又继之以福极,则善恶之效至是不可加矣。 皇极非大中皇,乃天子极,乃极至,言皇建此极也。东 西南北,到此恰好,乃中之极,非中也。但汉儒虽说作 中字,亦与今不同。如云五事之中是“也。今人说中,只 是含胡依违,善不必尽赏,恶不必尽罚,如此,岂得谓 之中?”

自“水曰润”,下至“稼穑作甘”,皆是二意。水能润能下,火 能炎能上。金曰从、曰“革”,从而又能革也。

忽问:“如何是‘金曰‘从革’’?”对曰:“是从己之革。”曰:“不然。是 或从或革耳。从者,从所锻制;革者,又可革而之他,而 其坚刚之质依旧自存,故与‘曲直’”、“‘‘稼穑’皆成双字。‘炎 上’者’,上字当作上声;‘润下’,下字当作去声,亦此意。” 问:“视听言动,比之《洪范》五事,动是貌字否?如‘动容貌 之谓’。”曰:“思也在这里了。动容貌是外面底,心之动便 是思。”又问:“五行比五事。”曰:“曾见吴仁杰说得也顺。他云:‘貌是水,言是火,视是木,听是金,思是土’。将庶征来 说,便都顺。”问:“貌如何是水?”曰:“‘他云,貌是湿润底,便是 水,故其征便是肃,时雨若’。《洪范》乃是五行之书,看得 他都是以类配得。到五福六极,也是配得,但是略有 不齐。”问:“‘《皇极》五福’,即是此五福否?”曰:“‘便只是这五福。 如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敛底即是尽得这五事。 以此‘锡庶民’,便是使民也尽得此五事。尽得五事,便 有《五福》。”

问五行所属。曰:“旧本谓雨属木,旸属金,及与五事相 配,皆错乱了。吴斗南说:雨属水,旸属火,燠属木,寒属 金,风属土。看来雨只得属水,自分晓,如何属木?”问:“寒 如何属金?”曰:“他讨得证据甚好。《左传》云:‘金寒玦离’。又 貌言视听思,皆是以次相属。”问:“貌如何属水?”曰:“容貌 须光泽,故属水;言发于气,故属火;眼主肝,故属木;金 声清亮,故听属金。”问:“凡上四事,皆原于思,亦犹水火 木金皆出于土也。”曰:“然。”又问:“《礼》如何属火?”曰:“以其光 明。”问:“义之属金,以其严否?”曰:“然。”

“皇极”二字,皇是指人君,极便是指其身,为天下做个 样子,使天下视之以为标准。“无偏无党”以下数语,皆 是皇之所建,皆无偏党好恶之私。天下之人亦当无 作好作恶,便是“遵王之道”,“遵王之路”,皆会“归于其极”, 皆是视人君以为归。下文“是彝是训于帝其训是训 是行,以近天子之光”,说得自分晓。天子作民父母,以 “为天下王”,则许多道理尽在此矣。但缘圣人做得样 子高大,人所难及,而不可以此尽律。天下之人,虽不 协于极,但不罹于咎者,皇亦受之。至于而康而色,自 言好德者,亦锡之福极,不可以《大中》训之。只是前面 五行、五事、八政、五纪是已,却都载在人君之身包括 尽了。五行是发源处,五事是操持处,八政是修人事, 五纪是顺天道。就中以五事为主,“视明听聪”,便是建 极。“如明如聪”,只是合恁地。三德是就此道理上为之 权衡,或放高,或捺低,是人事尽了。稽疑又以卜筮参 之。若能建极,则推之于人,使天下皆享五福;验之于 天,则为休征。若是不能建极,则其在人事便为六极, 在天亦为咎征。其实都在人君身上,又不过敬用五 事而已,此即“笃恭而天下平”之意。以是观之,人君之 所任者,岂不重哉!如此,则九畴方贯通为一。若以大 中言之,则九畴散而无统。大抵诸书初看其言,若不 胜其异,无理会处。究其指归,皆只是此理。如《召诰》中, 其初说许多言语,艰深难晓,却紧要处,只是惟王不 可不“敬德”而已。

问:“先生言‘皇极之‘极’不训中’,只是标准之义。然‘无偏 无党,无反无侧’,亦有中意。”曰:“只是个无私意。”问:“标准 之义如何?”曰:“此是圣人正身以作民之准则。”问:“何以 能敛五福?”曰:“当就五行五事上推究。人君修身,使貌 恭,言从,视明,听聪,思睿,则身自正。五者得其正,则五 行得其序;以之稽疑,则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在 ‘庶征’”,则有休征,无咎征,和气致祥,有仁寿而无鄙夭, 便是五福。反是则福转为极。

三衢夏唐老作《九畴图》,因执以问,读未竟,至“所谓皆 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遂指前图。子云:“此乃人为,安 得而皆天也?”《洪范》文字最难作,向来亦将天道人事 分配为之,后来觉未尽,遂已之,直是难以私意安排。 若只管外边出意推将去,何所不可?只是理不如此。 苏氏以皇极之建为雨旸寒燠风之时,皇极不建则 反此。汉儒之说尤疏。如以“五般皇极”配“庶征”,却外边 添出一个“皇极”,或此边减却一个“庶征”,自增自损,皆 出己意。然此一篇文字,极是不齐整,不可晓解。如“五 福”对“六极”,“一曰寿”,正对“凶短折”;“二曰富”,正对“贫”;“三曰 康宁”对“疾与弱”,皆其类也。“攸好德”却对“恶”,参差不齐, 不容布置。如曰“敛时五福,锡厥庶民”,不知如何敛,又 复如何锡?此只是顺五行,不违五事,自己立标准以 示天下,使天下之人得以观感而复其善尔。今人皆 以皇极为大中,最无义理。如汉儒说五事之中,固未 是犹似胜此。盖皇者,君之称也,如“皇则受之”、“皇建其 极”之类,皆不可以大字训皇字,中亦不可以训极。极 虽有中底意思,但不可便以为中,只训得“至”字。如“北 极之极”,以为民极之极,正是“中天下而立”之意。谓四 面凑合至此更无去处。今即以皇极为大中者,更不 赏善,亦不罚恶,好善恶恶之理,都无分别,岂理也哉!

以上语类十条

“《洛书》九数而五居中,《洪范》九畴而皇极居五。”故自《孔 氏传》训皇极为“大中”,而诸儒皆祖其说。余独尝以经 之文义语脉求之,而有以知其必不然也。盖皇者,君 之称也;极者至极之义,标准之名,常在物之中央,而 四外望之以取正焉者也。故以极为在中之准的则 可,而便训极为中则不可。若北辰之为天极,脊栋之 为屋极,其义皆然。而《礼》所谓“民极”,《诗》所谓“四方之极” 者,于皇极之义为尤近。顾今之说者,既误于此而并 失于彼,是以其说展转迷谬,而终不能以自明也。即 如旧说,姑亦无问其他,但即经文而读“皇”为大,读“极为中,则夫所谓“惟大作中”,“大则受之”,为何等语乎?今 以余说推之,则人君以眇然之身,履至尊之位,四方 辐辏,面内而环观之,自东而望者,不过此而西也;自 南而望者,不过此而北也。此天下之至中也。既居天 下之至中,则必有天下之纯德,而后可以立至极之 标准。故必“顺五行,敬五事,以修其身;厚八政,协五纪, 以齐其政”,然后“至极”之标准,卓然有以立乎天下之 至中。使夫面内而环观者,莫不于是而取则焉。语其 仁则极天下之仁,而天下之为仁者莫能加也;语其 孝则极天下之孝,而天下之为孝者莫能尚也。是则 所谓“皇极”者也。由是而权之以三德,审之以卜筮,验 其休咎于天,考其祸福于人,如挈裘领,岂有一毛之 不顺哉?此《洛书》之数所以虽始于一终于九,而必以 五居其中,《洪范》之畴所以虽本于五行,究于福极,而 必以皇极为之主也。若箕子之言,有曰“皇建其有极” 云者,则以言夫人君以其一身而立至极之标准于 天下也;其曰“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云者,则以言 夫人君能建其极,则为五福之所聚,而又有以使民 观感而化焉,则是又能布此福而与其民也。其曰:“惟 时厥庶民于汝极,锡汝保极”云者,则以言夫民视君 以为至极之标准而从其化,则是复以此福还锡其 君,而使之长为至极之标准也。其曰“凡厥庶民,无有 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云者,则以言夫民之所 以能有是德者,皆君之有以为至极之标准也。其曰 “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不协于极,不罹 于咎,皇则受之”云者,则以言夫君既立极于上,而下 之从化,或有浅深迟速之不同。其有谋者、有才者、有 德者,人君固当念之而不忘。其或未能尽合,而未抵 乎大戾者,亦当受之而不拒也。其曰“而康而色,曰予 攸好德,汝则锡之福,时人斯其惟皇之极”云者,则以 言夫人之有能革面从君,而以好德自名,则虽未必 出于中心之实,人君亦当因其自名而与之以善,则 是人者亦得以君为极而勉其实也。其曰“无虐茕独, 而畏高明,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云者, 则以言夫君之于民一视同仁,凡有才能皆使进于 善,则人才众多而国赖以兴也。其曰“凡厥正人,既富 方谷,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时人斯其辜。”“于其无好 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云者,则以言夫凡欲正 人者,必先有以富之,然后可以纳之于善。若不能使 之有所赖于其家,则此人必将陷于不义。至其无复 更有好德之心,而后始欲教之以修身,劝之以求福, 则已无及于事,而其起以报,汝唯有恶而无善矣。盖 人之气禀,或清或浊,或纯或驳,有不可以一律齐者。 是以圣人所以立极乎上者,至严至密;而所以接引 乎下者,至宽至广。虽彼之所以化于此者,浅深迟速, 其效或有不同;而吾之所以应于彼者,长养涵育,其 心未尝不一也。其曰:“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 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 归其有极”云者,则以言夫天下之人皆不敢徇其己 之私以从乎上之化,而会归乎至极之标准也。盖偏 陂好恶者,己私之生于心者也;偏党反侧者,己私之 见于事者也。“王之义”,王之道,王之路,上之化也,所谓 皇极者也。遵义、遵道、遵路,方会,其极也荡荡平平正 直,则已归于极矣。其曰“《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 其训”云者,则以言夫人君以身立极而布命于下,则 其所以为常、为教者,皆天之理,而不异乎上帝之降 衷也。其曰“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 之光”云者,则以言夫天下之人于君所命,皆能受其 教而谨行之,则自能不自绝远,而有以亲被其道德 之光华也。其曰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云者, 则以言夫人君能立至极之标准,所以能作亿兆之 父母,而为天下之王也。不然,则有其位,无其德,不足 以首出庶物,统御人群,而履天下之极尊矣。是《书》也, 原于天之所以锡禹,虽其茫昧幽眇,有不可得而知 者,然箕子之所以言之而告武王者,则已备矣。顾其 词之宏深奥雅,若有未易言者,然尝试虚心平气而 再三反复焉,则亦坦然明白,而无一字之可疑。但先 儒未尝深求其意,而不察乎人君所以修身立道之 本,是以误训《皇极》为《大中》。又见其词多为含洪宽大 之言,因复误认中为含糊苟且,不分善恶之意。殊不 知极虽居中,而非有取乎中之义。且“中”之为义,又以 其无过不及,至精至当,而无有毫发之差,亦非如其 所指之云也。乃以误认之中为误训之极,不谨乎至 严至密之体,而务为至宽至广之量,其弊将使人君 不知修身以立政,而堕于汉元帝之优游,唐代宗之 姑息,卒至于是非颠倒,贤否贸乱,而祸败随之,尚何 敛福锡民之可望哉?呜呼!孔氏则诚误矣。然迹其本 心,亦曰“姑以随文解义为口耳占毕之计而已”,不知 其祸之至此也。而自汉以来,迄今千有馀年,学士大

夫不为不众,更历世变不为不多。幸而《遗经》尚存,本
考证
文可考,其出于人心者又“不可得而昧也。乃无一人

觉其非是,而一言以正之者,使其患害流于万世,是 则岂独孔氏之罪哉?”予于是窃有感焉,作《皇极辨》。

右皇极辨

《皇极》之说来说 亦得之。大抵此章自“皇建其有极”以 下,是总说人君正心修身,立大中至正之标准,以观 天下而天下化之之义。“无偏无陂”以下,乃是反复赞 叹,正说皇极体段。曰:“‘《皇极》之敷言’以下,是推本结煞 一章之大意。向见诸葛诚之说略是如此,但渠说有 过当处耳。”

此条“答《梁文叔》。”

“彊弗友,以刚克之;燮友,柔克之”,此治人也。“资质沈潜, 以刚克之。资质高明,以柔克之”,此治己也。

“沈潜,刚克,高明,柔克。”克,治也。言人资质沈潜者,当以 刚克之;资质高明者,当以柔治之。此说为胜。

“一极备凶,一极无凶。”多些子不得,无些子不得。 “王省惟岁”,言王之所当省者,一岁之事;卿士所省者, 一月之事。以下皆然。

问“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曰:“此但言职任之 大小如此。”又问:“庶民惟星。”一句解不通并下文星有 好风,星有好雨,意亦不贯,曰“家用不宁。”以上自结上 文了下文却又说起星,文意似是两段

以上语类五条

问“八庶征曰时。”林氏取蔡氏说,谓是岁月日之时。自 “五者来备”而下,所以申言“曰雨、曰旸、曰燠、曰寒、曰风” 之义;自王省“惟岁”而下,所以申言“曰时”之义。某窃谓 此“时”字,当如孔氏“五者各以其时”之说为长。林氏徒 见“时”字与雨、旸燠寒风五者并列而为六,则遂以此 “时”字为赘。不知古人之言如此类者多矣。且仁义礼 “‘智是为四端,加一‘信’字则为五常,非仁义礼智之外 别有所谓信也。故某以为时之在庶征,犹信之在五 常’。不知是否?”曰:“林氏之说,只与古说无异,但谓有以 岁而论其时与不时者,有以月而论其时与不时者, 有以日而论其时与不时者,可更推之。”

此条答潘子善

问:“《洪范》中休征、咎征,诸家多以义推说。窃以为五者 不出阴阳二端。雨寒,阴也;旸燠风,阳也;肃谋深沈而 属静,阴类也,故时雨时寒应之;‘乂,哲圣发见而属动, 阳类也,故时旸时燠时风应之;狂反于肃,急失于谋, 故恒雨恒寒应之。未知如此看得否’?”曰:“大概如此。然 旧以雨属木,旸属金,燠属火,寒属水;而或者又欲以” 雨属水,旸属火,燠属木,《寒》属金,其说孰是?可试思之。

此条答潘子善

问“五福、六极。”曰:“民之五福,人君当向之;民之六极,人 君当畏之。”

“五福六极”,曾子固说得极好。《洪范》,大概曾子固说得 胜如诸人。

以上语类二条

《旅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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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诸孙将《旅獒》来读,是时武王已八十馀岁矣。太保 此书谆谆如教小儿相似。若自后世言之,则为非所 宜言,不尊君矣。”铢问:“‘人不易物’之‘易’,合如字,合作去 声?”曰:“看上文意,则当作如字读。但‘德盛不狎侮’又难 说。”又问:“‘志以道宁,言以道接。”“接’字如何?”曰:“接者,酬应 之谓,言当以道酬应也。”

志我之志言人之言

右语类

《金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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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闻一问:“周公代武王之死,不知亦有此理否?”曰:“圣 人为之,亦须有此理。”

右语类

《问书》“金縢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一段,按马、 郑氏皆音“辟”为避,其意盖谓管、蔡流言,成王既疑周 公,公乃避居东都二年之久,以待成王之察。及成王 遭风雷之变,启金縢之书,迎公来返,乃摄政,方始东 征。所谓“罪人斯得”者,成王得其流言之罪人也。陈少 南、吴才老从之,而诋先儒诛辟之说。铢窃谓周公之 诛管、蔡,与伊尹之放太甲,皆圣人之变,唯二公至诚 无愧,正大明白,故行之不疑,未可以浅俗之心窥之 也。此“辟”字与《蔡仲之命》所谓“致辟”之辟同,安得以辟 为避?且使周公委政而去二年之久,不幸成王终不 悟,而小人得以乘间而入,则周家之祸可胜言哉!周 公是时不知何以告我先王也。观公之告二公曰:“‘我 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其言正大明白,至诚恻怛, 则区区嫌疑有所不敢避矣。惟有此心无愧,而先王 可告也。自洁其身而为匹夫之谅,周公岂为之哉?妄 意如此,乞赐垂诲!曰:“辟’字当从古注说。”

此条答董叔重

周公东征,不必言用权,自是王室至亲,与诸侯连衡 背叛,当国大臣,岂有坐视不救之理?帅师征之,乃是 正义,不待可与权者而后能也。若马郑以为东行避谤,乃鄙生腐儒,不达时务之说,可不辨而自明?陈少 南于《经》旨多疏略不通,点检处极多,不足据以为说。 来教所谓“周公之志,非为身谋也,为先王谋也,非为 先王谋也,以身任天下之重也。”此语极佳。

此条答徐元聘

示谕书说数条皆是。但《康诰》外事,与“肆汝小子封”等 处,自不可晓,只合阙疑。某尝谓《尚书》有不必解者,有 须著意解者,有略须解者,有不可解者,其不可解者, 正谓此等处耳。“弗辟”之说,只从郑氏为是。向董叔重 得书,亦辨此条,一时信笔答之,谓当从古注说。后来 思之,不然。是时三叔方流言于国,周公处兄弟骨肉 之间,岂应以片言半语便遽然兴师以诛之?圣人气 象,大不如此。又成王方疑周公,周公固不应不请而 自诛之。若请之于王,王亦未必见从,则当时事势亦 未必然。虽曰圣人之心公平正大,区区嫌疑自不必 避。但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禹避舜之子于阳城, 自是合如此。若居尧之宫,逼尧之子,即为篡矣。或又 谓成王疑周公,故周公居东,不幸成王终不悟,不知 周公又如何处?愚谓周公亦惟尽其忠诚而已矣。《胡 氏家录》有一段论此,极有意味。

《答蔡仲默》此条与上两条说不同,两存之。

《大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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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武王既克纣,武庚三监及商民畔,曰:“当初纣之 暴虐,天下之人胥怨,无不欲诛之。及武王既顺天下 之心以诛纣,于是天下之怨皆解而归周矣。然商之 遗民及与纣同事之臣,一旦见故主遭人杀戮,宗社 为墟,宁不动心?兹固畔心之所由生也。盖始苦于纣 之暴而欲其亡,固人之心。及纣既死,则怨已解,而人” 心复有所不忍,亦事势人情之必然者。又况商之流 风善政,毕竟尚有在人心者。及其顽民,感纣恩意之 深,此其所以畔也云云。后来乐毅伐齐亦是如此。 “王若曰”“周公若曰”,“若”字只是一似如此说底意思,如 《汉书》中“帝意若曰”之类。盖或宣道德意者敷演其语, 或纪录者失其语而追记其意如此也。

书中“弗吊”字,只如字读。解者欲训为“至”,故音的,非也。 其义正如《诗》中所谓“不吊昊天”耳,言不见悯吊于上 帝也。

以上语类三条

《康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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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诰》《梓材》《洛诰》诸篇,煞有不可晓处,今人都自强解 说去,伯恭亦自如此看。伯恭说《书》,自首至尾,皆无一 字理会不得。且如书中注家所说,错处极多,如“棐”字 并作“辅”字训,更晓不得。后读《汉书》,颜师古注云:“匪棐 通用。如书中有‘棐’字,止合作‘匪’字义。如‘率乂于民棐 彝’”,乃是率治于民,非常之事。

《康诰》《酒诰》是武王命康叔之词,非成王也。

“如朕其弟,小子封” ,又曰“乃寡兄勗” ,犹今人言劣兄也。

故五峰编此书于《皇王大纪》,不属成王而载于《武王 纪》也。至若所谓“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 于东国洛”,至“乃洪大诰治”,自东坡看出,以为非《康诰》 之词。而《梓材》一篇则又有可疑者。如“稽田垣墉”之喻, 却与“无相戕,无胥虐”之类不相似。以至于“欲至于万 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却又似《洛诰》之文,乃臣戒 君之词,非《酒诰》语也。

“非汝封刑人杀人,无或刑人杀人。非汝封,又曰劓刵 人,无或劓刵人。”康叔为周司寇,故一篇多说用刑。此 但言非汝封刑人杀人,则无或敢有刑人杀人者。盖 言用刑之权止在康叔,不可不谨之意耳。

以上语类三条

棐本木名,而借为“匪”字。颜师古注《汉书》云“棐,古匪字 通用”是也。“天畏棐忱”,犹曰“天难谌”耳。《孔传》训作“辅”字, 殊无义理。

此条记尚书三义

《梓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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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才老说“梓材是《洛诰》中书”,甚好。其他文字亦有错 乱而移易得出人意表者。然无如才老此样处,恰恰 好好。

《尚书句读》有长者,如“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 先王”是一句。

以上语类二条

《召诰洛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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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召诰》文,只说召公先至洛,而周公继至,不说成王 亦来也。然召公出取币,入锡周公,乃曰‘旅王若公’,其 辞又多是戒成王。未知如何?”曰:“此盖因周公以告于 王耳。但《洛诰》之文,则有不可晓者。其后乃言‘王在新 邑’,而其前已屡有问答之辞矣,可试考之。”

此条答潘子善

因读《尚书》曰:“其间错误,解不得处煞多。昔伯恭解书, 因问之云:‘《尚书》还有解不通处否’?”曰:“无有。”因举《洛诰》 问之,云:“据成王只使周公往营洛,故伻来献图及卜成王未尝一日居洛,后面如何却与周公有许多答 对?”又云:“‘‘王在新邑’,此如何解’?伯恭遂无以答。”后得书 云:“诚有解不得处。”

右语类一条

《无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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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兄言:“东莱解《无逸》一篇,极好。”曰:“伯恭如何解‘君子 所其《无逸》’?”柳曰:“东莱解‘所’字为‘居’字。”曰:“若某则不敢 如此说。”诸友问:“先生如何说?”曰:“恐有脱字,则不可知。 若说不行,而必强立一说,虽若可观,只恐道理不如 此。”

舜功问:“‘徽柔懿恭’,是一字,是二字?”曰:“二字上轻下重。 柔者须徽,恭者须懿。柔而不徽,则姑息,恭而不懿,则 非由中出。”

《璘录》云:“柔易于暗弱,徽有发扬之意;恭形于外,懿则有蕴藏之意。”

以上语类二条

《君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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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道问“召公不悦”之意。曰:“召公不悦,只是《小序》恁地 说,里面却无此意。这只是召公要去后,周公留他,说 道朝廷不可无老臣。”又问:“‘又曰’等语不可晓。”曰:“这个 只是大纲绰得个意脉子,便恁地说。不要逐个字去 讨,便无理会。这个物事难理会。”又曰:“‘弗吊’,只当作去 声读。”

右语类一条

召公不悦,盖以为周公归政之后,不当复留而已,亦 老而当去,故周公言二人不可不留之意。又历道古 今圣贤倚赖老成以固其国家之事。又曰:“予不惠若 兹多诰,予惟用闵于天越民。”只此便见周公之心,每 读至此,未尝不喟然太息也。

此条答徐元聘

《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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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立政兹乃三宅无义民’。据此,三宅,即上文‘宅事’”、“宅 牧”、“‘宅准’之‘宅’。今孔氏苏氏以为‘居无义之民’,犹《舜典》 ‘五宅三居’之义。吕氏以‘三宅无义民’一句,‘桀德惟乃 弗作往任,谓当桀之时,三宅者曾无义民’。未知二说 孰长?”曰:“吕说是。”

此条答潘子善

问:“司徒、司马、司空、亚旅,不知何故叙于太史、尹伯、庶 常、吉士之下?吕氏以为诸侯之官,未知是否?”曰:“谓三 官之副与其属耳。”

亚谓小司徒之属,旅则下士也。见《周礼序官 》,《答潘子善》。

文王惟克厥宅心,人皆以宅心为处心,非也,即前面 所说三有宅心尔。若处心,则当云“克宅厥心。”

右语类一条

《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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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亦不见今文《尚书》,如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当时只见《牧誓》有所谓“司马、司空、司徒、亚旅”,遂以为 古之三公,不知此乃为诸侯时制。古者诸侯只建三 卿,如《周官》所谓三太、三少、六卿。及《周礼书》乃天子之 制。汉皆不及见。又如《中庸》“一戎衣”,解作“殪戎殷”,亦是 不见今《武成》“一戎衣”之文。

右语类一条

《顾命康王之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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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生以《康王之诰》合于《顾命》。今除著序文读著,则文 势自相连接。

右语类一条

问:“康王释丧服而被衮冕,且受黄朱圭币之献。诸家 皆以为礼之变,独苏氏以为礼之失。”曰:“天子诸侯之 礼,与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学’之语,盖谓此 类耳。如《伊训》,元祀十二月朔,亦是新丧。伊尹已奉嗣 王祇见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汉唐新主即位,皆行 册礼,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嗣君。”

《韩文外集》《顺宗实录》中有此事可考。

盖“《易》世传授,国之大事,当严其礼,而王侯以国为家, 虽先君之丧,犹以为己私服也。五代以来,此礼不讲, 则始终之际,殊草草矣。”

此条答潘子善

铢问:“《太保》称‘成王独言‘毕协赏罚’,何也’?”曰:“只为赏不 当功,罚不及罪,故事事差错。若‘毕协赏罚,至公至明, 何以及此’?”又问“张皇《六师》。”曰:“‘古者兵藏于农,故六军 皆寓于农。张皇六师’,则是整顿民众底意思。”

右语类一条

《君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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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卿问:“《君牙》《冏命》等篇见得穆王气象甚好,而后来 乃有‘车辙马迹驰天下’之事,如何?”曰:“此篇乃内史太 史之属所作,犹今之翰林作制诰。然如《君陈》《周官》《蔡 仲之命》《微子之命》等篇,亦是当时此等文字自有个 格子,首呼其名而告之,末又为呜呼之辞以戒之,篇 篇皆然。观之可见。如《大诰》《梓材》《多方》《多士》等篇,乃当” 时编人君告其民之辞,多是方言,如“卬”字即“我”字。沈存中以为秦语平音而谓之“卬”,故《诸诰》等篇,当时下 民晓得,而今士人不晓得。如《尚书》《尚衣》《尚食》,尚乃主 守之意,而秦语作平音,与“常”字同。《诸命》等篇,今士人 以为易晓,而当时下民却晓不得。

右语类一条

《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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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格其非心’之‘格’训‘正’,是如‘格式’之‘格’,以律人之不 正者否?”曰:“如今人言合格,是将此一物格其不正者。 如‘格其非心’,是说得深者;‘格君心之非’,是说得浅者。” 子善因问:“温公以‘格物为‘扞格’之‘格’,不知‘格’字有训 捍义否’?”曰:“亦有之,如‘格斗’之‘格’是也。”

右语类一条

《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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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解《吕刑》“王享国百年,耄”作一句,“荒度”作“刑”作一 句,甚有理。

问:“赎刑所以宽鞭扑之刑,则《吕刑》之赎刑如何?”曰:“《吕 刑》盖非先王之法也。故程子有一策问云:‘商之《盘庚》, 周之《吕刑》,圣人载之于书,其取之乎?抑将垂戒后世 乎’?”

仲默论五刑不赎之意。曰:“是穆王方有赎刑。尝见萧 望之言古不赎刑,某甚疑之。后来方省得赎刑不是 古。”因取《望之传》看毕,曰:“说得也无引证。”因论望之云: “想见望之也是拗。”义刚问:“望之学术不知是如何,又 似好样,又却也有那差异处。”先生徐应曰:“他说底也 是正。”义刚曰:“如杀韩延寿,分明是他不是。”曰:“望之道 理短。”义刚曰:“看来他也是暗于事机,被那两个小人 恁地弄,后都不知。先生但应之而已。”

国秀问:“穆王去文武成康时未远,风俗人心何缘如 此不好?”曰:“天下自有一般不好底气象。圣人有那礼 乐刑政在此维持,不好底也能革面。至维持之具一 有废弛处,那不好气质便自各出来,和那革面底都 无了,所以恁地不好。人之学问,逐日恁地恐惧修省 得恰好,才一日放倒,便都坏了。”

以上语类四条

《秦誓费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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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誓》《费誓》亦皆有说不行不可晓处。“民讫自若是多 盘”,想只是说人情多要安逸之意。

右语类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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